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转租有关营业税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陕西省房产税是指对在陕西省范围内的房地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形式。
为了规范房产税的征收和管理,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二、征税对象《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征税对象为在陕西省范围内拥有房地产的个人和单位。
个人包括自然人、家庭、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外国机构等。
三、征税标准1. 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根据《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房产税的计算方式为房产税额 = 房产评估值×房产税税率。
其中,房产评估值由陕西省税务局根据房产评估准则进行评估,房产税税率根据房屋类型、用途、面积等因素确定。
2. 房产税税率根据《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陕西省房产税税率分为几个档次,具体如下:- 住宅类:按照房产评估值的不同,税率分为0.5%、1%、1.5%等档次。
- 商业类:按照房产评估值的不同,税率分为1%、2%、3%等档次。
- 工业类:按照房产评估值的不同,税率分为0.5%、1%、1.5%等档次。
3. 房产评估准则根据《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陕西省税务局将根据房屋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建筑年限、装修程度等因素,制定房产评估准则。
房产评估准则将定期进行修订,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征收程序1. 房产税的申报根据《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房产税。
申报时需提供相关的房产证明文件、房产评估报告等材料。
2. 房产税的缴纳根据《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纳的房产税款项缴纳至指定的税务机关。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
3. 房产税的监督和检查根据《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房产税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申报不实或逃避缴税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纳税人权益保护根据《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纳税人享有合法合规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青岛、宁波、厦门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为完善制度,加强征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的税收改革。
这一重大政策调整,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对于涉及房屋不动产交易的纳税人来说,了解和掌握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新规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在营改增后,房屋不动产的转让交易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为转让方,即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所有人。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所有的商品和服务。
在房屋不动产转让中,主要包括不动产的出售、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
营改增后,房屋不动产转让的税率定为11%。
但是,如果纳税人转让的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为促进营改增的顺利实施,国家对一些行业和项目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
在房屋不动产转让领域,对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以及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等特定项目,都设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营改增后,税务机关对房屋不动产转让征收管理的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纳税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同时,税务机关也加强了对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营改增后,对于房屋不动产转让交易,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购方需凭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抵扣。
如发生发票遗失等情况,纳税人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并公示。
为保障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提供了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与咨询。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平台、咨询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
税务机关也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帮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新的税收政策。
营改增后转让房屋不动产涉及的增值税新规定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重大影响。
作为纳税人,我们应积极学习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房屋不动产转让交易。
税务机关也应继续优化政策实施和征管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
自2016年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企业涉税危机公关技巧与税企关系协调
企业涉税危机公关技巧与税企关系协调主讲人:高建华第一章涉税危机公关与协调涉税危机公关是指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涉税事件发生时,企业如何应对方面的原则技巧,主要是研究和处理涉税危机事件发生的各种策略与措施。
有句名言说道“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应对税务机关的日常征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是每一个纳税企业无法回避的现实。
企业经营中出现涉税危机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由于账务处理的不规范及对税收政策的不尽熟悉,就容易导致企业承担一些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增加纳税成本,严重的偷税行为还会构成犯罪。
那么,如何预防涉税风险,化解涉税危机,正确的协调处理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呢?这也就是本次讲座所培训的内容。
一、涉税危机公关与协调技巧化解涉税危机,协调税企关系,不能盲目迷信关系学,要在熟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说服税务机关放弃拟做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或者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具体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运用政策,做合理合法的解释1.税收政策又多又杂,对税收政策的理解难免出现差异,对于政策模糊,不明确的问题,要站在有利于企业的角度理解把握政策规定,积极争取成功的机会。
例如,房地产企业在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对于已销售商品房何时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总局政策就比较模糊,各地理解掌握也存在很大差别,有的以办理产权证为标准,有的以签定销售合同为标准(如桂地税字[2009]117号,西地税发[2009]248号),有的以办理入住手续交钥匙为标准(如青地税函[2009]128号),还有的以缴纳契税为标准等,如此,产生争议也就难免,企业应站在本身的角度,按照有利于企业的理解跟税务机关协调沟通。
【案例1】某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协调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008年6月开始签定房屋正式销售合同,2008年12月购房户办理完毕入住手续,交付钥匙,相关手续已全部到房管局备案。
陕西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陕西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店铺在本文介绍了陕西房屋租赁税率和计算方法,大家可根据下文直接计算在陕西经营房屋租赁需要交纳哪些税费以及税费总额是多少。
一、房屋租赁经营需要交纳的税及税率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计算。
2、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
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
4、印花税:按签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5、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
6、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延伸阅读:为解决陕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陕西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住房租赁税收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我市个人出租房屋涉及房地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
原来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采取综合征收率分两档征收:1.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
2.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
此次调整,主要是通过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由原1000元上调至5000元),降低营业税税率(由原3%降到1.5%),降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由原1%降低为0.1%和0.44%两档)以及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式,将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调整为以下两档:1.月租金<5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0.1%);2.月租金≥5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6%(营业税1.5%,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0.44%,城市维护建设税0.015%,教育费附加0.0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 /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9]639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9.11.18
【实施日期】2009.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个人取得转租房屋收入有关个人所得。
房屋租赁缴税标准
房屋租赁缴税标准精致生活来自精算的人生,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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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缴税标准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个人出租计算:(1)营业税=5000*3%/2=75元(2)城建税=75*7%=5.25元(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4)房产税=5000*4%=200元单位出租计算:(1)营业税=5000*5%=250元(2)城建税=250*7%=17.5元(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4)房产税=5000*12%=600元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我一直搞不懂房屋出租税费是咋算,能不能给举个例子,比如7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房子,占地面积是10平方米,租赁价格是2000元,出租方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咋算的?最后是多少?答: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即2000×3%=60;(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60×7%=4.2;(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60×3%=1.8;(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60×1%=0.6;(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6)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个月×占地面积,岛内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6元,6÷12个月×10=5(每月);(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知如下:
一
三 、 国 家税 务 总 局 关 于个 人 《 所 得 税 若 干 业务 问题 的批 复 》 国 (
准。囫
20 年 1 09 1月 1 日 8
、
个 人 将承租
( 国税 发[0 58 2 0 ]9号 ) 国家税务 和《
总 局 关于 房 地 产 税 收政 策 执 行 中
几 个 具 体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
[0 5 1 2号 ) 关规定执行 。 2 0 ]7 的有
为 了促 进房 地 产 市场 健 康 发
展 , 国务 院批 准 , 对 个人 住 房 经 现 转 让的 营业税政 策通知 如下 :
个人将 购买不足 5 的非普通住房 年
四、 自 2 1 0 0年 1月 1日起 ,
对外销售的 , 全额征收营业税 ; 个人
将购买超过 5年( 5年 ) 含 的非普通 住房 或者不足 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 销售 的 ,按 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
《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个 人 财 住 房转 让 营 业 税 政策 的通 知 》 财 (
囫
财政部 国家税务息局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0 91 7号 2 0 15 各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 、 划 单列 市 计 财政厅 ( )地 方税 务局 , 局 、 西藏 、 宁 夏、 青海 省 ( 自治 区 ) 国家 税 务 局 , 新疆生产 建设兵 团财 务局 :
房屋 转租 取得 的租金 收入 , 属于 个 人所 得 税 应税 所 得 , 按 “ 产租 应 财 赁所 得 ” 项 目计 算 缴 纳 个人 所 得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
作的通告
【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西地税告字[2012]1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5.28
【实施日期】2012.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应用房地产估价
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告
(西地税告字〔2012〕1号)
为切实做好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有效防止虚假纳税申报,规范和提高存量房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治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陕西省全面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方案》(陕地税发〔2011〕118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将应用“西
安市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以下简称“评税系统”)核定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并征缴税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陕西省作为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产税的征收和管理成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为了规范房产税的征收和管理,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二、征收范围1.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等不同类型的房产。
2.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具有房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个人和单位。
三、征收标准1. 房产税的计算基准为房产的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房产面积、建筑质量等因素进行评估。
2. 房产税的税率根据房产的类型和评估价值确定,住宅的税率为1%,商业用房的税率为2%,工业用房的税率为1.5%,办公用房的税率为1.5%。
四、纳税义务和申报程序1. 房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房产税。
2. 房产税的申报程序包括填写纳税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款等。
五、税收优惠政策1. 对于住宅类房产,对首套房产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政策。
2. 对于房产所在地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六、税务管理和监督1. 税务机关负责房产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
2. 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的征收行为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七、违法行为和处罚1. 对于故意逃避房产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查封房产等。
2. 对于虚报房产评估价值、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对于本细则未涉及的问题,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结语《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房产税的征收和管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税务机关将加强对房产税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税收的公平和稳定。
陕西省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1、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地税发[2005]46号)
2、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3、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4、关于明确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5、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明确土地增值税计征中有关扣除项目的批复(市地税[2003]354号)
6、陕西省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的通知(西地税发[2005]140号)
7、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西地税发[2010]235号)。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陕西省是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位于中国的西北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在陕西省得到了迅猛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调控房地产市场,陕西省决定实施房产税,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房产税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陕西省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2. 意义:房产税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波动,防止房地产市场浮现过热现象,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纳税主体和纳税范围1. 纳税主体:陕西省房产税的纳税主体包括个人和企事业单位。
2. 纳税范围:陕西省房产税的纳税范围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办公楼、工业厂房等各类房地产。
四、税率和计税方法1. 税率:陕西省房产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房产类型和面积进行区分,具体税率由省级税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2. 计税方法:陕西省房产税的计税方法采用的是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税,市场价值由省级税务部门评估确定。
五、纳税申报和缴纳方式1. 纳税申报:纳税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陕西省税务部门申报房产税,并提供相关的纳税材料。
2. 缴纳方式:陕西省房产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缴纳。
六、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按时缴纳房产税,陕西省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 提前缴纳优惠:对提前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赋予一定比例的优惠。
2. 定期缴纳优惠:对按时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赋予一定比例的优惠。
3. 免征政策: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房产赋予免征房产税的政策。
七、纳税监管和处罚措施为了确保房产税的有效征收,陕西省税务部门将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包括:1. 税务登记监管:对纳税人的房产进行登记,并定期核查纳税人的房产信息。
2. 稽查执法:对涉嫌逃税或者偷税漏税的纳税人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
3. 处罚措施:对逃税或者偷税漏税的纳税人,将依法进行罚款、追缴税款等处罚。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文章标题: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陕西省政府出台了房产税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陕西省房产税的实施细则,以便广大市民了解相关政策。
一、税收范围1.1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在陕西省境内拥有房产的自然人和法人单位。
1.2 房产税的计算依据主要是房产的评估价值,评估价值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市场价格和房产情况进行评估。
1.3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和所在地区的税收政策来确定,一般为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
二、税收优惠政策2.1 对低收入家庭拥有的唯一住房给予一定的减免或免征房产税政策。
2.2 对于购买首套房产的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或优惠政策。
2.3 对于购买农村房产的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或优惠政策。
三、税收征收方式3.1 房产税可以通过年度固定税额征收,也可以通过按月征收的方式。
3.2 纳税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房产税,也可以选择分期缴纳。
3.3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可以根据纳税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税收征收程序4.1 纳税人应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房产信息,包括房产的所有权情况、评估价值等。
4.2 税务部门将根据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和评估,确定应纳税额。
4.3 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部门缴纳房产税。
五、税收监督与处罚5.1 税务部门将对纳税人的房产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理。
5.2 对于违反房产税法规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滞纳金等。
5.3 纳税人如有异议,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诉,税务部门将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读者对陕西省房产税的实施细则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老会计经验】房产转租、转出和代销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老会计经验】房产转租、转出和代销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房产转租、转出和代销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计算缴纳,税率为12%。
那么房产转租、转出和代销房产税如何缴纳呢?让我们来看看三种情况房产税的支出。
示例一:改出租为转租A公司的一处两层楼房位于城市闹市区,专门用于对外出租。
因该房屋设施陈旧,每年只能收取租金60万元。
2006年,该公司准备花500万元对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改造,预计装修改造后,每年可收取租金200万元。
但是,该公司在测算中发现,装修改造比税费负担增加了24.5万元。
筹划方案A公司可以先将装修改造前的房产出租给关联方B(B可以是个人,如公司股东;也可以是企业,如公司股东投资的其他公司),并签订一个期限较长的房屋租赁合同(假设为30年),每年收取租金60万元。
然后由B出资500万元进行装修改造,并对外转租,假设每年仍然收取租金200万元。
按此方案实施后,A公司和B的税费负担合计为21.5万元,比筹划前可少负担税费13.5万元。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也就是说,不论是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其前提是对房产所有人征税。
很显然,此例中产权所有人是A公司,B是房产转租人,而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不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本例A公司将房产出租给B应当按照正常交易价格收取租金,如果A公司为了降低税收负担,向B收取的租金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示例二:转出减值房产C公司有一幢综合楼土建部分的价值为800万元,2002年,该公司花费2000万元将综合楼装修为高档娱乐城,但是因经营管理不善,2006年该公司决定停止娱乐城的经营活动,将娱乐城内的一些设施拆除,并改作其他用途(自用),该房产的实际价值也大幅度降低。
西安房产税征收标准
西安房产税征收标准
西安市房产税是指对房产所有人依法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的规定,对于符合征收条件的房产,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税收。
下面将详细介绍西安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首先,西安市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各类房产。
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征收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来确定的,评估价值越高,征收的税额也就越高。
其次,西安市房产税的税率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和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房产税的税率在1%至3%之间,具体税率的确定需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对于高价值的豪华房产,税率可能会更高一些,而对于普通住宅则相对较低。
另外,西安市房产税的征收时间一般是每年一次,征收的具体时间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总的来说,西安市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来确定的,税率一般在1%至3%之间。
纳税人需要按时缴纳相应的税款,以避免因拖欠税款而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产税的征收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总之,了解西安市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对于房产所有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了解了相关的税收政策,才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务,避免因税收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西安市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做好相关的税收准备工作。
西安市依法征纳“房租税”重要性紧迫性论文
西安市依法征纳“房租税”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分析【摘要】西安市城镇居民“房租税”的征收一直是税收征管中的难点,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思想上保持对“房租税”征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的清醒认识,在科学统计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房屋租赁所得税法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征纳;房租税;重要性;紧迫性;分析“房租税”通俗地说,就是租赁房屋所得收入应交的税。
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按年征收。
[1]2009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解读稿》,首次明确了出租房税收标准,更提出了具体实施和处罚意见。
但时至今日,提及多年的“租房税”在西安乃至全国其它城市仍然难以落实。
西安市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租住房漏税十分严重;店铺房租税征收相对较为理想,但同时也存在漏税现象。
是什么原因造成房租税漏税?如何破解这道难题呢?一、西安市城镇居民“房租税”漏税原因(一)纳税意识淡薄,漏税意识强烈近年来,随着陕西省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的逐步推进和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加快,大量的工商业者、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省会城市西安经商和就业,使城镇居民私房出租日渐兴旺,西安市城镇居民将闲置的住宅或门面房出租已司空见惯。
西安市城镇居民住宅用房的出租行为隐蔽性大,特别是在一些人口较密集的居民区内,人们之间即使相邻而居也很少交往或者交往的范围很小,房屋出租一般很难发现,此外,私人租房住,也不向房东索要发票,导致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相对加大。
同时,变相出租房屋大量存在,在租房时,房东和房客都会采取死不承认的避税策略,房东会和房客约定,谁泄密谁负担税收的约定,而借住行为是否要征税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税务机关就房租收入很难取证,使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且出租方与承租方私下协商的租金支付方式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青岛、宁波、厦门市财政局: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但一些地区反映,个人房屋交易环节税收征管仍有一些问题不够明确。
为了更好地落实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制度。
针对一些地区买卖双方通过订立虚假合同低报房屋交易价格,不如实申报缴纳有关税收的问题,各地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制度,加强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管理。
(一)确定合理的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办法。
工作基础较好,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直接制定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但定价时要考虑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
不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参照下列一种方法确定最低计税价格。
1.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房屋交易指导价、基准地价。
政府公布的上述信息未及时调整的,确定最低计税价格时应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因素。
2.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金额或者房地产交易网上报价。
西安房产税细则房产税细则
西安房产税细则房产税细则房产税是指对所有在西安市范围内的房地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该税收旨在根据不动产的价值,对房地产进行合理的征税,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调控房地产市场。
一、征税对象1.所有在西安市范围内的住宅、商业和工业用途的房地产都将纳入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2.私人住宅和自用房地产将享受部分优惠政策,具体细则将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进一步制定。
3.出租用途的房地产所有者需申报并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二、税收计算1.房产税将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具体比例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和不同地区的市场情况而定。
市中心和繁华地区的房地产将征收更高的税率,而远离市中心和较冷门地区的房地产将征收相对较低的税率。
2.房地产市值的评估将由政府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3.房产税的缴纳方式有两种:按年度缴纳和按季度缴纳。
具体的缴纳时间将在每年年初公布。
三、税收优惠政策1.自住房:对于居民自住的住宅,政府将制定相应政策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具体优惠政策将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进一步制定。
2.多套房屋:对于拥有多套房屋的个人或家庭,将要求缴纳更高的税率。
具体税率将根据房屋数量进一步制定。
3.低价房:对于一些经济适用房等低价房,可能享受更低的税率或免征房产税。
具体政策将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进一步制定。
四、税收使用1.房产税的征收将用于城市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领域。
2.政府将加强对房产税的使用监督和透明度,确保税收用于公共福利事业,避免浪费和滥用。
3.房产税的具体使用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综上所述,西安的房产税细则主要包括征税对象、税收计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收使用等方面。
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背景下,合理的房产税制度有助于调控市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具体的税法细则将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转租赁的纳税处理
转租赁的纳税处理一、确定纳税主体在转租赁业务中,纳税主体通常为转租人。
转租人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确保按时缴纳税款。
二、识别租赁类型在转租赁业务中,租赁类型可能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等。
不同类型的租赁涉及的税务处理也存在差异。
因此,正确识别租赁类型是进行纳税处理的重要前提。
三、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租赁类型和相关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经营租赁,应纳税额通常根据租金收入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对于融资租赁,应纳税额可能涉及利息收入、本金收回等复杂因素,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四、税务登记与申报在进行转租赁业务前,转租人需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进行税务处理的必要步骤,确保转租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完成税务登记后,转租人需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税务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租赁收入、税款计算等。
五、税款缴纳根据税务申报结果,转租人需按时缴纳税款。
税款缴纳可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申报等方式完成。
在缴纳税款时,转租人需确保提供正确的税务识别号、税种等信息,确保税款能够准确无误地划拨至国库。
六、保存纳税记录转租人应妥善保存纳税记录,包括税务申报表、税款缴纳凭证等。
这些记录是证明转租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证据,也可用于日后核对和审计。
在保存纳税记录时,应注意保密和防止信息泄露。
七、关注税收政策变化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税收政策也可能发生变化。
转租人应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税务处理方式。
如遇到税收政策不明确的情况,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寻求明确的解释和处理方法。
八、与税务机关沟通在转租赁的纳税处理过程中,转租人可能会遇到一些难以理解和处理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转租人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的解释和应用。
通过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转租人可以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避免因误解或操作不当导致的税务风险。
同时,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也有助于转租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业务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