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死囚为何“秋后问斩”?
古人搞事情都喜欢选在秋后 原来这其中另有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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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搞事情都喜欢选在秋后原来这其中另有玄机
导语:经常有很多爱看古剧的电视迷们肯定特别的吃惊的是为什么每次皇帝或者官员要下令处死一个犯人的时候总是会选择在秋后对他们进行问斩处置而不
经常有很多爱看古剧的电视迷们肯定特别的吃惊的是为什么每次皇帝或者官员要下令处死一个犯人的时候总是会选择在秋后对他们进行问斩处置而不是其他的季节。
难道说是皇帝官员处死人还要看季节吗?这是大多数电视迷们非常好奇的一个场景。
无论是哪个朝代似乎都有这么一个说法,那到底是什么呢?
原来古时候的人都是非常讲究时间季节效益的,而且古人常说是在秋后问斩,更加是顺应老天的意思,那么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因为无论是在哪个时代的秋天都是万物凋零,一片沉寂不是丰收的好时候,在春天则是一片生机盎然,万物复苏的好季节。
所以像选择这种问斩的事情一般都会放在秋冬进行。
况且在古时候还什么都不发达的年代,古人只有依靠自己种的粮食蔬菜吃饭,春天就是一个丰收的好季节。
当然所有的老百姓都是最爱春天的。
所以这个时候对于处死犯人,算账这种事情都应该是放在秋天来做。
在汉朝的时候,经常会将处死的犯人安置在秋天和冬天之间实施刑法,而在夏天和春天并不会实施刑法处置犯人。
所以在将一般的犯人打入死牢的那一刻起,剩下的就是无止尽的漫长的等待过程了。
除非是非马上处死的那一种犯人,可以不分季节和时间,马上执行,其他的死刑犯一般都被安置在秋天和冬天之间。
对于古人来讲,凡是丰收或者是万物复苏的好季节是不会下令处死生活常识分享。
古代为什么秋后问斩 为什么不选其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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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的制度。
汉代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执行死刑。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以外,一般死刑
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的制度。
汉代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执行死刑。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以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天以前执行。
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以“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
秋冬行刑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
明清律中的“朝审”“秋审”制度亦可渊源于此.
明清两代又引入了"秋审""和"朝审"制度。
每年霜降后十日,三法司同三品以上高官会审京畿附近的死囚,称为"朝审";而每年八月中旬复审各省死刑案件则称为"秋审",朝审与秋审后把死刑案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祖四类,除情实类由皇帝勾决后执行死刑外,其他三类均可免除死刑。
古代除了用日晷计时外,还以漏刻计时。
这种计时方法分一昼夜为一百刻(一刻相当于今天的14.4分钟),因而古代语言中就有“刻”的说法。
两个小时为一个时辰,子时是夜里十一点到凌晨一点,那么午时应该在中午的十一点到一点之间,午时三刻该在十一点44分左右。
午时三刻这个时间,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点,这个时间,阳气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的说法中,此时可以用旺盛的阳气来冲淡杀人的阴气。
然而也许还有另一层意思。
生活常识分享。
古代时期,死刑犯为什么要到秋后的午时三刻才斩首呢?
古代时期,死刑犯为什么要到秋后的午时三刻才斩首
呢?
本文导读:我们现在如果犯了重罪的话会被枪毙,在古代时期犯罪也会被处死,一般是处斩,古代都是在春天审问判刑你,秋天行刑,称为秋后问斩,这个方式应该是开始于汉朝,西汉的时候是定在了九月到十二月,唐朝的时候定在了十月到十二月,后来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秋后问斩一直沿用到了清朝时期,那么为什么要定在秋后再行刑呢?
古代的人们信奉阴阳五行,所以第一个原因是顺应天命,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自己的特点,春天是生长,舒展的季节,
夏是温热,光阴,长夏是生化,收纳,秋天是沉降,收敛,冬天是滋润,寒凉。
所以说秋季是消亡的季节,所以说比较适合在秋季行刑,而古代的人们又非常的讲究顺应天意,所以说要处斩的罪犯要等到秋后斩首。
第二个原因是在秋季斩首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我国古的时候是一个发展农业的大国,主要就是以种植农作物为主,春季与夏季人们都在忙着耕地或者收获,所以说春季与夏季也没有时间与闲心去关注杀头之事,而秋天是个农闲的季节,这个时间人们都比较清闲,这样一来就有时间来观看行刑了,那么秋后为什么要定在午时三刻呢?
古时候人们人们人是属阳,鬼是属阴,人死的时候如果有怨气,死后就会化作厉鬼,而午时三刻的时候是正午的十二点到两点之间,这个时间的太阳是最毒辣火热的时候,在这个时间段行刑就算是化作了厉鬼,也会被正午的太阳杀死,还有一个说法就是秋后算账,春季夏季都是农忙的季节,两个人如果有过节的话就等到秋季田地里的农活都干完了的时候再来解决。
以上就是古代时期的死刑犯要在秋后的午时三刻斩首的原因了。
秋决
秋决作者:刘墉来源:《文苑·经典美文》2008年第01期瓜藤古人“秋决”,有他的道理。
因为春天万物萌发,夏季草木蓬勃,为了不违背天理,就算开春判死,也要等到暮秋行刑。
大自然的肃杀,是由老天执法的。
入秋之后可能因为日照渐少,也可能因为气候转凉,就算有秋老虎,热得如同炎夏,植物们也会露出死囚的惶怵。
最明显的是瓜藤,还没进九月,已经泛上一层白霜,那是种灰霉菌,在毛茸茸的叶子上繁殖。
原本翠绿的叶片也就一寸寸沦陷,变黄变脆,到最后甚至一碰就碎,轻轻一攒,便化作一抔灰。
每年的“秋决”总由瓜藤开始。
因为它们老了之后最碍眼,加上干枯的叶子在秋风中聒噪,造成不安。
我戴着手套,抓紧藤蔓近根的位置用力扯。
戴手套,是因为瓜藤上有毛,硬得像刺,不小心会被它扎伤。
而且瓜藤就算枯了,还十分坚持,尤其当那上面仍然挂了未成熟的果实,更像战乱中受伤的母亲,忍着不死,只为护孩子。
可惜秋已肃、藤已枯、叶已朽,就算仍有几根翠玉似的瓜果、就算藤梢仍然吐出新绿,好想打算再有一番作为,又能如何?单单由下面老藤的断裂处就知道,早干透了、枯竭了,像是腰斩后,上半身被移到漆了桐油的铁板上,就算心脏还能跳动、大脑还能思想,那活,何尝不是死?所以,我没有矜恤,左一把右一把,将那牵牵挂挂的“旧王孙”,一律从藤架上扯去。
只剩几支竹竿,视野突然开阔了,没有家小,少了负担,虽然也失去收入,却有一种削发的快感。
紫苏早春发现死了几株杜鹃,想必因为天太冷。
这次由台湾回来,看见又枯了不少,才知道是下面的紫苏造反。
紫苏是三年前岳父的朋友送的。
只一小盆,深深红紫的叶片、细碎的小花,还带着一股特殊的香味。
查书,说它性能舒畅、功能行血和气,有发汗、镇静、镇咳、镇痛、利尿的功效,真是既美观又实用,于是把它放在后院阳台上。
第二年,除了盆里的自然萌发,连阳台砖缝间也冒出好几棵。
十分不舍,于是小心地从砖缝里挖出来,种到院子。
没想到引狼入室,来年非但砖缝间又冒出许多,连阳台下、花圃里也出现一片,而且愈抽愈长,高达两三尺。
古人为何经常讲究秋后问斩和午时三刻行刑
古人为何经常讲究秋后问斩和午时三刻行刑古人选择在秋后和午时三刻行刑,主要源自于古人的认知和迷信,以及对死刑的敬畏和尊重生命。
古人认为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不适宜执行大辟之刑,秋冬季节,草木开始凋零,天气逐渐寒冷,执行死刑可顺应天道。
为什么要选择午时三刻执行,是因为古人认为人死之后阴气太盛,只有选择阳气充足的时辰行刑才能压制住杀人的阴气,而午时三刻便是阳气最盛的时辰。
不过选择秋后和午时三刻行刑还有其他的深意,其中也有为犯人考虑的。
一、选择秋后问斩的原因因为立秋是秋天的最开始的阶段,立秋时还处于“中伏”期间,酷暑还未过完。
在立秋后、秋分前还有“处暑”和“白露”两个节气,处暑过后,暑气才逐渐消退,气温也才开始下降,直到白露后,天气才真正有了一定的凉意。
秋分后才算完全进入秋天,大部分地区的雨季已经结束,冷气具有一定的势力,此时才算有了肃杀气氛,才符合古人行刑的时机。
古代选择秋后问斩的第一层深意是为了顺应天意。
我们也知道,大多数人古代百姓是目不识丁的,也就导致人们对事物缺乏认识,或者认知比较片面,尤其是在科学、天文等方面,以至于对天象和自然界产生的一些现象无法正确理解,如自然灾害、天狗食日(日食)等。
古人认为出现日食是代表凶兆,表示有妖孽侵犯皇帝的统治,而一些帝王也是这么想的。
古人认为有“造世主”在支配人间的一切,认为灾害、瘟疫等一切都是上天赐予的,所以也就导致古人所做的一切行为要符合或顺应天意才行,对犯人执行死刑也是如此。
古人认为“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万物的生长规律,而春天和夏天处于万物生长的时间,实施刑罚不符合自然秩序法则。
而秋冬之后,万物凋零,寒风萧瑟,充满肃杀气氛,此时行刑符合自然秩序法则,也就应当顺应天意。
因此,古代行刑一般就放在了秋季之后。
而关于“秋冬行刑”的记载(《左传》)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到了汉代时,秋冬行刑更是上升到理论高度,西汉儒学大师董仲舒总结出一套“天人感应”学说,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四政要和天意代表的四时相呼应”。
中国古代刑罚之秋审
中国古代刑罚之秋审一、秋审的基本情况(一)清朝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及秋审案件的来源《大清律例•断狱•有司决囚等第》规定:凡有司于狱囚始而鞫问明白,继而追勘完备;军流徒罪,各从府、州、县决配;致死罪者,在内法司定议,在外听督抚审录无冤,依律议拟,斩绞,情罪法司复勘定议,奏闻候有回报,应立决者,委官处决,故延不决者,杖六十。
《清史稿•刑法志三》记载:各省户、婚、田土及笞、杖轻罪,由州县完结,……徒以上解府、道、臬司审转,徒罪由督抚汇案咨结。
有关人命及流以上,专咨由部汇题。
死罪……罪干凌迟、斩、枭者专折具奏,交部速议。
杀一家二命之案,交部速题。
其余斩、绞,俱专本具题,分送揭帖于法司科道,内阁票拟,交三法司核议。
清朝对于审判权限的划分是有严格规定的,下级审判机关将经手案件或不属于自己有权判决的案件主动详报上级复审(不问当事人是否上诉),并层层转报,直到有权做出判决的审级批准后才算终审。
这种审判制度,有学者称之为“逐级复核审转制”。
[3]对于死刑案件,在地方各省由州县初审后,逐级报送知府、按察使、督抚复核。
地方各级审理死刑案件也只是提出定罪量刑意见,督抚如无异议,即向皇帝奏报,并将副本送于刑部分管司。
皇帝在收到督抚的奏报后,经内阁票拟,交三法司核议。
但在清三法司中,部权特重,三法司核议实际上以刑部为主。
三法司核议后,奏请皇帝批示,皇帝批准后,死刑判决才生效。
至此,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才告结束。
《清史稿•刑法志二》记载:斩、绞同是死刑。
……乃于各条内分晰注明,凡律不注监候者,皆立决也;凡例不言立决者,皆监候也。
清朝将死刑划分为“立决”、“监候”两种。
“立决”就是立即执行,决不待时。
《清史稿•刑法志三》记载:议上立决,命下,钉封飞递各州县正印官或佐贰,会同武职行刑。
监候则入秋审。
《大清律例•名例律•五刑》规定:死刑二,绞、斩。
内外死罪人犯,除应决不待时者,余俱监固候秋审、朝审分别情实、缓决、矜、疑,奏请定夺。
可见,秋审案件就是死刑监候等待秋审复核审录以决定最终刑罚的案件。
为什么古人“秋后问斩”
“ 秋后问斩’ ’
古代一直有 “ 秋 后问斩” 一说 , 这 里的 “ 秋 后” 就是指秋分 以后, 而不是 立秋 以后。 古人 为什么规 定行刑要在秋 分 以后进行 ? 据《 礼记 ・ 月令》 记
载:“ 凉风至 , 白露 降, 寒蝉呜, 鹰乃祭乌, 用始行戮 。 ”
@ 倪方六
“ 秋分 ” , 农 历二 卜 1 ) U 节气 的第 1 6 个 节气 、 秋 分 存 气 候 学. f : 的意 义 与 春
上 太 阳将升之 际, 祭 门则在 晚 上 , 故 称 “ 朝 日夕月” 。 清朝规 定, 祭 门为 “ 秋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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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类也。 天 人 所 同 有也 。 庆 为春 , 赏为 夏, 罚为秋 , 刑为冬 。 ” 庆、 赏、 罚、 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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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说法 , 秋 分 时昼夜一 样 长 , 正午 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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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魄已生。 ” 其意思是,
《 礼经》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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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古人“秋后问斩”
为什么古人“秋后问斩”作者:倪方六来源:《人民周刊》2016年第22期“秋分”,农历二十四节气的第16个节气。
秋分在气候学上的意义与春分、夏至、冬至是一样的,此时的太阳运行至黄经180°,而春分、夏至、冬至分别位于黄经0°、90°、270°。
秋分的最神奇之处与春分一样,昼夜平分,相反的是,秋分后白天将越来越短。
对这样的节气,古人是充满敬畏的,逐渐形成了“秋分祭月”“秋后问斩”“秋分占候”“早卧早起”等一系列“秋分现象”。
“秋分祭月”不同于“中秋拜月”,两者虽都是祭拜月亮神,但后者是民间风俗,前者是国家行为。
有学者认为,因秋分可能无月,才将祭月移至中秋,从而形成“中秋拜月”的风俗,这纯属臆测。
因为中秋之夜如遇阴雨天,也可能无月……“秋分日”古人为什么要“祭月”?《宋史》:“盖其时昼夜平分,太阳当午而阴魄已生”。
对于现代人来说,秋分这天似乎只留下一个“竖鸡蛋”的习俗,而在迷信“阴阳”的古人眼里,则是“阴盛”开始的重要日子。
《宋史·礼志六》“朝日夕月”条引唐代柳宗元的话说:“按礼,秋分夕月。
盖其时昼夜平分,太阳当午而阴魄已生。
”其意思是,根据《礼经》上的说法,秋分时昼夜一样长,正午的时候阴气开始产生。
所谓“阴魄”,就是古人所迷信的阴气、鬼魂一类。
古人认为,阴气太重会影响国家祥和与百姓的身体健康,所以朝廷要祭祀月亮,以保国泰民安,此即所谓“遂行夕拜之祭以祀月”。
“太阳当午而阴魄已生”的说法显然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秋分祭月”并非柳宗元所生活的唐朝才有,先秦時已有“春分祭日、秋分祭月”的礼制。
秦朝时祭祀八个神灵,第六个就是月亮神,第七个是日神。
为何选择在春分和秋分时分别祭祀日神和月神,而不是在元旦或是夏至、冬至?《明史·礼志三》认为:“盖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
日月次天地,春分阳气方永,秋分阴气向长,故祭以二分,为得阴阳之义。
”言下之意,春分和秋分最适合祭日和祭月。
历史冷门小知识3
历史冷门小知识31、古代杀人为何要“秋后问斩”?在我国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此后的汉,唐,宋,清等朝代也都规定刑杀要在秋冬进行,这主要是因为董仲舒创立的“天人感应说”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改,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
如果违背天意就会招致灾祸,受到上天的惩罚,从而影响天人合一的举措的施行。
为此此,汉武帝皇帝颁布政令,“秋冬行刑”,于是“秋冬行刑”随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2、“八拜之交”指哪八拜?管鲍之交(管仲和鲍叔牙),知音之交(伯牙和钟子期),刎颈之交(廉颇和蔺相如),舍命之交(羊角哀和左伯桃),胶漆之交(陈重和雷义),鸡黍之交(张劭和范式),忘年之交(孔融和祢衡),生死之交(刘备、关羽、张飞)。
3、清朝皇室实行“试婚”制度。
清朝的皇帝和皇储在正式成婚之前,先由宫中精心挑选出几名年龄稍长容貌端庄的官女,随寝做“试验品”格格(公主)选定驸马,确定嫁期后也会有一名机敏干练的宫女充当“试婚格格”,随同公主的嫁妆一起先行一步到驸马家,当天晚上便由“试婚格格”与驸马爷同床试婚,在第二天详细禀报驸马爷有无生理缺陷,性格是否温顺等。
4、专吃人肉的魔王:朱粲(can)朱粲是隋末唐初的地方军阀,生性残忍,朱粲起兵时曾对军士说道:世上最美的食物莫过于人肉,每攻破一个州县,朱粲就下令劫掠粮食,食物不足时,朱粲就让士兵搜索妇女、小孩来吃,朱粲所部经过之处即无人烟,公元621年朱粲被李世民所擒并斩杀于洛阳。
5、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十朝元老”冯道历经五代十帝,有人称他是“十朝元老”官场上的不倒翁,有人说他软脊梁,中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汉奸,有人说他颇懂老子的“无为”之道。
6、李煜是狂热的佛教徒李煜是狂热的佛教徒,和他那貌美如花的小周后没事就爱躲清凉山拜佛,他俩叩头叩得脑门上都起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7、历史上怕老婆的著名人物伍子胥,隋文帝杨坚,唐中宗李显,房玄龄,戚继光,胡适,常遇春,索额图。
古代犯了死罪为何非得秋后才能问斩?大有学问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古代犯了死罪为何非得秋后才能问斩?大有学问导语:古代的死刑犯,一般由监斩官负责监斩,专门的刽子手负责执行斩首。
而且还专门定下了时间,一般有满足两点:一、秋后处斩;二、午时三刻。
很...古代的死刑犯,一般由监斩官负责监斩,专门的刽子手负责执行斩首。
而且还专门定下了时间,一般有满足两点:一、秋后处斩;二、午时三刻。
很多人就有疑问了,如果一个人年初就被判死刑,还等到秋后,那不白白让囚犯多潇洒了大半年吗?其实这里面都是有讲究的,先说午时三刻,我们知道一天正午的时候太阳照射最强。
但古代并不是我们现在的24小时制,而是一天分为12时辰。
午时三刻换算成今天差不多就是正午时分。
而古代科学文明远没有今天发达,在他们看来,正午斩首囚犯可以避免死后怨恨。
而且行刑前都准备酒肉,让他们吃饱喝好上路。
秋后问斩的说法最早起源于西汉,秦朝的时候是尊法家的,推崇以法治国。
但西汉开始尊崇儒术,特别是汉武帝时期,曾特意下诏全国征求好的治世策略。
其中就有儒家代表大臣上书汉武帝,建议囚犯秋后处决落叶归根,不会逆天道。
后来慢慢就影响后世,各个朝代都沿用这种方法。
当然除了这点,还有一点很重要。
我们知道斩首不仅仅为了处决犯人,还有一点就是做给世人看以儆效尤。
但古代以农业为主,前面大半年百姓都要忙农活,闲暇时间很少,也没有闲工夫特意来看斩首,但等到秋天收获作物后大家都基本没什么事干了,这样就比较容易让百姓集中观斩。
像在大清朝的时候,每逢市口有斩首的话,百姓都会跑过去观看。
尤其是清朝年间惩治贪官严厉的时候,百姓都争先恐后去占位置观斩,看着人头落地心里特别解恨!生活常识分享。
古代为何要“秋后问斩”
邓小平的女儿毛毛在《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中写道:“12月12日西安事变爆发,父亲是在生病昏迷的状态下听说的。
那是因为,1936年底,父亲得了一场非常严重的伤寒病。
”邓小平自己后来回忆时也说,那次他病得很重,差点死掉了。
西安事变爆发,他在昏迷中隐隐约约听到几句,就又昏迷过去了。
杨尚昆同志曾向毛毛回忆过当时的情景:“那是在甘肃庆阳一带,你爸爸得了伤寒,非常厉害。
他已经是昏迷不醒了,什么东西都没法吃,吃一点东西就会把肠子戳破,只好煮点米汤喂他。
正好那时候张学良和我们搞统战,派他的副官来慰问红军,送来两车慰问品,有吃的,还有香烟和一些其他物资,其中有一些罐装的炼乳。
聂伯伯(聂荣臻)决定,把这些炼乳全部给小平。
全靠这些炼乳,救了你爸爸的命。
”摘自《华兴时报》古代对行刑的月、日、时很有讲究。
除“决不待时”的重刑死囚外,绝大多数朝代行刑都有固定的时间。
《唐六典·刑部》中曾明文规定:“每岁立春后至秋分,不得决死刑。
”一般来说,古代多选择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处决死囚,即所谓“秋后问斩”。
这是为了顺应天时,合秋冬肃杀之气。
在固定月份之外,如果非要处决犯人,也要避开正月、五月、九月,因为这三个月份是“断屠月”。
在可以行刑的月份,也不是哪一天都可以杀人,1、8、14、15、18、23、24、28、29、30这十天叫“十直日”,属于“禁杀日”,是绝对不能行刑的,即使是“决不待时”的死囚,也不能在这月、这日行刑。
另外,24个节气日、国庆节、皇帝生日等重要日子也不能“杀人”。
行刑时间一般都选在白天,即便是夜间,也要等到天亮以后再动手。
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后行刑,即《唐六典·刑部》中“日未后乃行刑”一说。
日昳之时是古代12时辰中的未时,对应现代24时制为13时至15时。
“未后”在冬天来讲,太阳开始落山已近黄昏。
选择这个时辰应是替死者考虑,方便死刑犯“托生”。
明清似乎多选在午时,对应现代24时制为11时至13时,明清话本小说里所谓“午时三刻”大概就是因为有此背景。
古代为什么都选择在秋后问斩?从时辰看古代人性!
古代为什么都选择在秋后问斩?从时辰看古代人性!本文导读:中华文明诞生了将近五千年,死刑犯伴随着古代第一步法典的颁而出现。
它是一种依据法律剥夺犯人生命的刑法,从古至今死刑都属于最重的惩罚。
秋后问斩就是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它最早出现在礼记中。
一年四季那么长,为何偏偏是秋后问斩呢,有这个疑问的听小编下面说道说道。
秋后问斩最早出自先秦时期。
《礼记》中就有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意思是:这个月已经入秋了,外面吹的风有点凉,清晨已经开始有白露,寒蝉也叫了起来,猎鹰已经把捕杀的鸟四面铺开,像摆放祭祀品一样。
这个月判死刑的也该开始执行了。
在古代,每个季节做什么事情都有明确的要求。
比如当皇帝的,讲究天有四时,王有四政。
国家春夏秋冬四季都有该干的事情。
春天是庆祝的季节,有喜事春天是最好的,如果有什么大的封赏应该放在夏天,要处罚人就得放在秋天,死刑要放在冬天。
统治者都认为自己是上天之子,做任何事情都应该顺应上天的节奏。
由于古代缺乏科学常识,世界上出现的很多自然现象都整不明白,以为在人类和天地万物之间还存在着一个主宰世界的神灵。
他们把世界上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认为是上天给予的。
所以他们做所有事情都必须遵从天意。
国家大事和治国理念也要遵循这点,对人处以死刑或者赦免也不能和天意相违背。
其实说穿了就是因为古代人的愚昧。
在古代被判死刑的大部分都是男人,很少有女的死刑犯。
女人被判死刑一般都是因为通奸杀夫。
如果单单是通奸,不扯上人命案子是不会上报官府的,因为通奸被抓,在村里就被人浸猪笼了。
因为死刑犯大部分都是男人。
而男人又是家里乃至国家的主要劳动力。
古代中国主要以农耕生活为主。
一年四季中的春夏秋三季都比较忙,如果这个时候,把他们抓去,砍了头,对国家来说也是不小的损失,毕竟国家机器都是靠老百姓纳税来养活的。
为了物尽其用,只有等到秋收之后再处以死刑。
这些犯人都是判完刑之后回家继续种地,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比现在的保外就医还人性化。
古代官府杀人为什么都要在秋后
古代官府杀人为什么都要
在秋后
秋决没有什么典故。
古代执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节,这与古人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
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而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象征肃杀。
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都要顺应天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
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
处决犯人也是如此。
从西周开始就有了秋冬行刑的做法,到了汉朝成了制度。
除了谋反等大罪可以立即处决外,一般死刑犯都要等到秋天霜降后冬至以前才能执行。
古代还有行刑的禁忌,唐宋规定正月、五月、九月为断屠月,每月的十斋日为禁杀日(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即使谋反重罪也不能在这些日子处死。
明
朝也规定十斋日禁止行刑,否则笞四十。
国家进行的大的祭祀活动时也禁止行刑。
行刑的具体时间有的规定在下午1点到5点之间。
过时则要等到第二天。
古人犯了杀头之罪,一定要秋后问斩,这里面学问不简单,都有说法
古人犯了杀头之罪,一定要秋后问斩,这里面学问不简单,都有说法导语:经常看古装剧的都知道,古代有人犯了死罪,一般都是两个时间点问斩,一个是午时三刻,还有一个就是秋后问斩。
当然也有立即处决的,但是只要是衙门里面判过的犯人,基本都是秋后问斩的。
那么您要问了,秋后问斩是让犯人多活一会吗?答案自然不是,对于一些罪大恶极之人,人们恨不得他当时就死。
砍头说秋后问斩之前,说说为什么要午时三刻问斩,这方面应该很多人都知道原因,古人的时间一天是分为十二个时辰的,一个时辰两小时,午时大概就是十一点到一点,在加上一刻是十五分钟,那么午时三刻差不多就是十二点,这个时间点,大家都知道有个特点,那就是这个点是太阳最强的时候,也是最热的时候。
古人是非常迷信的,因为历史上人们的认知度比较低,他们普遍认为在这个时间点,是一天中阳气最重的时候,这个时候杀了人,那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变成鬼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犯人,在上路前的最后一顿饭都会特别的丰盛,也称之为断头饭,其实就是让其不要心生怨恨,而且也是让他最后再吃一次好的,一般还会让喝点酒,即使现在这个不成文的规定也在延续。
老照片再说说秋后问斩,其实早期历史上并没有这样的规定,从汉朝开始,董仲舒提出了这个观点,他认为秋冬的时候杀人有违天道,这个时候秋后问斩的雏形初现,东汉时期把时间确定在了十一月和十二月之间。
唐宋的时候,除了罪大恶极之人,剩下的都是要等到秋后处决。
明清时期更夸张,无论你犯了什么罪,只要是砍头的必须得在秋后。
这个时间点人们也都比较闲,农闲的时候,人们都会被召集来观看,而且有的朝代是强制性的,这就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有趣的是在民间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秋后如果下雪也是正常,但是如果在夏天,万一下起雪那可就说不清了。
这个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大家看个乐呵就行。
砍头照片前文提到了,有些朝代会强制去观看刽子手行刑,实际上即使不这样,也会有人争先恐后的去看,好热闹的这个习惯,历史上一直有,可不是现在才有的。
为什么要秋后问斩
为什么要秋后问斩
关于秋后问斩,顾名思义是在秋天进行的一种刑法,早在汉代起便有"秋冬行刑"的规定,除谋反、谋大逆等罪犯即时处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进行。
秋后问斩说的是秋分以后,秋分后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多长,在古代天文不发达的时候,这样的节气变化,自然是重要的时令。
古时候,因为科学的不完善,人们的一切都必须符合天意,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结合,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
春夏是万物,滋润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的季节,古人认为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所以,人们必须遵循其规定,违背者将受到非常重的处罚,因此,没有谁愿意为此以身涉险。
天人感应,顺天而行,应该是古人总结的极高的智慧,顺天而行我们现在更多的解释为敬畏天地,顺应规律。
古人认为砍头是一件阴气很重的事情,所以必须选在中午进行,好让阴阳相克,起到缓冲的作用,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执行的时间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
众所周知,古代的行刑非常的残酷,比如说斩首,剥皮,宫刑等,我国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汉朝秋冬行刑制度
汉朝秋冬行刑制度
汉朝时期,秋冬行刑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是执行死刑的时间。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顺应天时,避免在秋冬季节进行死刑执行,以避免伤害生命。
除了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
这一规定对于死刑的执行时间有着严格的要求,体现了汉朝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天道的敬畏。
秋冬行刑的制度在后世王朝得到了延续。
例如唐、宋律例便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十恶”重罪前四条)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
这一制度旨在保护春季的生机,避免在春季执行死刑,以顺应天时。
清代也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需在秋季处决。
这一规定对于死刑执行的时机有着严格的要求,体现了清朝对于天道的敬畏和对生命的尊重。
总之,汉朝秋冬行刑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顺应天时,避免在秋冬季节进行死刑执行,以保护生命。
这一制度在后世王朝得到了延续和发展,对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代处决犯人一般在秋季,叫“秋决”,为什么这么安排呢?
古代处决犯人一般在秋季,叫“秋决”,为什么这么安排呢?在古代,除了秦时一年四季都可以执行死刑,其他各代处决犯人都在入秋以后,这就是古时常说的“秋决”。
当然,如果是重要刑犯或处于非常时期,也是要立即处决的。
各朝代行刑的具体月份,也是不一样的。
西汉时,在十月至腊月间执行死刑,其他时间不能执行死刑。
唐宋时期,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季执行死刑,否则要判一年徒刑。
唐宋时的法律还规定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
有人在计算后认为,唐朝一年里能够执行死刑的日子不到80天。
明代规定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执行死刑,若有在“立春以后至秋分以前处死刑者,杖八十”。
那么,为什么要在秋后处决犯人呢?古时候,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对于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一些现象,人们不能正确解释。
因此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支配万物的造世主。
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造世主赐予的,因而所从事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天意。
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
春夏是万物发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秋冬行刑,正是适应天道,顺乎四时。
这种思想发展到西汉,出了个儒学大师董仲舒,他说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
从此,“秋冬行刑”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直到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朝,也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需在秋季处决。
“秋决”的具体月份随着朝代变更也稍有改动。
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执行的时间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
唐代这一规定一直为后世采用,直到清末。
中国古代九大毒药古代死囚为何“秋后问斩”?
龙源期刊网 中国古代九大毒药/古代死囚为何“秋后问斩”?作者:来源:《养生保健指南》2010年第07期中国古代九大毒断肠草断肠草是葫蔓藤科植物葫蔓藤,一年生的藤本植物。
其主要的毒性物质是葫蔓藤碱。
据记载,吃下后肠子会变黑粘连,人会腹痛不止而死。
一般的解毒方法是洗胃、服炭灰、再用碱水和催吐剂,洗胃后用绿豆、金银花和甘草急煎后服用可解毒。
断肠草还有一说是雷藤(《中药大辞典》)。
绿豆、金银花和甘草实际上是万用解毒药,同样的还有荔枝蒂、生豆浆等。
鸠鸩是一种传说中的猛禽,比鹰大,鸣声大而凄厉。
其羽毛有剧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鸩酒,毒性很大,几乎不可解救,久而久之鸩酒就成了毒酒的统称。
另一种说法:鸩不是一种传说中的猛禽,实际存在,即食蛇鹰,小型猛禽,在我国南方山区分布较广,如武当山地区。
因其食蛇故被误认为体有剧毒。
番木鳖就是马钱子,是马钱科植物马钱子和云南马钱子的种子。
扁圆形或扁椭圆形,直径1.5-3厘米,厚0.3-0.6厘米。
常一面隆起,一面稍凹下,表面有茸毛;边缘稍隆起,较厚,底面中心有突起的圆点状种脐,质坚硬。
毒性成分主要为番木鳖碱(即土的宁)和马钱子碱。
主要用于风湿顽痹、麻木瘫痪、跌打损伤、痈疽肿痛、小儿麻痹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痛,据说还可用于重症肌无力。
中毒症状是最初出现头痛、头晕、烦燥、呼吸增强、肌肉抽筋感,咽下困难、呼吸加重、瞳孔缩小、胸部胀闷、呼吸不畅,全身发紧,然后伸肌与屈肌同时作极度收缩,对听、视、味、感觉等过度敏感,继而发生典型的土的宁惊厥症状,最后呼吸肌强直窒息而死。
鹤顶红鹤有鹤肉、鹤骨和鹤脑可入药,但都无毒,而且都是滋补增益的药。
鹤顶红其实是红信石。
红信石就是三氧化二砷的一种天然矿物,加工以后就是著名的砒霜。
砒石砒石为天然产含砷矿物砷华、毒砂或雄黄等矿石的加工制成品,又名信石,主产于江西、湖南、广东、贵州等地。
信石有红信石及白信石之分,药用以红信石为主。
凡砒石,须装入砂罐内,用泥将口封严,置炉火中煅红,取出放凉,或以绿豆同煮以减其毒,研细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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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死囚为何“秋后问斩”?
城市的夏天,逃不甚逃,躲不甚躲,除了空调机的冷风吹着,降温的途径少之又少。
不由令人心生向往,盼望秋天赶紧到来,金色的秋天,收获的秋天,如此的歌颂赞美,成熟美丽的画面顿时展开,可是,突然联想到一个成语“秋后算帐”,便会不寒而栗了。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古时候的统治者要选秋天来处诀杀人犯呢?
追溯中国封建统治时期,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古时候,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
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
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
古代司法工作者认为,天人是合一的,春夏之间草木茂盛生机勃勃,人虽非草木,但亦属自然界组成部分,其生死应合于自然。
秋天草枯叶落,处决罪犯才合天地萧杀之时。
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
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
西汉中期儒学春秋公羊派大师董仲舒(前179~104)继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创造出一套“天人感应”的迷信学说。
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
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
东汉章帝元和二年重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
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
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
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
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秋后问斩”一词据载始于唐朝,文学作品最早出现于《水浒》英雄传中。
当然,历代问斩的时间并不一定都规定在秋后,只是到了明清才固定于秋后,嘉庆之后又曾改于随判随斩。
还有一种说法便是,之所以选择秋冬二季实行,主要是考虑示警的作用,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也方便地方官动员民众观看。
再则大概是因秋冬百物萧条,亦是进入一年的尾声,亦适合执刑,春天象征新生,夏季万物正蓬勃生长,因此较不适宜取人性命吧。
于是,秋冬时节处决罪大恶极的犯人,成为从古到今的传统,渐渐在法律条文上形成“秋诀”制度:春天定罪,秋天问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