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表模板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表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育舞蹈比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加强对运动员和裁判员的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各类体育舞蹈比赛活动。
第三条体育舞蹈比赛分为 singles和pairs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分为多个级别。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体育舞蹈比赛组委会。
第二章运动员的要求第五条运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积极向上,热爱体育舞蹈,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
第六条运动员应遵守比赛规章,服从裁判的指挥,保持体育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七条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比赛、训练和集会,不得缺席。
第八条运动员应积极参加反兴奋剂教育,并严格遵守兴奋剂管理规定。
第三章裁判员的要求第九条裁判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一定的舞蹈知识和裁判经验,熟悉比赛规则,公正、客观、公平地执行裁判工作。
第十条裁判员应严格遵守比赛规章,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裁判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的裁判水平。
第四章比赛规程第十二条比赛项目包括singles和pairs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多个级别。
第十三条每次比赛由运动员表演舞蹈,裁判员根据表演的规范程度进行评分。
第十四条比赛分为资格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资格赛根据得分确定晋级名次,决赛在晋级名次中进行角逐。
第十五条比赛规则根据国际标准进行制定,并遵循国际比赛规则。
第五章训练管理第十六条运动员需要定期参加训练,提高自身舞蹈水平,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十七条运动员需要遵守教练的指导,认真训练,勤奋努力。
第十八条教练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练经验,照顾好每一位运动员,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于表现突出的运动员和教练,将给予奖励,包括奖金、奖杯等。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比赛规定的运动员和教练,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取消比赛资格等。
第二十一条运动员应保持良好的体育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利用比赛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全国性体育组织,是负责管理和监管中国体育舞蹈的官方机构。
作为中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体育舞蹈历经多年的发展和进步,成为了国内外广受欢迎的运动项目。
随着中国体育舞蹈的逐渐崛起,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成立于1994年,其前身是中国舞蹈协会。
自成立以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一直致力于推广和发展中国体育舞蹈,成为了管理、协调和服务国内体育舞蹈工作的权威组织。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有关机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体育舞蹈训练、比赛、评审等活动进行统筹和管理,促进中国体育舞蹈运动的健康发展和提高。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和协调全国体育舞蹈运动的发展;规范和制定中国体育舞蹈的竞赛规程和评审标准;管理和指导全国各级体育舞蹈组织和教练员的工作;代表和指导中国体育舞蹈参加国际性体育赛事和组织国际性体育赛事;推广中国体育舞蹈文化,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和促进人民身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下设多个部门和机构,包括:赛事部、竞赛管理中心、教练员培训中心、裁判员培训中心、科研中心、营销中心等。
这些部门和机构共同协调和推进中国体育舞蹈事业的发展,确保了中国体育舞蹈运动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工作主要分为:赛事管理、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与管理、科研与学术交流、申办和承办国际比赛、推广和发展中国体育舞蹈文化等。
赛事管理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最为核心的工作之一,其目的是推动和发展全国各级体育舞蹈赛事,提高中国体育舞蹈运动的比较水平。
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与管理也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非常重视的工作。
教练员和裁判员直接影响着中国体育舞蹈的水平和质量,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通过培训和管理,促进教练员和裁判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的提高,为中国体育舞蹈运动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科研与学术交流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
体育舞蹈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体育舞蹈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坚持贯彻学校有关体育与艺术发展的各项方针,落实相关政策,并积极响应学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的要求与意见。
第二条社团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是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登记的学生社团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条工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旨在丰富我校同学的课外生活,为全校体育舞蹈爱好者构建一个施展自我才华的舞台,通过各种形式的舞蹈活动,促进本校同学间以及和外校同学的广泛交流。
同时,舞蹈协会还将开展舞蹈的培训活动、组建舞蹈团队参与各项表演活动并推荐优秀的会员参加比赛。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任务目标:在全院大力宣传和普及体育舞蹈,负责协调和组织训练工作,增进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第五条活动:组织举办校际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活动倡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
促进校际交流,增进与各兄弟院校的友谊。
第六条日常活动:体育舞蹈协会内部会定期的带领会员进行体育舞蹈的学习和交流。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七条会员入会条件:1.承认本章程;2.自愿加入本会;3.具有体育舞蹈兴趣爱好,并经常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各项活动;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理入会手续,正式会员名单向校团委社联备案。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自觉维护协会章程;2. 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3. 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四章活动第九条活动:1.协会组织会员定期进行体育舞蹈基本功训练课程;2.协会组织会员参加学校各类文体活动;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管理机构:协会有关管理工作由指导老师(荣誉会长)负责,内设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办公室1名、副办公室1名、外联部长一名、宣传部长一名、策划部长一名。
体育舞蹈管理制度

体育舞蹈管理制度一、前言体育舞蹈作为一项具有较高竞技性和艺术性的体育项目,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和发展。
为了规范和管理体育舞蹈项目,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保障运动员的健康安全,本文将就体育舞蹈的管理制度进行解读和规范。
二、基本原则1. 依法管理:体育舞蹈项目应当依法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体育舞蹈的规章制度。
2. 公平竞争:体育舞蹈管理应该实现公平竞争,确保每位运动员和参赛团队在比赛中获得公平对待。
3. 健康安全:保障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是体育舞蹈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4. 发展规范:体育舞蹈管理应当积极推动项目的发展规范,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和比赛质量。
三、组织形式1. 高层领导:建立由相关主管部门领导的体育舞蹈管理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体育舞蹈项目。
2. 分级负责:设立省级、市级、县级组织机构,分别负责各级范围内的体育舞蹈管理和相关工作。
3. 专业机构:设立专业的体育舞蹈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培训、指导等工作。
四、运动员管理1.选拔与培养:建立完善的选拔机制和培养体系,选拔和培养优秀的体育舞蹈运动员,为国际比赛和国内赛事提供人才支持。
2. 权益保障: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制定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训练和比赛,保障运动员的体育权利和经济利益。
3. 健康管理:建立完善的运动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运动员的生活、训练和比赛,保障运动员的身心健康。
五、赛事管理1. 赛程规划:制定年度赛事赛程规划,安排国内外比赛,并定期评估赛事质量和组织效果。
2. 裁判培训:建立和完善裁判培训机制,提高裁判的专业水平,保障比赛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3. 安全保障:做好赛事场馆和设施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参赛人员和观众的生命安全。
4. 参赛指导:为参赛团队提供赛前指导和后勤保障,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和运动员的正常发挥。
六、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和周期性的培训计划,安排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和学习任务。
体育舞蹈协会章程精品

_______________ 体育舞蹈协会、、八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译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缩写:______________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_______________ 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组织进行行业调查,政策与理论研究,定期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本体育舞蹈行业的调查报告,全面反应体育舞蹈行业存在的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
(二)协调本协会内外的关系,促进对内对外横向经济联系和理论交流;加强同行业合作,促进会员间信息交流与合作。
(三)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有关体育舞蹈行业标准的制定、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资格认证、人员培训、项目论证、创优达标考评等工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它工作。
(四)调解内部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密切协会与政府、协会与会员和协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正式登记备案;(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建设,更好地在全国开展体育舞蹈运动,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联合会实行会员制。
通过实行会员制,建立联合会的组织网络,增强联合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全国体育舞蹈运动的工作者及爱好者,广泛的发展联合会会员,维护联合会会员的权益,积极开展体育舞蹈活动,努力提高体育舞蹈运动项目的技术水平和促进体育舞蹈活动的开展与普及。
第二章会员分类第三条联合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单位会员分为区域单位会员和专业单位会员,各类会员都享有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单位会员实行分类管理,区域单位会员负责管理本辖区基层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发展及管理,并开展体育舞蹈活动;专业单位会员只负责个人会员的发展及管理并开展体育舞蹈活动。
有关区域单位会员和专业单位会员的概念,请参见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
第五条凡为我国体育舞蹈运动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国内外其它团体和个人,经联合会批准,可授予联合会荣誉会员称号。
荣誉会员可在联合会和所属的单位会员中享受会员待遇。
第三章单位会员第六条凡承认并遵守联合会章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体育舞蹈组织,全国行业(产业)系统的体育舞蹈组织,国家级体育舞蹈俱乐部和培训中心,其它各级体育舞蹈俱乐部、专业学校等,均可向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并交纳会费后,成为联合会的单位会员。
第七条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必须向联合会提供以下材料:(一)入会申请登记表;(二)当地社团管理部门的法人登记证影印件或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函的影印件;专业院校要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三)协会或俱乐部章程。
第八条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必须交纳入会当年单位会员会费。
第九条单位会员每年度注册一次,须按规定时间缴纳年度会费。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时间:2007-12-17 16:39:14 来源: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简称“中体舞联”英文名称为:CHINESE DANCESPORT FEDERATION。
缩写为“CDSF”。
第二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全国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委会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职业和业余体育舞蹈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并在体育舞蹈领域有一定影响的,自愿加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单位和个人组成。
第三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宗旨是依据《体育法》,组织和团结全国体育舞蹈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中国的体育舞蹈运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国际体育交流,增进世界人民友谊服务。
第四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文化部共同承认的组织。
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业务范围:(一)关于体育舞蹈运动的界定:是指国际上正式开展的标准舞、拉丁舞、十项舞(标准舞、拉丁舞10支舞蹈)、摇滚舞(摇摆舞,含莎尔莎、曼波等;爵士舞;林迪舞)等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归类项目在各种场所进行的全国性及国际性的体育舞蹈比赛、训练、表演、培训、技术交流、娱乐等活动。
(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制定体育舞蹈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方针政策。
(三)宣传和普及体育舞蹈运动知识,大力发展体育舞蹈事业,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舞蹈运动,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四)审定、修改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研究制定全国竞赛计划和规程,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育舞蹈运动,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保障运动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级体育舞蹈比赛及训练活动。
第三条体育舞蹈运动包括拉丁舞、标准舞等各类舞蹈项目。
第四条运动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竞赛规则第六条体育舞蹈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两种形式。
第七条个人赛项目包括单人舞、双人舞等形式,团体赛项目包括团体舞、集体舞等形式。
第八条参赛选手必须具备相应的舞蹈技术和表演能力,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第九条参赛选手必须按时参加比赛和训练,否则将被扣除分数或取消资格。
第十条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遵守裁判的指令和规则,否则将被扣除分数或取消资格。
第十一条比赛中禁止出现违规动作、违规服装等行为,否则将被扣除分数或取消资格。
第十二条裁判必须公正、公平地评判比赛成绩,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章训练管理第十三条运动员必须按照教练的安排进行科学训练,保持良好的体能和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运动员必须注意饮食卫生,保证正常的营养摄入,避免因饮食不当导致身体不适。
第十五条运动员必须遵守训练计划,按时到场参加训练,否则将被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教练必须严格要求运动员,保证训练质量,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第十七条教练必须关注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在训练中不受伤害。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健全的训练管理制度,监督训练进程,提高训练效果。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主办单位必须保证比赛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安全性,确保运动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避免因意外伤害发生事故。
第二十一条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注意安全距离,避免相互碰撞导致意外伤害。
第二十二条运动员在训练中必须遵守训练规则,保证训练安全,避免受伤。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三条违反规章制度的运动员将被处以警告、扣分、取消资格等处罚。
体育舞蹈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体育舞蹈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坚持贯彻学校有关体育与艺术发展的各项方针,落实相关政策,并积极响应学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的要求与意见。
第二条社团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是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登记的学生社团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条工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旨在丰富我校同学的课外生活,为全校体育舞蹈爱好者构建一个施展自我才华的舞台,通过各种形式的舞蹈活动,促进本校同学间以及和外校同学的广泛交流。
同时,舞蹈协会还将开展舞蹈的培训活动、组建舞蹈团队参与各项表演活动并推荐优秀的会员参加比赛。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任务目标:在全院大力宣传和普及体育舞蹈,负责协调和组织训练工作,增进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第五条活动:组织举办校际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活动倡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
促进校际交流,增进与各兄弟院校的友谊。
第六条日常活动:体育舞蹈协会内部会定期的带领会员进行体育舞蹈的学习和交流。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七条会员入会条件:1.承认本章程;2.自愿加入本会;3.具有体育舞蹈兴趣爱好,并经常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各项活动;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理入会手续,正式会员名单向校团委社联备案。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自觉维护协会章程;2. 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3. 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四章活动第九条活动:1.协会组织会员定期进行体育舞蹈基本功训练课程;2.协会组织会员参加学校各类文体活动;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管理机构:协会有关管理工作由指导老师(荣誉会长)负责,内设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办公室1名、副办公室1名、外联部长一名、宣传部长一名、策划部长一名。
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管理规定

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国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保障和推动体育舞蹈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体育舞蹈活动是指国际上正式开展的标准舞、拉丁舞、十项舞(标准舞和拉丁舞的10支舞蹈)、交谊舞、摇滚舞(摇摆舞,含莎尔莎、曼波等;爵士舞;林迪舞)等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归类项目的竞赛、训练、表演、培训、考级、技术交流、娱乐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体育舞蹈活动和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体育舞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体育舞蹈运动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实施对全国体育舞蹈运动的管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工作的机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舞蹈活动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体育舞蹈协会,协助本级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举办体育舞蹈活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一)组织举办国际性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转报国际体育舞蹈组织,经国际体育舞蹈组织批准后列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年度计划。
(二)举办全国性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所在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和体育舞蹈协会同意后向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列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年度计划。
(三)举办跨省(区、市)及行业的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举办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后,由活动所在地体育舞蹈协会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批。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将对竞赛的规程进行审核;竞赛活动的裁判长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指派,主要裁判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商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第六条举办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舞蹈比赛的主办者必须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承办者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会员或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认可的单位。
举办省(区、市)内的体育舞蹈比赛或活动的主办者必须是省级协会,承办者为中国体育舞蹈运动联合会所属的会员或省级体育舞蹈协会认可的单位。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舞蹈比赛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比赛水平,促进体育舞蹈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体育舞蹈比赛活动。
第三条体育舞蹈比赛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运动员的权利,保障比赛的公平竞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体育舞蹈比赛的组织机构分为主办方、裁判团、选手代表和观众。
第五条主办方承担比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比赛场地、设备、药品等准备工作。
第六条裁判团由一名主裁判和若干名助理裁判组成,负责裁判比赛的过程,确保比赛公平。
第七条选手代表是选手的代表人,负责解决选手在比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八条观众是比赛的重要参与者,应遵守比赛现场秩序,不得干扰比赛进行。
第三章比赛规则第九条体育舞蹈比赛分为单人舞蹈和团体舞蹈,每个项目按照规定的曲目和动作进行表演。
第十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轮,选手需要在初赛中脱颖而出才能晋级到决赛。
第十一条比赛过程中,选手必须遵守裁判的指示,不得擅自停止比赛或改变表演内容。
第十二条比赛结束后,裁判团将评分并确定各项奖项的获得者,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比赛过程中,如果选手或观众违反规定,将被当场取消比赛资格并离场。
第十四条如果选手在比赛中作弊或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胜利,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并可能被禁赛。
第十五条如果裁判在比赛中有作弊行为或不正当判决,将受到处罚,并可能被取消裁判资格。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于比赛中表现优异的选手,将颁发奖杯和奖金作为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选手,将被取消参加比赛资格,并可能面临禁赛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体育舞蹈比赛组织机构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体育舞蹈比赛组织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体育舞蹈规章制度的内容范本,详细规定了体育舞蹈比赛的组织机构、比赛规则、违规处理、奖惩措施等内容,旨在规范比赛行为,保障比赛的公平和公正。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简单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规范体育舞蹈比赛和活动的秩序,提高体育舞蹈技术水平,促进体育舞蹈运动的普及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体育舞蹈比赛、训练、教学等活动。
第三条体育舞蹈活动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弘扬体育精神,传播体育文化。
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舞蹈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级体育舞蹈协会、俱乐部和学校等体育舞蹈组织,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体育舞蹈活动。
第二章比赛管理第五条体育舞蹈比赛分为全国性比赛、地方性比赛和单项比赛。
全国性比赛由国家级体育舞蹈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舞蹈运动管理中心主办,地方性比赛由地方级体育舞蹈协会或相关组织主办,单项比赛由各级体育舞蹈协会或俱乐部主办。
第六条比赛项目设置应符合体育舞蹈发展的需要,注重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比赛分组和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参赛运动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竞技水平。
运动员的年龄、资格和健康状况等,应符合比赛规程的规定。
第八条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应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判决。
严禁使用兴奋剂等非法手段获取比赛优势。
第九条比赛成绩应真实有效,严禁操纵比赛结果。
对于比赛中的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训练与教学第十条体育舞蹈训练与教学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注重运动员技术、战术和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教练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持有相关证书。
教练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心运动员的成长,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第十二条体育舞蹈培训机构应具备良好的训练设施和教学环境,确保运动员的安全。
第四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三条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体育舞蹈活动参与者应遵守比赛和训练中的纪律,维护体育舞蹈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赛、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体育舞蹈队建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章程所指体育舞蹈队(以下简称“舞蹈队”)为XX学校(或单位)的体育舞蹈表演和竞技团队。
第二条宗旨:舞蹈队旨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队员的舞蹈技艺,培养团队精神,展示我校(或单位)体育舞蹈的风采。
第三条任务:舞蹈队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日常训练、参加校内外的体育舞蹈比赛和演出、推广体育舞蹈文化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架构:舞蹈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教练组、策划组、宣传组、后勤组等。
第五条队长职责:1. 负责舞蹈队的整体规划和管理;2. 组织和领导舞蹈队的日常训练;3. 代表舞蹈队参加各类比赛和活动;4. 协调各组成员,确保舞蹈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副队长职责:1. 协助队长完成舞蹈队的各项任务;2. 负责分管领域的工作;3. 对舞蹈队成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教练组职责:1. 制定训练计划,组织队员进行专业训练;2. 对队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心理辅导;3. 组织参加各类比赛和演出。
第八条策划组职责:1. 负责舞蹈队的活动策划和筹备;2.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3. 策划和实施舞蹈队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九条宣传组职责:1. 负责舞蹈队的宣传报道;2. 策划和组织舞蹈队的形象推广活动;3. 维护舞蹈队的网络形象。
第十条后勤组职责:1. 负责舞蹈队的物资采购和保管;2. 负责舞蹈队的场地协调和器材维护;3. 确保舞蹈队训练和活动的后勤保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入队条件:1. 对体育舞蹈有浓厚兴趣;2. 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3. 遵守舞蹈队的规章制度;4. 积极参加舞蹈队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1. 参加舞蹈队的日常训练和活动;2. 参与舞蹈队的决策和管理;3. 获得舞蹈队提供的培训和指导;4. 获得舞蹈队提供的比赛和演出机会。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1. 遵守舞蹈队的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舞蹈队的各项活动;3. 认真完成训练任务;4. 维护舞蹈队的形象和利益。
体育舞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体育舞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俱乐部宗旨1. 本俱乐部成立的宗旨是为了促进大众体育舞蹈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会员的健康水平,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
第二条俱乐部会员1. 本俱乐部接收任何对体育舞蹈感兴趣的人员作为会员,欢迎各年龄段、身体条件的人员加入。
2. 会员参加本俱乐部活动应遵守俱乐部规定,服从组织管理。
3. 会员要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训练、比赛和活动,并遵守俱乐部活动安排。
第三条俱乐部组织架构1. 本俱乐部设主席团、理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
主席团由董事长、名誉会长、主席、副主席等组成,理事会由董事中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全俱乐部的总体工作,理事会执行主席团颁布的决议。
2. 秘书处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的处理,秘书处设行政、财务、宣传、活动等部门,分工明确,负责具体事务的具体操作。
第四条俱乐部训练1. 俱乐部定期组织训练活动,会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擅自离开训练场地。
2. 在训练期间,会员应听从教练的指导,按要求参与训练,不得搞乱训练秩序。
3. 会员在训练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训练态度,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共同进步。
第五条俱乐部比赛1. 俱乐部会定期组织各类体育舞蹈比赛活动,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比赛,展示自己的舞技水平。
2. 参加比赛的会员应提前报名,并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作弊。
3. 比赛过程中,会员应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和对手,不得出言不逊、不得采取恶意行为。
第六条俱乐部活动1. 俱乐部将不定期组织各类文化、娱乐、户外活动,丰富会员的精神生活,增进友谊。
2. 参加俱乐部活动的会员应服从俱乐部组织,遵守活动规定,保持良好的礼貌和秩序。
第七条俱乐部纪律1. 俱乐部要求全体会员遵守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损害俱乐部形象的行为。
2. 会员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俱乐部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开除会籍。
第八条俱乐部经费1. 俱乐部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款项、活动收入等。
2. 俱乐部财务应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不得私自挪用经费。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保障体育舞蹈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体育舞蹈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参与、平等互助、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三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共同维护活动秩序,遵守活动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体育舞蹈环境。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确保活动的场地、设施和器材符合安全标准,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第六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对象等,并提前告知参与者。
第七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配备必要的裁判和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秩序维护和现场管理。
三、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参与者有权了解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第九条参与者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活动,并有权决定是否参加比赛。
第十条参与者在活动中应当遵守活动规则,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一条参与者应当自行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在活动中对他人的身体和财产造成损害。
第十二条参与者在活动中应当尊重对手,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比赛优势。
四、活动纪律第十三条参与者应当按时到达活动场地,提前做好热身准备。
第十四条参与者不得在活动场地内吸烟、饮酒、乱丢垃圾,保持场地卫生。
第十五条参与者在活动中不得故意损坏场地设施和器材,如有损坏,应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参与者在活动中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体育舞蹈形象的行为,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行为攻击他人。
五、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组织者有权对其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者,有权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损坏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应当照价赔偿,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体育舞蹈活动。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活动纪律,严重扰乱活动秩序的,组织者有权将其请出活动场地,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体育舞蹈活动。
番外篇——《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赛事运行管理手册》面世

11月20日下午3点,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大运馆召开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赛事运行管理手册》新书发布会。
近几年,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都会在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政策要求,加大“放管服”的力度之题中应有之义。
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在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合理规范和监管各级体育赛事成为一个单项体育组织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全国每年体育舞蹈赛事有万人次。
其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容小觑。
因而,从国家政策要求、市场需求以及行业规范方面都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机制,以更好地利用三是提升协会服务水准的体现。
目前,随着体育舞蹈市场活跃程度的提高,各地体育舞蹈赛事众多。
制定行业标准,2020DANCE FASHION 51中n 赛场DANCE FASHION中 国 体 育 舞 蹈 联 合 会国体育舞蹈联合会C h eD a n c e S p o r Fe da o nTomas Fainsil & Violetta PosmetnayaArmen Tsaturyan & Svetlana Gudyno“见证官”Q:请您对今年的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做一个整体的评价。
Edgar Marcos & Alina Nowak赛时安排得相近、轮班机会少,所以任务相比国内裁判较重。
情。
根据乐感,选手能把她的很想得到裁判们的关注。
这也是当下女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个台阶。
有帮助。
而且这次赛事选手水平也有大幅度提高,这为我们体育舞蹈的人才储备打牢了基础。
细枝末节中挑。
这么多选手同台,首先我“英雄”黎璐/郭青锦标赛是所有体育舞蹈人的舞台。
正如黎璐在退役中所说:“我第一次参加比赛是1998年的第8届全国锦标赛,21年后的今天是第29届全国锦标赛,我的竞技生涯由此开始,至此结束。
”在今年的锦标赛上,黎璐/郭青退役,带着对过往的回忆,也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带着对老师的感谢,也带着对对方的感激。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保障体育舞蹈活动的顺利进行,丰富师生员工的业余生活,提高师生的身体素质和舞蹈技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体育活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坚持自愿参加、自主管理、公正公平、健康向上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
第三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益,维护活动秩序,确保活动安全。
第四条体育舞蹈活动由学校体育部门或者委托的团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活动场地、器材、师资等资源由学校提供支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第六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参与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和身体条件,参与活动前应当进行体检,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场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施设备应当齐全,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活动规范第九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报名、分组、训练、比赛等环节。
第十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参与者应当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组织者的管理和指导,不得擅自离队或者采取危险动作。
第十一条体育舞蹈活动的比赛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委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比赛结果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奖品、证书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违法或者违规的奖品、证书。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三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对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第十四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参与者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守活动规则,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伤害。
第十五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为参与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意外伤害的,应当及时救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或者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加活动、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等。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表格模板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表格模板
序号规章制度内容
1 参赛资格
1.1 参赛选手须具备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
1.2 参赛选手须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和技术水平,能够胜任比赛曲目要求。
1.3 参赛选手如有违纪行为或药检不合格,将取消比赛资格。
2 比赛制度
2.1 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两个项目。
2.2 个人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团体赛分为小组赛和决赛。
2.3 比赛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评分参考标准一致。
3 比赛流程
3.1 报名:选手需提前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3.2 抽签:比赛前进行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3.3 比赛曲目:比赛曲目根据赛事规定选定。
3.4 比赛评分:评委评分结果最终确定胜负。
4 裁判规定
4.1 裁判须具备一定的舞蹈专业水平和经验,不得有明显的偏颇行为。
4.2 裁判评分结果应客观公正,对参赛选手进行公平评定。
4.3 裁判对比赛中的违规行为有权进行扣分或取消选手资格。
5 奖励制度
5.1 比赛设立金牌、银牌和铜牌等奖项,分别给予个人赛和团体赛的优胜者。
5.2 优秀选手或团队将获得奖金或其他奖励。
5.3 赛事组委会将组织颁奖典礼,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进行表彰。
6 违纪处罚
6.1 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选手有作弊、违反规则或不正当竞技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
6.2 对于裁判有违规执裁、不公正评分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为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表格模板,各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比赛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愿所有参赛选手都能享受比赛的快乐,展示自己的舞蹈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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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时间:2007-12-17 16:39:14 来源: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简称“中体舞联”英文名称为:CHINESE DANCESPORT FEDERATION。
缩写为“CDSF”。
第二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全国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委会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职业和业余体育舞蹈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并在体育舞蹈领域有一定影响的,自愿加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单位和个人组成。
第三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宗旨是依据《体育法》,组织和团结全国体育舞蹈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中国的体育舞蹈运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国际体育交流,增进世界人民友谊服务。
第四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是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文化部共同承认的组织。
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业务范围:(一)关于体育舞蹈运动的界定:是指国际上正式开展的标准舞、拉丁舞、十项舞(标准舞、拉丁舞10支舞蹈)、摇滚舞(摇摆舞,含莎尔莎、曼波等;爵士舞;林迪舞)等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归类项目在各种场所进行的全国性及国际性的体育舞蹈比赛、训练、表演、培训、技术交流、娱乐等活动。
(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制定体育舞蹈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方针政策。
(三)宣传和普及体育舞蹈运动知识,大力发展体育舞蹈事业,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舞蹈运动,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四)审定、修改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研究制定全国竞赛计划和规程,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
(五)指导各会员单位体育舞蹈运动的普及和提高。
(六)负责组织全国性体育舞蹈竞赛及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等的培训工作。
(七)制定体育舞蹈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等技术等级制度。
组织考核、审核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并指导地方体育部门做好等级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评定工作。
(八)负责全国体育舞蹈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的管理工作。
(九)参加国际及亚洲体育舞蹈组织有关活动,组织参加或承办国际比赛。
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增进与各国、各地区体育舞蹈组织的友谊。
(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会员单位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体育舞蹈各类比赛、培训、表演等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和协调体育舞蹈理论、科研、运动技术等专题的科学研究工作,促进体育舞蹈运动的科学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对体育舞蹈竞赛器材、服装、舞鞋、饰物等进行技术指导和审定。
(十三)结合体育舞蹈业务,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创收创汇,为发展体育舞蹈事业积累资金。
(十四)向社会宣传、介绍有关体育舞蹈运动的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表彰先进。
(十五)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联合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分为区域单位会员和专业单位会员两大类。
1、区域单位会员系指对其所辖区域和行业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体育舞蹈机构和组织,主要包括:(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体育舞蹈协会;(2)各行业体协的体育舞蹈组织;(3)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的体育舞蹈组织。
2、专业单位会员系指在体育舞蹈专业训练、技术技能和理论培训、与体育舞蹈运动相关的器材设备、服装等产业开发方面具有专项职能的单位或组织及其他热心支持、赞助体育舞蹈事业的单位或组织,主要包括:(1)中央国家机关、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体育舞蹈俱乐部;(2)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舞蹈俱乐部;(3)高校体育舞蹈院系、中等专业学校;(4)具有一定规模的教学与训练条件的体育舞蹈俱乐部、培训中心等;(5)具有规范的生产条件和一定生产规模与体育舞蹈运动相关的器材、设备、服装生产厂家及具有相关资质的国外厂商的国内代理、销售机构;(6)其他热心支持、资助体育舞蹈事业的单位或组织。
(二)凡承认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思想作风正派、关心体育舞蹈运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加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成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区域单位会员申请入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联合会的章程;2、有加入联合会的意愿;3、在联合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和组织,须经当地社团登记部门批准;各行业体协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的体育舞蹈协会和组织,须经本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主管部门批准;5、具有较完善的组织和法人资格;6、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专业单位会员申请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联合会的章程;2、有加入联合会的意愿;3、在联合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4、有比较规范、完善的章程和组织管理机构;5、有较为固定的活动场所;6、拥有符合有关规定、与联合会的规模相符的合法资产;7、拥有法人资格或主管部门,以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负责人。
(三)个人会员申请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联合会的章程;2、有加入联合会的意愿;3、在联合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4、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是:(一)向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二)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三)由常务委员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会员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体育舞蹈协会申请入会可直接向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
其他体育舞蹈团体组织以及与体育舞蹈运动相关的企业申请入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经批准后,成为专业单位会员。
(五)对中国体育舞蹈或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经秘书处报请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以成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终身名誉会员”或“荣誉会员”。
第十条单位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区域单位会员的权利:1、联合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联合会的活动;3、获得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6、有参与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通过联合会工作各项议程的权利;7、有管理本辖区或本系统内体育舞蹈工作的权利;8、有申请举办(或承办)联合会的相关比赛和活动的权利;9、有为体育舞蹈爱好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权利。
(二)专业单位会员的权利1、联合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联合会的活动;3、获得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6、有申请承办联合会组织的各类全国比赛和活动的权利;7、有为体育舞蹈爱好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权利;8、从事体育舞蹈活动的合法权益受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维护和协助。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优先参加联合会举办体育舞蹈活动的权利;(二)享有获得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三)享有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区域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联合会的决议;2、维护联合会合法权益;3、完成联合会交办的工作;4、按规定交纳会费;5、向联合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6、按时向联合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比赛的完成情况,自觉接受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7、积极宣传、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的体育舞蹈活动;8、积极支持和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9、积极发展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并做好各种服务工作;10、努力提高本辖区或本系统内体育舞蹈运动水平,加强与联合会中其他团体会员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专业单位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联合会的决议;2、维护联合会合法权益;3、完成联合会交办的工作;4、按规定交纳会费;5、向联合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6、在本地或本单位积极宣传和开展体育舞蹈运动;7、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并为其做好服务工作;8、重德守纪,认真维护联合会及各级钓鱼组织的团结。
(三)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联合会的决议;2、维护联合会合法权益3、完成联合会交办的工作4、按规定交纳会费5、向联合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6、关心和支持体育舞蹈事业的发展,积极组织、参与和推动所在地的体育舞蹈活动;7、积极维护联合会及各级体育舞蹈组织的团结和体育舞蹈运动的声誉;8、积极支持和资助中国体育舞蹈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各代表由团体会员推选。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或罢免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领导机构;(三)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讨论、决定有关提案和决议;(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届。
第十八条本联合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部分省市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常务委员会成员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必须有1/2以上会员代表同意方可当选。
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联合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常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
第十九条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