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企业工程中心项目申请指南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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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操作规程_6150

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操作规程_6150

附件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操作规程第一条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的对象为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下同)或者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第二条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资助工作。

第三条资助资金必须用于技术中心为提高创新能力、增加创新手段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

第四条对企业技术中心的资助分为建设资助和提升资助。

第五条企业技术中心通过认定后的下一年度,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对企业技术中心上年度的研发投入、产出等情况进行考查。

考查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其所在企业可向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申请建设资助。

资助标准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战略性新兴产业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六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市级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的,或者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级评价中被评定为合格的,其所在企业可以通过申报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申请提升资助。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由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完工后,由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完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提升资助比例不超过专项审计确认的实际研发用软硬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提升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技术中心提升资助,每2个考核期每个企业只可申请一次;每个企业最多可申请不超过2次。

第七条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及评价、审计结果拟订资助资金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第八条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提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会同市财政部门进行调查或者重审,并出具调查结果函告异议者。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与市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第九条建设资助和提升资助每年下达一次。

第十条享受建设资助的企业应当与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签订资金使用协议。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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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采用表格
表格名称
计价活动
工程量清单
封面
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
竣工结算总价
总说明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汇总表 总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分部分项 工程量 清单表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4 本计价规程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计价规范》、《计量规范》 和本计价规程规定执行的建设工程计价。
1.5 本计价规程所称消耗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消耗量定额和本计价规程的 规定执行的建设工程计价。
1.6 本市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是按照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编制的。 1.7 本计价规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 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市政维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 环卫工程等。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清单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详细清单与计价表
1 总则.............................................................................................................................................8 2 建设工程计价标准组成 ........................................................................................................ 8 3 建设工程计价程序及格式....................................................................................................9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 13 5 招标控制价编制 .................................................................................................................... 16 6 投标价编制 ............................................................................................................................. 18 7 竣工结算编制 ........................................................................................................................ 20 8 其它........................................................................................................................................... 22 附件 1 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表.......................................................................... 23 附件 2 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24 附件 3 深圳市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原则................................................................. 31 附件 4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格式样表 .............................................................................. 34 附件 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深圳补充清单 ..................................................................... 62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862-2013)的 规定 ..................................................................................................................................................... 87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 ................................................................................. 91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公布日期】2008.05.06•【字号】深科信[2008]137号•【施行日期】2008.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信〔2008〕137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深圳市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深圳市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深圳市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工程中心,是指依托本行业或者本技术领域内具有综合优势的企业(以下简称依托单位)组建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拥有优秀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与深圳市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对本行业或本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科技研究开发实体。

第三条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依托单位,政府对其前期启动和研发经费给予一定的资助,政府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仪器设备、软件等固定资产。

第四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工程中心组建和运作的指导部门,市财政部门是政府资助资金的监管部门。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深圳市工程中心发展规划以及技术服务特性和产业发展需求发布年度《申请指南》。

第五条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在工程中心的组建和运作过程中负责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前言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

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

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

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2.1房建类2.2市政类第三章申报材料3.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1项目建议书3.2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3.2.1选址意见书3.2.2用地规划许可证3.2.3方案审查3.2.4扩初设计审批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3.2.6工程规划许可证3.2.7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8遗失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9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3.3 人居环境委员会3.3.1环评审批3.4 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3.4.1消防审核3.4.2重新申报消防审核3.4.3消防验收3.4.4消防复验3.5 应急管理办公室3.5.1人防方案报建3.6 水务局3.6.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6.2城市排水许可3.7 城市管理局3.7.1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3.8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3.8.1用地预审3.8.2征(收)地3.10 交通运输委员会3.10.1港口岸线的使用(初审)3.10.2港口建设项目3.10.3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3.11 住房和建设局3.11.1监理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2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3.11.4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3.11.5 监理直接发包审批3.11.6施工直接发包审批3.11.7申报施工许可证3.11.9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申报在建工程产权变更的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资料清单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工程名称变更申请延期开工已取得《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的工程换领施工许可证停工登记复工申请第四章业务受理地点第五章其他产权单位业务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1.1窗口工作机构我署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分管署领导分管、前期处具体负责管理,从前期处、合同预算处、土地开发中心、工程管理站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窗口小组,窗口负责人为前期处驻窗口成员。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启动201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启动201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启动201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06•【字号】•【施行日期】2013.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启动201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接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通知,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见附件,请对照相关条件及要求进行申报;或者参照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2011年度项目申报文件》。

2.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5月22日(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系统:http://.cn三、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2013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

同时,拓展支持方向,增加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8.29•【字号】深人社发[2013]167号•【施行日期】201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16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一)开展政府职称评审职能向行业组织转移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精神,为推进社会人才评价主体向行业组织规范有序转移,今年在原6家行业组织承担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遴选新增深圳工业总会等12家行业组织承担、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积极探索政府职称评审职能向行业组织转移机制,大力扶持行业组织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深圳市被确定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之一,将根据广东省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稳妥、协同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相关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另文通知。

(三)扩大职称网上评审试点范围。

在2012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扩大网上评审试点范围,在评审环节实现评委自动抽签、申报材料随机分配、评委独立打分投票等功能,提高职称评审的公平、客观和科学性,与申报环节、核准环节有效衔接,继续优化“无纸化”的全流程职称评审管理模式。

(四)开展新兴行业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兴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评审需求强烈,为促进新兴行业的发展和新兴专业人才的需求,今年我们在交通运输领域试点拓展细化评审专业,新增物流工程和汽车运用工程专业的评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起物流行业和汽车运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和散装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和散装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014年扶持计划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深建节能[2013]140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日期】2013.09.26【实施日期】2013.09.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014年扶持计划项目的通知(深建节能〔2013〕140号)各区住建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行业各协会,各相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12〕64号)、《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程》(深建字〔2013〕239号)和我市建筑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014年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包括:绿色建筑新建、改建示范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城区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标准、课题体系和技术研究项目。

(二)建设科技主要包括:建设科技新技术示范建设项目,绿色施工技术示范建设项目,建筑工业化示范建设项目,建设领域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项目,建设领域重要标准、课题项目。

(三)新型建筑材料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余泥渣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高强钢筋示范建设项目,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及相关技术研发项目。

(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主要包括:全市预拌混凝土站点布局规划编制;预拌混凝土站点绿色低碳改造示范项目;海砂淡化基地建设;机制用砂的标准规范;高性能混凝土推广示范项目。

二、资助方式资助方式: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政府采用无偿资助方式予以支持。

对在建或新建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所需成套装置、设备仪器和必要软件的购置。

三、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企业须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2.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3.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70%以内。

深圳市技术开发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技术开发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技术开发项目申请指南概述深圳市是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城市之一,为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深圳市政府设立了技术开发项目的资金支持计划。

该计划旨在鼓励企业投入技术研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推动深圳市科技产业的发展。

本文档提供了深圳市技术开发项目的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企业了解申请流程、准备材料以及项目评审的流程。

申请流程深圳市技术开发项目的申请流程如下:1.资料准备:根据项目所需资料的要求,准备齐全必要的材料;2.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3.将填好的《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邮寄或送交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5.评审通过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发放批准通知书,并支付项目资金;准备材料在申请深圳市技术开发项目之前,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企业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物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研发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照片;3.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目标与研究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案、研究方法等;4.项目预算:包括项目总预算、资金来源、费用明细表等;5.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明、技术鉴定证明、产品样本图等。

项目评审在项目提交完成之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创新性:该项目在科技领域是否具有突破性和创新性;2.实用性:该项目是否具有市场前景及实践应用价值;3.完整性:该项目的研究方法是否严谨、可操作性是否强、成果数据是否严谨可靠;4.申请人素质:是否具备科技创新的基本素质。

评审通过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签发批准通知书,该项目的资金才会发放至相应的企业账户。

本文档提供了深圳市技术开发项目申请的细节说明,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深圳市技术开发项目的申请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我们鼓励广大企业积极申报技术开发项目,以推进深圳市科技产业的发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3年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3年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
成型 的一 种富 有弹 性的 薄而 轻 的建筑 装饰 成 品化装 饰面 材 。该产 品具 有能 展 有限公 司 环保 防水耐 污 ,施工 便捷 等特 点 。

该 产 品适用 于夏 热冬 冷地 区 、夏热 冬暖 地 区的外 墙外 保温 系统 。 绿 色再 生混凝 土 透水砖 是 利用 建筑 废弃物 中的混凝 土 、砂浆 、石子等 2 . 节 材与材 料 资
2 0 1 3年 第 1 0卷 第 1 期
深 圳土 木 与建 筑
V O L 1 0 N O . 1 2 0 1 3
深圳 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 《 深圳市 2 0 1 3年 建 设 工 程 新 技 术 推 广 应 用 目录 》 的通 知
各 有 关 单位 :
根据 《 深圳 市建 设工 程新 技术 推广 应用 管 理办 法》 ( 深 建字 ( 2 0 0 6 )1 3 4号 )和 《 关 于组 织 申报 深圳 市建 设工 程新 技术 认证 工作 的通 知 》 ( 深 建促 字 ( 2 0 1 2 )1 7号 ),我局 委托 深圳 市 建设科 技 促进 中心 组织 开展 了深 圳市 2 0 1 2年 建设 工程 新技 术认 证工 作 。经 申请人 申请 、资料 审查 、专家 评审 、网 上 公示 等程序 ,共 有 2 1 项 新 技术通 过 认证 ,列 入 《 深圳 市 2 0 1 3 年建 设 工程 新技 术推广 应用 目录 》 , 现 予 以公 布 ,并就 有关事 项 通知 如下 : 新 技术 持 有 单位 应 建 立 完善 的质保 体 系 , 严 格按 照 国家 标准 或企 业标 准组 织生 产和 施工 ,加 强管理 ,确保质 量 。 二 、市 建设 行政 主管 部 门对新 技术 实行 动态 管 理 ,不 定 期组织 检 查 。由于新 技术 的质 量缺 陷 或技 术不 完善 等原 因 ,导致工 程施 工过 程 不能按 照 经审 查批准 的施工 图设 计文 件施 工 的 ,市建 设行 政 主管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标准化管理【发文字号】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185号【发布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10.15【实施日期】2013.10.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185号)各有关单位:为鼓励企业建设技术中心,进一步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提升资助工作,市经贸信息委和市财政委共同修订了《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操作规程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3年10月15日附件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操作规程第一条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资助的对象为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下同)或者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第二条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资助工作。

第三条资助资金必须用于技术中心为提高创新能力、增加创新手段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

第四条对企业技术中心的资助分为建设资助和提升资助。

第五条企业技术中心通过认定后的下一年度,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对企业技术中心上年度的研发投入、产出等情况进行考查。

考查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其所在企业可向市经贸信息主管部门申请建设资助。

资助标准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战略性新兴产业资助最高不超过300。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计划局关于2003年深圳市工程中心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计划局关于2003年深圳市工程中心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计划局关于2003年深圳市工程中心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科学技术局,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公布日期】2003.03.28
•【字号】
•【施行日期】2003.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第一审普通程序
正文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计划局关于2003年
深圳市工程中心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五"规划,2003年我市计划在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建立6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为了做好组织和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针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提高所面临的重大科技领域,可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新技术及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动力。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条件请参阅《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2. 原则上在同一领域的只建立一家工程中心,不重复建设;
3. 申请单位须认真和实事求是地填写《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和《组建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送市科技局(一式五份)和市计划局(一份
)
三、受理截止时间:
2003年工程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视为下一年申请。

地址:市政府二办547室
深圳市科学技术局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财政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2013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财政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2013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财政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2013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财政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2013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我市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深圳市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建〔2011〕113号)相关规定,现予启动深圳市2013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申报工作。

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二、支持范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深圳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主要为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

已享受国家或市级财政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范围。

(一)申报企业资格: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节能服务的公司。

(二)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时间:第一至五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并实施改造的时间分别为2010年6月1日(含)以后、2011年1月1日(含)以后、2011年7月1日(含)以后、2012年1月1日(含)以后、2013年1月1日(含)以后。

(三)合同格式:2010年10月20日以后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

深圳零星工程申报流程

深圳零星工程申报流程

深圳零星工程申报流程The application process for small-scale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Shenzhen can be arduous and time-consuming. 深圳的小型建筑工程申报流程可能是费时费力的。

From gathering all necessary documents to obtaining the required permits, the process can seem overwhelming to those unfamiliar with the intricacies of the system. 从收集所有必要文件到获取所需许可证,这个过程对于对这个系统不太熟悉的人来说可能显得很压抑。

Those embarking on a small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Shenzhen need to be prepared to navigate through various bureaucratic hurdles and follow a strict set of guidelines. 那些在深圳开始小型建筑项目的人需要准备好应对各种官僚障碍,并遵循一套严格的指导方针。

One of the biggest challenges in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for small-scale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Shenzhen is the amount of paperwork involved. 在深圳小型建筑工程的申请过程中最大的挑战之一是涉及的文件数量。

Applicants must gather a wide range of documents, including construction plans,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s, and land use permits. 申请人必须收集各种文件,包括建筑设计图、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土地使用许可证。

深圳建筑申请程序及提交文件

深圳建筑申请程序及提交文件

深圳建筑申请程序及提交文件本文档旨在介绍深圳市建筑申请程序以及提交文件的要求。

以下是申请建筑项目的一般步骤:1. 方案设计在进行建筑项目申请之前,首先需要制定建筑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中应包含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设计说明等内容。

2. 立项报告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需要编写立项报告。

立项报告应包括建筑项目的用途、设计依据、项目概况等详细信息。

3. 审批申请完成方案设计和立项报告后,可以正式提交审批申请。

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以下文件:-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 立项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证。

请注意,以上文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 审查与批准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建筑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补充材料。

审查通过后,将会批准建筑项目。

5. 建设许可证获得批准后,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以下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批准文件复印件。

请注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时间较长,需耐心等待。

6. 施工获得建设许可证后,可以开始建筑施工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需遵守相关的建筑规范和安全要求。

以上是深圳建筑申请程序及提交文件的一般要求。

具体情况可能因项目类型和规模而有所不同,请在办理申请之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确切的要求和程序。

> 注意: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1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1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1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深发改[2012]1098号【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9.21【实施日期】2012.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1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深发改〔2012〕1098号)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建设单位:为做好2013年重大项目申报和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201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以及“十二五”各专项规划的要求,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年度投资应符合《2013年深圳市重大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分类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预备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

(一)重大建设项目。

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

2013年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3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3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13年重大新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预备项目。

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各项筹备、2013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3年重大前期预备项目。

(三)重大培育项目。

正在开展前期规划论证、概念设计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培育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储备库,作为2013年重大培育项目。

三、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办文窗口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如下:(一)网上填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法规类别】企业标准化管理【发文字号】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184号【发布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日期】2013.10.15【实施日期】2013.10.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184号)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修订了《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10月15日附件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深圳市行政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二)组织开展技术开发、转让、管理和服务;(三)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对外交流;(四)培育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五)为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而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深圳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申报操作手册.doc

深圳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申报操作手册.doc

附件3深圳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申报操作手册第一章项目申报1.1账号注册备注:为保证显示效果,建议使用IE11以上或谷歌浏览器访问申报地址。

(1)输入网址:/portal/index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尚未注册账号的单位请在该页面点击【登录】,在登录页面点【立即注册】。

具体操作如下图1所示:【图1】(2)选择注册方式,按提示操作账号注册。

如下图2所示:注意事项:注册页面须按照事实状况客观填写(尤其是注册时的用户证件号、证件附件、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要客观真实,否则后续会因此类信息的误差造成项目申报件被退回、无法获取验证码等情况),表单上的内容会进行校验,如有乱填、假填的情况则无法通过校验。

【图2】1.2项目申报输入网址:/portal/index登录成功后,在查询栏目中输入“深圳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确认【图3】点击【在线办理】可进行申报项目。

如下图4所示:注意事项:若点在线办理后出现登录页面,无法跳转,需要关闭重新操作在线办理。

【图4】第二章用户中心(单位主页)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的单位名称后可以进入用户中心管理页面,根据项目单位所申报事项会有不同的功能权限。

如下图5所示:注意事项:该用户中心(单位主页)管理是《深圳发改委项目统一申报平台》的功能,非网上办事大厅的。

进入到该模块也可使用:http://203.91.46.83:8031/FGWPM/sfg/ 网址进入,账号和密码与网上办事大厅所登录的账号密码一致。

【图5】2.1项目管理2.1.1暂存项目办理人员在填写申报时,在申报页面的最下方可以选择暂存。

如下图6所示:【图6】暂存后的项目件,办理人员可以通过【单位主页】-【暂存项目】对暂存的申报项目进行查看,办理人员可以选择继续办理;也可以选择删除暂存,将暂存的数据进行删除。

如下图7所示:【图7】2.1.2待受理事项办理人员提交后的项目件可以在【单位主页】-【待受理事项】中进行查询,待受理事项列表。

工程中心申报方案

工程中心申报方案

工程中心申报方案一、项目背景及意义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科技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

作为一个制定和实施国家科技政策的机构,工程中心承担着技术创新、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重要任务。

本申报方案旨在建立一个以工程技术为核心的综合性工程中心,为各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目标1. 建设规模:工程中心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设备投资6000万元,人员配备200人。

2. 目标:以建立以工程技术为核心的综合性工程中心为目标,打造一支强大的技术团队,提供多种技术服务,推动企业技术水平提升。

三、项目建设内容1. 建设设施:工程中心将建设标准化实验室、信息中心、技术展示区等设施,配备最新的实验设备和信息技术设备。

2. 人员配置:招聘工程技术人才,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为各行业提供技术支持。

3. 技术服务: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技术培训、成果转化等多种技术服务,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

四、项目建设方案1. 土地规划:选址在经济开发区,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拿到相关手续。

2. 设施建设:依托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投入资金建设标准实验室和信息中心等设施。

3. 人员配备:通过校企合作、外聘专家等方式,招募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

4. 技术服务推广:与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合作,推广工程中心的技术服务。

五、项目进展计划1. 申报申请:逐步完善工程中心申报材料,提前做好准备。

2. 设施建设:根据规划,逐步启动实验室和信息中心等设施的建设工作。

3. 人员配备:择机举行人才招聘会,引进高知名度的工程技术专家。

4. 技术服务推广:与相关行业协会合作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活动。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期1. 经济效益:工程中心将通过技术服务获得收益,预计三年回本。

2. 社会效益: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七、可持续发展和风险评估1. 可持续发展:工程中心建设将结合国家政策,充分利用资源,推动科技创新。

2013年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2013年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2013年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企业为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开展的品牌推广重点项目财政资助,中介机构为扩大深圳整体品牌影响而开展的公益性品牌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二、设定依据《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企〔2005〕40号)《深圳市技术进步资金品牌培育资助操作规程》(深财科〔2012〕19号)三、审批数量和方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年度总额控制;企业开展的品牌培育重点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

中介机构开展的品牌服务重点项目,单一机构每年最高资助额为200万元。

审批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审定。

四、审批条件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一个以上有效的注册商标,依法在深圳注册的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亿元,实缴纳税300万元以上(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上年度进行品牌宣传推广费用达到200万元以上。

(2)具备法人资格且在深圳市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中介组织。

若为区域品牌推进机构,其区域品牌必须具有系统的区域品牌管理制度和规则,统一使用明确的区域品牌标识,成员超过30家以上,并为行业内知名品牌企业。

五、申请材料(一)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网站/sfwweb/在线填报《2013年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五)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六)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备注:对于上市股份公司未公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交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报表。

);(七)企业申请主体提供《深圳市产业技术在进步资金xxx品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企业品牌规划、培育目标、推进阶段、商业模式、营销方式、推广策略、投入资金、保障措施和实施效果等);(八)企业上一年度品牌培育推广经费明细和证明材料(发票、合同复印件)。

2013年第三批技术攻关项目申请指引审批内容以获取自主

2013年第三批技术攻关项目申请指引审批内容以获取自主

附件:2013年第三批技术攻关项目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为目标,对深圳市高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详见《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

项目课题及其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设定依据(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二)《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三)《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四)《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五)《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六)《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七)《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八)《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2〕53号;(九)《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十)《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申请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请承担项目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二)申请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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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工程中心项目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内部研发组织体系建设为目标,对深圳市企业工程中心组建及提升项目予以资助。

组建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详见《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从指南总表中的备注栏进入)。

提升项目支持对象:评估为优秀的工程中心。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
(二)《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
(三)《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
(四)《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
(五)《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
(六)《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
(七)《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
(八)《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2〕53号;
(九)《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十)《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资助最高500万元,其他产业领域资助最高300万元,提升项目资助最高200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申请深圳市企业工程中心组建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能够提供组建过程中所需要的主要资金,研发型单位上年度末净资产值2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内的年均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8%或者不低于500万元,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职研发人员人数占申请单位总人数的50%以上;生产型申请单位的上年度末净资产值5000万元以上,上年度净资产报酬率大于10%,最近两年不亏损,年平均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5%;
(三)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且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
(四)申请单位为申请组建研发中心配备岗位固定的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人数比例10%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和硕士学位人数比例35%以上。

申请深圳市企业工程中心提升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2012年评估为优秀的工程中心;
2、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必须与企业发展紧密相关、符合工程中心
的研究方向,有利于提升工程中心整体研发水平的研发项目。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s:///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请单位最近两年研发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九)申请单位取得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十)申请单位专职研发人员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专职研发人员基本情况表、2012年12月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复印件、主要研发人员的学历、学位和职称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市科技创新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网站https:///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受理时间:
组建项目:网络填报申报时间:2月01日至4月02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月01日至4月03日。

提升项目:按照技术创新计划受理时间执行。

联系人:邹健、张宏,电话:82002234、82002142。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2-14号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资助经费)——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拨付资助经费。

十、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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