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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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的处理
1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1.1 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利器盒装损伤性废物,医院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都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在装满3/4时有专职回收人负责封袋运送。
1.2 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锐器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利器盒中,3/4满时封盖由专职回收人送到焚化炉焚烧和无害化处理。
1.3 分散的污物袋按时收集集中污物袋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并运往指定的贮存点,收集运送时采用隔离转移,以有效防止污染物对人员的危害及对环境的污染。
2 医疗废物的处理
2.1 一次性输血器、引流袋采血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因具有高度传染性且浸泡消毒效果不理想,故应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2.2 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先剪下针头部分,放入利器盒中,其余部分只要分离金属的瓶塞穿刺器后,中间剪一刀,放入专用收集袋即可。
2.3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放入利器盒;注射器针筒放入收集袋,集中回收后采用集中消毒方法。
2.4 建立单位计量回收制度设专人负责定点回收工作,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不进行“一对一”清点交换,尽量减少人员与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过多接触,我们将常用的注射器、输液器进行计量,以该单位计量与医院的全年进货数量相乘,所得总量与回收数量进行对比,我院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总量低于回收量15%~20%,其原因在于回收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部分带有残留的液体,故重量可能超过医院的进货量。
3 讨论
WHO于1983年由欧洲19个国家提议,并强调系统地研究医疗废物处理的重要性;1986年美国环保机构提出有关感染性废物处理的方针;1998年WHO 将医疗废物规定为8大类,继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出台医疗废物处理的方针和法规等[1,2]。我国在本次SARS流行之后,在较短的时间内,先后由国务院、卫生部和环境保护总局等部委员颁布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从而加快了我国医疗废物规范管理进程。
我国卫生行政管理办法中对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提出了两项既带指导性又带指令性的任务,即:(1)将用毕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在各医疗单元内用高效
消毒剂进行分类消毒;(2)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先进行毁形,然后用消毒液浸泡消毒。以上指令的实行是以医疗垃圾具有传染性为根据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无论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给污物的分类,还是我国现有的有关法规中找不到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属“传染性垃圾”的准确答案。将所有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在各医疗单元内用高效消毒剂浸泡消毒以示无害化处理忽视了医疗单元内还存在相当一部分不是传染性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现实,违背了消毒灭菌方法选择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消毒剂应用的负面影响[3],另有文献表明对一次性塑料输液管采用浸泡消毒后毁形的方法处理,并没有达到使污染的细菌减少的效果,相反还使细菌污染加重[4]。由于绝大多数医院一次性医疗器具的毁形工作靠人工分检进行,因此,分检量大、难度大,分检者因此而产生的医院感染危险性大[5,6],且毁形标准难以界定,质量没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