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_招标190923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1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0日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任务。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
县(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按照省定目标确定,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不超过45微克/立方米。
城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晋城市市区目标执行。
二、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深化治污减排,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突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和重点时段管控,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1.科学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2018年4月底前,发改部门要结合《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出台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行动计划,全面统筹推进市区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30•【字号】晋市政办[2009]85号•【施行日期】2009.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晋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日晋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为有效解决商务执法中存在的执法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商务部决定于2009年在全国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我市商务局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
为搞好试点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8]503号)精神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评估考核办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晋城市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晋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长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樊烨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新善市商务局局长成员:姬庞陵市编办主任王克平市财政局局长刘晋兴市人事局局长成少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志强市商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王志强(兼),成员由领导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试点的主要内容1.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整合、归并,充实现有力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代表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行使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在当地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编制、财政等有关单位,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
姬某1与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二审行政裁定书
姬某1与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9【案件字号】(2020)晋05行终5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高原李先翠赵仁义【审理法官】李高原李先翠赵仁义【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姬某1;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当事人】姬某1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姬某1【当事人-公司】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代理律师/律所】柳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杜某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郭某2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柳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杜某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郭某2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柳某杜某郭某2【代理律所】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被告】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上诉人在起诉时,应当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被诉行政行为。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举证责任证据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起诉称其在晋城市城区钟家庄办事处连川社区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涉案房屋于2020年3月19日被强制拆除。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在没有法定理由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对上诉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违反法律规定。
2020年3月25日,公安机关对晋城市钟家庄办事处连川社区聂银利进行了询问,聂银利称2020年3月19日上午,是其带领连川社区居委会的人雇佣了三辆挖机将姬某1位于连川村中部的一套房屋进行了拆迁。
上诉人向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8日作出《关于对姬某1等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主要内容是:“你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已于2018年5月21日进行过公开,不再重复进行公开。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09〕10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1号)以及《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市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工作“三定”(即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工作是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
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三定”规定工作,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三定”规定的范围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和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职责整合调整的事业单位。
(二)“三定”规定的内容1.定职责(1)各部门按照上下基本对口的原则,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部门主要职责。
设定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要以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置。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列入部门职责,同时要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附在“三定”规定之后。
各部门职责表述要简明、扼要、准确,要明确哪些职责划出去,哪些职责划进来或新增加,哪些职责应该强化,哪些职责应该弱化或下放,哪些职责应该取消。
(2)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发〔2020〕1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文件晋市政发〔2020〕16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0日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范性文件涉及政府重大决策的,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机构以自己名义发布的为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自己名义发布的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只包含下列内容的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内部实施的人事、行政、财务、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等公务规则或工作方案;(二)公布城乡建设、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或纲要;(三)为实施上级政府或部门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而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五)向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请示和报告,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就有关业务工作请示作出的不创设行政管理规则的非普发性批复;(六)公布办事时间、办事地点等事项的便民通告;(七)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决定;(八)法律、法规对制定程序已有规定的各类质量技术标准;(九)其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的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9〕11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9〕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2日晋城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山西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2019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持续改善。
各县(市、区)大气约束性指标另行下达。
二、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这一个核心,进一步加快调整“两个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开展“八大行动”(清洁取暖行动、工业企业综合整治行动、VOCs 综合治理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工业炉窑整治行动、城市精细化管控行动、清废行动、秋冬季攻坚行动)。
坚持“长远调结构、近期抓管控”的总体思路,在加快推进市区周边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或退城入园的同时,依托企业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快实施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或提标改造。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1.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晋城市金万盛精密铸业有限公司、泽州县昶泰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铸造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晋城市健牛工贸有限公司、晋城市春晨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晋城市太行钙品有限公司、晋城市白马纳米材料厂等4家企业的搬迁改造进度。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21〕11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文件晋市政发〔2021〕11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切实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确保城中村改造依法、有序、平稳、快速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范围包括经市政府批准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村(社区)以及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相邻、且城市基础设施可以延伸配套的村(社区)。
二、工作原则(一)规划先行、连片改造。
城中村改造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鼓励打破村与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界限,以城市路网为界连片改造。
(二)政府主导、规范改造。
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征收、补偿、安置、建设、投融资等各项工作都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有序推进。
(三)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城中村改造要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原则上要按照同意改造率、同意补偿方案率及征收协议签约率均达到90%(简称三个90%)以上的工作要求和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四)先拆后建、整村拆除。
要把整村拆除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先决条件,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城中村在城区、泽州县政府未完成整村拆除或未明确整村拆除期限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五)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城区、泽州县政府要合理安排城中村改造次序,按照以点带面的要求,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改造。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晋城市人民医院易址扩建项目室 河南省天都建设工 外工程(第二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程有限公司
3896.2
2022-07-26
TOP3
山西省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福建路港(集团)有
园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限公司
2947.0
2023-01-30
TOP4
[2020 年吕梁市区两座人行天桥 山 东 诺 维 科 轻 量 化 暂估价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装备有限公司
忻州市开发区梅梅 建材门市部
忻州市开发区梅梅 建材门市部
忻州市常兴商贸有 限公展示前 10 记录。
209.1 202.5 202.5 199.9 199.0
2022-08-10 2023-02-06 2023-02-06 2023-02-06 2023-02-0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1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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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其他建筑建材 机械设备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44 个、39 个、36 个。其中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5143.73 万元、14700.10 万元、 13993.09 万元。 近 1 年(2022-03~2023-02):
TOP5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路桥 山西德路通管业有 工程公司国道 339 线昔阳县城过 限公司
139.4
2022-11-05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1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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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境段(建都隧道)改线工程-波纹 管锚具结果公示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晋市政发〔2019〕11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晋市政发〔2019〕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确保城中村改造规范、有序、快速推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规划引导和政府主导,坚持把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重建、产城融合相统一,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城市扩容提质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力争到2020年底,城中村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居民住房条件有效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
二、实施方式城区、泽州县政府通过申请地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主导实施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
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合作主体参与城中村改造。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城中村改造政策性强、公益性强,既要发挥政府在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规划编制、投融资、土地运作等方面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又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二)坚持新盘启动与旧盘清理相结合。
城区、泽州县政府要重视谋划新项目,更要突出盘活老项目,允许新老项目抱团取暖,确保在新一轮项目推进中逐步消化问题楼盘,对批复后三年以上仍未开工或开工后进展缓慢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原开发商有序退出。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农村沼气秸秆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21年)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农村沼气秸秆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28•【字号】晋市政办〔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0〕57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农村沼气秸秆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农村沼气秸秆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农村沼气秸秆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5〕67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8日晋城市农村沼气秸秆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晋城市农村沼气秸秆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应对本市农村沼气秸秆气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清洁能源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模板的通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城市生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政发〔2021〕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文件晋市政发〔2021〕6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1日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资金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建、扩建、改建、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二章项目决策程序第三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综合研究后提出。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及项目涉及征拆的属地县级政府等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资金落实、规划选址、征地拆迁、环境影响、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三供保障、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实地调研和初步论证。
第五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库是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审批、实施的重要依据。
市发展改革委将论证通过的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用的建设模式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纳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库,实行动态储备管理。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46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0日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切实改进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和运营管理模式,提高房源和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晋城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
第三条对已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重新签订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不含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者无住房的家庭。
本实施细则所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至100%之间(不含10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者无住房的城镇家庭。
本实施细则所称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学校毕业或者部队复退不满5年,具有就业地户籍且无住房的从业人员。
本实施细则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就业地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无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望川楼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业信息报告-天眼查
考。
1.3 变更记录
截止 2019 年 03 月 06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1.4 主要人员
截止 2019 年 03 月 06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望川 楼社区居民委员会
企业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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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企业背景: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 二.股东信息 三.对外投资信息 四.企业发展:融资历史、投资事件、核心团队、企业业务、竞品信息 五.风险信息: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法律诉讼、法院公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股权出质、
70 万元
状态 法定代表人
吊销,未 李保国 注销
投资数额(万 元)
/
4
四、企业发展
4.1 融资历史
截止 2019 年 03 月 06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二、股东信息
截止 2019 年 03 月 06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4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12〕48号)城区、泽州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晋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制止乱拉乱倒现象,保障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拆除或修缮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树枝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晋城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四条城市建筑垃圾实行专业管理,有关部门配合管理。
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是城市建筑垃圾的专业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管理工作。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城市建筑垃圾的主管部门。
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开展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管理工作,共同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置。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郭一峰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晋市政任字[2008]4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郭一峰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郭一峰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晋市政任字[20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经晋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08年11月10日讨论,决定任命:郭一峰同志为市旅游文物局副局长;金德祥同志为市体育局副局长;陈改玲同志为市卫生局副局长;任建宏同志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杜平同志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李东升同志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元平同志为市政府副处级督查员(任职试用期自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龙成云、尚宏泰、牛国胜、段宝巨同志为市公安局调研员;庞良德同志为市公安局督察长;李国瑞同志为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杨建军同志为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局长;文海潮同志为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局长;王旭峰同志为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张建金同志为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连建平同志为市财政局调研员;苗银河同志为市人事局调研员;张秀梅同志为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调研员;申锦洲、王建民同志为市统计局调研员;靳天明同志为市粮食局调研员;牛德文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左重阳同志为市规划局调研员;郭国庆同志为市保安公司经理;贾龙斌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毋为育同志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崔凯霞同志为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
免去:李东升同志市政府副处级督查员职务;龙成云、尚宏泰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张青云同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毕生才同志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李俊、都慧敏、张宁、文海潮、王旭峰、陈占光同志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赵建云同志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局长职务;王俊杰同志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局长职务;宋金锁同志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连建平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苗银河同志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申锦洲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靳天明同志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左重阳同志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牛德文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段兴计同志市保安公司经理职务;秦中胜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贾书政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张宏伟同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任职务。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4年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4年省市重
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4.03
•【字号】晋市政办〔2024〕12号
•【施行日期】2024.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4年省市重点工程
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2024年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强化服务保障,协调落实建设条件,做实项目调度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实施情况,按程序进行调整补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134.7
2023-01-03
1.5 行业分布
近 1 年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公安系统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9 个。其 中公安系统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2639.37 万元。
(1)公安系统(9)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8 日 生成
1 / 13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200 万元到 50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数 量的 88.9%。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8~2023-08):
主要资质:
一、业绩表现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8~2023-08):
中标项目数(个)
9
同比增长:-62.5%
中标率
100.0%
同比增长:0.0%
中标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2639.4
同比增长:-9.7%
平均下浮率
1.0%
同比增长:-65.5%
注:平均下浮率是指,项目下浮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下浮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335.2
2023-02-02
324.6
2022-12-31
304.5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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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
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
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类型:/经营状态:/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营业期限:/ 至 /
营业范围:/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17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2 企业招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仅供客户参考。
2.3 企业招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仅供客户参考。
2.4 投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
晋城市阳光弘毅科贸有限公司 ()
5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晋城2018-08-03图书及阅览室设备采购中标
2晋城2018-08-03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附属花园小学智能化弱电系统安装
工程
中标
3晋城2018-07-13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所需图书及阅览室设备采
购项目
中标
4晋城2018-07-13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所需图书及阅览室设备采
购项目
中标
5晋城2018-07-13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所需图书及阅览室设备采
购
中标
建材太原地质工程勘察院 ()
2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
1晋城2015-12-01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花园小学校建设项目勘
察、设计
未中标
2晋城2015-12-01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花园小学校建设项目未中标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晋城2016-06-08晋城市城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标2晋城2016-06-08晋城市城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标2.5 中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
晋城市阳光弘毅科贸有限公司 ()
5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晋城2018-08-03图书及阅览室设备采购中标
2晋城2018-08-03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附属花园小学智能化弱电系统安装
工程
中标
3晋城2018-07-13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所需图书及阅览室设备采
购项目
中标
4晋城2018-07-13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所需图书及阅览室设备采
购项目
中标
5晋城2018-07-13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所需图书及阅览室设备采
购
中标
高平市店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晋城2016-06-08晋城市城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标
2晋城2016-06-08晋城市城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标晋城市金建建筑有限公司 ()
2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
1晋城2018-07-16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钟家庄街道办事处附属花园小学校所需科学
教室及教学仪器设施采购
中标
2晋城2016-12-28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花园小学新建项目施工中标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仅供客户参考。
四、风险信息
4.1 经营异常()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仅供客户参考。
4.2 股权出资()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仅供客户参考。
4.3 动产抵押()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仅供客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