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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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三一文库()〔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动全县重点区域火灾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决定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一、行动时间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20XX年4月底,按照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第二阶段为20XX年5月初至12月底,要结合我县实际深化专项治理,解决遗留的难点问题。

二、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建设局安全科科长、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为成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治理范围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部位。

四、治理重点(一)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三)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企业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企业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强化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七)企业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是否存在合用的情形。

(八)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九)企业临时用房的楼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构件和彩钢板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规范要求。

(十)企业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置相应的装备设施。

五、工作措施(一)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普查。

20XX年2月28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农村、城乡结合部,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普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26•【文号】安委办函〔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

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

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

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一)“九小场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7.03•【文号】安委办〔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2018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现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7月3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我国大型商业综合体逐年增多。

这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灭火救援困难。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2018年7月至10月。

三、整治范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四、整治重点(一)建筑使用功能。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暗访督查情况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暗访督查情况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暗访督查情况部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有待加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通报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暗访督查情况。

近期,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派出4个联合工作组,分赴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河北、河南、广东、四川等8个省份,采取“四不两直”、全程摄像等方式,暗访抽查了16家已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并随机抽查了1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

暗访抽查发现,在消防安全方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亟待加强。

一些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重经营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情况不了解。

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混乱,存在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单位员工不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等问题,有的单位未组织开展有效防火检查、未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有的单位值班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不会操作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存在。

主要表现在: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设厂房、厂房未经消防竣工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未按规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生产车间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出口、消防设施失效等,个别企业还擅自关停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

通报指出,曝光的部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有待加强。

暗访抽查的16家已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广州广弘鞋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裕纺衬布有限公司、四川普瑞森电子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辽宁锦州助宏服装有限公司、阜新六和农牧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吉林长春汉德食品有限公司、吉林鸿乔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华聚无纺布有限公司、邯郸永年县共好服装加工厂等6家企业已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江苏省苏州市江苏鹰翔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玉河教玩具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平湖市大舟制衣有限公司、绍兴市绍兴东元化纤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诺康制药厂、焦作市大用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家企业隐患整改措施不实,整改进度缓慢,有的不采取实质性措施整改火灾隐患,有的旧隐患整改完了,又产生了新隐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九月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和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九月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和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九月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和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0.17•【文号】安委办[2007]33号•【施行日期】2007.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九月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和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安委办〔2007〕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中央企业:9月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央企业继续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较好地完成了“专项行动”第四阶段的工作任务。

现简要通报9月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并就持续深入做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基本情况到9月末,在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内,有2364707家企业和单位累计自查隐患3866955项,已自改隐患3434608项,整改率88.8%。

其中:自查重大隐患73229项,已自改重大隐患56282项,重大隐患整改率76.9%;累计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23655项(少部分已完成),落实资金1139089万元,制定应急预案15757项,采取监控措施17773项。

全国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结案449起。

2006年以来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已结案2320起,追究和处罚责任人员8471人。

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709人(已判决832人);受党政纪处分3195人;受行政处罚3567人。

全国已掌握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单位116617个,已取缔85477个,其余正在打击过程中。

其中煤矿:已掌握25250个,已取缔24041个,正在打击1209个。

二、主要特点9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特点:1.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和工作要求。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省自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四责任、五措施、六联动”的工作措施,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安部“9?14”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积极行动,迅速打响了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攻坚战,今年1至10月份我省火灾四项指数与去年相比均不同程度下降,火灾形势平稳。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著(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我省接到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后,迅速向省政府做出汇报,取得了政府的支持。

省政府成立了以王东华副省长为组长,省公安厅刘忠志副厅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姜国钧副局长为副组长,省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商务、教育、文化、工商、旅游等九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全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四责任、五措施、六联动”的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省政府安委会于6月14日组织召开了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

会后,各成员单位与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签订了《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书》。

全省13个市地均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层层部署。

齐齐哈尔市政府先后召开3次常务会议,牡丹江、伊春、绥化等地连续召开2次推进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大庆市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主管行业及主管领导的责任,提出了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
的通报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安委办函[2014]75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1.24
【实施日期】2014.11.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函〔201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5000平方米。

据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保鲜恒温库内沿墙敷设的制冷风机供电线路接头过热短路,引燃墙面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引发火灾。

据初步分析,该起火灾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生产厂房未经正规设计、未向有关部门申报验收。

二是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违规使
用不合格保温材料,电器线路敷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单位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四是应急管理缺失,无预案、无演练。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05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2016】11号

05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2016】1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014年国内十大安全事件 (1)

2014年国内十大安全事件 (1)

2014年国内十大安全事件一、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修改后的新安法由97条变为114条,修改内容涉及70多个条款。

因其大幅提高了违法处罚额度,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最高可达2000万元,加大了对企业和个人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增加了终身行业禁入等规定,新安法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二、江苏昆山市工厂粉尘大爆炸8月2日,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

事故导致至少75人遇难,近200人受伤。

此起伤亡惨重的事故,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国家安监总局随后公布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条例,规范企业防范粉尘爆炸。

三、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正式实施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这是《环保法》25年来的首次修订,新增了“按日计罚”制度、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等内容,被业内人士称为“史上最严新环保法”。

随后,《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条文相继出台,明确排污权抵押可以贷款、排污权交易等内容。

四、3起特大交通事故相继发生2014年,3起特大交通事故相继发生,分别是晋济高速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故造成40人死亡;沪昆高速“7·19”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43人死亡;西藏尼木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44死11伤。

几起特大交通事故的相继发生,让如何有效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和健全完善安全标准规范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五、最高法出台工伤认定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在8月20日对外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还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切实做好铜山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我区社会消防形势稳定,我局根据市局、区政府相关要求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一、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切实做好安保工作,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初,我局积极联合消防大队、安监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此外,消防大队先后分5次组织辖区重点单位及民警开展业务培训,辖区400余家重点单位参加了培训,并按要求建立了管理档案.二、多措并举,规范执法,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一)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三合一场所、大跨度厂房等重点单位进行火灾风险性分析研判.(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大跨度厂房、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家庭旅馆等为重点对象.以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指导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检查社会单位3418家.接下来,将以辖区不放心单位和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为优先,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及重点单位管理工作.根据铜山实际,组织辖区近百家重点单位、专兼职消防民警及消防协管员召管理培训会,并组织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严格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四)联合派出所对辖区不放心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培训.近期,消防监督员组织不放心单位员工学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讲解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的特点、起因,初起火灾的扑救,如何组织员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深入浅出的教授员工一般火灾处置方法、火场逃生救护措施以及常用灭火器使用方法.三、强化宣传,引导舆情,注重渲染整治氛围一是走上街头开展消防宣传.1月9日,我区工商、消防大队、安监等部门向过往群众发放消防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并对群众咨询的消防安全问题,给予了认真细致地解答;二是在人员密集型场所明显位置投放宣传标语,设置电子屏、灯箱,悬挂宣传横幅等,使消防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共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三是我区的消防部门实战演练提高逃生能力.1月份,消防部门为辖区单位员工讲解灭火器材的种类、原理和使用方法,各类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火场逃生、救人与自救以及报警的注意事项等,并进行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单位员工自防自救能力;同时我区的消防部门在官方微博、qq平台上连续滚动播出温馨提示,冬季防火、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8.22•【文号】安委字[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安委字[20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国的消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近3年,全国共发生火灾729031起,死亡7209人,受伤10282人,直接财产损失45.4亿元,不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影响了社会稳定。

火灾的经常发生突出反映了一些单位严重漠视消防安全,冒险经营,违章作业,不断产生隐患;同时,一些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以致酿患成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55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各地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安委办[2008]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安委办[2008]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正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安委办〔2008〕8号)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要求,现就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形式和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

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

各省级安委会办公室对本地区有关行业部门专项行动指导、协调。

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一)坚持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地方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切实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三)坚持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坚持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已部署开展的第二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七起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七起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七起火灾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14•【文号】安委办明电〔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七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进入9月份以来,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9月7日就发生了4起: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古鹤村德康塑料颗粒回收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800平方米;浙江省丽水市南明化工厂,工人在电焊作业时滴落的焊液引燃甲醇并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北京市大兴区星城商厦外立面广告牌起火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600平方米;湖北省武汉市汉正街新厂一村附近一栋存有塑料制品、小家电等货物的仓库发生火灾。

9日又发生了2起:安徽省合肥市骆岗机场废弃的主跑道附近堆放的废弃电器及泡沫起火,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一在建工地发生燃气管线爆燃起火事故。

10日,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蒲亭镇附城村,因施工车辆碾压管道导致九昌樟成品油输送管道发生燃油(柴油)起火事故。

据初步分析,上述火灾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消防安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盲区死角;二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操作问题严重;三是安全监管执法不严,非法违规建筑、设施大量存在;四是企业消防应急能力不足。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近一段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一些地区边检查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02•【文号】安委〔2014〕9号•【施行日期】2014.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时有发生,人员伤亡惨重。

此类企业点多面广、大量集中于城乡结合部和村镇,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一)范围。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的范围、企业的规模。

(二)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024年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____年,面对日益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我县着力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本次总结,主要对____年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以期对今后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二、主要工作进展____年,我县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积极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主要工作进展如下:1.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大赛、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养,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2. 完善消防设施设备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积极推动企业完善消防设施设备。

组织力量对企业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企业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消防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齐全,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 加强消防培训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需求,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

邀请消防专家对企业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应急避险能力。

同时,加强对企业安全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企业的消防组织和管理水平。

三、工作成效____年,我们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职工对于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措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能够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精选13篇)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经过过去这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我们已然有了很大的提升和改变,是时候在工作总结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

那么一般工作总结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篇1根据沐安委《关于印发<xx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乡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深入开展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本月我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对全乡企业,矿山,规模养殖合作社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深入企业检查过程中,重点加强企业消防安全设施和从业人员消防意识和技能检查,排查中发现,个别企业消防设备投入不足,仍然有职工对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要求各企业按要求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并加强开展职工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巡查台帐。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我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督查检查、专题培训等形式会议等形式企业职工行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广泛的宣传,促使各企业自防自救能力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我乡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监管:一是继续加强对企业生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各企业将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整改到位。

二是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范围,发动各联系村干部、村支书主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火险应急,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做好消防知识普及。

三是严密做好火患监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片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同时发动各村信息员,切实履行监控和信息报送职责,及时反馈安全信息。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情况调查报告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等火灾频繁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形势十分严重。

怎么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具重要课题。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的成因(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治理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治理混乱,无消防安全治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

有的老总能够别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别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别去,而消防治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峻。

有的企业尽管也制定了消防安全治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不过流于形式。

职员对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别闻、别咨询、别降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事情。

在金钞票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定的。

(二)规模小,治理乱不少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时期,职员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日子别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

在去年的三合一建造专项管理中,发觉绝大多数三合一建造基本上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觉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安全系数几乎没有。

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特意的消防治理人员。

许多个私企业在建造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浮现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造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峻别脚、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别够完善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没有按照消防安全治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

有的尽管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别强。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情况调查报告及汇报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情况调查报告及汇报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情况调查报告及汇报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平安状况调查报告及汇报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等火灾频繁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患病重大损失,形势特别严峻。

如何抓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平安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的成因(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平安管理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平安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

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峻。

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平安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

员工对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状况。

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平安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定的。

(二)规模小,管理乱很多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阶段,员工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生活不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

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中,发觉绝大多数三合一建筑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觉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平安系数几乎没有。

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特地的消防管理人员。

许多个私企业在建筑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消逝未阅历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峻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三)消防平安制度不够完善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没有依据消防平安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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