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解析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解析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按照商品或服务增值额进行征税的消费税制度。
作为中国的主要税收体系之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对企业以及个人的经济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旨在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税务问题。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增值税主要适用于制造业、贸易业和服务业等生产和交易环节。
具体而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一般纳税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营业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按照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并有权抵扣及退税。
2. 小规模纳税人范围:营业额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范围纳税,其增值税征收方式相对简化,税率较低,但对抵扣及退税有所限制。
3. 进口环节:进口货物需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税率根据商品的分类而有所区别。
4. 出口退税:对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可以申请退税。
出口退税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外贸出口,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5. 特定行业:对于特定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等,增值税的征税方式有所不同,根据行业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规定。
以上是增值税的主要征税范围,具体的征税对象和税务政策适用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参考和了解。
二、增值税的税率解析增值税税率是指纳税人在完成对外销售和购进对外物资、劳务的过程中,应缴纳的税率。
根据国家规定,我国增值税税率主要分为以下几档:1. 一般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3%。
一般纳税人将销售额减去购进成本,然后按照税率计算,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2. 低税率:对部分生活必需品,如餐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服务等,适用的税率为9%。
低税率的设立旨在减轻居民的生活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 零税率:对部分出口货物和服务,适用的税率为0%。
零税率旨在鼓励对外贸易,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属于扩围范围的内容
包括: 1. 车身广告服务 2. 广告代理业 3. 会展企业收取的冠名费 4.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广告费 5. 实物广告
不属于扩围范围的内容
文化创意 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部分现 代服务 业(围
绕制造 业、文 化产业 、现代 物流产 业等提 供技术 性、知 识性服 务的业 务活 动)
航空服务
港口码头服务
物流辅助 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 服务 代理报关服务 仓储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 服务
包括搬场业务。
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行业大类 行业小类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属于扩围范围的内容 不属于扩围范围的内容
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 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 有形动产融资 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 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 租赁 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 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 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 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 有形动产经营 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包 性租赁 括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 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 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 认证服务 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 业务活动。 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 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 鉴证服务 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 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证。
文化创意 商标著作权转 服务 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20项)(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优惠(2)对宣传文化事业实行政治税优惠的规定(新增)特殊出版物先征后退县以下新华书店免增值税;新疆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先征后退。
(3)20**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4)农民合作社对外、对内——特定货物(5)免税店销售免税品特殊区域(海关隔离区)、特殊货物(免税品)(6)融资租赁(7)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8)—(15)见课本40页(16)—(20)均为新增内容(16)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出口图书、报纸、期刊、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
(17)在2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例题·计算题】某动漫企业自主研发动漫软件,当期销售自主研发的动漫软件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12万元,则当期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是多少?【答案及解析】当期即征税款=100×17%-12=17-12=5(万元)3%的税负=100×3%=3(万元)即退增值税=5-3=2(万元)(18)财税[20**]115号《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经国务院批准,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通知执行期限为20**年7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2.03.16•【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现对部分产品是否属于农机范围及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密集型烤房设备主要由锅炉、散热主机、风机、电机和自控设备等通用设备组成,用于烟叶、茶叶等原形态农产品的烘干脱水初加工。
频振式杀虫灯是采用特定波长范围的光源,诱集并有效杀灭昆虫的装置。
一般由高压电网、发光灯管、风雨帽、接虫盘和接虫袋等组成,诱集光源波长范围应覆盖(320-680)nm。
自动虫情测报灯是采用特定的诱集光源及远红外自动处理等技术,自动完成诱虫、杀虫、收集、分装等虫情测报功能的装置。
诱集光源应采用功能为20W,主波长为(365±10)nm的黑光灯管;或功率为200W,光通量为2700(1m)-2920(1m)的白织灯泡。
粘虫板是采用涂有特殊粘胶的色板,诱集并粘附昆虫的工具。
本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12年3月16日。
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财税〔2017〕37号一、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二、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上述货物的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由石油伴生气加工压缩而成的石油液化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三轮农用运输车、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三、饲料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
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并包括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四、音像制品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五、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1999年3月8日)随着我国饲料工业的发展,饲料的品种和生产特点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支持饲料工业发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饲料的征免增值税范围,加强对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现将对《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中饲料注释的修订及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一、饲料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
本货物的范围包括:1.单一大宗饲料。
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
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油饼、骨粉、鱼粉、饲料级磷配氢钙。
2.混合饲料。
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
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
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
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二、原有的饲料生产企业及新办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凭省级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及饲料工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
专题2:增值税基本原理、征税范围及税率
专题二:增值税基本原理、征税范围及税率一、增值税原理(新创价值,1954年起源法国)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甲生产零件销售额5000税基重复乙初装销售额7000税基重复丙总装出成品销售额10000缺点,生产环境多环节税负重,生产环境少的税负轻,这样就会鼓励企业走大而全,小而全路,而妨碍了专业化协作生产。
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石是专业化协作生产,可使各部门各尽所长,最终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效果。
所以增值税应运而生,避免重复征税,体现了中性,不论是多环节还是单一的生产出来产品的税负是一致的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
W=C(不变资本或者物质资料转移价值)+V(可变资本或者劳动力价值)+M(剩余价值或者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物化劳动,如各种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卖出与买进之差)从一项货物来看,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
【例题1·单选题】从理论上说,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是指()。
A.v+m B.v C.m D.c+v+m【答案】A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
直接计算法。
是指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
直接计算法按计算增值额的不同,又可分为加法和减法。
间接计算法。
是指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除法定的外购项目已纳税款(凭发票抵扣税款)。
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我国增值税也实行的是间接计算法。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不让抵扣,当期以后都不能抵扣,存在重复征税)、收入型增值税(税金按照折旧期抵扣,比如10年均匀抵扣)和消费型增值税(税金全部当期抵扣)。
各类税目、税率、征税范围与征税业务
各类税目、税率、征税范围与征税业务一、增值税序 号 税 目 税 率 征税范围 常见征税业务一 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1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 )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 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1.植物类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和其他杂粮,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切面、饺子皮、馄钝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豆制小吃食品不包括。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料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茶叶包括各种毛茶。
园艺植物指可供食用的果实。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药用植物 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油料植物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纤维植物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及其他林业产品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其他植物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水产品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畜牧产品包括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亦属征税范围,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蛋类产品 鲜奶动物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税率表及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一、销售或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
进口货物除 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
二、加工、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
修理修配劳 17%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园艺植物指可供食用的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 果实。 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
物
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
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
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
务
税率为 17%。
三、农业产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品
粮食包括小麦、稻谷、
玉米、高梁、谷子和其 切面、饺子皮、馄钝皮、面皮、米粉
1.植物类 他杂粮,以及经碾磨、 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
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 范围。豆制小吃食品不包括。
其他货物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货物、天然牛
六、出口销
0 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
售货物
糖、新闻纸等国家规定不予退税。 水产品包括鱼、虾、
蟹、鳖、贝类、棘皮
类、软体类、腔肠类、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
产品。
畜牧产品包括兽类、禽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
类和爬行类动物
茧,天然蜂蜜,动物树
脂及其他动物组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
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
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
的木料植物。
围。
列举的以外 第(二 )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
17%。”
增值税纳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纳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烟、酒⽔⾏业可谓是我国的纳税⼤户,⽽我们作为中华⼈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在享有国家给予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要相应地履⾏我们的义务,纳税便是其中重要的义务之⼀。
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纳税的⼀种——增值税征税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进⼝货物及部分加⼯性劳务,如修理、修配劳务。
对⼤部分⼀般性劳务和农业没有实⾏增值税。
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是指除⼟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热⼒、⽓体在内。
单位和个⼈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即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不论是从受让⽅取得货币.还是获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都应视为有偿转让货物的销售⾏为,征收增值税。
不动产的销售虽在⼴义上也属于货物销售的范围,但考虑到不动产的增值具有特殊性,故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和⼟地增值税等。
(⼆)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
加⼯,是指受托加⼯货物,即由委托⽅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按照委托⽅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单位和个⼈在中国境内提供或销售上述劳务,即应税劳务的发⽣地在中国境内,不论受托⽅从委托⽅收取的加⼯费是以货币的形式,还是以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形式,都应视作有偿销售⾏为,征收增值税。
但是,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的员⼯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进⼝货物进⼝货物,是指进⼊中国关境的货物。
对于进出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环节征收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特殊⾏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也视同销售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他⼈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统⼀核算的纳税⼈,将货物从⼀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县(市)的除外;(4)将⾃产或委托加⼯的货物⽤于⾮应税项⽬;(5)将⾃产、委托加⼯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产、委托加⼯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产、委托加⼯的货物⽤于集体福利或个⼈消费;(8)将⾃产、委托加⼯或购买的货物⽆偿赠送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 538号, 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 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 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 加强征收管理, 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 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 [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三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 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 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 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 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 具有交互功能, 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
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 CD-ROM 、交互式光盘 CD-I 、照片光盘 Photo-CD 、高密度只读光盘 DVD-ROM 、蓝光只读光盘 HD-DVD ROM和 BD ROM、一次写入式光盘 (一次写入 CD 光盘 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 DVD-R 、一次写入蓝光光盘 HD-DVD /R , BD-R 、可擦写光盘 (可擦写 CD 光盘 CD-RW 、可擦写高密度光盘 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 HDDVD-RW 和 BD-RW 、磁光盘 M0 、软磁盘 (FD、硬磁盘(HD、集成电路卡 (CF卡、 MD 卡、 SM 卡、 MMC 卡、 RS-MMC卡、 MS 卡、SD 卡、 XD 卡、 T-F1ash 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
最新增值税征税范围(税目表)
税目
销售货物 加工、修 理修配劳 务
子税目
销售货物、进口货物 加工劳务 修理、修配劳务
基础电信服务
电信业 增值电信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 业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 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业
6%
11%
11%
11%
11% 11%(免税)
11%(免税)
11%(免税) 11%(免税) 6% 6%
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技术测试、 技术培训、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 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 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 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前后,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 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 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 服务的业务行为。 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 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 、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包括网站对非 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 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 、审计管理、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内部 数据挖掘、内部数据管理、内部数据使用、呼叫中心和电子商 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 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 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 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 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 证、咨询、检索服务。 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 、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 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 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 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 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 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 站等向在境内航行或者在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 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 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 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 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 交通管理服务等。 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 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培训、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 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 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 、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 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 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 务”征收增值税。 是指货运客运场站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 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打包整理、铁路线 路使用服务、加挂铁路客车服务、铁路行包专列发送服务、铁 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编解服务、车辆挂运服务、铁路 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 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标 签】征税范围,增值税【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1993﹞151号【发文日期】1993-12-25【实施时间】1993-12-25【 有效性 】条款失效【税 种】增值税乐税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 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2号)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并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乐税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牡丹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5号)牡丹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并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乐税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杏仁油 葡萄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2号)杏仁油、葡萄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并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乐税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2号)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并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乐税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帘机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9号)卷帘机属于本文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乐税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属于本文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
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乐税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的三大征税范围(解析增值税构成的三大要素及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三大征税范围(解析增值税构成的三大要素及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这里的货物主要指的就是有形动产。
当然,气体、电力以及热力也包括其中。
2、法律主观: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如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即有形动产以及有偿转让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相关的应税服务。
3、④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卖邮票交营业税)。
4)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①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增值税征税范围是什么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这里的货物主要指的就是有形动产。
当然,气体、电力以及热力也包括其中。
法律分析: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及部分加工性劳务,如修理、修配劳务。
对大部分一般性劳务和农业没有实行增值税。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①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②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如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即有形动产以及有偿转让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相关的应税服务。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怎么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三个,包括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三个,包括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对象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对象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它的征收范围和对象是由国家进行规定的,下面将重点介绍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对象。
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销售:增值税主要通过对商品销售环节进行征收,即销售额减去购买该商品成本后的剩余部分。
2. 进口货物:对于从境外进口的货物,按照货物增值额进行征收增值税。
这是因为进口货物涉及到海关的监管和税务管理,所以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征税。
3. 国内劳务:对于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劳务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增值税。
劳务包括技术咨询、工程承包、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等。
4. 不动产销售:对于不动产的销售,按照不动产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增值税。
不动产包括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
5. 有形动产租赁:对于有形动产的租赁,按照租金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增值税。
有形动产包括汽车、机械设备等。
以上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征收范围还会因国家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二、增值税的征收对象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
企业是增值税的主要征收对象,因为它们在商品生产、销售和劳务提供过程中产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
2.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也是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之一。
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独资经营的工商业者,他们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应该依法进行征收。
3. 个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个人也可能成为增值税的征收对象。
比如,个人向他人提供劳务,或者个人从境外购买商品并带入国内等,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对个人进行增值税的征收。
以上是增值税的征收对象的主要内容,在实际征收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其他情况,需要根据国家的具体政策进行判断。
总结: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对象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规定的。
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商品销售、进口货物、国内劳务、不动产销售和有形动产租赁等方面。
征收对象主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
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
口本栏责任 编辑 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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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石 油液化气 石油液化气是指由石油 加工 过程 中所产生的 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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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不 得印成增值 税 专 用发 票 式 样 仅供 本单位使 用 但 不 得 作为抵扣 税 款的凭证 在企 业 外 使 用 2 专 用发 票 是 涂 炭 发 票 只 能 开 兰 字 不 能 开 红 字 应 如 何解决 ? 一 般 纳 税 人 收到 销货退 回 等 并 持有 购 货方 税 务机 关 证 明 需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时 暂 时 可 垫 红 色复 写 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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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值 税 部分 货 物 征 税 范 围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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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规走 回 答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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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值税 一 般纳税 人 必 须 按 规 定 使 用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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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
国税发[1993]151号
—、粮食
粮食是各种主食食科的总称。
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豆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及经加工的面粉、大米、玉米等,不包括粮食复制品(如挂面,切面、馄饨皮等)和各种熟食品和副食品。
二、食用植物油
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中加工提取的油脂。
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三、自来水
自来水是指自来水公司及工矿企业经抽取、过滤、沉淀、消毒等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四、暖气、热水
暖气、热水是指利用各种燃料(如煤、石油、其他各种气体或固体、液体燃料)和电能将水加热,使之生成的气体和热水,以及开发自然热能,如开发地热资源或用太阳能生产的暖气、热气、热水。
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也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五、冷气
冷气是指为了调节室内温度,利用制冷设备生产的,并通过供风系统向用户提供的低温气体。
六、煤气
煤气是指由煤、焦炭、半焦和重油等经干馏或汽化等生产过程所得气体产物的总称。
煤气的范围包括:
(一)焦炉煤气:是指煤在炼焦炉中进行干馏所产生的煤气。
(二)发生炉煤气:是指用空气(或氧气)和少量的蒸气将煤或焦炭、半焦,在煤气发生炉中进行汽化所产生的煤气、混合煤气、水煤气、单水煤气、双水煤气等。
(三)液化煤气:是指压缩成液体的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石油液化气是指由石油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低分子量的烃类炼厂气经压缩成的液体。
主要成分是丙烷、丁烷、丁烯等。
八、天然气
天然气是蕴藏在地层内的碳氢化合物可燃气体。
主要含有甲烷、乙烷等低分子烷烃和丙烷、丁烷、戊烷及其他重质气态烃类。
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
九、沼气
沼气,主要成分为甲烷,由植物残体在与空气隔绝的条件下经自然分解而成,沼气主要作燃料。
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图书、报纸、杂志
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是:
(一)图书。
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二)报纸。
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
(三)杂志。
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十二、饲料
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
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一)单一饲料:指作饲料用的某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产品或其加工品。
(二)混合饲料:指采用简单方法,将两种以上的单一饲料混合到一起的饲料。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对各种营养成分的不同需要量,采用科学的方法,将不同的饲料按一定的比例配合到一起,并均匀地搅拌,制成一定料型的饲料。
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化肥
化肥是指经化学和机械加工制成的各种化学肥料。
化肥的范围包括:
(一)化学氮肥。
主要品种有尿素和硫酸铵、硝酸铵、碳酸氢铵,氯化铵,石灰氨、氨水等。
(二)磷肥。
主要品种有磷矿粉、过磷酸钙(包括普通过磷酸钙和重过磷酸钙两种),钙镁磷肥、钢渣磷肥等。
(三)钾肥。
主要品种有硫酸钾、氯化钾等。
(四)复合肥料。
是用化学方法合成或混配制成含有氮、磷,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营养元素的肥料。
含有两种的称二元复合肥,含有三种的称三元复合肥料,也有含三种元素和某些其他元素的叫多元复合肥料。
主要产品有硝酸磷肥、磷酸铵,磷酸二氢钾肥、钙镁磷钾肥、磷酸一铵、磷粉二铵,氮磷钾复合肥等。
(五)微量元素肥。
是指含有一种或多种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需要量又板少的营养元素的肥料,如硼肥、锰肥、锌肥、铜肥、钼肥等。
(六)其他肥。
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化学肥料。
十四、农药
农药是指用于农林业防治病虫害、除草及调节植物生长的药剂。
农药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
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等。
十五、农膜
农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地膜、大棚膜。
十六、农机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
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农机的范围为:
(一)拖拉机。
是以内燃机为驱动牵引机具从事作业和运载物资的机械。
包括轮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耕船。
(二)土壤耕整机械。
是对土壤进行耕翻整理的机械。
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旋耕机、镇压器、联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机械。
(三)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是指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的专用机械。
包括开沟筑埂机、开沟铺管机、铲抛机、平地机、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四)种植机械。
是指将农作物种子或秧苗移植到适于作物生长的苗床机械。
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
(五)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
是指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虫害的机械。
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器)、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
(六)收获机械,是指收获各种农作物的机械,包括粮谷,棉花、薯类、甜菜,甘蔗、茶叶、油料等收获机。
(七)场上作业机械。
是指对粮食作物进行脱粒、清选、烘干的机械设备。
包括各种脱粒机、清选机、粮谷干燥饥、种子精选机。
(八)排灌机械。
是指用于农牧业排水、灌溉的各种机械设备。
包括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
(九)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是指对农副产品进行初加工,加工后的产品仍属农副产品的机械。
包括茶叶机械、剥壳机械、棉花加工机械(包括棉花打包机)、食用菌机械(培养木耳,蘑菇等)、小型粮谷机械。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农业运输机械。
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运输机械。
包括人力车(不包括三轮运货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
农用汽车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一)畜牧业机械。
是指畜牧业生产中所需的各种机械。
包括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禽饲养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
(十二)渔业机械。
是指捕捞、养殖水产品所用的机械。
包括捕捞机械、增氧机、饵料机。
机动渔船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林业机械。
是指用于林业的种植、育林的机械。
包括清理机械、育林机械、树苗栽植机械。
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不属于本货物征收范围。
(十四)小农具。
包括畜力犁、畜力耙、锄头和镰刀等农具。
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
注:[1]现规定,糠麸、油渣(饼)、酒精和糖渣按照饲料适用税率征税。
[2]现规定,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按照农机征税。
发布时间:1993-12-25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