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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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吉林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吉林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面对各种复杂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坚持“三化”统筹、实施“三动”战略,以全面开展“五项攻坚”为核心任务,破难题、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增长较快、转型加速、优势提升、民生改善”的积极态势,实现了“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国民经济经济总量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08亿元,增长14.3%(此数据为省认定的年度快报数据,增长速度为不变价,现价增长22.7%)。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0.3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1116.5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增加值871.2亿元,增长12.4%。

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产业结构的比例关系由上年的10.8:49.8:39.4调整为10:50.5:39.5。

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0913元,按现行汇率折算为8079.9美元。

注: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财政收支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全市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45.1亿元,增长27.5%;全市一般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101.9亿元,增长39.3%。

全市面对减收增支的双重压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全市一般预算财政支出完成251.5亿元,增长17.7%。

民营经济2011年,吉林市民营经济发展进步显著,超额完成省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连续第五年荣获省民营经济腾飞竞赛先进市称号。

全市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3326.2亿元,同比增长 35.9 %;实缴税金92.1亿元,同比增长50.5%,民营经济实缴税金已占全市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的37.6%,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

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047.5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7.4%。

全市私营企业达到18587户,同比增长17.4%;个体工商业户达到22.4万户,同比增长11.2%;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96.4万人,同比增长11.2%;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企业户数达到 2049户,增长19.8%。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8.23•【字号】吉科发规〔2019〕255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8月23日附件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过程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提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过程管理遵循依规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精简高效、减少干扰、强化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研究进展、内容调整、重大问题处理等过程管理。

第四条规范过程检查。

对项目执行过程检查主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每年针对过程管理最多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对重大事项督查、专项审计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视情况,对相关中介机构、推荐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第五条厅党组会负责审议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厅务会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调整、项目承担单位调整、项目终止或撤销等事项审议,以及其它应由厅务会审议的事项。

分管厅领导负责分管业务处室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执行期调整、参加单位调整、项目参与单位间经费分配调整、整改处理意见的审定,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调整意见初审,项目结题、终止、撤销意见初审,以及其它应由分管厅领导审定的事项。

发展规划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综合,与各业务处室、省财政厅的总体沟通、协调等事项。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负责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会同业务处室提出项目终止、撤销意见,配合省财政厅回收经费等事项。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部分摘录如下: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吉林省也在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信息技术行业,以更新技术设备、人才培养等形式,提高信息技术行业的综合实力。

同时,应对不断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科技发展计划的有效实施,起到了关键作用。

为此,本项目依据吉林省政府统筹安排,将发展科技计划作为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支撑。

该计划以推动吉林省的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实施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自动化、网络通信相关技术创新。

1.2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以新型信息技术及相关技术应用为领域,以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为目标,实施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
(1)升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
为促进吉林省科技发展,现阶段将重点实施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等;
(2)部署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实施,将是本项目的重点;
(3)开发计算机应用系统。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3.06•【字号】吉科火字〔2010〕167号•【施行日期】2019.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各市(州)、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长春、吉林高新区,有关企业: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和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2011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做相应调整和提前安排,请各有关单位做好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支持对象(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符合《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7. 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度项目指南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度项目指南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4 年度项目指南二O一三年七月前言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是省政府为加快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设立的支持和引导全省科技创新活动的计划体系。

科技发展计划体系包括基础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六大主体计划。

科技发展计划实施以项目为载体,六大主体计划下设24类计划项目,基本覆盖了我省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活动的整个链条。

其中,“双十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加速吉林省创新体系建设,决定实施并列入科技发展计划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优化配置科技资源,集中优势力量每年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个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其它计划项目也都是针对特定任务、目标设立的,如重大科技攻关专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等。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包括指南编制、申报受理、评审论证、立项、实施、验收(鉴定)、成果跟踪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制订与发布是科技发展计划编制的基础环节,指南包含了计划(项目)类别、支持方向或重点、资助额度范围、申报条件和要求、注意事项、咨询联系方式等内容,其作用是向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广泛征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不同计划类别的支持方向或支持重点申报项目。

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同时省财政厅将对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经费预算及企业财务情况进行审核。

对申报项目择优予以立项支持。

一、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针对我省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和当前全省重大战略实施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发挥我省学科、人才、区域等优势,注重科技发展前沿,提升我省创新能力和水平的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

(一)支持方向1、重点项目支持方向(1)农业科学领域重点支持:农作物种质创新的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营养高效、节水抗旱抗逆的主要农作物种质创新研究;农产品与生态安全的关键技术研究方面的农作物生产面源污染消除技术,畜禽和水产生物重要疾病的防控技术,农药等农业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残留检测与防控技术研究;新型鹿茸生物反应器的应用基础研究方向的利用新的鹿茸生物反应器开展蛋白、干细胞等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主要农作物高光效新型种植模式与关键技术方面的高光效模式下的作物种植行的间距比例、生长方向、生长空间及光能利用效率,配套耕作技术等基础研究。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报告书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报告书

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计划类别:科技引导计划
项目类别:软科学研究项目
管理处室:法规处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通讯地址:
固定:移动:
传真:邮编:
电子:
协作单位
填报日期:
省科学技术厅
二O一二年八月制
一、申报项目基础信息
单位:万元
六、申报单位与推荐部门意见
附件:
可行性报告
(编写提纲)
一、研究背景(限1000字以)
研究的目的意义;相关概念及涵;国外研究综述;主要创新点等。

.
二、现状分析(限2000字以)
本省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和特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优劣势分析;评价结论和基本判断等。

三、研究框架(限2000字以)
指导本项目研究的理论依据及创新;基础资料(数据、文献、资料、样本等)的收集途径及加工法;研究容及思路框架、拟采用的技术路线与法。

四、初步对策建议(限2000字以)
初步研究结论;总体思路及实施措施;拟向决策部门提出的咨询建议。

五、前期工作基础
申报者提交所报题目相关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核心论文及已承担市级以上的项目)。

Word 资料。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等,结合吉林省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的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

第三条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是吉林省科技计划体系的主体;是依照国家科技发展目标,面向吉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及省情实际,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突出科技问题的科学研究计划;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以实施科技攻关项目为主要形式的政府计划。

第四条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通过前瞻性科学研究的储备、关键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再创新、与国外组织联合研究及重要资源的开发研究,为省政府决策、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五条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分为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个层次。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六条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责任、程序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一般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

项目是指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安排实施,由项目承担单位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

课题是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安排的项目中的部分或阶段性科学技术研究活动,是对项目的有机分解。

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科研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的管理形式: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按‚项目‛管理;引导项目一般按‚课题‛管理。

第八条省科技厅是省政府科技发展计划的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㈠组织制订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㈡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科技发展计划的年度重点任务,并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集候选项目(课题);㈢组织审议项目建议书并建立备选项目库;㈣组织项目(课题)的论证或评估;组织项目(课题)的招标投标;㈤组织项目(课题)立项和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的评审,审定项目(课题)的保密级别,会同省财政厅审定项目(课题)的总预算,确定项目的主持单位或课题的承担单位;㈥组织编制吉林省科技发展年度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审定并下达签订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合同书,并根据项目合同书,会同省财政厅划拨科技经费;㈦监督检查项目(课题)合同书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课题)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项目(课题)按进度正常进行;㈧组织项目验收,登记汇总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规定管理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促进高校科学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升高校的科技竞争力,加强科技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吉林省教育厅设立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高校和相关教育部门在理工农医领域及与之相关的交叉领域开展的科学和技术研究。

申报项目应符合吉林省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符合高校学科发展需求,并统筹考虑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三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一般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包括后期资助项目)和重大项目(包括基地重大项目)三类。

第四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第五条项目采取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申报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省科技发展需求和经济建设需要,重点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相关研究课题。

其中,重大项目应具有与省相关重大科技计划衔接的明确方向。

(二)项目应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提交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多学科研究人员合作开展研究。

(三)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一般项目中的青年基金项目重点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主持项目研究。

(四)重大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且有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的科研学术团队。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应能保证足够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

(五)项目申请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本的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基地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六)项目申请者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

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林省科技厅二O一三年八月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吉科办字[2013]10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吉发[2012]24号),进一步强化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的全程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进科技工作机制创新,提升项目实施成效,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7月26日目录一、适用范围1二、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3(一)项目立项方式5(二)计划指南谋划、确定与发布6(三)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8(四)项目评审论证(考察)、立项9(五)项目实施过程管理17(六)项目验收(鉴定)19(七)成果跟踪与绩效评价25(八)专家数据库和信用考核数据库27(九)其他要求30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由省科技厅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由省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各类计划(项目)的管理。

省科技发展计划外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按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委托我省组织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推荐参照本细则执行。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体系由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等六个主体计划构成,如下图。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体系2--二、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是指对项目的指南编制、申报受理、评审论证、立项、实施、验收(鉴定)、成果跟踪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监督和指导。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九条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包括“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
3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 果转化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明显提升产 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实施后能够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可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重大科 技成果转化。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 新资金项目支持市场潜力大、能够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企 业规模经济效益,以及能够提升产品工艺技术水平、提高 产品性能、开发形成新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 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学研联合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园区)建设。
4
开展应用性及探索研究;支持大学生领办、创办科技型 小微企业。
第十二条 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 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主要支 持公共研发、成果转化、创新服务等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与 发展。
第三章 立项方式
第十三条 申报立项。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经调研、征集、设计、凝练,形成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年度 指南,向社会发布。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有科技 创新能力的团队可围绕指南在规定时限内申报项目。优先 支持企业或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省科技厅对受理项目 进行形式审查、组织答辩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确定入库备选项目,择优列入计划。
第十条 科技引导计划。包括市县科技进步推进项目、国际科技合 作项目、专利转化与推进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扶 贫项目、重点新产品后补助项目、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与技 术转移示范项目等。主要支持引领我省科技进步和社会发 展,促进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提升的项目。
第十一条 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包括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 团队项目、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大学生创业资金项目。支 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其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活动 ;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点突出的省内青年科技工作者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政发[2011]14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4.11【实施日期】2011.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吉政发〔2011〕1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已经2011年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吉发〔2010〕19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依据吉林省“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省工业领域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目标,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

以抓大企业、大项目、大基地为载体,坚持扩大工业总量,用增量带动结构调整。

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素质提升为抓手,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支柱优势产业整体跃升,努力实现以支柱优势产业为支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特色资源产业得到深度开发,产业间协作配套,集群集聚特征明显的吉林特色工业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扩大总量与产业优化升级相结合。

要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工业投入,不断扩大经济总量,用增量带动存量调整。

同时,加大技术改造和科技投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9.13•【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和省科技发展计划管理相关要求,现就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各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要求。

第一部分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部分一、申报资格要求本指南只接受非涉密技术申报。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1、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其中,作为申报主持单位的应为在吉林省内注册的企事业等单位。

2、保障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较好研发条件。

3、诚信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

4、研发投入条件。

企业作为申报主持单位,2020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科技服务类企业不做R&D投入要求)。

5、优先支持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单位能够投入必要资金等支撑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先行投资、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团队或个人;优先支持按照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通知》备案的拥有研发准备金的企业;优先支持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及成功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民营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县(市)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文化科技融合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支撑计划格式)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支撑计划格式)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支撑计划格式)计划类别:专项名称: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请人: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填报日期: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二○○八年三月制填写要求一、本申报书适用于申报科技支撑计划的工业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含中药与生物药)项目填写;二、请严格按表中要求填写各项,封面“计划类别”请按“项目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的“计划类别”填写至2级选项;“专项名称”填写指南给出的专项名称;三、对于选择栏目,采用在所选项空格内打√方式确定;四、申报书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主题词”栏中的中、英文主题词数量均为3个,主题词之间用“/”分隔;五、申报书文本请采用标准A4幅面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填报内容中《项目申报基础信息表》可在网上录入并打印,其它请一律采用四号宋体字打印。

对于篇幅不够的栏目可自行加页;六、专利查新结论等附件材料须与申报书文本幅面相同并与申报书装订成一册。

一、项目申报基础信息表2、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3、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情况表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三)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四)项目的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社会效益、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前景以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五)项目的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六)计划进度安排;(七)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八)项目的风险分析与对策;(九)与合作单位的具体分工及各方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十) 项目完成后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申报与推荐部门意见表五、评估评审意见表六、有关附件清单1012。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3.06•【字号】•【施行日期】2019.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关于申报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加速创新型人才培养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发展要素向更加注重科技进步、人才支撑转变,省科技厅决定提前启动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的应用基础研究、青年科研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与计划编制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应用基础研究根据吉林省“十二五”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的要求,2011年将支持具有学科优势与特色、围绕我省的产业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省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一)重点支持方向1.先进制造与光机电一体化的关键共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

2.电子信息理论与技术相关应用基础研究。

3.新型材料制备及性能相关应用基础研究。

4.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探索。

5.生态环境安全与保护重大问题基础研究。

6.重大疾病机理与防治新方法研究,医学生物技术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报条件1.符合指南支持方向,有创新思想,立题新颖,思路清晰,研究路线和方案可行。

2.研究内容要突出重点,研究阶段为应用基础研究或属前瞻性研究。

研究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强。

3.研究队伍精干,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项目负责人为1人,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和良好科研资信的在职科研人员。

4.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

(三)申报材料填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引导计划格式)。

(四)注意事项1.现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基础研究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课题。

2.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概算要符合规定。

关于印发《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加速成果流动和技术转移,加强对省内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升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能力,引导其向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国科火字〔2016〕12号)和《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吉科市字〔2011〕8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本办法所指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指在吉林省内注册的,经科技部或吉林省科学技术厅评定的,为实现和加速这一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

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

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第三条考核评价工作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委托专业评价机构或组织专家小组定期对省内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评价。

第四条考核评价遵循“引导性、科学性、可操作性、适用性”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五条考核评价对象分为企业法人性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A类机构)和除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B 类机构)两类。

共设基础条件、服务绩效、服务能力、规范管理和社会信誉5个一级指标,A类机构设19个二级指标,B类机构设16个二级指标。

1.基础条件。

主要考核机构规模、人员结构及经费条件等。

包括员工总数、技术经纪人数和兼职专家数,以及全年经费情况(含营业性收入和工作经费)4个二级指标。

2.服务绩效。

主要考核机构促成技术交易的情况及机构自身运营情况。

对A类机构和B类机构分别进行考核。

A类机构包含5个二级指标,分别是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技术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利税总额占总收入比例和服务企业数。

B类机构包含3个二级指标,分别是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和服务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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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
部分项目的通知
吉科计字[2010]1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加速创新型人才培养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发展要素向更加注重科技进步、人才支撑转变,省科技厅决定提前启动2011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的应用基础研究、青年科研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与计划编制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青年科研基金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中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中青年科技创新型人才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新产品研发等技术创新活动。

1.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的原始创新型研究;
2.重点资助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并能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的的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技术革新等技术创新型研究;
3.重点资助能够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新产品的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企业创新活动。

吉林省青年科研基金计划申请者(前3名)及科研课题应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年龄不满35周岁(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

2.吉林省行政区内的在职人员,本科学历以上,能够独立主持科研课题。

3.科研课题具有独创性,目标明确,2年内可完成。

4.具备开展科研工作所必须的支撑条件和环境。

5.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并承诺提供必要的保障。

6.无不良行为记录。

对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青年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对已列入吉林省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培育人选的科技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申报材料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引导计划格式)。

2.申请人自我设计报告(包括申请人个人及团队简历和未来发展方向与定位)。

(四)受理与咨询电话
联系人:孟晓光88975536
四、申报要求
1、须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资或内资控股)、高校、研究院所等实体单位。

2、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

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
2、3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填报并上传。

2、纸件申报:所有计划项目申报须按要求填写指定格式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及其他材料规定格式,请
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或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10份,报送省科技厅相关计划受理处室。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

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4、受理时间:网上和纸件申报受理时间均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5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渠道
1、中、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其它单位按隶属或属地原则,须经由市(州)、县(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等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统一组织申报的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杜绝重复申报。

2、所有项目组织申报单位或部门(中省直单位、市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或经开区等)须提供“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系统中自动生成)一式2份,加盖组织申报单位公章,分别报送计划受理处室和发展计划处。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单位不能将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
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2、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3、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4、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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