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泰亚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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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XXXXX。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销售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销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销售目标和经营计划的议案,
确定公司2022年度销售目标为XX亿元,计划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增长。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确认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收入为XX亿元,净利润为XX亿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聘任的议案,聘任XX为公司监事
会主席,聘任XX、XX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XX亿元作为现金分红,每股派现金额为XX元。

以上决议均经过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XX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第一、背景介绍1.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成员的选拔对公司的战略方向、业务决策等方面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2.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发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备受关注。

公司亦为此次提名做了精心的准备,并依法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推荐。

第二、提名背景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和治理需求而提出的。

2. 公司希望通过董事会成员的经验、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指导。

3. 公司一直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职工民主权利,充分听取职工对董事会成员提名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提名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候选人资格介绍1. 公司已选定了一批背景、能力和经验丰富的候选人进行提名,这些候选人包括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卓越的个人素质。

2. 公司将通过相关渠道和方式向职工介绍候选人的相关资格和经历,使职工对候选人的能力和资质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3. 公司也欢迎职工就候选人提名向公司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认真对待并依法程序进行审慎认真的考虑。

第四、提名程序1. 公司将通过内部选定程序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初选,并从中筛选出具有资格和经验的候选人进行提名。

2. 公司将通过内部程序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接受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了解公司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社会公众形象。

3. 公司将透明地公布提名程序和结果,并依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和方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意义及影响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对公司的决策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通过对候选人的慎重考虑和提名程序的公开透明,公司将为公司董事会注入新鲜血液,为公司战略和业务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案,将进一步为公司发展提供战略性的指导和决策支持,使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加合理完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8 泰亚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8 泰亚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

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二章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第七条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应依据董事会的决定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周到、存取方便的商业银行设立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Chapter One: 委员会职责1.1 定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澄清其职责和范围1.2 确定委员会成员资格和任期1.3 确定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权限和职责界限Chapter Two: 委员会运作2.1 定期召开议事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2.2 建立候选人提名程序并维护候选人名单2.3 审核候选人资质、背景、能力和经验等相关信息2.4 确保提名程序公平、透明和公开Chapter Three: 委员会执行3.1 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评估和筛选3.2 提供有关候选人的报告和推荐给董事会3.3 对候选人被董事会选中后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跟踪和监督3.4 定期向董事会提供有关提名委员会工作和成果的报告和建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委员会,其职责范围涉及到公司的管理层人员的提名和任命,这对公司的运营和业务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委员会的职责方面需要明确具体的规定。

首先,委员会需要定义它的职责和范围,以便在进行决策时能够准确把握职能。

其次,委员会需要制定规定委员会成员资格和任期,以确保有资格和专业的人员担任委员会成员,并保证委员会的稳定运作。

最后,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权限和职责界限需要明确,以避免出现决策重复或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此外,委员会还应该定期评估和修改其职责范围、成员资格以及委员会与其他机构的关系,以确保其能够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升级和改进,并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非常重要,需要明确规定。

只要委员会成员始终站在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委员会运作将能够在公司的高质量管理和良好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运作是其工作中最重要且最具挑战性的部分。

本章会讨论委员会如何建立候选人提名程序,并维护候选人名单,以及审查候选人资格、背景、能力和经验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提名程序公平、透明和公开。

首先,委员会需要建立一个候选人提名程序,该程序应包括提名申请、资格审查和候选人评估等步骤。

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目录0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和范围 .. (3)2定义、缩写和分类 (3)3职责与权限 (3)4基本规定 (3)5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5)5.1董事会提名工作流程 (5)6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8)6.1 外部规章制度 (8)6.2 内部规章制度 (9)7附录 (9)8记录 (9)记录1.《会议记录》 (10)0目的和范围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人员组成与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本行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行设立提名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和罢免程序的管理。

1定义、缩写和分类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行的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

2职责与权限3基本规定(1)委员产生、组成。

a)本行经营管理层根据工作需要提请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b)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选举产生和罢免。

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不应包括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c)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d)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e)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办公室组织、落实。

(2)委员的变更。

提名委员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讨论同意予以更换:a)委员任期届满;b)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c)任期内严重渎职或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d)董事会认为不适合担任的其他情形。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09

泰亚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09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公告编号:TY-2011-036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8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祥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9日。

董事会下设薪酬提名、风险、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4个)

董事会下设薪酬提名、风险、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4个)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委员会成员组成和变更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五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研究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市场变化,制定行业风险管理建议,拟定本行风险约束指标体系;(二)研究监管部门颁布的法规、政策及监管指标,提出有效执行实施建议;(三)研究本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程序、风险处置等决策建议;(四)研究本行战略规划的执行步骤及其管理方式,评估风险政策的有效性,提出动态的风险控制建议方案;(五)研究本行经营活动及风险状况,提出风险管理需关注的核心风险问题;(六)审核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及风险管理信息分析报告,监督经营管理层对经营风险采取必要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措施;(七)对战略规划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督促经营管理层持续改进风险管控能力;(八)研究本行经营管理的风险识别、管理技术、风险控制及补偿机制,审核风险管理系统建设规划;(九)审核本行经营管理中重大风险事件的预警预控、应急预案;(十)组织对重大经营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拟定风险防范方案;(十一)负责审核本行风险管理领域的信息披露事项;(十二)董事会授予委员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专业咨询机构,参与风险管理领域的专项工作。

第七条委员会可向本行有关部门索取履行职责所需的资料,并有权要求本行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协助。

第三章议事规则第八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并于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将会议主题、地点及时间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上市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市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市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9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旨在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高效性。

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关系着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决策能力,因此,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为什么需要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通常是来自公司内部或外部而非股东,他们不仅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而且能够提供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提名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治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在决策和运营中更加平衡和公正。

其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是怎样的?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应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提名相关候选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资格要求,例如具备行业经验、专业知识、独立性以及合规要求等。

在提名候选人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候选人的背景、资质和个人品德,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公司带来战略指导和监督。

最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义在哪里?非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一部分,对于公司的决策和战略规划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不仅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提供意见和建议,还能够做到与经营管理干部相互监督,保证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同时,非独立董事还能够提供专业的意见,协助董事会制定和实施高效的监管措施,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上市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是为了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独立性而设立的。

这一议案意味着公司对于公司治理质量的不断提升和追求,以期通过引进经验丰富、独立客观的非独立董事,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做出贡献。

集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集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集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等工作,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国资监管要求,按照《** (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授权,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察并向董事会提出选聘建议等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三条本规则所指高级管理人员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的人员。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研究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程序、方法及管理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物色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向董事会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政治审查和德才表现考察,向董事会提出选聘建议;(四)对试用期满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察并向董事会提出考察意见;(五)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续聘或解聘的建议;(六)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具体研究讨论事项通过《**(集团)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予以明确,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人员组成和办事机构第五条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董事的专业特长进行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具备符合履职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关于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

关于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

关于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信息:概述:在这篇长文中,我们将探讨关于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

这一议案旨在介绍并推动公司内部的新制度实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

文章结构:首先,我们将介绍本文的结构,以便读者清晰地了解我们将要讨论的内容。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分析新制度的背景介绍,介绍为什么需要发布这项新制度。

然后,我们将深入探讨新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其中的规定和条款。

随后,我们将分析预期的效果,即新制度对公司运营和各方面的影响。

最后,我们将总结新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对董事会议案的建议,以及对新制度实施的展望。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全面介绍并阐述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的背景、内容和预期效果。

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需求以及采取新制度的必要性,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引导。

总结:在这个快速发展和竞争激烈的时代,公司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创新来适应市场的变化。

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就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这一需求而提出的。

通过引入新制度,公司将能够以更高效和灵活的方式运作,并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接下来的章节将详细介绍这一议案,以便读者对新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式有更深入的了解。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和分析:1. 引言:介绍本文要讨论的议题以及文章结构。

2. 正文:2.1 背景介绍:阐述为何有必要发布新制度的董事会议案,并介绍背景信息和相关问题。

2.2 新制度的必要性:详细说明为什么需要发布新制度,列举现有制度的不足和问题。

2.3 新制度的内容:介绍新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各项规定和条款,并解释其设计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2.4 新制度的预期效果:分析新制度的预期效果和影响,探讨其可能带来的益处和改进。

3. 结论:3.1 总结新制度的重要性:总结新制度的重要性和价值,强调其对组织和董事会的意义。

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为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XX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截止目前,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以下页无正文,为公司20X3年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XX
20X3年X月X日。

股东会议决议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会议决议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会议决议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业务和提升决策效率,本公司股东会议决定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本决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高效运转,并加强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1. 委员会的设立为了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正、独立和专业性,本公司决定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用于协助董事会履行监督和决策职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薪酬、战略规划等方面。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由董事会决定。

2. 委员会的职责2.1 财务及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和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的财务战略和财务政策。

2.2 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和福利等方面,以确保公司激励机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3 战略规划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规划和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业务扩展等方面,以保证公司战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委员会的运作3.1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两年,根据需要可以连任。

3.2 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会议的召集人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由召集人主持会议。

3.3 委员会会议需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决议采取多数表决制,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议或董事会批准。

4. 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4.1 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具有独立决策权,并向董事会和股东会议负责。

4.2 委员会成员应维护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的利益,秉公办事,忠诚履行职责,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4.3 委员会成员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提高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履行委员会职责。

5. 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估董事会将对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委员会的决策和工作符合公司的利益和发展需要。

银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决议

银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决议

银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决议《银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银行董事会和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的会议讨论,对银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事宜作出如下决议:一、董事会换届决议事项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银行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以确保公司的领导层具备稳定、专业的管理能力。

2. 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非常务董事等职位。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具体名单和职位在选举结果公示后确定。

3. 各位董事会成员在换届过程中应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公平。

二、监事会换届决议事项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银行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以保障公司的监管层能够履行好对董事会工作的监督职责。

2. 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监事等职位。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的具体名单和职位在选举结果公示后确定。

3. 各位监事会成员在换届过程中应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公平。

三、选举程序与要求1. 选举程序应依法、公正、公平进行,符合中国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2. 选举应遵循实名制投票的原则,确保每位成员按照自己的判断和良好意愿进行选举。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操纵或干预选举结果的行为。

3. 选举结果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并在银行内部公示一段时间后生效。

四、会议通知与执行1.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及时收到关于换届的会议通知,并参加会议。

2. 监事会成员在监督董事会和执行换届选举规定时,应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积极行使监督职责。

3. 公司秘书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应负责组织、协调和执行换届选举的具体程序。

五、其他事项1.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促进公司治理持续优化,提高企业竞争力,请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共同合作,积极履行各自职能和责任。

2. 在担任职务期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尊重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积极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xxxxx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xxxxx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聘任,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师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非独立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负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等方面资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九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定期检讨公司董事会结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拟作出的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六)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结构和审批程序;(七)根据公司绩效表现,评估及批准薪酬方案;(八)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amo 公司章程

amo 公司章程

amo 公司章程第一条董事会1.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董事长。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2.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3.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决议经出席董事表决通过。

4.董事会设秘书一名,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文件保管。

第二条经营管理团队1.经营管理团队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2.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等,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负责特定业务领域的管理和协调。

4.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合规。

5.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定人才招聘、培训、考核等政策。

第三条监事会1.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监事会主席。

监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2.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3.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会议决议经出席监事表决通过。

4.监事会设秘书一名,负责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和文件保管。

第四条分支机构1.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遵守公司章程,接受公司总部的管理和监督。

2.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本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

3.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第五条党组织1. 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重要决策会议。

2.党组织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推进公司廉洁自律。

3.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培育企业文化。

第六条顾问委员会1. 公司设立顾问委员会,由业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顾问委员会对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提供咨询和建议。

银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银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xx银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完善本行治理结构,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和《xx银行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负责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本行董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等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要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行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下设工作联络组,协助董事会办公室提供本行有关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人选和经营管理情况方面及其他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协助董事会办公室筹备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二)负责组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提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组织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成员薪酬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提名和薪酬方面的工作;(五)负责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一)有权要求包括本行行长在内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和总行职能部门、支行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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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设计师以及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十一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其他应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的职责。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三条董事、高管人员的选聘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收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工作业绩以及工作能力等基本信息,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以要求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五条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委员的权利。

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委员会讨论或审议的有关事项如涉及到委员本人或其相关利益的,
必须执行回避制度。

第十九条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提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计划、方案、决议和纪要(记录)应交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有关决议和纪要(记录)应由参加会议的委员签字。

第二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提名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条例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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