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模式探讨
2024年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总结参考(2篇)
2024年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总结参考2023年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总结2023年是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加大了对法律援助的支持力度,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成果。
在这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我们以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加强组织建设、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下面将对2023年的法律援助活动进行总结。
一、组织建设2023年我们注重强化法律援助组织的建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标。
我们成立了一支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律援助服务团队,并对其进行了培训和指导,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推进了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建设一支专业化的队伍。
2023年,我们加大了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不仅组织了各类培训班和培训讲座,还积极与相关高校合作,开设了法律援助专业岗位的培训和实践课程。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培养造就了一批专业化的法律援助人才,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完善法律援助制度2023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推动了法律援助制度的法治化建设。
我们修订了现有的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法律援助的目标和原则,规范了法律援助的程序和方式。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和评估,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2023年我们注重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通过组织专门的培训和研讨会,推动了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化和人性化。
我们制定了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政策和措施,加大了对这些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五、加强社会宣传与教育2023年我们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宣传与教育。
通过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发布法律援助资讯等手段,提高了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问题研究摘要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对扶助弱势群体和法学教育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武汉地区的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的学生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如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来加以完善。
关键词高校学生法律援助诊所教育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086-02一、研究背景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主体并不限于政府,社会各界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均可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国务院于2003年7月2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8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在经过不断的摸索和总结后,我国已经形成了政府与社会混合型的法律援助运作模式。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晚,援助力量薄弱,法律援助供求严重失衡,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支撑。
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出现一方面对于缓解供求矛盾、补充政府法律援助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这对于高校的法学教育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可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务能力,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然而,在现阶段,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发展还远不成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由于缺乏制度化的机制来规范,法律援助的效果也受到影响。
但可以预见的是,高校法律援助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对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现状高校的法律援助活动与诊所式法律教育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
诊所式法律教育,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由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
诊所式法律教育一方面让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责任感;另一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出现和普及也为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铺平了道路。
高校法律援助
高校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发展出路一、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制度概述“法律援助”是一个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之的法律制度,但在中国却是一个于20世纪末才开始兴起的崭新法律制度。
我国的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时能够获得法律帮助的法律保障手段。
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获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必然具备程序公正的机制。
因此,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标志高校法律援助组织是指以在校高年级法学专业学生、法学教师为骨干设立的为社会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社会志愿者组织,业务上受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指导。
早在1996年以前,一些大学的法律院系和少数几所政法大学的学生就以不同的组织形式开展对公众的法律服务活动。
主要包括对社会公众提供免费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但极少提供诉讼代理。
1996年以后,随着政府法律援助体系的逐步建立,高校对法律援助的关注度日益加大,各高校法学院系纷纷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建立法律援助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代理诉讼活动也日渐成为高校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主要工作人员是教师,允许部分学生参与但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
高校教师承担了繁重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公益性服务’学生来源则是通过在校内法学院学生中招募志愿者的方式维持人才对法律援助组织本身的服务联系,高校学生的流动性大以及参与随意性强,使得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缺乏稳定性,开展工作没有连贯性、完整性,从而限制了法律援助的广度和深度。
高校是一个人才资源相当丰富的场所,特别是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扩招,大部分高校都招收法学专业的学生,部分法学院的老师是兼职律师,从事法律实务。
因而,作为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就有其自身的优势。
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其完善路径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其完善路径是什么法律援助,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法律援助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其完善路径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法律援助的现状1、资源分配不均衡在我国,法律援助资源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
经济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相对丰富,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则相对匮乏。
这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在需要法律援助时,无法及时获得有效的帮助。
2、经费保障不足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包括律师办案补贴、办公设备购置、宣传推广等方面。
但目前,部分地区的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有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果。
3、专业人才短缺法律援助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
然而,由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报酬相对较低,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导致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的难度较大。
4、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仍有很多人对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等缺乏了解。
这使得一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未能及时申请法律援助,错失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5、援助范围有待扩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新的法律问题不断涌现,现有的法律援助范围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例如,在劳动纠纷、消费权益保护、环境污染等领域,法律援助的覆盖还不够全面。
二、法律援助完善的路径1、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投入,通过政策倾斜、人才支持等方式,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
同时,建立法律援助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加强经费保障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
此外,还可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设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等,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3、培养和吸引专业人才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高等教育正文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局、司法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2024年6月14日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现就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视和加强第二课堂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从我校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看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的发展和完善
从我校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看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的发展和完善【摘要】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依托于高等学校自愿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学生自治组织,在近几年已成为一种新型的法律援助类型,是我国法律援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其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面临着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力资源短缺、志愿者身份受限制等困境。
本课题将从大学生法律援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入手进行研究,以期有利于今后的发展。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问题与对策;发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8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我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一次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有70万件以上的案件需要法律援助,但真正获得法律援助的尚不到25%。
[1]本文所关注的——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以高校大学生为主体,对社会开放,免费为社会大众提供法律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在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人才和切实满足大众的法律需求两方面均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因此,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的发展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一、发展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的社会价值(一)大学生法律援助可为政府法律援助部门减轻工作压力我国法律援助的现状表明我国迫切需要大量的无偿法律援助人员。
我国有大量高校开设法学院,由有一定法学基础的法学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之下处理或独立处理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可以有效减轻基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负担。
(二)大学生法律援助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鉴于需要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绝大多数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中涉及劳动纠纷、房屋拆迁、赡养等日常问题,若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难免会激化弱势群体和社会的矛盾。
大学生法律援助为此类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途径解决切身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弱势群体对社会的不满,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一定贡献。
(三)增强大学生的法学素养与实践能力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大学生最先接触到的是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区别于单纯的法学学术问题,实践中的法律问题需要大学生了解社会实情,将成文法和法律思维应用于具体事物上。
法律援助的高校模式新探——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法律援助为例
、
法律援助的高校模式研 究背景
法律 援 助 , 指 政 府 和社 会对 于 社会 巾 的特 殊 群体 , 于其 权 利 遭 是 由
高校菲法学专业老师与法学专业老师完全可 以组 成一支精锐的专 家顾 问团队, 进而为法律援助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 , 这是社会 资源无 法 比拟 的。 探索高校法律援助 的模式 , 不仅有助于高校法律资源与智 力 资源优势的整合与发挥 , 还能缓解政府法律援助人力资源 紧缺的瓶颈 , 同时 还 能 提 升 法 律 援 助 的 整体 质量 与 服 务 水 准 。 ( ) 校 法 律援 助制 度 与功 能 优 势 二 高 《 法律援 助条例》 规定 了政 府法律援助 的受 案范罔 , 在规 范援助事
律援助经济 困难 标准一般按 本市最 低工 资标准进 行简单 的 “ 形式 审 查 ” 这 容 易 导 致 法 律 援 助受 援 对 象 上 的 不 公 平 ; 是 法 律 援 助 受 理 程 , 序的呆板性 。由于现有的政府法 律援助 申请与受理的地 域性 要求的限
制性 , 因而 在 法 律 援助 受 理 过 程 巾 , 地 区 申请 问题 已经 成 为 目前 法 律 跨 援 助 程 序 中 的 主要 问题 ; 四是 政 府 法 律援 助 人力 资 源 的 紧 缺 性 。 据 其 根 浙江省人民政府 2 1 0 0年 1 4日 出 台 的《 月 关于 法 律 援 助 工 作 规 范化 建
仅要考虑当事人在经 济上是 否困难 ,也要 考虑 到其确 实需要援助的其 他因素, 保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 确
由 于 高校 法 律 援 助 功 能 _的多 样 化 、及 法 律 援 助 定 位 上 的 多层 次 [ 二
特点 , 上 其 受 理 案 件 程 序 较 灵 活 , 而 使 高 校 法 律 援 助 完全 可 能 突破 加 从 政 府 援 助 的受 案 范 围 与 受 案 对 象 的瓶 颈 , 大 法 律 援 助 的 受 益 面 。 校 扩 高
略谈高校法援机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的完善
略谈高校法援机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的完善【摘要】高校法援机构是为大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机构,公共法律服务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高校法援机构的职能与作用、现状分析、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不足、建议和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高校法援机构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建议加强高校法援机构的公共法律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为构建法治校园不懈努力。
加强高校法援机构的公共法律服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校园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法治水平。
不断完善高校法援机构的服务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师生员工的法律需求,推动高校法援机构的经验不断积累和发展。
【关键词】高校法援机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现状分析、不足、建议、实践、公共法律服务意识、服务体系、完善、加强、提升1. 引言1.1 高校法援机构的定义高校法援机构是指在高等院校内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解决在校学生在法律事务上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高校法援机构通常由法律专业教师、法律从业人员和法律学生等组成,通过各种方式如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支持。
高校法援机构的设立旨在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教育,促进法治意识的普及和提升。
通过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不仅可以帮助学生解决法律问题,还可以促进法律教育的深入开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培养合格的法治公民。
高校法援机构的定义和作用在促进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法治水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1.2 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保障社会公众的法律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共法律服务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让他们获得应有的法律保障,减少不公正的司法判决。
公共法律服务也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基于当前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几点思考
高校法律援 助作 为我 国法 律援助 体系 的重要 组成部分 , 它的 碍 了高校 法律 援助 的发展 。 产 生实 际上 早于政 府法 律援助 机构 , 可 以追 溯到 1 9 9 2年成立 的 2 . 管理 机制 不 当。建立一 个行之 有效 的管 理体系 需要 依靠
武 汉 大学社 会弱 者权 利保 护 中心 。这也 是我 国设 立最 早 的民间 制 度加 以规 范 。当前 , 我 国高校法 律援 助组织 突 出 自主设 立 , 具 法 律援 助机 构 , 拉开 了高校 法律 援助 的帷 幕 , 此后 , 北京 大学 、 华 有 很强 的随意性 , 分工 不明 , 纪律 松散 , 缺 少有效 的管理 和激 励机 东政法 学院等 纷纷 成立 了 自己的法 律援 助机构 , 到2 0 1 2 年底, 依 制 。在 设立 程序 、 条件 方面 也缺乏 统一 标准 , 《 行 政许 可法》 对 高 只需 到相关 司 托高 等院校 成立 的法 律援助 机构 近 4 O 个 ,法律 援助 工作站 3 5 0 校 法律 援助机 构 的设立 由事前 审批改 为事后 监督, 余个 , 它们 专为 社会 弱者提 供法 律咨询 、 诉讼 代 理等法 律服 务。 法 行政 部 门备案 即可 ; 但是, 法律 未规定 哪些 学校 到哪一 级别 的
关键词 高校 法律援 助 法学教 育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5 - 0 7 2 - 0 2
作者简介: 陈坤,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助教 , 研究方向: 法学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 分类 号: D 9 2 0 . 4
例》 ) 标 志着 法律援 助制 度 以国家立 法 的形式 在我 国法律 体 系中 正 式确 立下来 , 自此 我 国法 律援 助 工作进 入有 法可依 的轨 道 。 从 二、 困扰我 国高等 院校法 律援助 发展 的 因素 与政府 型法 律援助 相 比, 高校 法律援 助虽然 具有 独立性 强 、
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了提高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我国政府提出以下意见:
1.高校应当成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2.建立健全高校法律援助服务制度,明确法律援助服务的组织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服务保障。
3.加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
4.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补助机制,对于有实际帮助的案件和服务进行奖励和表彰。
5.通过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鼓励和支持高校义务律师、社区律师参与校园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7.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监管和评估。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运行与发展模式
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在目前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状况下,对解决法律服务供需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法律援助体系,高校法学院也在积极探索高校法律公益服务的发展模式。
高校法律援助是指,由高校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师生,为本校师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一般在综合性高校的法学院和政法专业院校开展,目前主要有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学生公益法律服务组织三种类型。
高校法学院和政法专业院校有系统的法律人才队伍,有能力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它们具有社会职能,应当为社会提供服务。
推动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一方面能够促进高校法学院将法学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另一方面服务于社会,有助于校地合作共赢[1]。
一、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发展情况介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诊所实践教学课程演化而来,以法律专业师生为主体,服务于本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
根据学生自发性的强弱,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高度依托法律诊所课程开展活动的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二是由学生自发组建、形式相对灵活的学生公益法律服务组织。
(一)法律诊所课程的开设法律诊所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通过指导学生实际参与真实的案件,培养他们的法律职业能力[2]。
高校学生可以像真正的法律执业者那样,从个案的案件入手,分析并试图解决具体的法律实务问题,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实务能力。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引入中国后,在我国各大高校也不断探索创新,课堂内,高校法学教师讲授法律实务操作方法与经验,锻炼学生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和出庭应诉能力;课堂外,选课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为本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丰富学生的实务经验[3]。
目前,国内已有几十所综合性高校的法学院和政法专业院校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四川大学等。
关于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若干思考
到 的拨款寥寥无几 。资金的不足 使高校负担不起原本可 以承
担 的各种费用 ,被 迫放弃可 以援助 的案件,这直接阻碍 了高 校法 律援助 事业 的发展。 ( )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社会交流与合 作 三 我国高校法律援助 机构基本 由高校 自主决定 ,并 且隶属 于学生处 、教 务处 、 团委 ,相 关院系或校属 的律师事 务所 ,
依我 国 《 法律援助条例 》的规定 ,接受法 律援 助的对 象 为弱者 ,但弱者的概念 很难 除在外,但他们并非都 是强者 。此 外, 我 国法 律援助虽然起步 晚,但从产生之 日起 就供不应求 ,此 问题 日益突m 。由于法 律人 才供给不足 ,我 国约有 四分之 三 应援 的案件未得到援助 。我国国情决定法 律援助 应 当开 发服 务资源 ,高校法学法 学专业同学参与法律援助 可 以有效 从人 力 资源 方面解决供 需矛盾。 由于高校 属于 民间机构 ,其 建立 法 律援 助机构对象 的认 定标准可 以适 当的在政 府认定标 准的 基 础上抬 高,从而更大范 同的实现 公平与正义 。 ( )高校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为教学改革提供实践平 台, 三
(- - )高校 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符合我 国制立法规 定 19 9 4年司法部部长首次公开提出建立法律援助 机构 的设 想 ,关于此方面 的法律文件不断完善发展,于 2 0 0 3年国务院 颁布的 《 法律援助条例》第 8条规定:“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 团体、事业单位 等社会组织利用 自身资源 为经济 困难 的公 民 提供法律援 助 。 ”司法部颁布的 《 关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 作 的意见》明确指 出:“ 法律 院校 的法律专业人才是实施法律 援助 的重要 力量, 要积 极支持 和引导社 会 团体和 法律 院校参 与法律援助工作 , 发挥他们 的积极性 , 状大法律援助 的力量 。 ” 以上两个 文件显示高校构建法律 援助机构与我 国的立法精神 是一致 的,是我 国依法治 国过程中 的重要举措。 ( )高校构建法律援助机构能扩大现有法律援 助对象 , 二
高校法律援助中的问题
高校法律援助中的问题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没有条件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者其他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体进行自愿的无偿服务。
我国高等院校的法律援助组织属于民间活动行为,在民间法律援助组织中占有主导地位,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经过长时间的发展,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
本文通过对高校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做好高校的法律援助工作。
一、高等院校参与法律援助的必要性1、法治社会的发展,需要高等院校法律援助服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一部分弱势群体由于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的约束,自身没有能力承担社会带来的各方面问题和压力,无法解决面临的问题。
这种环境下,直接影响着这个群体的生存,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利条件。
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无偿服务,为法律服务提供了平台,也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证,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法律援助的压力。
高校是为社会输送人才的重要领域,在教育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校法律援助工作能培养学生社会服务意识,承担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责任,符合教育改革的发展要求。
2、高校法律专业的发展要求目前,高校法律专业面对严峻的考验,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低。
一般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从事的应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但现阶段的社会就职中,该职业对学生的要求相当高。
2001 年以前,我国专科和本科生可以同时参加律师资格考试,2002 年以后法律职业考试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就把高职院校的学生排除在外,从而加剧了高校学生专业的从业率。
二、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困境1、缺乏健全的法律管理体制制度是一个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依靠。
而在当前的高校管理体系中,法律援助机构都是一个单独部门,工作没有严谨的行为规范设置。
论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黑龙江 高教研 究
Heo ga gR sa h s nHg e E u ao inj n eer e i r d ctn l i c o h i
No. 2 1 7, 01
S r lN . O ei o 2 7 a
论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家 对 法 律 援 助 经 费 投 入 等 的 严 重 不 足 , 国 法 律 援 我 助 制 度 目前 发 展 缓 慢 。
建
法 律援 助制 度是 指 由 国家 设 立专 门机 构 , 经 为
事 实 上 , 着 我 国 政 治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不 断 发 随
展 , 民获 得 公 正 司 法 裁 判 的 权 利 往 往 与 个 人 的 经 公
济 困难 或者 特殊 案件 的 当事 人 减 免 费 用 , 提供 法 并
律 服 务 的 一 项 制 度 。法 律 援 助 的 实 质 是 通 过 法 律 的
济 条 件 具 有 直 接 的 联 系 。 由 于 经 济 困 难 , 些 人 往 一 往 请 不 起 律 师 、 不 起 官 司 , 法 有 效 维 护 合 法 权 打 无 益 , 而 造 成 了 因 经 济 资 源 占 有 差 异 而 导 致 公 民 在 从 享 有 公 正 司 法 权 利 方 面 的 不 平 等 , 司 法 公 正 和 法 使
中图分 类号 :4 0 2 G 0— 1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0 3— 64 2 1 )7—04 0 10 2 1 (0 1 0 18— 4
一
、
法律 援 助制 度 与 大 学 生法 律 援 助 模 式 的构
专业 人才相 对 匮乏 , 求 司法 Βιβλιοθήκη 助 的途径 不 畅通 , 寻 国
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对策研究——美国高校法律援助制度的启示
(二 ) 建立我国高校法律援助 "社区化" 服务模式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社区日益成 为人们重要的活动场所, " 人皆社区之人 " . 高校法 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相连接, 在日趋普及的社区服务
委派或指定, 基本上不受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 工作站中设立法律援助点, 从而实现高校法律援助 指导和监督. " 功能地域化" .首先, 法律援助进社区可以将高校 (三 ) 高校法律援助的资金募集渠道 美国法学院法律援助的资金往往来自以下 几 个方面: 学校的资助 , 校友的捐助 , 某些法律援助专 项基金的资助 , 慈善机构的捐助 . 我国的高校法律 援助机构无法从国家获得经费支持, 主要依靠自筹 资金保证运作, 渠道包括: 学校下拨的学生活动经 费, 律师事务所赞助 , 外国基金会等. 例如: 武汉大 学法律援助机构的一半经费来自于美国福特基 金 会,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得到了加拿大政府 的资助, 但国外基金会审查普遍非常严格, 要求申 请对象首先要具备足够的影响力 .这使得建立不久 的, 正在发展中的一些普通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陷入 僵局 .经费不足导致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无法负担进 行法律服务所需要的各种必要费用, 法律援助人员 也缺乏基本的福利和保障. 三, 完善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制度的对策分析 (一 ) 建立 "诊所式 " 法学教育模式 " 诊所式 " 法学教育简称作 "通过实践学习 " , 是 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 通过学生积极地参与法律 程序的不同方面来教学 .法律诊所的教学方法包括 范围很广的方案和手段, 既包括法律援助也包括模 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扩大,通过适时的法律宣传教 育, 将最新的法律知识向民众普及, 及时解决社区 民众日常生活遇到的法律问题, 使社区民众的诉讼 可以低成本的获得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有利于保 障公民的诉讼权, 维护社会稳定.其次, 高校法律援 助进入社区服务,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 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管理和协调职能, 将 法律援助置身于社区服务的大背景下, 将高校的法 律援助工作社会化. (三) 完善我国法律援助立法, 为高校法律援助 确立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建立在完善的法 制基础上, 就我国目前而言, 法律援助缺乏系统明确 的法律法规. 除 �法律援助条例� 之外, 关于法律援助 的规定一般散见于我国 �刑事诉讼法� , �律师法� 以 及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中 .尤其是在民间法律援 助方面,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对民间法律援助 组织进行规范. 目前我国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定位 为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补充,却没有在立法上得到 确认和支持,这一状况使得某些高校法律援助机构 出现发展失衡和运作不畅通等问题. 因此, 可以借鉴 美国经验, 依据我国国情, 在 �法律援助条例� 中对高 校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 援助主体, 援助对象 , 援助
法治校园的法律援助与纠纷解决机制
法治校园的法律援助与纠纷解决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纠纷日益增多,各类矛盾与冲突也随之而来。
为了维护法治校园的秩序和稳定,高校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与纠纷解决机制。
本文将就法治校园的法律援助与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探讨。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在法治校园的背景下,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它为校园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便利。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
一般来说,高校会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负责为师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通常由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具备解决纠纷的综合能力,可以协助解决各类纠纷。
二、法律援助的功能与作用法律援助的功能与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校园中存在一些弱势群体,他们在面对纠纷时往往处于劣势地位。
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方式,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保护。
2. 促进纠纷和谐解决: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促进校园纠纷的和谐解决。
通过提供独立、公正的第三方角色,法律援助中心能够帮助双方当事人寻找和平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避免纠纷升级。
3. 培养法治意识:法律援助中心除了解决纠纷外,还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
借助法治教育的方式,帮助校园成员了解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
三、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为了进一步完善法治校园的纠纷解决机制,各高校还需要创新解决纠纷的方式。
1. 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除了传统的诉讼、调解方式外,高校可以引入其他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如仲裁、调解、协议等。
这样可以更加灵活地解决纠纷,避免过度司法化。
2. 引进专业机构参与解决:为了提高纠纷解决的专业性,高校可考虑引进一些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纠纷解决,如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等。
他们可以利用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为高校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与纠纷解决服务。
3. 建立网上纠纷解决平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高校可以建立网上纠纷解决平台。
科研课题论文: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教育功能实现的障碍及消解分析
66723 高等教育论文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教育功能实现的障碍及消解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也已逐步建立起来。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为大学生的教育培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有效地促进了教育功能的实现,为法科学生教育的职业化提供了切入点。
在“以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民间公益组织为补充的中国法律援助模式”的指导下,我国高校法律院系充分利用知识优势,建立了一些法律援助机构,以解决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促进法学教育改革。
早在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
司法部开展法律援助试点工作以后,各高校纷纷建立起自己的法律援助机构。
一、我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三个教育功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是“以服务人民,践行正义”为宗旨,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校级组织。
它主要的服务对象是高校大学生,通过替高校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实现高效法律援助机构的教育功能。
(一)操作性教育功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学生在工作中得到锻炼,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从而使得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操作性教育功能得到实现。
(二)道德人文教育功能高校大学生通过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工作,无偿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让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帮助。
学生在经过这样的无偿援助过程中,对于本身的道德思想品质进行了考验和铸造。
在为需要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时候,可以培养学生对社会的奉献精神,促使学生发现自身的价值、定位,获得成就感。
因此,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组织高校大学生进行法律援助,是加强学生道德人文教育的重要手段。
(三)激励教育功能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无偿地为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从中能够获得成就感,赢得别人的尊重,享受被尊重的幸福感。
它既能够激烈学生更加投入法律援助工作,又能够激化学生的积极性,同时让学生能够得到更好的锻炼。
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方案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或社会组织提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
在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已经成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下面是一个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方案,旨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一、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1. 高校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在高校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培训服务。
同时,通过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进行合作,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2. 社区法律服务站:在城市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由聘用专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培训等服务。
并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及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形成了全面而覆盖性的法律服务网络。
3. 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接听、24小时办理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培训等服务。
并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法律服务的标准化指导。
二、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1. 培训和选拔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定期举办法律服务人员培训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制定法律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绩效评估等,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的选拔机制。
2. 支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对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援助和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并通过专项经费、精神激励和职业荣誉等形式,提高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并通过受理投诉、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和实效性。
三、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的资金来源1. 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项经费制度,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持续和稳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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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模式探讨
作者:龚一伦
来源:《财税月刊》2015年第03期
摘要自1992年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创建以来,其在民间法律援助组织中便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如何实现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与政府间的高校优势互补,建立新型合作模式便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高校法律援助;政府合作;新模式
1996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此来规范、领导全国的法律援助组织建设。
作为民间法律援助组织的重要一支,如何高效发展,建立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发挥优质法律服务组织的优越性,实现与政府法律援助组织之间的优势互补便是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定位
为培养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执法、司法,以及法律援助的专业人才,国家司法部2011年决定组织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希望通过建立法律人才培养国家标准、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等方式改善我国目前优质法律人才不足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模式采取的是“以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民间公益组织为补充的中国法律援助模式”,作为民间法援组织,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中的成员大多为高校的法学教师以及法学专业的学生。
因为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公益性质,学生参与其中大多是基于公益心或兴趣,组织管理也相对宽松。
对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来说,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专业素养,以及解决需求群体的实际法律问题,推动司法公正与法律公信的实现。
因此,司法实务部门指派的案件当为最佳的案件来源。
然而,就现实中,高校法律援助部门经常面临无案可寻的尴尬境地。
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意义
高校法律援助组织是民间法律援助力量的重要一支,不可能脱离与政府的联系。
相反,高校法律援助组织要想做实事,真正接触司法案件,就离不开与政府之间的优势互补。
随着我国法律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法律环境的完善,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必须与社会环境进行沟通,才能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
对于高校、政府、社会三方来说,一方面,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与政府合作,可以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以致用平台,让法学专业学生真正接触法律案件以及法律审判,这有利于高校学生自身理论水平的提高,实践经验的积累,真正全面培养学生自身的专业技能。
同时,有利于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道德以及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另一方面,社会法律案件源源不断,政府法律援助资源则相对有限,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所拥有的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则能为此作补充。
再则,也能让更多的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得到司法的公正对待,促进社会公平。
三、我国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成功案例
1992年,武汉大学建立“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成为了高校法律组织建立的标志,此后全国各高校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组织。
这其中有许多学校创建了新型的合作模式。
(一)杭州高教园区“下沙法援中心”
2012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高教园区的各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创建了“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法律宣传服务中心”,“下沙法援中心”将角色定位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自治性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社区居民理性维权的机构。
“下沙法援中心”的工作目标,是不断提升法学学生的法律案件处理能力,满足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基础需求,提升杭州高教区的法务水平。
“下沙法援中心”主要有以下特点:建立了政府意志与民间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与组织架构;借鉴了国外诊所式的教育方式,并与高校法律援助相结合,将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与法学教学方式改革相匹配;整合专业优势,优化人员结构,加强高校之间的互动合作以及政府、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合作互动;建立了政府、社会与高校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体制和理性化的激励机制。
(二)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法律援助的多维互动模式
针对目前大多数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的法律定位缺失、管理机制不够合理、人才缺乏、经费不足等问题。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法律援助所自成立以来,对其他许多高校的法律援助组织开展了调查、学习,在此基础开展了对高校法援方式的创新和探索,创立了新型的的多维互动模式。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法律援助组织利用高校的法律专业优势,寻求到与政府、社会的合作模式。
在宁波市司法局的支持下,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法律援助成为合法组织,并成为当地唯一依托于高校的法律援助机构,创造式建立起高校与政府之间的双管模式,这在一定基础上解决了管理机制不合理以及案源不足的问题;此外,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法律援助援助站通过政府财政拨款与高校财力支持相结合,援助站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基金制度解决了资金问题;并通过职业导向性教学与“专家团队式”援助服务模式解决了人才问题。
四、高校与政府法律援助合作的新模式探讨
首先,作为一个组织,优良的管理模式是组织良好运行的前提。
就目前我国高律援助组织与政府合作的成功案例来看,由政府法律援助中心及高校行政管理的双层管理体制是不错的选择。
也就是说由高校法援组织自身进行日常工作管理,而政府法援中心对高校法援组织进行组织备案以及工作范围、工作效济监督。
这样,不但保证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不违背其公益目的,也确保了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有序性和程序合法性。
其次,对案件来源以及案件受理原则进行系统规定。
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为公益组织,目前各地政府制定了能接受政府法律援助的经济水平最低线,而超过此经济水平将不能得到援助。
因此应该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对于符合政府规定的经济水平最低线的受理范围内的案件,法律援助组织应该按照法定的流程受理;但对于那些不符合经济水平最低线的,但又确实无力承担服务费用的,法律援助组织可灵活处理,并根据实际的情况减免部分或者全部援助费用。
最后,法律援助组织毕竟是一个公益组织。
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通过盈利来获得维持组织运转的资金,所以,就必须通过其他渠道解决法律援助组织的资金来源,并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来维持成员的积极性。
资金不足问题是无法通过单一渠道来解决的,而应当积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例如与街道社区展开合作,加强法律宣传与咨询,广泛获得临时性资助;争取学校的专项拨款,获得固定的资金来源;通过校友会以及基金会等获得支持。
而要建立奖励机制则可以设立相应的实践课程学分,将参与法律援助作为法学学生的实践课程之一列入考评。
参考文献:
[1]叶竹梅.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困境与对策探讨[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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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红梅.建构合作型高校法律援助机构[J].法制博览,2013(11).
[4]王兵,刘志龙.法律援助的高校模式新探[J].科技信息,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