中央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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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知识点

中国人民银行知识点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标志的。

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

一、基本资料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别位于北京和上海,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1998年年末,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内部管理架构实施了重大改革,设立了9个具有跨行政区域管辖职责的分行,各省除金融服务类工作组中国人民银行织管理职责由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外,其余金融监管、货币政策类以及内部管理类工作组织管理职责全部由所在区域分行承担,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在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因管理环节增加而产生的问题不断暴露,遭受了央行内部人士、业内人士以及各地政府部门的普遍诟病。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担的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职责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组织下,陆续划归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从业务角度评价,1998年起实施的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没有获得成功。

目前,各分行仍然掌握着辖区内重要职务的人事任免权力。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从2009年7月开始的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扩大后城市的进出口量占全国的9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4.02.25•【文号】国办发[1994]32号•【施行日期】1994.02.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银行业监督管理,外汇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1994年2月25日国办发〔1994〕32号)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保留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强化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使人民银行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

一、职能转变需要强化的职能:将货币政策的制订和操作主要集中在人民银行;加强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各种数据的监测反馈工作,建立并完善调查统计体系和货币政策预警系统;将原来的金融管理部门按行业分解为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等,加强对金融业的分业管理;加强金融立法和稽核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外资金融机构和中国驻海外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支付结算系统;加强金融职工队伍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各类金融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

需要转变和弱化的职能:从主要依靠信贷规模管理,逐步转变为运用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不再办理对非金融机构的经营性业务,逐步将目前人民银行管理的专项贷款业务移交给即将成立的政策性银行管理,将黄金配售指标管理逐步改由黄金市场进行调节;将部分后勤服务职能从行政机构中分离出去,成立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的三大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三大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中央银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即中央银行,三项职能答道,略微解释即可中央银行具有三项主要职能,这就是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对金融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提供支付清算服务。

4.2.1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通过对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运用金融手段,对全国货币、信用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调控,影响和干预国家宏观经济,实现其预期货币金融政策的目标和职能。

中央银行调节的主要对象是全社会信用总量,它不仅包括货币供应量,还包括信贷总规模。

中央银行根据货币金融政策目标的要求来调节全社会信用总量,即调节社会的总需求和总供给,从而有可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进而达到调节宏观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

中央银行通过调节全社会信用总量直接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这有其必要性,又有条件和可能。

4.2.2金融监管中央银行的管理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的金融行政管理机关,为了维护全国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金融混乱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全国金融市场的设置、业务活动和经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管理和控制。

简单的说,也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其对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对金融市场的管理,达到稳定金融和促进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的目的。

金融监管是随着商业银行的产生而产生的,而中央银行则是商业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从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的。

也就是说,金融监管制度是先于中央银行制度而出现的。

金融监管并不是中央银行的产物。

最早的金融监管是各国政府当局的职能,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银行的注册登记和控制商业银行对银行券的发行。

中央银行逐渐由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并不断接受政府的授权,逐步演变成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后,金融监管才逐渐成为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各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和要求不尽相同。

中央银行最早的金融监管也是集中在货币发行上。

中国人民银行历史沿革与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历史沿革与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从成立到2008年的60年中,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发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维护金融稳定、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改进和提高金融服务、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金融事务与国际金融合作、支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史沿革]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

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由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以华北银行为总行,地点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相对于国务院其他部委和地方政府具有明显的独立性。

财政不得向中国人民银行透支;中国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是总行派出机构,它执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其职责的履行不受地方政府干预。

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32个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9家分行(包括20个金融监管办事处),2个营业管理部,333个中心支行,1660个县(市)支行。

9家分行是: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

[主要职能]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有十四项:(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章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教学目的与要求:(一)探索中央银行制度演变的规律性;(二)把握现代中央银行的特征;(三)掌握中国中央银行制度产生发展的基本情况;(四)理解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必要性。

(一)探索中央银行制度演变的规律性;中央银行制度基本设立时期的主要特点(规律性)有:1、由普通银行自然演进。

早期的中央银行大多数是由普通商业银行经过长期演变而成的。

一般称之为自然演进型中央银行。

2、逐步集中货币发行。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自然演进的过程是一个逐步集中掌管货币发行权的过程。

3、对一般银行提供服务。

早期中央银行都为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票据交换和资金清算服务,最终成为全国统一的银行清算中心。

(二)把握现代中央银行的特征;当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有这样几个重要特征:1、国有化成为设立中央银行的重要准则。

2、实行国家控制是各国中央银行的重要准则。

3、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成为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

4、中央银行间的国际合作日益加强。

(三)掌握中国中央银行制度产生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国中央银行简史:1904年大清帝国建立户部银行,1926年12月孙中山在武汉建立中央银行,1928年11月1日蒋介石政府在上海建立中央银行,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正式营业。

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

改革开放前中国中央银行的主要缺陷:政企不分,不利于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统一核算,吃大锅饭,不利于调动各级银行的积极性;缺乏独立性,不利于对宏观经济的调控。

1979~1983年的中国人民银行是一种混合式的中央银行制度;1983~1992年金融改革的重要意义: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加强对宏观的经济的调节和控制,进一步搞活经济和稳定货币流通。

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

1993年以来的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四)理解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必要性。

中央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这是中国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意义在于:1、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

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和职能

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和职能

第二章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和职能内容提要本章分别介绍中央银行制度的形式、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和机构设置、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作用等内容。

学习本章的目的是从多个方面了解一般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中央银行制度的形式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几种形式1.复合的中央银行制。

是在一个国家内,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的业务和职能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职能集于一家银行来执行。

此种类型的中央银行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体式中央银行制几乎集中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全部业务和职能于一身。

混合式中央银行制既设中央银行,又设专业银行,中央银行兼办一部分专业银行业务,一部分业务由专业银行办理。

2.单一的中央银行制。

就是在一个国家内单独设立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作为发行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执行金融政策的银行,全权发挥作用。

它又分成一元中央银行制,是一国只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执行其职能,它是由总分行组成的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制。

二元中央银行制的国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地方级机构也有其独立的权力。

3.跨国中央银行制。

与一定的货币联盟相联系,是参加货币联盟的所有国家共同的中央银行,而不是某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

4.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

或者是一个通货局,不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也不要求商业银行交存款储备金;或者是介乎通货局与中央银行之间的机构。

二、决定中央银行体制选择的主要因素1.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与信用发达程度。

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与信用发达程度高的国家,大多数趋于实行单一的中央银行体制。

2.经济运行机制。

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多实行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多实行复合的中央银行制度。

3.国家体制。

联邦制国家多实行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单一型集权国家多实行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和机构设置一、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1.资本全部为国家所有,即国有化的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学名词解释

中央银行学名词解释

中央银行学(2010-01-28 13:47:14)1、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国家建立单一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2、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一国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权力和履行中央银行的全部指责,中央银行机构自身上下是统一的,机构设置一般采取总分行制,逐级垂直隶属。

3、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中央银行体系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共同组成。

地方级中央银行与中央级中央银行也不是总分行的关系,而是按法律规定分别行使其只能。

4、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5、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不设通常完全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并授权若干商业银行也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6、第一准备:银行应付客户提取现款随时可以兑现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及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一般称为“现金准备”或“主要准备”。

7、第二准备:银行容易变现而又不致遭受重大损失的资产,如国库劵及其他流动性资产,也叫“保证准备”。

8、政府存款:政府存款中最主要的仍是中央政府存款。

中央政府存款一般包括国库持有的货币、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外币存款等。

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政府存款”是指各级财政在中国人民账户上预算收入与支出的余额。

9、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中央银行的这类存款业务有较大的波动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没有法定的存款缴存比例,通常他们将存款存入中央银行的主要目的是便于清算,存多存少由其自主决定。

10、外国存款:这项存款的债权人或是属于外国中央银行或是属于外国政府,他们持有这些债券构成构成本国的外汇,随时可以用于贸易结算和清算债务,存款数量多少取决于它们的需要,这一点对于本国中央银行来说有较大的被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02•【文号】•【施行日期】2019.01.1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接受金融委直接领导,承担金融委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各项工作安排,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具体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问责办法并承担督导问责工作等。

设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

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金融委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统筹协调。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

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四)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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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分行:山东、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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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政策的制定、调整; (2)一定时期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 (3)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 (4)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 济政策的协调。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和机构设置
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
❖ 三、中央银行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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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
❖ 四、各职能之间的关系 ▪ 中央银行的服务职能、调节 职能与管理职能之间存在相 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 ▪ 服务贯穿于调节、管理过程 的始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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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 《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的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 在国务院领导下履行职责; • 实行行长负责制。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 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
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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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
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宏观经济调控目 标,讨论货币政策事项,并就以下方面提出建议:

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286.28 200.82 发行债券
12461.87 11501.49 其他负债
509.4 242.57 负债合计
511.52 464.34 少数股东权益
74.67 95.3 所有者权益
421.57 256.09 实收资本
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966.42 26851.1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银行信贷与结算
第三节 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的、制定和 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的职能部门,是国家机关。
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石家庄成立,1984 年1月1日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它的基本职能是:
1、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币值的稳 定
表1·1·8 项目
国外资产(净) 储备资产
准备金 库存现金 中央银行债券 对中央政府债权 对其他部门债权 对非货币金融部门债权 对非金融部门负债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储蓄存款 其他存款 对中央银行负债 对非货币金融机构负债 债券 实收资本
存款货币银行资产负债表 *
(期末余额)
单位:亿元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发行金融债券 向中央银行再贷款 境外筹资 国家开发银行只设总行,不设分支机构,
信贷业务由建设银行代理。
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
1994年5月成立
为大型机电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提 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办理贴息及出口信用担保。
中国进出口银行只设总行,不设营业性分支机构
3027.7 5334.5 7334.2 6972.1 7077.7 6856.7 7334.2

第二章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与职能

第二章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与职能
央银行的机构 有些发展中国家设置类似于中央银行的 机构,执行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这 种形式的机构或者是一个通货局(不 制定和不执行货币政策,也不要求商 业银行上缴存款准备金),或者是介 乎通货局与近代商业银行之间的机构。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 和机构设置
一、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金融政策决策和执行权集于一身的中 央银行,一般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如: 英、美 (二)最高权力机构分为金融政策决策机构 和执行机构。如:日本、德国和意大利 (三)最高决策机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 构和监督机构。如:法国、比利时、瑞士
中央银行的结构、 第二章 中央银行的结构、性质 与职能
第一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形式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资本来源和机构设置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第五节 中央银行的作用
第一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形式 一、复合的中央银行制 在一个国家内,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 而是把中央银行的业务和职能与商业 银行的业务和职能集于一家来执行。 这种类型的中央银行又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体式中央银行制和混合式中央银行 制。
当代各国中央银行不管其资本结构如何, 都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该 国金融活动的中心地位和金融体系的 最高地位。但是,中央银行的金融管 理离开了业务经营是不可能的。所以, 中央银行是代表国家进行金融控制、 管理金融的特殊机构。它的这种地位 是它的性质的升华。
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服务职能。 服务职能。 1、为政府服务:经理国库、临时的财政 垫支、作为政府的国际金融活动的代表、 作为政府的金融顾问和参谋。 2、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主持 全国的清算事宜、成为银行的最后贷款 者
二、单一的中央银行制 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实在一个国家单 独设立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作为 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 银行和执行金融政策的银行,全权 发挥作用。

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与组织结构

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与组织结构

二、复合式中央制度
❖ 国家或地区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由一家 国家大银行兼行央银行职能和商业银行职能。如1983年之 前的中国人民银行。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 国家或地区没有中央银行,设立类似央行的金融管理机构 执行部分央行职能,并授权商业银行执行部分央行职能的 央行制度。如香港,1993年4月1日成立香港金融管理局, 行使货币政策、金融监管职能;港币发行任务由政府委托 香港汇丰银行、标准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执行。
四、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 指由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由它在成员国范围内 行使全部或部分央行职能的央行制度。如欧洲中央银行, 1998年7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成立,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 动,2002年1月1日欧元钞票和硬币开始流通,2002年7月1日 欧元正式成为欧盟各成员国统一的法定货币。欧洲中央银行 成立和欧元启动,标志着中央银行制度有了新的内容并进入 了新的发展阶段。
一、中央银行的权力分配结构
中央银行的权力分配结构指最高权力(决策权、执行权、监 督权)分配状况,通过权力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体现。
1、 由一个机构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即中央银行理 事会负责各项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如,英格兰银行 理事会、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货币政策委员会。
四、资本为多国共有的中央银行
如欧洲中央银行。
无论中央银行资本组成如何,都由法律赋予其执行 中央银行的职能,资本所有权的归属对中央银行的 地位、性质和职能等不发生实质性影响。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包括中央银行的权力分配结构、 内部机构设置、分支机构设置三个方面。 一、中央银行的权力分配结构 二、中央银行的内部机构设置 三、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设置

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设置

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设置

二是实施货币政策反馈制度,促进辖区金融健 康平稳运行。根据上级行货币政策要求,结 合辖内经济金融运行特点,制定出支持辖区 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借助行政手段,可积 极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做好信贷营销;运用再 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提升辖内金 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能有效促进地 方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机构设置
之分支机构设置及功能
中国中央银行机构设置
分支机构:2个营业部、9个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北京市的金融机构 重庆营业管理部:负责重庆市 天津分行:负责监管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
治区的金融机构 沈阳分行:负责监管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上海分行:负责监管上海、浙江和福建 南京分行:江苏、安徽两省 济南分行:负责监管山东、河南 武汉分行:负责监管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 广州分行:负责监管广东、广西、海南 西安分行:负责监管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成都分行:负责监管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2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授权,对辖 区内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机构除外,下同)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依法查处辖区内金融违法、违规案件。 (三)对辖区内金融风险进行分析研究,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四)分析、研究辖区内经济金融形势,为人民银行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 依据。 (五)负责管理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货币信贷政 策业务工作。 (六)协调辖区内中心支行的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金融统计、金融科技和安 全保卫等业务。 (七)对辖区内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 (八)管理辖区内金融监管办事处和中心支行的人事教育、财务会计工作。 (九)对辖区内金融监管办事处和中心支行进行内审检查。 (十)领导、管理并直接经办分行所在省(直辖市)的各项中央银行业务和外汇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第三章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组织结构
的制度形式
一.单一制中央银行制度(或称一元制) 单一制中央银行制度(或称一元制) 是指国家建立单独的央行机构, 是指国家建立单独的央行机构,使之 全面行使央行职能。 全面行使央行职能
特点:权力集中,职能齐全, 特点:权力集中,职能齐全,有较多的分 支机构。 支机构。
香港:中央银行职能分别由几个公私金融机构共同行使。 香港:中央银行职能分别由几个公私金融机构共同行使。 在货币发行方面, 在货币发行方面,港府授权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共同发行法 偿货币,辅币由港府自己发行。1994年 偿货币,辅币由港府自己发行。1994年5月,中国银行也成 功地参与发行港钞; 功地参与发行港钞; 货币政策方面,由港府金融管理局管理外汇基金, 货币政策方面,由港府金融管理局管理外汇基金,负责币制 与汇率的重大决策。1981年成立的 香港银行公会” 年成立的“ 与汇率的重大决策。1981年成立的“香港银行公会”也参与 协调银行的货币和信贷政策。 协调银行的货币和信贷政策。 服务方面, 服务方面,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是接受政府存款和保管其他 公款的主要银行,在金融紧急时刻也充当“最后贷款人” 公款的主要银行,在金融紧急时刻也充当“最后贷款人”的 角色。 角色。 另外,汇丰银行独家管理票据交换所, 另外,汇丰银行独家管理票据交换所,集中其他银行与金融 机构清算准备金; 机构清算准备金;金融监管职能由香港银行监理处和证券监 理专员负责。 理专员负责。 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必要时对香港的金融稳定提供支持 。
四、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设置 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设置 1. 按经济区域设置,体现商品经济规律的要 按经济区域设置, 有利于排除政府的过度干预。 求,有利于排除政府的过度干预。 2. 按行政区域设置,不符合经济规律要求, 按行政区域设置,不符合经济规律要求, 增加政府干预机会。 增加政府干预机会。 3. 以经济区域为主,兼顾行政区划设置 以经济区域为主,兼顾行政区划设置。

央行课后思考题——考点

央行课后思考题——考点

央⾏课后思考题——考点1.\2.市场经济国家为什么需要⼀个健全的中央银⾏制度1、从中央银⾏产⽣的历史背景来看。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出了对⾦融服务的需求,也逐渐提出了对⾦融业加以管理的必要性;信⽤关系⼴泛存在于经济和社会体系之中。

2、从产⽣中央银⾏的客观经济原因来看,⾸先缓解政府融资的压⼒,资本主义发展到⼀定阶段,客观上需要有⼀个机构对政府的收⽀、资⾦往来和融资进⾏专门管理。

3、中央银⾏为经济发展创造货币和信⽤条件,为经济稳定运⾏提供保障;央⾏是国家对外联系的重要纽带;央⾏是国家最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

因此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个健全的中央银⾏制度为国家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的作⽤3.中央银⾏职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先,中央银⾏是发⾏的银⾏表现为:集中和垄断货币发⾏权;其次,中央银⾏是银⾏的银⾏表现为:①集中存款准备⾦,控制信贷规模,保持商业银⾏的清偿能⼒;②充当最后的贷款⼈;③充当票据交换和清算的中⼼;最后,中央银⾏是政府的银⾏表现为:①代理国库;②代理政府债券发⾏;③为政府融通资⾦、提供信贷⽀持;④为国家持有和经营外汇储备;⑤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融组织和国际⾦融活动;⑥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⑦实施⾦融监管;⑧向政府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

正因为中央银⾏具有这样重要的职能,所以我们必须建⽴⼀套完善的体制来保证它能够实现它的职能,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的⽀持。

4.)5.中央银⾏制度有哪些基本类型各有何特点(⼀)单⼀式中央银⾏制度★单⼀式中央银⾏制度是指国家建⽴单独的中央银⾏机构,使之全⾯⾏使中央银⾏职能的中央银⾏制度。

这种类型⼜分为两种情况: 1.⼀元式中央银⾏制度。

2.⼆元式中央银⾏制度。

(⼆)复合式中央银⾏制度★复合式中央银⾏制度是指国家不单独设⽴专司中央银⾏职能的中央银⾏机构,⽽是由⼀家集中央银⾏与商业银⾏职能于⼀⾝的国家⼤银⾏兼⾏中央银⾏职能的中央银⾏制度。

(三)准中央银⾏制度★准中央银⾏制度是指国家不设通常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设⽴类似中央银⾏的⾦融管理机构执⾏部分中央银⾏的职能,并授权若⼲商业银⾏也执⾏部分中央银⾏职能的中央银⾏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
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沿革
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 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 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
主要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简介 ➢主要职责 ➢历史沿革 ➢现任行领导 ➢历任行长 ➢机构设置
中国人民银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 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 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 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三、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 (1979--1992年)
1979年1月,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恢 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适应对外开放 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 行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 银行;同时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后,又 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 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 务多样化的局面。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简历: 周小川,男,1948年出生 1975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 1985年获清华大学博士学位 1986年11月至1991年9月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委
员 1986年12月至1989年1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助理 1991年9月至1995年9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1995年10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1996年10月至1998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韩国 五、多国共有资本的中央银行
行根据私本人国持在股欧者元既区无决 的人口策比权例,和也国无内经生营管理 产总值权的。比例来提供
货币联盟、欧洲中央银行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三节 组织结构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一、中央银行的权力分配结构 二、中央银行的内部机构设置 三、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设置
西非国家中央银行(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中非国家中央银行(中非货币联盟) 东加勒比中央银行(东加勒比货币区) 欧洲中央银行(欧盟)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西非经济货币联盟
• 有8个成员(截至2009年3月): 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马里、尼日尔、 塞内加尔、多哥和几内亚比绍。
• 西非国家中央银行(1962年成立): 发行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简称西非法郎),行 址设在达喀尔(塞内加尔首都);
第三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中央银行的制度类型 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类型 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中国人民银行体制和组织结构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学习目的与要求:
•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不同的 中央银行制度类型、资本结构和组织 结构,理解并掌握中央人民银行的体 制、资本结构和机构设置内容。
第一节 制度类型
联邦储备银行的主要职能
检查该区属于美联储系统的州注册银行; 审批某些银行合并的申请; 进行资金的划投清算; 收回流通中旧的或残损的货币和发行新货币; 为该区确定贴现率、管理贴现窗口操作; 对辖区内的会员银行提供贷款; 对地区经济问题和国家货币政策进行研究,并公布研
究结果等。
期14年)
Chairman 本.伯南克
12名委员 联邦储备理事会
联邦公开市 场委员会

第3章中央银行的体制

第3章中央银行的体制

香港的中央银行体制
货币发行方面,由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银 行负责。
长期实行英镑汇兑本位,1972年改为与美元挂钩, 1974年改为自由浮动,1983年开始实行与美元 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
1993年成立金融管理局,集中行使货币政策、金 融监管、支付体系管理职能。票据清算由汇丰银 行负责。
四、跨国中央银行体制
法律一般对非国家股份持有者的权利作了限 定,如私股持有者不能参与经营决策等,因 此对中央银行决策没有影响。
采用国家:日本、比利时、墨西哥等
三、全部股份为私人所有
私人银行经政府授权,执行中央银行职能。 采用国家:意大利、美国、瑞士等
四、无资本金的中央银行
经国家授权,通过发行货币和吸收金融机 构的存款准备金获得资金来源。
第一节 中央银行体制的类型
中央银行体制的分类
中央银行体制
单一中央银行体制 一元中央银行体制 二元中央银行体制
一体式中央银行制 复合中央银行体制
混合式中央银行制
跨国中央银行体制
准中央银行体制
一、单一的中央银行体制
指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 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体制。
单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分为两种情况:一元 中央银行体制、二元中央银行体制。
大多数国家
二元式 地方级央行具有一定独立性, 中央银行 与中央级非总分行关系
联邦制国家
复合式 中央银行职能与商业银行职 中央银行初级发展阶
中央银行 能不分
段;计划经济国家
准中央 由多家机构分别行使中央银 小国(地区);某些
银行 行的部分职能
银行处于垄断地位
跨国 在若干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 区域性多国经济;货
– 如:美联储、英格兰银行

2020人民银行招聘,你需要了解的人民银行内部机构设置

2020人民银行招聘,你需要了解的人民银行内部机构设置

2020人民银行招聘,你需要了解的人民银行内部机构设置了解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工作职责,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到底需要在什么类别的机构下工作,需要做什么样的工作内容。

中公金融人带领大家来看看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和工作内容。

根据人行的工作职责,中国人民银行设19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综合、应急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新闻发布等工作。

承办人民银行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条法司。

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拟订或组织拟订、审核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规章;负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货币政策司。

拟订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并组织执行;提出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存款准备金率及差别准备金率的调整;拟订本外币利率政策、管理办法、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币公开市场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及宏观调控部门协调机制的有关工作。

(四)汇率司。

拟订人民币汇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并实施外汇市场调控方案,调控境内外汇市场供求;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协助有关方面提出资本项目兑换政策建议;跟踪监测全球金融市场汇率变化;研究、监测国际资本流动,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金融市场司。

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分析金融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承办国务院决定的信贷结构调节管理工作。

(六)金融稳定局。

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企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承担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机构重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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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的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依法从事有关的金融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

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设13个职能司(厅),包括: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司、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国际司、内审司、人事教育司。

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还设立了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设2个营业管理部,9个分行,326个中心支行,1827个县(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总行的授权,主要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印制总公司、清算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直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
办公厅货币政策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条法司会计财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统计司支付科技司银行监管一司国际司人事教育司银行监管二司内审司
(一)办公厅
组织协调总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

(二)条法司
起草金融法律法规草案;依法承办金融法律法规的有关解释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组织金融法制教育和宣传。

(三)货币政策司
研究、拟定与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研究提出关于选择和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实施;研究、拟定和实施信贷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四)银行监管一司
承办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监管工作。

依法审核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

(五)银行监管二司
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

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业务活动、
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

(六)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
承办对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除外)的监管工作。

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

(七)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
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坚持“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原则,规范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研究并推动合作金融体制改革;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管理。

结算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对其经营风险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统计司
负责经济金融信息的搜集。

统计和分析;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经济、金融统计制度,管理和协调金融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调查统计数据库建设和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向金融系统和国务院综合部门提供金融信息咨询。

(九)会计财务司
拟定金融业统一的会计和结算制度、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工作,编制并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会计报表。

(十)支付科技司
负责支付清算、联行结算和帐户的管理以及组织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推广和应用;编制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拟定金融科技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

(十一)国际司
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金融组织和各国中央银行的官方联系及业务往来的有关工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外事管理工作。

(十二)内审司
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职能司(局)、直属机构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情况,特别是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对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稽核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

(十三)人事教育司
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员考试、测评和智力引进工作,拟定人员培训规划;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机构编制。

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职责,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

上述单位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办法管理,编制共260名。

(一)研究局
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经济增长及其运行进行分析与预测、跟踪研究我国产业政策和工业、农业、财税、外贸等部门经济动态及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并向行领导提出政策建议。

(二)货币金银局
拟定有关货币发行和金银管理的办法;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人民币的工作;安排现钞和辅币的生产、保管、储运、更新、销毁;管理现金的投放、回笼及库款安全;管理全国的金银收购配售库存和国家黄金储备;管理金银开发基金;管理全国黄金市场。

(三)国库局
办理国家金库业务,对下级库实行业务管理;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监督和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四)保卫局
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保卫工作;对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防范措施;组织金银、现钞、有价证券的武装押运工作。

(五)培训中心
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各类培训和金融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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