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
考试规则
考试规则
1、考生进入试场,按规定座位入坐,不得自行更换。
2、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试场;开考后20分钟内不能交卷;考试中途不准离开考场。
3、考生必须带好钢笔、铅笔、直尺、圆规、橡皮等必要用品,考试时不准互相借用。
4、书包、书籍、笔记本、作业簿、计算器均不准带入试场;已带入的要集中堆放。
课桌椅内不准放置与考试有关的课本、笔记本,否则一经发现,即作违反考场规则论处。
5、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离考场后不得再进试场,也不得在试场附近讨论试题。
6、考生应按时完成试卷,不得拖堂。
7、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夹带、旁窥、交头接耳,不得以各种方式示意,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
凡发现属事前有准备的作弊,该科以零分计算,并根据情况给以处分。
8、监考人员要坚持原则,要精神集中,认真负责做好监考工作,监考期间不准看书、看报,不准评卷和批改作业,不准中途离开,如确有要事离开应找人代监考。
对违反规则的学生要及时登记,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对一般犯规学生,可给予扣该科成绩30%-100%,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
9、每场考试校领导都要到场检查监考人员签到和监考情况,并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
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
考场规则:
1.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入场。
2. 考生需按照座位号就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
3. 考生应在考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不得提前交卷或延时。
4. 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交流或通过任何形式传递信息。
5.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纸张、
书籍等。
6. 考生应遵守考室内禁烟规定,不得吸烟或携带火源。
7.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如需如厕需事先获得监考人员的
许可。
8. 考生不得进行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
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守则:
1. 考生应准时到达考场,提前做好准备。
2. 考生应带齐考试所需的文具和身份证件。
3.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按照规定顺序进行考试。
4. 考生应保持严肃的考试态度,不得干扰他人和考试秩序。
5. 考生应按照规定完成答题,不得使用与考试无关的工具。
6. 考生应保持考试环境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损坏考场设施。
7.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作弊或与他人合谋作弊。
8.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人员要求有序离场,不得滞留或交流。
9. 考生应对自己的考试结果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考试的正常进行。
10. 考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
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
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是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并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本文将详细介绍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考场规则1. 准时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的考生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
因此,考生应提前安排好交通和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到达考场。
2. 携带有效证件: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没有有效证件的考生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3. 不得携带禁止物品: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通讯工具、计算器、纸张、书籍等。
考试过程中,只能携带允许的考试工具和文具。
4. 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违反考试纪律,不得与他人交流或作弊行为。
5. 保持安静和秩序: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噪音,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同时,考生也应保持考场的整洁和秩序。
6. 禁止抄袭和作弊: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抄袭或作弊行为。
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7. 禁止早退: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必须等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二、考生守则1. 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得违反考试纪律,以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2. 认真答题:考生应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并用清晰、规范的语言书写答案。
同时,应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分配各题的答题时间。
3. 保持安静和秩序: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噪音,以免干扰其他考生的答题。
4. 不得抄袭和作弊: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或使用违规工具进行作弊。
5. 尊重监考人员:考生应尊重并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向监考人员咨询。
6. 保持考试环境整洁:考生应保持考试环境整洁,不得在考场内乱扔纸张和垃圾。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是学生进行考试的场所,为了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
在考场中,学生们需要遵循以下规则:1.入场要求: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入场,携带好考试所需的文具和身份证明。
在考场中,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通信或与他人有不正当行为。
2.考试规则:学生应将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关闭或置于指定位置,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应专心答题,不得抄袭、作弊或干扰他人。
如有疑问,应向监考老师请教。
3.考场秩序:学生应维持良好的考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故意干扰他人或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
学生应保持桌面整洁,不得在试卷上涂画、乱写或做任何标记。
4.时间管理:学生应合理安排答题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
在考试结束前,学生应将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指定位置,并保持安静等待考试结束。
5.考试规范:学生应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等,并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在答题过程中,学生应按照要求作答,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写或擦改答案。
6.考试后离场:考试结束后,学生应按照监考老师的指示有序离场,
不得擅自离场或与他人交流。
学生应保持考试内容的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考场纪律要求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学生们应严格遵守。
只有遵守纪律,才能保证考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希望每位学生都能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实守信,以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正与规范。
考场规则(考前10分钟内宣读)
考场规则(考前10分钟内宣读)1、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校园卡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无相关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准进入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可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如签字笔、铅笔、橡皮等,其它材料和物品一律集中存放在监考员指定的地方;禁止携带和使用通信工具和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MP3、MP4、电子记事本、手提电脑等),特别要强调的是:手机不能放在身上和座位上,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3、考生应按照监考员指引要求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查验。
考生入座后,请再次清场,若发现座位上仍有书籍、笔记、资料、稿纸等材料,必须及时清离。
4、考生在开始考试30分钟内及离考试结束5分钟内不允许交卷,在其他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按交卷处理。
5、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用品,若有需要,必须请示监考员。
6、根据《中山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考试作弊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允许有任何作弊行为,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独立答题,不做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谈话、抄袭等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按违纪作弊处理。
7、若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要求更换,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
8、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卷中的姓名、学号(考号)、班级等信息,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卷一律无效。
9、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监考员要求交卷或将考卷反扣桌面等待收取、清点,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交卷时不得有拖延、对答案、交谈等扰乱交卷秩序的行为;考生离开考场时原发给考生的所有考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必须上交,不得带离考场;考生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话,不准再返回考场补写姓名或其它文字。
10、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规定时间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迟到,若迟到应向监考教师报告,经允许后轻步进入,在指定座位就座。
若迟到超过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并按旷考论处。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只能携带答卷用的笔和指定的书籍、仪器和工具,其它书籍、报纸、杂志、纸张等一律不准带入。
若已带入,应统一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坐在指定座位上,将学生证放在考桌的右上角,不准走动、说话、嬉笑、接听手机等。
四、考生的试题、答卷纸和演草纸由监考教师统一发放。
考生若发现试题错发、少页或字迹不清楚等情况,应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不得离开座位,不得要求教师解释题意。
五、考生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油笔或中性笔答卷,不得用铅笔和红色钢笔、油笔或中性笔。
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粘贴或做标记。
六、考生在考试规定的时间内独立答卷,不得冒名顶替、左顾右盼或交头接耳,不得夹带、偷看、传抄。
否则,均以考试作弊论处。
七、考生若在考场作弊,应听从监考老师的指令,中止答卷,立即离开考场。
不得无理取闹、顶撞教师或防碍他人答卷。
八、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若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考场时,应向监考教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或经允许离开超过30分钟者,不准再次进入考场。
九、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允许交卷出场。
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和吵闹。
十、考试结束时间到达,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试卷整理好,交给监考教师,不得将试题和试卷带走。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为了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并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以下是考场规则,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并遵守。
1. 考生须提前到达考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入场。
迟到者将被禁止进入考场。
2.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准考证应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或伪造。
3. 考生进入考场后,请按照座位号就座,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保证它们清晰可见。
4. 在考试期间,考场内禁止通信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智能手表、无线耳机等。
请将这些物品关闭或放在指定的位置。
5. 考生需注意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互相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
6. 注意考场秩序,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写,不能在试卷或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7. 在考试时间内,禁止与监考人员以及其他考生交谈。
8. 考试结束时,考生需保持座位不动,等待监考人员指引,并按照要求整齐地离开考场。
9. 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均严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10. 考试过程中,若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前来处理。
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遵守以上规则,如果违反规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祝大家考试顺利!。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一、考场规则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2.入场时,手持准考证,将准考证放在自己的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对身份。
3.考生需将手机、通讯设备及其他电子产品交给监考人员保管,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严禁与他人交谈或传递任何形式的交流信息。
5.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迟到的考生允许入场,但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快速入座。
6.考试期间禁止吃零食、饮料和嚼口香糖等,只允许饮用水。
7.考试过程中,考生需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秩序,不得作弊。
8.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试卷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收齐,并等待监考人员集中收卷离场。
1.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将其告知考生。
2.监考人员应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3.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座位安排、考生身份核对等。
5.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提醒考生关掉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并收取这些物品进行保管。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记录迟到的考生信息,确保考生的公平待遇。
7.监考人员应巡视考场,确保考生不作弊、不交流,并在发现违规行为时,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
8.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后,指导考生按要求整理试卷,并逐一收齐,保证试卷的安全性。
9.监考人员应当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如考生身体不适、试卷遗失等,并向考试主管部门汇报。
10.监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不得泄露考试内容和考生信息。
以上是一份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的示范,可以根据具体考试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考场规则的制定和监考人员的守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地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为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对监考人员职责的明确要求。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准时到场:考试时间一般都比较紧张,要避免迟到,最好提前到达考场。
带好相关证件:考生需要带上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便进入考场。
禁止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考试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服装要求:考生应着装整齐、得体,不要穿着过于暴露、花哨的衣服。
注意考场纪律:考试期间要保持安静,不要交头接耳、抄袭等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知道考试内容和形式:在考前了解考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例如试卷题型、答题方式等,以便更好地准备。
注意时间分配:在考试过程中要合理分配时间,不要在某个题目上花费过多的时间,以免影响其他题目的答题。
仔细审题:在答题前一定要仔细审题,确保自己完全理解题意。
勿急于答题:在答题时要冷静,不要急于做出选择或回答,应该认真思考后再作出决定。
交卷前检查:在交卷前要认真检查自己的答案,确保没有漏写或错误。
考场规则
请考生注意:
下面宣读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不得携带任
何通讯工具、计算器,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
0.5毫米黑色中性(签字)笔或碳素笔、2B铅笔、橡皮、直尺、
圆规、三角板等。
2、考生必须在开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开考40分
钟后考场外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
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4、考生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得超出密封线外。
5、考生只能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书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和
答案,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
效;不得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谈论,立即退出警戒线外。
7、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卡翻放
在课桌上,不准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考场。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
案,不准夹带答案、不准交换试卷等。
9、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按学校规章制度严格处罚。
考场规则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考 场 规 则 一、学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任何书籍、报 纸、稿纸。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碳素笔、直尺、三角板、量 角器、垫板、铅笔和橡皮。 二、学生在每科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 考生要单人单桌单行坐成一条线。 三、迟到三十分钟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四、学生对试题有疑问,如遇试题分发有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 题,可举手询问。 五、试题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写在试卷上贴补的、 用改字带或修正液的、用红色笔或铅笔答的试卷一律作废。作图题 可使用铅笔、钢笔、圆珠笔。不准用铅笔答题。 六、学生开始答卷前要按规定填写姓名、考号和座位号,不 得在卷面做其它任何标记,如在卷面发现标记,试卷—律作废。 七、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 他人答案,不准将小抄(字条、课本、复习资料、笔记本)带入考 场,如被发现取消该科考试资格,试卷作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 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学生检查试卷时要平放桌上,不准将试卷高擎,考试终 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不准带走试卷。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携带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唯一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准考证上没有照片的禁止进入考场。
考生在14:00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0.5毫米或以上的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设备等物品。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4.考生拿到答题卡、试题册后,应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所报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无差错则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处填涂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5.考生遇到试题册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
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6.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和作答时,姓名、准考证号以及非选择题用0.5毫米或以上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信息点和选择题的填涂用2B铅笔;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册、答题卡及草稿纸放在桌上,待监考员收取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准携带试题册、答题卡及草稿纸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9.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一)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1、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讲究文明礼貌,不得穿背心、超短裤(裙)和拖鞋等进考场,不得将食物带入考场。
2、考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如证件丢失,必须持有学生处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考试安排的日期、考场地点,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该场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就坐,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备检。
4、闭卷考试除必须的答题用具外,其他包括:书包、书籍、笔记本、资料、纸张、通讯工具等均不得带入考场。
开考后如监考老师发现其携带上述违规物品,其携带手机无论是否开机使用,一律按作弊处理。
5、考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专业、年级。
答题要做到字迹清晰、卷面整洁。
考生考试时须使用蓝色、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答题(规定使用铅笔的除外)。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
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试题漏字、错字或印刷不清等问题,应在座位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协助处理。
7、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准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在其陪同下离开。
8、开考一小时内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开考一小时后如需提前交卷应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在监考老师将试卷、答题卷、草稿纸清点、收回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
考试中不得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传递纸条、交换考卷、偷看资料、替他人答卷或故意将答卷暴露给他人抄袭、扰乱考场等任何形式的违纪行为。
10、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保持安静。
提前交卷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
11、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卷、草稿纸分开,背面向上放于桌面,待监考老师收取完成允许后才能离开考场。
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能有继续答卷、拖延交卷或抄袭等考试违纪行为。
12、考生如发生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监考员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并将违纪事实记录在答题卷封面“考场记录表”上,违纪考生签字后离开考场,学校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相应处分。
考场规则
考 场 规 则
1、参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核对。
2、参考人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入场;理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45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3、参考人员只准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圆珠笔及规定物品,不得夹带考试复习资料入考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开考后,参考人员不得互相借用文具或其他工具。
4、参考人员一律用蓝、黑色字迹钢笔或圆珠笔一种工具答题,中途不得更换,更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笔,否则试卷作废。
5、参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抽烟、说话、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夹带字条,严禁偷看或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交卷后应立即退场至警戒线以外,不得大声喧哗。
6、参考人员手机及电子产品一律关机,不得设置为静音、音乐或震动状态,并一律交各市州领队。
7、考试离结束时间十分钟前,监考人员进行提示,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后,参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8、参考人员应自觉服从、接受监考人员管理。
监考人员发现参考人员有舞弊行为时,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不听劝告继续作弊,取消其考试资格。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在学校的考试中,考场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也有助于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考试考场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考试前的准备1.1 准时到达考场:学生应提前到达考场,避免迟到影响考试。
1.2 携带必备物品:学生应携带好准考证、文具等必备物品,以免考试中浮现意外。
1.3 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学生应遵守规定,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考试中的行为规范2.1 保持肃静:学生在考试中应保持肃静,不得交头接耳或者大声喧哗。
2.2 禁止做弊:学生不得抄袭、抄袭、交换答案等做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2.3 遵守监考老师的指示:学生应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坐位或者违反考场规则。
三、考试后的处理3.1 提前交卷:学生在考试结束前应提前交卷,不得迟延时间。
3.2 保持考场整洁:学生应保持考场整洁,不得乱扔废纸等。
3.3 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学生应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或者影响其他考生。
四、违规处理4.1 违规行为处理: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监考老师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销考试成绩等。
4.2 做弊处理:对于严重做弊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销考试资格、通报家长等。
4.3 公平公正: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考试违规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考试规则的重要性5.1 保证考试质量:考场规则的严格执行有助于保证考试的质量和公平性。
5.2 培养学生自律:学生通过遵守考场规则,培养了自律的品质和规范的行为。
5.3 维护考试秩序:考场规则的执行有助于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总之,学校考试考场规则是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定,它不仅关乎考试的公平性和质量,也是培养学生自律和规范行为的重要途径。
希翼学生能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共同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一、进入考场:3.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定的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考试纪律:1.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影响其他考生的行为,如大声喧哗、交谈、打闹等。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书籍、手纸等,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3.考试期间,考生应认真答题,不得抄袭、抢答或与他人作弊。
4.考生应保持身体干净整洁,不得携带有异味的食品、饮料、香烟等。
5.考生在作答时应使用规定的试卷,不得乱涂乱写、损毁试卷。
6.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与他人有任何形式的交流,包括以眼神传递信息、手势暗示等。
7.考生应及时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并保持清晰、规范、完整。
三、违规处理:1.对于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考生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该科目成绩为零。
2.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如扰乱考场秩序、抗拒监考人员管理等,监考人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责令退出考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等。
3.考试结束后,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况将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进行相应处罚。
四、考试保密:1.考试试题、答题卡及考生答卷应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复制、泄露。
2.考试过程和结果应保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宣布、公开。
3.在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随意向外界泄露考试情况。
综上所述,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对于考生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考场内保持纪律,认真答题,积极配合监考人员工作,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个人权益的保障。
同时,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整个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1.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进行安检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考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应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强行离场或闹场的,交由考务办公室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考人员入场后,必须首先对照自己的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楼栋(考区)、考场及座位号,对号入座;如有疑问,请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
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按违纪处理。
4.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私人自带的答题材料,否则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严禁应考人员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
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应考人员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给予其该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6.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
应考人员误填、错填、漏填等不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试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如发现应考人员在考试中,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替考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五年的处理。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考生交卷(卡)签字,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考场规则【模板】
考场规则(一)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五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
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论处。
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二)考生应按规定要求入座,凡座位桌面和抽屉内留有物品的,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拒不服从者,可令其退出考场,并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学生参加任何形式考试,都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后应立即将证件放在座位右上角备查。
无证件者,或证件与考生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其后果自负。
有伪造、假冒者按作弊处理。
(三)除经监考人员同意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稿纸以及带记忆或编程功能的计算器、手机、随身听等器具,除考试需要外,不得带入收音设备及计算器等物进入考场,开考后发现带入者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考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得互相借用,如个别学生确需借用,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代为借还;考生入座后,应及时检查座位桌子上有无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若有,则须报告监考人员处理,否则开考后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四)考生考卷上必须写上姓名、学号,不写姓名者,责任自负。
如试题印刷有不清或缺页之处,允许考生举手提问,考生之间不得交谈。
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书写要整齐。
(五)考场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吸烟。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作好各方面的准备,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在特殊情况下,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六)学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不许有任何方式的舞弊行为。
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不允许参加补考,并视情节轻重按《XX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杭电学[2008]215号)给予纪律处分。
协助作弊者,按《XX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杭电学[2008]215号)给予相应处分。
(七)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答卷文字的一面朝下置放,或放在试题卷下面。
考生考试完毕后,应将试卷(包括草稿纸)依次序理好,正面朝里对折后,放置于原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收卷并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并不准在考场附近讨论、谈笑。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1、考生听到预备铃响,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经监考员核对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摆在考桌的左上角配合监考员核对《考场清册》并签名。
考生进场后,要认真听取监考员宣讲《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入场,开考30分钟后经监考员同意可交卷离场,交卷考生须将试卷及答题卡背面朝上扣放在桌子中央。
考试结束前最后10分钟不得交卷离场。
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
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再进场续考。
3、考生只可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考试用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卷笔刀、橡皮擦、直尺、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场。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草稿纸、通讯工具、智能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已带入考场的,按监考员的要求存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身上有以上与考试无关物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4、考生答题主观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字迹要工整,卷面要清洁。
在草稿纸上答题不得分,用红笔、铅笔(答题卡用铅笔除外)答题者,试卷作零分处理。
5、考生得到试卷后,应先检查试卷的考试科目是否是自己本堂应考的科目,试卷有无缺题、少页、字迹模糊、重影等问题。
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栏目内准确、工整地填写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地区(考点所在城市),并在答题卡上填涂准考证号、姓名等,待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后方可答题。
凡未填写以上内容或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试卷(答题卡)一律记零分。
凡在试卷上改写、涂改了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姓名的,试卷一律记零分。
6、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肃静,不准在考场内吸烟或吃东西。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或交换试卷;对违章犯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时,属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如涉及试题内容,可要求监考员向主考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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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守则
一、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 (居民凭身份证(任何其他证件无效)、军人凭军官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和准考证进场,对号入座。
入座后将两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场。
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
(上机考试的,考试结束前不限制交卷。
)
三、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2B铅笔、橡皮、墨水、三角板等)外,任何书籍、资料、纸张、带存储或通迅功能的电子仪器(如手机、笔记本、U盘、手提电脑等)不准带入考场。
已经携带入场的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
考试期间,不得取用已集中存放的个人物品,且手机应处于关闭状态。
四、进入考场后,必须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考试过程中保持考场安静。
交卷后,请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中性笔)书写(填涂答题卡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
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考卷上做任何标记。
六、采用答题卡答卷时,考生需用自备2B铅笔填涂答案在答题卡上,划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无效。
七、考生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或考件有严重缺陷等问题,可举手向考评员(监考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八、自尊、自爱,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不准传递、夹带、换卷。
对于违反纪律的将按《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造成机房设备损坏的,按价赔偿。
九、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回收、清点完考试资料后方可离场。
不准将试卷、草稿等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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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 (居民凭身份证(任何其他证件无效)、军人凭军官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和准考证进场,对号入座。
入座后将两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场。
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
(上机考试的,考试结束前不限制交卷。
)
三、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2B铅笔、橡皮、墨水、三角板等)外,任何书籍、资料、纸张、带存储或通迅功能的电子仪器(如手机、笔记本、U盘、手提电脑等)不准带入考场。
已经携带入场的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
考试期间,不得取用已集中存放的个人物品,且手机应处于关闭状态。
四、进入考场后,必须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考试过程中保持考场安静。
交卷后,请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中性笔)书写(填涂答题卡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
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考卷上做任何标记。
六、采用答题卡答卷时,考生需用自备2B铅笔填涂答案在答题卡上,划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无效。
七、考生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或考件有严重缺陷等问题,可举手向考评员(监考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八、自尊、自爱,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不准传递、夹带、换卷。
对于违反纪律的将按《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造成机房设备损坏的,按价赔偿。
九、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回收、清点完考试资料后方可离场。
不准将试卷、草稿等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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