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创业创新联合会章程
社团联合会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社团联合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明确社团联合会的宗旨、任务和职责,保障社团联合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团联合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全校各学生社团自愿组成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各学生社团,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全校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联合会的任务:(一)组织、协调、指导各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二)维护各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各社团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三)加强与校内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社团联合会的整体实力;(四)宣传和普及社团文化,提高学生社团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合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主席团、各学生社团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一)制定和修改联合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联合会主席;(三)决定联合会的重大事项;(四)监督联合会的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是联合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责:(一)主持联合会的日常工作;(二)执行理事会决议;(三)制定联合会年度工作计划;(四)提名联合会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联合会下设若干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各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人员配备由主席团决定。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联合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自愿加入联合会的各学生社团代表。
第十三条荣誉会员是指对联合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体。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联合会组织的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联合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优先获得联合会提供的资源和信息。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联合会章程,执行联合会决议;(二)积极参加联合会组织的活动;(三)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四)完成联合会分配的任务。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并民[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民〔2011〕44号)各市直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发〔2011〕5号)精神,特制定《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按照省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总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性问题。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坚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育扶持政策措施。
二、目标任务及原则着力提高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机制,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通过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促进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优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紧密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分步推进,逐步完善。
创业社团活动方案范文二份
创业社团活动方案范文二份创业社团活动方案 1一、活动月前期准备:1、召开本学期各__级会议,布置本学期工作计划。
讨论社团活动月具体的事宜,加强作好培养下一届__人的工作。
时间:3月25日晚9点。
地点:令德五斋。
(注:已召开)2、召开__、干事、会员全体交流大会。
和他们面对面进行交流,促进新老成员的友谊。
安排干事的有关工作,本学期他们是活动的核心,亦是社团活动月的主力军。
向会员宣布我们社团活动月的有关活动,并根据他们的意愿临时改变一些活动的计划。
时间:3月30日晚7点。
地点:文赢五层社团联合理事会办公室。
3、余__“赢在执行”系列光盘讲座(三)。
应广大同学要求,继续上学期的特色光盘讲座。
双博士后的余大师继续用他那幽默而富有感染力的语言来向我们传输有关企业管理的知识。
时间:3月31日晚7点。
地点:文科楼某多__教室。
(申请还未下来,假如有变,则推迟至4月6日和7日)此活动应为我们社团活动月的前奏曲。
二、活动月过程:1`、参加社团活动月的开幕式。
__或干事门参加。
时间:4月8日或9日。
地点:文科楼前。
2、春游(郊游)晋窦大夫祠崛围山景区。
此活动应会员强烈之要求。
我们应该出去体验太原的春天气息。
体验苍柏古祠、烈石寒泉体验奇特神柏、土堂大佛。
这是一种美的享受。
时间:4月14日。
地点:窦大夫祠和崛围山。
(假若会员要求去其他景区,亦可考虑,只要有山有水,有春天的影子,就无愧“春游”二字。
)3、与会员一起搞“寻求家教”的活动,与山大周围的家长构成“供需桥梁”的平衡。
我们会尽一切努力来保证资源的准确性和会员的安全性,也许我们可以与一些企业和家教中心合作。
一有真实信息我们都会以展版的形式向会员及时展出或尽快以会员联系。
真正让起锚走向社会,让会员做到知识和实践的__。
会员能在社团里面进一步锻炼自己的能力。
时间:4月11日至28日。
地点:在校外(山大周围)。
4、请社会职业经理人来做关于创业方面的讲座。
此活动旨在激发同学们的创业激情,让他们了解创业的艰难和创业的.形式、过程及职业经理认的个人魅力。
创新创业协会
创新创业协会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第一章?总?则一、协会名称创新创业协会二、协会口号改变就业观念、学习就业规划三、协会简介本协会于2017年成立,并于2017年10开始第一届招新。
三、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的社会实践类的学生社团四、协会精神放我的真心在你手心,因为同样的大学梦,让我们彼此同行......多一份谅解,多一份支持,多一份信心,我们的团队因你而美丽。
五、协会宗旨学习、交流、锻炼,以丰富、实在的活动倡导创业精神,引导创业思潮,营造创业环境。
热情真诚的为广大学子服务,以会员为核心,为会员将来的就业与创业奠定基矗六、协会凝聚有理想、有热情、有能力、勇于表现自己、永不言弃、积极乐观的人才。
七、协会各部分工不分家,实施资源优化配置,营造“家”的氛围,让每一个成员都能感到幸福和温馨。
八、协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此章程第二章?组织机构一、协会的结构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下辖部门设有办公室。
部门部长一名,设副部长一名。
二、工作分工1.会长:?负责协会内部事情的决策;协会内部与外边的交往。
2、副会长(1人):(1)指导、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协调各部门交流与合作,开展就业创业活动。
(2)参与办公室工作,负责协会对外交流工作。
3.办公室是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机构,整理学生会人员的档案和文字资料。
2.对各部门下达通知、统计人员信息,值班人员的安排、文件的签字和修改。
3.负责协会所有成员的考勤工作、各类活动的签到。
4.完成学校、团委、老师等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一、会员分类:团队和个人1.团队:团队又分为盈利型和非盈利两种。
盈利型又有正式期会员,正式期会员名额有限。
而非营利性有预备会员名额不限。
2.个人:个人也分为盈利型和非盈利。
要求于团队相同。
二、协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双创办规章制度
双创办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双创,是指创新和创业。
双创工作是指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政策引导、环境营造、服务提供等手段,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
第三条双创工作的目标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国家竞争力;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第四条双创工作的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改革创新,开放共享;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公平竞争,诚信守法。
第五条双创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培育创业主体,提高创业成功率;(三)优化创新环境,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四)深化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五)扩大开放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第六条双创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各类创新主体。
第七条双创工作的支持对象是:所有愿意参与创新和创业的个人和团队,特别是青年、农民、妇女等弱势群体。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设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
第九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科技部门,负责双创工作的具体实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项目评审、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双创工作的规划、政策制定和项目审批;(二)科技部门负责双创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三)教育部门负责双创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四)财政部门负责双创资金的筹集、分配和管理;(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双创人才的培训、评价和激励;(六)商务部门负责双创市场的开拓、国际合作和品牌建设;(七)金融部门负责双创融资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八)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双创工作。
创新创业协会总章程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名称:创新创业协会(二)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大学生自发组织的培养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会,协会内部以提高各成员能力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工作要求,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而特别成立的一个学生组织。
(三)宗旨:以在校园中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为目标,以服务有志创业大学生为己任,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宗旨,给华夏学子提供一个追逐梦想,展现自我的空间。
(四)协会的发展规划:首先,规范协会管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协会影响力;再次,完善协会制度,培养一批创业型人才,千方百计求发展;最后,构筑协会特色,打造王牌协会。
(五)协会的运作模式:专业老师辅导、指导老师督导、广大学生主导的基本运作模式。
(六)协会的工作准则:团结、务实、高效,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强化协作,提高效绩。
(七)协会所属单位为院团委,直接受学院团委管理、监督;作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社团联合会成员,协会遵守社团联理事会的一切决议,受社团联的监督。
(八)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协会章程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学院学生服务,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九)协会终止权属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团委。
(十)本协会保留对此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办会目的(一)由于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很低,形成这样的一种观念或是现象:毕业就意味着失业。
而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了解并学习各个方面有关创业的知识,汲取各类行业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和心得,通过创业协会的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
在未来的大学生毕业狂潮中,能不仅仅只有一种选择,而有更多的选择。
为大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前,提前做好过渡和准备。
(二)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支持我省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在我省范围内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的建设和发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专业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认定山西省众创空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独立的运营机构。
运营机构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具备一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固定的办公场所。
众创空间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场地面积应在 500 平方米以上(含 500 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 3 年以上。
(三)完善的基础设施。
众创空间应具备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能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
(四)专业的服务团队。
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服务团队,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技术咨询、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市场推广等专业化服务。
(五)明确的发展方向。
众创空间的发展方向明确,具有清晰的运营模式和发展规划。
(六)活跃的创新创业氛围。
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量不少于 10 家,且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五条山西省众创空间的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通知。
由省科技主管部门发布众创空间认定通知,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
(二)提交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三)初审推荐。
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向省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四)评审考察。
省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众创空间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
公司青年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青年员工的创业意识,促进青年员工的创业实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青年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特设立公司青年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协会是公司内部非营利性、自愿性、服务性的青年创业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以“激发创业热情、培育创业人才、服务公司发展”为宗旨,为青年员工提供创业指导、交流平台和资源对接,助力公司青年员工实现创业梦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实施;(五)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职责:(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组织策划协会活动;(三)协调各部门工作;(四)管理协会经费;(五)负责协会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认同协会宗旨,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三)具备一定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四)无不良记录。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缴纳会费;(四)颁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获得协会提供的创业指导和资源支持。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三)维护协会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利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四条协会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培训、研讨会等活动,邀请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分享经验。
第十五条协会搭建创业项目对接平台,为会员提供项目展示、投资对接、合作交流等服务。
创客联盟章程
创客联盟章程一、总则创客联盟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创客文化发展、推动创新创业的非营利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创客联盟的组织结构、成员权益、活动安排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结构1. 创客联盟设立理事会,由各个创客代表组成,负责联盟的决策和管理事务。
2. 理事会成员由创客联盟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每届理事会成员不超过15人。
3. 创客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和会员服务等事务。
三、成员权益1. 创客联盟会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积极参与创客联盟的活动和项目。
2. 创客联盟会员享有以下权益:a) 参与创客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创意分享会、创业培训等;b) 获取创客联盟提供的资源支持,如场地、设备等;c) 参与联盟成员间的合作项目,共同推动创新创业发展;d) 参与创客联盟的决策和管理,享有表决权。
四、活动安排1. 创客联盟将定期组织创意分享会,邀请行业专家和成功创业者进行主题演讲,为会员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2. 创客联盟将组织创业培训班,提供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帮助会员提升创业能力。
3. 创客联盟将组织创业比赛,鼓励会员提交创意项目并评选出优秀项目,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4. 创客联盟将积极与政府、企业等合作,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为会员创造更好的创业环境。
五、会费管理1. 创客联盟会员需按年度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会费将用于创客联盟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确保会员能够获得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六、章程修改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2. 对于重大章程修改,需由全体会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七、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创客联盟的所有成员。
2. 对于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以上为创客联盟的章程,旨在规范组织结构、成员权益、活动安排等方面的相关事宜。
创客联盟将致力于推动创新创业的发展,为会员提供学习、交流和合作的平台,助力创业梦想的实现。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规章制度模板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规章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各高校、团队和个人。
第三条大赛宗旨:鼓励大学生勇于创新,支持大学生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团队合作精神,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大赛目标:通过大赛选拔出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创业指导等全方位服务,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成功实施。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监督实施等工作。
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
第六条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处理,包括赛事宣传、报名组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奖项颁发等。
第七条各高校应成立创新创业指导小组,负责本校参赛团队的选拔、培训、指导等工作。
三、参赛资格与要求第八条参赛团队应由在校大学生组成,团队成员人数不限,但必须保证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第九条参赛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和社会价值,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条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涉及违法、违规内容。
第十一条参赛团队应积极准备项目计划书、商业计划书等材料,充分展示项目的优势和潜力。
四、赛事流程第十二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第十三条初赛阶段:各高校组织校内选拔,选拔出优秀团队进入复赛。
第十四条复赛阶段: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进入复赛的团队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团队进入决赛。
第十五条决赛阶段:进入决赛的团队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由评委团评选出获奖团队。
五、奖励与支持第十六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奖项,对获奖团队给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十七条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获奖团队的项目情况,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对接等服务。
第十八条获奖团队所在高校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包括学分认定、奖学金、实习实训机会等。
三自组织联合会章程
三自组织联合会章程摘要:一、引言二、三自组织联合会章程的背景与意义三、联合会宗旨与任务四、会员资格与权利义务五、组织架构与职责六、会议与决策七、经费与财务管理八、章程的修改与解释九、附则正文:一、引言三自组织联合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我国三自组织联合会的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章程对联合会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架构、决策程序、会员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三自组织联合会章程的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三自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使三自组织联合会的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制定联合会章程具有重要意义。
三、联合会宗旨与任务三自组织联合会旨在团结和带领广大三自组织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其主要任务包括:1.组织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推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3.指导会员开展各项社会活动;4.维护会员合法权益;5.完成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会员资格与权利义务联合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三自组织;个人会员应是在三自组织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成员。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监督权等权利,同时应履行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维护声誉、缴纳会费等义务。
五、组织架构与职责联合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会员大会是联合会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联合会重大事项;理事会负责联合会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决议;监事会负责监督联合会财务及理事会工作。
六、会议与决策联合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各项决策需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
七、经费与财务管理联合会经费来源于会员会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联合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公开、透明。
信创工委会 章程
信创工委会章程是指信创工委会(创意与创新实践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章程,规范了该工委会的宗旨、任务职责、成员组成、工作程序等内容。
以下是信创工委会章程的一个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创工委会是基于信创工作的需要,从团支部组织中组建的工作委员会,旨在推动和发展创意与创新实践工作。
第二条信创工委会的工作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团的方针政策,遵守团章和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信创工委会是依据团支部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享有一定的工作权限和自主管理权。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四条信创工委会的宗旨是推动和引领青年团员积极参与创意与创新实践活动,发掘和培养青年团员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
第五条信创工委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开展创意与创新实践活动,培育创意与创新能力;2. 寻找和推广优秀创意和创新项目,实现成果转化;3. 提供创意与创新实践的咨询和指导,支持团员创业和创新创造;4. 加强创意与创新文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青年团员的创新意识。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六条信创工委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本团支部书记任命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七条信创工委会下设若干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推进情况设置,并由主任负责组建和管理。
每个工作小组由负责人和小组成员组成。
第八条信创工委会的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会会议,主持工委会的日常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信创工委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活动。
第十条信创工委会进行工作开展时,应注重团员的主动参与和广泛征求意见,重视团队合作。
第十一条信创工委会对创意与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工作成果,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信创工委会接受和执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向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第十三条信创工委会应及时归档和存档工作文件和资料,并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信创工委会应加强对团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团员的创意与创新能力。
三自组织联合会章程
三自组织联合会章程摘要:1.介绍三自组织联合会的背景和目的2.阐述章程的制定原则和适用范围3.详述章程中的主要条款和规定4.总结章程的重要性和执行要求正文:三自组织联合会是由一群志同道合、共同追求自我提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为了更好地实现联合会的宗旨,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联合会的所有会员和活动,是联合会的最高行为准则。
章程的制定原则是民主、公开、公平,旨在保障联合会的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
联合会的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积极参与联合会活动,共同促进个人成长和团队合作。
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和决定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章程中规定,联合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自我发展意愿,团体会员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会员入会需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
会员享有参加联合会活动、优先享受联合会提供的服务、对联合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等权利。
同时,会员需履行遵守章程、执行联合会决议、积极参与活动、维护联合会声誉等义务。
联合会的活动主要包括讲座、培训、研讨会、交流会等,旨在提升会员的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和创新思维。
联合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经费用途需符合章程规定,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联合会的会员和活动均应遵循本章程。
如有违反章程的行为,联合会有权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章程的修改需经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通过后生效。
总之,三自组织联合会章程是联合会运作的基本准则,对联合会的会员和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高校新创业教育联盟章程
高校新创业教育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TXX,由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织而成。
联盟的LOGO中,XX为联盟英文名称的缩写,不同色彩的彩带寓意着各个高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汇聚,交叠在一起代表着联盟成员协同共进,鲜艳的色彩则象征着创新的活力和首创精神。
第二条联盟的宗旨是响应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联合各成员高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研讨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全国高校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共同引领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第三条联盟接受教育部的指导。
第二章联盟基本原则第四条联盟构建原则(一)目标任务联盟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是:以“加强校际和校企合作,共同研讨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全国高校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共同引领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为目标,在教育部的指导下,为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创业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二)工作方式联盟工作方式是:与企业合作,与海外名校合作,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有特色和富有成效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服务于学生、校友和教师,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资源共享、学校创新创业氛围营造等方面促进联盟各校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三)组织开放联盟是开放性的组织,联盟成立后根据理事会的决议可以吸收联盟需要的具有教育教学优质资源、资金等方面优势的单位加入联盟。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名称:创新创业协会二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大学生自发组织的培养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会,协会内部以提高各成员能力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工作要求,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而特别成立的一个学生组织。
三宗旨:以在校园中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为目标,以服务有志创业大学生为己任,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宗旨,给华夏学子提供一个追逐梦想,展现自我的空间。
四协会的发展规划:首先,规范协会管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协会影响力;再次,完善协会制度,培养一批创业型人才,千方百计求发展;最后,构筑协会特色,打造王牌协会。
五协会的运作模式:专业老师辅导、指导老师督导、广大学生主导的基本运作模式。
六协会的工作准则:团结、务实、高效,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强化协作,提高效绩。
七协会所属单位为院团委,直接受学院团委管理、监督;作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社团联合会成员,协会遵守社团联理事会的一切决议,受社团联的监督。
八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协会章程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学院学生服务,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九协会终止权属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团委。
十本协会保留对此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办会目的一由于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很低,形成这样的一种观念或是现象:毕业就意味着失业。
而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了解并学习各个方面有关创业的知识,汲取各类行业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和心得,通过创业协会的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
在未来的大学生毕业狂潮中,能不仅仅只有一种选择,而有更多的选择。
为大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前,提前做好过渡和准备。
二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三通过社会调查,进行小规模创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大学生走向社会做好过渡。
太原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促进会章程
太原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促进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太原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促进会(以下简称人才促进会)。
第二条性质本会为全市性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地位。
由省城青年科技人才,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关企业等单位自愿组成,系非盈利、联合性的全市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搭建平台,营造环境,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与使用,鼓励和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快青年科技人才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为实施“人才强市”和“科教兴市”战略,建设高素质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提升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太原市科学技术局的业务指导、太原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太原市桃园北路190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探讨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为青年科技人才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2、组织举办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高层论坛、座谈会等,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参观考察、人员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年科技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3、加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交流等活动,开展人才信息咨询服务。
4、组织青年科技人才,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深入企业开展技术难题咨询服务,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和智力优势。
5、加强产学研合作,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创业搭桥铺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团体会员主要是省城大学、科研院所和有关企业。
个人会员主要是太原地区自然科学领域(含哲学),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
新联会章程
新联会章程第一章名称与性质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新联会”,是一个由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二章宗旨与理念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以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己任,团结各界力量,发挥集体智慧,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第三条:本会秉持“联合、创新、服务、发展”的理念,致力于构建一个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平台。
第三章会员单位条件第四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具有法人资格,并在各自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单位。
第五条:会员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道德。
第四章会员单位权利与义务第六条: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享有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源;(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优先参与本会组织的合作项目和业务活动;(五)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会员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按时缴纳会费;(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五)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职能第八条:本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理事会职能:(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三)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的重大业务活动;(五)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六章业务范围与活动第十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策研究、信息咨询、项目合作、教育培训、国际交流等。
第十一条:本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组织或参与各种有益于会员单位和社会发展的活动。
第七章经费来源与使用第十二条:本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单位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业务活动收入等。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本会的业务活动、日常运营和必要的行政开支。
双创办规章制度
双创办规章制度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双创办的运作,确保其高效、公正和透明。
双创办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组织,必须遵循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推动创新创业的持续发展。
2.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 - 统一组织的行为规范; - 保障双创办工作的有效运转; - 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 推动双创项目的顺利实施;- 促进创新创业环境的良性发展。
3.组织架构双创办采用扁平化管理结构: - 总指挥:负责制定双创办的战略规划和决策; - 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业务部门的管理和事务; - 项目组成员:根据需要,参与不同项目的策划和实施。
4.工作职责4.1 总指挥职责•制定双创办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监督落实;•负责与外部合作伙伴的联络和沟通;•解决各类突发情况。
4.2 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工作,并确保任务的完成;•拟定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分配资源并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4.3 项目组成员职责•负责具体项目的策划和实施;•搜集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信息;•撰写项目报告和总结,并做好档案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项目进展和问题。
5.工作流程5.1 申报阶段•项目创始人提交项目申报书;•双创办评审委员会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审批通过的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5.2 实施阶段•由项目组成员具体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资源部门提供项目所需的物质、技术和人力资源;•项目进行中,及时汇报进展和解决问题。
5.3 结束阶段•项目完成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工作;•撰写项目评估报告;•研究项目的成果应用和推广。
6.费用管理•双创办通过预算制度进行经费管理;•所有费用开支必须符合预算,并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具体费用的使用需按照费用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7.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并与员工进行签订绩效合同;•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并进行奖惩;•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青麟创业联盟章程
青麟创业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的名称:青麟创业联盟,(简称〃青麟创联〃,章程中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KylinEntrepreneurshipAlliance,缩写为KEA)o 第二条联盟的性质:由XX教育科技集团联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导师及创业者共同发起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创业者提供交流、学习、专业指导的平台,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降低创业风险,提升创业成功率。
以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业激情,弘扬创业精神为目的,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小企业家和创业带头人。
第四条联盟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联盟的业务范围:(一)商务引荐:通过饭局沙龙,链接高质量客户,精准对接资源,构建创新创业发展生态链,解决中小企业获客难题;(二)教育培训:举办专题研讨、论坛,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I,帮助联盟会员开阔眼界,改善经营管理,降低创业风险;(三)交流合作:通过联盟会员之间互访,参与、组织行业交流会,加强联盟会员之间,与其他组织、行业及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整合媒体资源,积极宣传联盟会员的品牌和产品,帮助联盟会员开拓市场,创造多种合作机会;(四)专精特新:通过青麟孵化器筛选专精特新企业,猎聘精英组建人才数据库,创业导师搭建路演辅导平台,促进人才、科技、金融产业的协同发展;(五)拥军拥属:组建亚麟退役军人俱乐部,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联盟会员为现役军人、持“全国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提供优惠商品和服务,组织联盟成员参与拥军拥属捐赠活动;(六)其他符合联盟集体意愿的业务。
第三章联盟成员和管委会成员第六条联盟吸纳愿意从事创新创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为联盟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第七条申请加入联盟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拥护联盟的章程;(三)自愿加入联盟;(四)个人会员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意愿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紫光电商从业者、亚麟科技股东和用户、东鲍井和釜鼎春的代理商和用户;(五)单位会员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有固定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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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太原市创业创新联合会第二条本会是由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有关企业及自然人公司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方针,以提高创业创新基地的服务质量,促进创业创新的成果转化,助推创业创新成功为目标,为龙城太原创业创新示范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第四条本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太原市民政局,本会接受太原市民政局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会址设在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方针,提高创业创新基地的服务质量,促进创业创新的成果转化。
(二)为政府制定全市创新创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机制,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监督管理,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三)深入创新创业企业调查研究,为会员单位制定发展规划,对企业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创业指导进行帮扶,开展项目论证和咨询服务,搭建项目融资平台,积极反映企业和社会诉求及政策建议,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加强创新创业企业与省内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我省及国内各地在创新创业企业方面的相互了解。
(五)编辑印制有关创新创业的刊物,逐步为政府和企业建立全市创新创业企业的信息平台。
(六)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方面的研讨、交流、培训等各类社会活动。
(七)接受政府委托,完成相关委托工作,助推我市创新创业工作快速发展。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按时交纳会费;(三)团体会员应是热心参与推进创业创新发展的企业和团体(包括社团组织),以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
团体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该单位在协会的会员代表。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查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和信誉;(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会长的职权是:(一)领导协会工作,负责协会发展谋划和协会自身建设,提出指导意见;(二)负责衔接政府领导工作,贯彻政府领导指示;(三)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会长扩大会和会员大会;(四)检查、督促、指导会员单位对会员大会、会长扩大会和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执行;(五)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六)带领协会班子成员执行协会活动计划;(七)安排或组织所属单位和会员企业开展协会活动;(八)主持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九)组织相关工作考核,并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
第二十条副会长的职责(一)协助会长协调协会的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秘书长的职责(一)协助会长办理理事会日常事务工作,当好协会的参谋、会长的助手;(二)负责拟定协会的活动计划、宣传、教育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三)主持协会秘书处的工作,提出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任、奖罚建议,确定工作人员的分工,并检查、指导他们的工作;(四)联系协会的会员单位,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协调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五)负责协会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起草协会工作报告,总结和其它文稿;(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的职责(一)本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2人,监事长由2/3以上监事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负责对社团运转的监督,监事对会员大会负责;(二)协会重要会议应邀请监事参加,监事可列席协会各类会议,行使询问权、批评权、建议权,对理事会决策行为和秘书处执行行为可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权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优先获得协会的服务;(三)经过监事决议,可对理事会和秘书处有关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登记管理部门提出裁定申请;(四)对于协会运转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反章程规定的事项,可向登记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的职责(一)根据协会章程,积极参与主持理事会的工作,参加常务理事会会议,开展协会有关活动;(二)贯彻执行协会的基本任务,按照常务理事会的分工,组织、检查和落实协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未兼任协会具体工作职务的,可按照各自岗位的工作特点与兴趣爱好,应该组织或参加专题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协会有关服务活动。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常务理事会的工作由会长主持。
会长因事不能主持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
第二十九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二)在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为五年,可连任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担任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对理事会负责。
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本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五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本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