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锅炉12项反事故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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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反事故预案

锅炉反事故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锅炉运行安全,防止锅炉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范围内锅炉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事故类型及预防措施1. 超压事故(1)事故类型:锅炉内压力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而危及安全运行的现象。

(2)预防措施:1)加强锅炉运行监控,确保压力表、安全阀等设备完好;2)根据负荷变化调整燃烧,避免因负荷变化导致压力过高;3)定期检查、维护安全阀,确保其正常工作;4)加强司炉人员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缺水事故(1)事故类型:锅炉内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导致锅炉干烧、损坏。

(2)预防措施:1)加强水位监控,确保水位在正常范围内;2)定期检查给水系统,确保给水畅通;3)加强司炉人员培训,提高其水位监控和操作技能。

3. 满水事故(1)事故类型:锅炉内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导致锅炉受热面损坏。

(2)预防措施:1)加强水位监控,确保水位在正常范围内;2)定期检查给水系统,确保给水畅通;3)加强司炉人员培训,提高其水位监控和操作技能。

4. 爆管事故(1)事故类型:锅炉受热面管子因过热、腐蚀等原因发生破裂。

(2)预防措施:1)定期检查受热面管子,及时发现并处理缺陷;2)加强锅炉运行监控,确保管子温度在正常范围内;3)加强司炉人员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

四、事故应急处理1. 发现事故征兆时,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值班领导;2. 采取紧急措施,如降低压力、停止给水等,防止事故扩大;3. 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4.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2.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3. 组织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等投入救援工作;4. 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5. 事故处理完毕后,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司炉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锅炉试运反事故措施

锅炉试运反事故措施

锅炉试运反事故措施目录防止空气预热器烧损技术措施4防止炉膛灭火爆破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着火的措施7防止辅机烧瓦的措施8防止过热器、再热器管超温爆管的措施8防止锅炉大面积结焦的措施91防止空气预热器烧损技术措施1.1空气预热器投入运行前,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应调试完毕,经试验好用,同时保证吹灰蒸汽参数要求和管道疏水彻底;1.2空气预热器水冲洗及消防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通水试验好用,水量充足,水压不低,并利用停炉机会检查水冲洗及消防喷嘴保持畅通;1.3冷端排灰斗及冲灰系统的闸板门灵活好用,并作排灰试验,管路应畅通;1.4空气预热器投入运行前,应彻底清理在安装过程中遗留在转子受热面上的杂物和易燃物品;1.5空气预热器投入运行前,联锁试验好用,各声、光报警、转子停转、电控柜失电、高温报警等热工信号经试验好用;1.6全烧油期间,要保证燃油品质,严格监视油枪雾化情况,一旦发现油枪雾化不好应立即停用,防止空气预热器积油;1.7运行时注意监视尾部各处烟气温度,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确认是否发生二次燃烧。

若发生二次燃烧应立即手动MFT 灭火停炉,并作如下处理:停送、引风机;关闭风机出入口挡板;关闭空气预热器出入口处的挡板进行隔绝;保持空气预热器运行,投入消防水;1.8 试运期间启、停频繁,常有不完全燃烧产物积聚于受热面上,为防止可燃物达 到燃点引起空气预热器着火,须及时清除受热面上的积灰,从点火到 30%MCR 期 间,适当增加蒸汽吹灰次数;1.9 燃油期间,应严格监视燃油参数,保持在设计规定值内,同时要求蒸汽参数符 合设计规定;1.10 锅炉运行期间, 火焰监视电视要投入运行, 并监视油枪点火情况和经常检查燃 烧情况,发现燃烧不良应及时调整,若发生燃烧器故障应退出运行进行检修;1.11 试运期间,空气预热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水冲洗;1.12 空气预热器运行时, 应根据负荷和入口烟温调整冷风温度, 保证空预器冷端综 合温度的要求,减少冷端腐蚀和积灰;1.13 空气预热器运行时,应注意冷热端平均温差和入口烟温是否超出设计要求, 以保证空预器变形在设计范围内以减少漏风,和避免变形超出设计引起机械卡涩, 进而引发转子停转;1.14 当一台空气预热器发生停转无法启动时, 应关闭空气预热器入口烟风挡板, 和出口空气档板,同时对转子进行手动盘车,并进行降负荷停炉;1.15 当两台空气预热器都发生停转无法启动时,应进行紧急停炉或 MFT, 并关闭空 气预热器入口烟风挡板,和出口空气档板,同时对转子进行手动盘车;1.16 空气预热器运行时, 应对空气预热器运行参数的任何变化进行分析, 正常的现象和迹象都应查清原因; 1.17 调整两台空气预热器负荷均匀,决不允许单台预热器超负荷运行;1.18 每次停炉后应检查空气预热器受热面。

?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最终版)

?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最终版)

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最终版)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一、锅炉汽包水位突升(锅炉满水)1、事故特征:锅炉给水自动失灵、给水调整装置故障、运行人员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误操作、相关表计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误判断操作错误、锅炉负荷增加太快、给水压力突然升高、当安全门动作等使汽包压力突降,出现虚假水位等时,锅炉汽包水位会高于正常水位,甚至会达到满水。

此时锅炉远方水位计指示值增大;高水位信号报警;过热蒸汽含盐量增大,汽温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当水位超过+220mm时,MFT动作;严重满水时,蒸汽管道内会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向外冒汽。

汽包满水时可能造成蒸汽带水,严重时造成水冲击,危及汽机的安全,危及设备人身安全。

事故发生地点为锅炉汽包及周围设备。

2、现场处理程序:(1)当发现水位有异常时,应验证远方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如对其有怀疑时,应与汽包就地水位计对照;必要时还应冲洗水位计。

)(2)撤出给水自动,手动关小给水调整门,减少给水。

(3)当汽包水位超过+100mm时,应继续关小或关闭主给水调整门或其它能控制给水的阀门(停止给水后应开启汽包与省煤器再循环阀)(4)开启紧急放水阀,锅炉放水。

(5)视汽温下降情况,将减温自动改为手动,关小或关闭减温水,必要时开启过热器和蒸汽管道疏水阀。

(6)当汽包水位超过+220mm时,MFT动作。

(7)停止向锅炉上水,继续加强锅炉放水,注意水位在水位计中出现。

(8)故障消除后,待汽包水位恢复正常,停止放水,锅炉重新启动。

(进水时关闭省煤器再循环阀。

)(9)其它操作,按MFT动作后规定处理。

3、注意事项:(1)加强锅炉运行参数的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主汽管道发生水击现象。

(2)运行人员就地操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必要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如果发生水击等严重情况,应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二、锅炉汽包水位突降(锅炉缺水)1、事故特征:锅炉给水自动失灵,给水调整装置故障;运行人员对水位监视不够,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相关表指示不正确,使运行人员误判断而操作错误;锅炉负荷骤减;给水压力下降或给水泵故障;锅炉排污管、阀门泄漏或排污量过大;给水管道、水冷壁(屏)管、省煤器管破裂等,会使锅炉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远方水位计指示负值增大;低水位信号报警;过热蒸汽温度升高;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炉管爆破时则相反);当水位低于-220mm时,MFT动作。

锅炉人必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内部资料

锅炉人必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内部资料

锅炉人必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内部资料一、防止空气预热器烧毁技术措施1.1空气预热器投运前,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应调试完毕,并经试验可用;1.2空气预热器水冲洗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通水试验,水量充足,水压038~0.52MPa;1.3空气预热器消防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可以正常使用;1.4空气预热器投运前,联锁试验合格,主电机跳闸后能联启备用电机;1.5空气预热器各声、光报警、转子停转、电控柜失电、火灾信号等热工信号经调试可用;1.6在首次点火前和空预器及其附近烟道检修后必须对空预器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以防竹跳板、彩条布等可燃物遗留在烟道内造成空气预热器着火;1.7全燃油期间,注意观察油枪雾化情况,发现雾化不好应及时处理,防止空预器积油;1.8在投粉初期和油煤混烧期间应加强煤粉着火情况监视,保证煤粉可靠着火、燃尽,发现煤火检不稳定现象及时进行燃烧调整,避免未燃尽的煤粉积存在空预器换热元件和烟道内;1.9发现投运油枪、火嘴火检信号丧失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退出对应油枪f口火嘴运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强制油、煤火检信号;1.10在锅炉点火吹管阶段结束后和整套启动阶段停炉消缺期间,须安排专人对空气预热器换热元件、烟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积油、积粉严重时必须进行清理;1.11运行时,注意监视尾部各段烟温,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若确认空预器发生二次燃烧,应立即手动MFT灭火停炉,并作如下处理:停送、引风机,关闭风机出入口挡板,关闭空气预热器烟风入口挡板,隔绝空气;保持空气预热器运行,投入消防水;1.12空气预热器吹灰汽源要求蒸汽阀前蒸汽压力>0.8MPa,温度>150℃;1.13试运期间,启停频繁,常有不完全燃烧产物积聚于受热面上,为防止可燃物达到燃点,引起预热器着火,需及时清除积灰,从点火到全停油期间,蒸汽吹灰器应连续运行。

二、防止锅炉灭火、放炮技术措施2.1设备要求:2.1.1确保动力电源工作可靠,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2.1.2仪表控制电源工作可靠,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2.1.3装设大量程炉膛负压表(±500OPa),且炉膛负压保护装置能可靠投入;2.1.4炉膛出口氧量表准确可靠;2.1.5FSSS锅炉燃烧管理系统调试完毕,工作可靠。

锅炉反事故措施完整版

锅炉反事故措施完整版

编号:TQC/K329Through the proposed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deal with, common types such as planning scheme, design scheme, construction scheme, the essence is to build accessible bridge between people and products, realize matching problems, correct problems.【合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编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载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合用于解决各类问题场景,通过提出的方法与对策来应付,常见种类如计划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本质是人和产品之间建立可触达的桥梁,实现匹配问题,修正问题,预防未来浮现同类问题。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调试目的为了防止本锅炉在调试期间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及机组顺利投产,针对本锅炉的特点和以往机组恶性事故,结合有关规程及本机组具体情况特制定该措施。

本措施的事故处理原则:保人身,保设备,及时发现,准确判断,迅速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因此要求系统设备安装正确、规范,调试、运行人员熟练掌握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操作程序,具有事故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迅速的能力。

二、编制依据1、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部份: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2、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000 版3、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 号;4、电力部《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 号;5、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 号。

锅炉反事故技术措施

锅炉反事故技术措施

锅炉反事故技术措施1、前言在新建机组试运行中,由于安装刚刚完工且调试临近结尾,运行人员尚未完全掌握机组的运行特性。

一些异常情况难免发生,因此为了机组能够安全、顺利地试运、移交生产,就机组在试运中常发生的一些事故,列举出事故现象,并简述其原因。

具体处理办法参照运行规程。

2、事故处理原则2.1事故处理原则2.1.1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表记指示及外部现象特征,迅速正确地判断和处理事故。

2.1.2事故处理过程,运行人员应在值长、班长的指挥下,以司炉为主进行处理,在值长、班长未到之前应按事故处理规程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正确处理。

2.1.3事故处理时如不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应尽量维持锅炉机组的运行。

2.1.4交班时发生事故,应以当班运行人员为主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接班。

2.1.5事故处理后,应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记录在产班记录本上并汇报有关领导。

2.2事故停炉的条件及处理2.2.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2.2.1.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2.2.1.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可见水位时;2.2.1.3所有水位计损坏无法监视水位时;2.2.1.4炉管爆破,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时;2.2.1.5燃料在烟道内发生二次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2.2.1.6汽水管道爆破,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2.2.2紧急停炉的处理2.2.2.1按下事故停炉按纽或停止送风机,切断进入炉膛的所有燃料,复位各跳闸设备开关,关小吸风机挡板保持负压-100Pa左右,并通知电气停止电除尘电场运行。

2.2.2.2如果烟道内发生二次燃烧,应立即停止引风机,关闭烟道风道内的所有挡板。

2.2.2.3关小或关闭减温水,监视汽温变化,关小或停止给水(严禁严重缺水时向炉内上水),保持正常水位。

2.2.2.4通风5~10分钟后,将引风机挡板关闭,停止引风机;若炉管爆破待蒸汽排净后再停止引风机。

电厂锅炉反事故措施

电厂锅炉反事故措施
9.严格执行《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
10.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管发生爆漏时,应及早停运,防止扩大冲刷损坏其他管段。
11.每月检查水冷壁刚性梁四角连接及燃烧器悬吊机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因水冷壁晃动或燃烧器与水冷壁鳍片处焊缝受力过载拉裂而造成水冷壁泄漏。
12.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规程》要求,加强司炉工的培训,持证上岗。
4.当一套水位测量装置因故障退出运行时,填写处理故障的工作票,工作票应写明故障原因、处理方案、危险因素预告等注意事项,一般应在8小时内恢复。若不能完成,应制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允许延长工期,但最多不能超过24小时。
5.锅炉汽包水位保护在锅炉起动前和停炉前应进行实际传动校验。用上水方法进行高水位保护试验、用排污门放水的方法进行低水位保护试验,严禁用信号短接方法进行模拟传
12.建立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维修和设备缺陷档案,对各类设备缺陷进行定期分析,找出原因及处理对策,并实施消缺。
1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及处理事故。不断加强运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事故判断能力及操作技能。
检修部
发电部
发电部
发电部
发电部
6.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7.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强检。
8.结合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或检修,每两个检验周期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9.在役压力容器应结合设备、系统检修,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规程》的规定,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8.汽包水位保护是锅炉启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水位保护不完整严禁启动。
9.当运行中无法判断汽包确实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锅炉反措

锅炉反措

一、锅炉反事故措施1 防止锅炉床层灭火或爆燃事故锅炉床层看不见火或爆燃是循环流化床锅炉恶性事故之一,应从下面几个方面引起注意:1.1 加强燃煤管理,完善混煤设施;加强配煤管理和煤质分析,运行人员及时了解煤情,做好燃烧调整。

1.2 输煤专业加强管理,防止煤仓烧空导致长时间断煤事故的发生。

1.3 加强给煤层临时工管理,出现断煤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1.4 在锅炉启动过程中达到投煤温度时,运行人员应先脉动给煤,根据床温、氧量变化及就地着火情况连续给煤,保证床温平稳上升,防止炉膛爆燃事故。

1.5 在运行中,出现断煤情况后,运行人员要及时对给煤量及一次风量进行调整,床温较低时,若主燃料跳闸保护未动作,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止两条给煤线运行,投油助燃。

1.6 加强油系统维护管理,防止燃油漏入炉膛发生爆燃。

1.7 主燃料跳闸检测、连锁及控制系统应投入正常,若有一条件不具备,禁止锅炉启动。

若在运行中,部分保护不正常,应及时汇报生产领导,并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尽快投入保护。

1.8 风机跳闸且MFT动作后,锅炉重新点火时要对锅炉进行充分的通风吹扫,以排除炉膛及尾部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2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措施锅炉侧主要压力容器有汽包、联箱及定排扩容器,为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保证锅炉正常安全运行,应做好下列工作:2.1 保证膨胀指示器的完好准确,定期检查金属膨胀情况,发现膨胀方向和数值不正常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消除,以防产生额外应力造成事故。

2.2 水压试验上水时,水温应符合规定的数值,若水温太低会导致汽包壁温较低,使得汽包原有的裂纹扩展,汽包壁温低也可能造成汽包钢材发生脆断。

水压试验应按升压速率要求缓慢进行,非超压试验,不得超压,若超压,应根据水压试验措施及时泄压。

2.3 锅炉启、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度,防止汽包端部上下壁温差太大,造成汽包和联箱的损坏。

2.4 各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及安全附件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压力容器的自动保护应投入正常。

发电厂锅炉反事故措施资料

发电厂锅炉反事故措施资料

四、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3、保证燃油温度和油压在规定值内,保证油枪雾化良好、 燃烧完全。锅炉点火时应严格监视油枪雾化情况,一旦发现 油枪雾化不好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清理检修。 ·1)油枪点火不成功应立即关闭燃油速断阀,避免大量燃油 喷入炉内。
·对应措施:发现油枪不着立即停止其运行,并联系检修处理。
·防止超压: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定期进行 校验和排放试验。 ·对应措施: ·1、各安全阀应进行实际动作压力测试并定 期试验; ·2、每次启炉前对PCV电磁阀进行远方及就 地实际动作试验,保证好用。
四、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1、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设有: ·1)保护:可靠的停转报警装置及联锁自动关闭烟气、空气侧挡板的保 护, ·2)冲洗水:完善的水冲洗系统和必要的碱洗手段,并应有停炉时可随 时投入的碱洗系统。 ·3)消防系统:要与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相连接,热态需要时投入 蒸汽进行隔绝空气式消防。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在空气及烟气侧应装设消 防水喷淋水管,喷淋面积应覆盖整个受热面。 ·对应措施: ·1)空预器投入前应检查空预器停转报警、热点温度报警、自动喷淋装 置、清洗装置好用,并投入正常。 ·2)空预器各联锁保护试验应正常。
制粉系统防火
·1、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清 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不得用压力水管直 接浇注着火的煤粉,防止煤粉飞扬引起爆炸。 ·对应措施: ·1)、及时联系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积 粉。 ·2)、定期检查制粉系统易积煤积粉点,防 止自燃。
制粉系统防火
·2、磨煤机出口温度和原煤斗、煤粉仓温度 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对应措施: ·1)磨煤机运行中严格控制磨出口温度 65~80度; ·2)启炉前对磨煤机各项保护进行试验,并 保证好用; ·3)保证磨煤机消防蒸汽处于备用状态。

锅炉二十五项反措及事故预防讲义

锅炉二十五项反措及事故预防讲义
组1号锅炉由于氧化皮脱落堵塞弯头,发生末级 过热器爆管,两次导致机组停运。 • 暴露的问题: • 对于超临界机组氧化皮的产生、控制及危害重 视不足,缺乏相关检修技术,对超临界锅炉运 行状况、氧化皮问题的预防及超临界锅炉管材 特性了解不够,预防此类事故的技术措施不到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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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BEIH
• (4)所有燃烧器均应设计有完善可靠的火焰监测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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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BEIH
• 5.2.4.2要重视锅炉冷态点火前的准备和调整工作,保证锅炉冷态 燃烧良好,特别要防止出现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燃烧不良。
• (1)新安装的油枪、微油点火系统和等离子点火系统,在投运 前必须进行冷态调试。
• (1)锅炉检修时,要对温度测点进行检查、校验。
• (2)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超过标准时要及时分析原 因,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偏差。
• (3)防止超(超超)临界锅炉高温受热面管内氧化 皮大面积脱落。
• a)超(超超)临界锅炉受热面设计必须尽可能减少热 偏差,各段受热面必须布置足够的壁温测点,高温 受热面管材的选取应考虑合理的高温抗氧化裕度。
• (5)锅炉点火前或油枪检修后,应检查和确定高能点火器、油 枪的最佳位置,固定好,保证推进、退出正常、到位。
• (6)油枪头部各部件要按要求组装好并拧紧,防止漏油和雾化 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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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BEIH
• 案例4:
• 某电厂300MW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 1027t/h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汽包炉,设计用 煤为贫煤,低位发热量20.54MJ/kg,干燥无 灰基挥发份为14%,锅炉采用微油点火方式, 单只油枪出力为250kg/h。

锅炉反事故措施

锅炉反事故措施




1.燃料应制定配煤的规定,对于掺配好的煤应进行化验,保 证掺配的煤应接近我厂锅炉的设计煤种,摸索总结出掺配 经验。
2 当煤质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向值长汇报清楚。运行人员应 提前做好预想,烧至变化煤种时能及时调整。
3. 燃烧调整的初始阶段应保证氧量不小于 4.2% 。只有到已 经基本了解了我厂锅炉的燃烧特性后方可根据氧量与负荷 的关系曲线来调整总风量。氧量指示不准时,应及时通知 检修处理。 4 在燃烧调整的初始阶段或发生锅炉结焦、燃烧不良时应保 证磨煤机在正常的方式运行,避免其它的运行方式。

辅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止转动设备运 行

1.设备发生强烈振动,动静摩擦。 2.清楚地听到设备内部有金属摩擦声。 3.电机冒烟、着火。 4.轴承断油或冒烟。
5.发生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运行的其他故障

(3)送风机叶轮叶片断裂后,严重动静不平衡,产生振 动。 (4)叶轮与断裂的叶片猛烈撞击,产生振动,同时使固 定转子位置的前后轴承箱、支架、风壳变形受损。







原因分析: (1) B磨煤机风量不准,热工人员吹扫表管期间, 运行人员没有认真监视磨煤机其他参数,导致磨 煤机堵煤现场。 (2)B磨煤机热风调门关闭过多,导致B磨煤机风 量低,磨煤机发生堵煤。 (3)磨煤机风量测点不准时,没有保持煤量的稳 定,在煤量变化时,对一次风量的变化把握不准, 导致堵煤。 整改措施: (1)热工人员吹扫磨煤机风量表管期间,运行人 员必须认真监视磨煤机其他参数防止堵煤发生。 (2)当磨煤机风量测量不准时,在热工人员处理 时应该保持煤量稳定,同时要监视主汽压力等参 数的变化,防止出现堵煤。
14.磨煤机跳闸后,必须检修时,应制定相应措施。

锅炉运行反事故措施

锅炉运行反事故措施

锅炉运行反事故措施为防止锅炉在机组整体试运中发生重大事故,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项重点要求》的精神,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反事故措施:一、防止制粉系统爆炸措施1.制粉系统运行中,要严格按规程规定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入口冷、热风调整门故障卡涩,影响磨煤机出口温度的调整时要及时联系检修停磨消缺。

2.磨煤机启动时要先开冷风,后开热风按规定进行通风暖磨,磨煤机正常停运前要充分进行通风抽粉,给煤机停止后至少抽粉2-3分钟以上,方可停磨。

3.停止制粉系统时,要先开大冷风调整门,关小热风门,待磨煤机出口温度下降后再减少给煤量,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不超规定值。

4.锅炉运行班长、主值应随时了解煤质化验报告,燃用高挥发分煤时,要特别注意制粉系统防爆,精心调整,谨慎操作,发现制粉系统有积粉自燃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

5.磨煤机消防蒸汽系统应保持良好热备用状态,保证随时可用。

6.给煤机跳闸或断煤时,应迅速全开冷风调整门,关小或关闭热风调整门,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短时无法恢复或磨煤机出口温度无法控制,应停磨处理。

7.磨煤机启动前应检查磨内应无积粉自燃现象,停运较长时间的磨煤机或磨内有积粉自燃现象时,应投入消防蒸汽,确证无火时,方可启动磨煤机。

8.磨煤机运行中应根据渣量情况及时排渣,防止渣箱满渣后,造成磨盘下部一次风室积渣,使刮板与渣摩擦起火,引起制粉系统爆炸。

9.保持磨煤机本体设备及管道清洁,如有积粉应及时清除,防止积粉自燃。

10.磨煤机运行中如内部发生自燃着火,磨出口温度不正常的升高时,应加大给煤量,关小热风开大冷风,降低出口温度,经采取措施无效超过规定值时,应紧急停磨投蒸汽消防处理。

11.制粉系统发生爆炸后,应紧急停磨,检查设备有无损坏。

确证设备正常,消除火源后方可重新启动该磨。

二、防止锅炉水位事故1、锅炉启动前应至少投入两只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水位计,并对照上下水位计指示正确,水位指示不可靠严禁启动。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锅炉部分)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锅炉部分)
机入口静叶开度、送风机动叶开度、一次风机 动叶开度指示正确,引、送风机电流与风量匹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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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2、防止超压超温 ❖实施细则: ④ 监视一次风机运行正常,一次风压在正常范围
内、密封风与一次风压差正常。 ⑤ 监视锅炉各受热面金属温度在正常范围内,不
超温。 ⑥ 通过火焰电视监视锅炉燃烧状况良好。
❖ ⑦加强锅炉安全监察工作,锅炉第一次投入使 用前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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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实施细则:
❖ ①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 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 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 停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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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5、防止锅炉四管漏泄
❖实施细则:
❖ ⑸加强对吹灰的管理,应通过试验和观察来确定锅 炉受热面吹灰的周期。应防止吹灰器漏汽,漏水或 吹毁受热面。
❖ ⑹锅炉结渣时应及时进行吹灰和清除。防止结成大 渣块掉落而砸毁冷灰斗或水冷壁。
❖ ⑺加强对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和烟气温度的监 测,实事求是地作好记录,发现超温应及时分析原 因,并尽可能从运行调整方面作好防止超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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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2、防止超压超温 ❖《反措》要求: ❖ ③对直流锅炉的蒸发段、分离器、过热器、
再热器出口导汽管等应有完整的管壁温度测 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 超温爆管。 ❖ ④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 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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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 6、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锅炉二十五项反措及事故预防讲义

锅炉二十五项反措及事故预防讲义
• (2)新建机组或改造过的锅炉燃油系统必须经过辅汽吹扫,并 按要求进行油循环,首次投运前必须经过燃油泄漏试验确保各油 阀的严密性。
• (3)锅炉点火前或油枪检修后,应检查和确定高能点火器、油 枪的最佳位置,固定好,保证推进、退出正常、到位。
• (4)油枪头部各部件要按要求组装好并拧紧,防止漏油和雾化 不良。
• (3)出厂铭牌齐全,弹簧式安全阀有防止随便 拧动调整螺丝的装置,杠杆式安全阀有防止重 锤移动和杠杆越位的限位装置,脉冲式安全阀 接入脉冲量的导管有保温,导管内径大于或等 于15mm,气室式安全阀配备有可靠的气源。
• 4.1.2.4 在校验合格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试 验,试排汽正常。
• 4.1.2.5 蒸汽严密性试验检查时无泄漏。
考虑)
• 6、充分认识超临界锅炉对热偏差的敏感性。 • 7、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的长周期金属监督管理。 • 8.氧化皮磁检测技术及快速检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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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BEIH
• 案例2: • 2011年5月9日18:08,某厂1号炉受热面发生异常,5
月10日下午3点,1号机组停运,下午4点就地打开炉 侧56m处右侧人孔门,发现折焰角中间部分无灰,并 且此处的声音较刺耳,初步判断为高温再热器发生 泄漏。
• (1)锅炉检修时,要对温度测点进行检查、校验。
• (2)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超过标准时要及时分析原 因,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偏差。
• (3)防止超(超超)临界锅炉高温受热面管内氧化 皮大面积脱落。
• a)超(超超)临界锅炉受热面设计必须尽可能减少热 偏差,各段受热面必须布置足够的壁温测点,高温 受热面管材的选取应考虑合理的高温抗氧化裕度。

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

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

锅炉专业反事故措施锅炉反事故措施1、防止锅炉尾部二次燃烧事故?1.锅炉点火前,受热面要进行充分通风吹扫.2.锅炉点火过程中,加强监视燃气压力和燃烧情况.3.精心调整锅炉燃烧工况,保持一定的过剩空气量.4.锅炉正常运行时,按规定及时进行吹灰.5.锅炉点火投煤时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在低床温下强行投煤.6.严格控制旋风分离器入口温度.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1.加强对FSSS控制系统.连锁保护系统及热工声光报警信号的维护与管理,确保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2.加强对热工仪表及保护电源的检查,防止失去热工电源造成保护拒动。

3.锅炉大小修启动前,按规程规定进行电动门、调整门、风门挡板及有关连锁保护试验,并保证其动作正常。

4.加强燃煤的监督管理,加强煤质分析,值班员根据煤质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燃烧调整。

5.加强燃气管理,防止燃气系统漏气。

6.燃气系统阀门操作时应缓慢,防止燃气压力大幅度波动。

7.锅炉点火投煤时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在低床温下强行投煤,脉动投煤不着时,应立即停止投煤。

8.当床温<700°C时,应及时投气助燃,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风量,避免风煤比失调。

9.加强对床温热电偶的检查及维护。

10.对已经投入的FSSS保护、连锁保护、燃烧自动控制系统,不应随意解除。

学习锅炉知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锅炉圈!若因工作需要,解除保护时,必须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11.锅炉运行时严格控制氧量在规定范围内,热工人员应定期对氧量进行标定。

12.停炉后就地确认所有点火枪在退出位置.13.风机跳闸紧急停炉后,应全开引一、二次风出、入口挡板,进行自然通风15分钟,以免可燃气体积存14.加强对燃气系统的维护管理,消除泄露15.气枪点火时,应就地加强检查气枪着火情况,信号与DCS画面一致。

3.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管、泄露措施?防超压防磨损1.机组运行中,机跳炉保护要投入,汽机跳闸时锅炉要跳闸,否则手动MFT.2.尽量保持机组的协调运行,负荷调整、燃料调整要均匀。

锅炉系统反事故措施及处理预案

锅炉系统反事故措施及处理预案

锅炉系统反事故预案第一条锅炉运行事故处理原则事故发生时,当班锅炉班长是事故现场的指挥者。

要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规定,执行值长命令,严肃、认真地组织、指挥本班人员正确、果断、迅速地处理事故。

事故处理程序遵循以下原则:1、查明原因:沉着、冷静地分析、判断,及早查明事故原因、故障部位、地点。

2、迅速处理:正确判断,果断、迅速处理事故。

3、消除事故根源:尽快隔绝事故点,及时消除事故根源,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4、在群炉事故中:要首先把事故影响小、易恢复锅炉尽快投入运行,使事故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5、在单炉事故中:其他运行炉尽快加到最大出力以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6、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写出事故经过(一式两份),分别上交锅炉专业负责人和安全专职。

同时在交接班日志上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7、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第二条防止锅炉满、缺水事故发生的措施锅炉事故中,最容易发生满、缺水事故。

满水容易发生水冲击,缺水则会造成锅炉承压部件变形、渗漏甚至过热爆炸等恶果。

现结合我公司锅炉运行特点,总结出以下预防措施:1、严格执行规程和巡检制度,并做好准确的记录;要注意正确分析产生虚假水位的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2、当班应检查常用的工具(手电筒、加力杆)是否正常,并根据当班习惯,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上备用;3、值班期间应严格监视各参数和设备的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应精力集中,及时调整;4、汽包水位计的水位,应保持在0±50mm处,并有轻微的波动。

1#炉在高负荷时,犹其要注意维持汽包的正常水位;5、当给水自动调节器工作时,要经常监视调节器工作情况,还要经常密切地注意汽包水位计和检查水位表工作的正确性;6、注意监视给水流量和蒸汽流量是否相吻合,在操作时要注意给水流量地变化应该平稳,避免给水流量骤增骤减;7、锅炉正常运行中,给水门前的给水压力与正常的汽包工作压力之差不得低于1.7Mpa;8、经常就地检查汽包水位计和低置水位表的对照,其水位相差不能超过20mm;9、坚持履行好每班对汽包水位计的冲洗,经常保持两台汽包水位计完整,指示正确,清晰易见,照明充足;10、水位报警器要坚持每周一次的试验,保证其灵敏性和准确性;11、给水系统中各备用设备应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按规程定期切换。

锅炉事故处理

锅炉事故处理

锅炉缺水



1现象: 1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或视窗内看不到水 位。 2水位报警器发出低水位报警信号。 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4过热汽温急剧升高。 5水位低于-280mm时,MFT动作,汽机跳闸。
锅炉缺水


2原因: 1误操作或对水位监控不严。 2设备出现故障,如给水自动失灵、给水泵 故障,或水位计堵塞形成假水位。 3锅炉疏水及排污系统泄漏或排放过量。 4锅炉给水管道或水冷壁、省煤器受热面爆 管。
锅炉缺水




3处理措施: 1首先将所有水位计指示情况相互对照,判断缺水事故的 真假和缺水程度。 2汽包水位低于-50mm,水位低信号报警,将给水自动改为 手动,增加给水量。 3.迅速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4 锅炉水位低于-100mm,关闭排污门、放水门,经加大上 水量水位仍下降,立即汇报值长,降低负荷,尽快使水位 恢复正常。 5若汽包水位-280mm以下,MFT未动作,应紧急停炉,汽 包水位消失严禁向炉内进水,经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 后,由总工根据情况决定锅炉上水和启动时间。


1锅炉省煤器、水冷壁、水冷屏、过热器、再热器管轻微 泄漏,尚能维持汽包水位; 2过热器、再热器壁温超过允许值,经多方调整或降低负 荷运行仍无法恢复正常; 3锅炉给水、炉水或蒸汽品质严重恶化,经调整不能恢复 正常; 4锅炉受热面结焦或积灰,虽经多方清除仍难以维持正常 运行; 5锅炉汽包远传水位表全部损坏或指示均不正确时; 6锅炉密封不严导致严重漏烟、火,吊杆超温、烧红;
(2)加大给水量,维持汽包水位正常。






(3)检查并注意损坏情况是否扩大,密切监视汽温、 水位、床温及底灰排除情况,并随时向有关领导 汇报情况。 (4)燃烧不稳定应及时投油助燃。 3水冷壁严重爆破,无法维持正常水位或锅炉保护 因水位低已经动作时,应紧急停炉,停止向锅炉 上水,严禁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门。 4维持一台引风机运行,排除炉内蒸汽,若床温下 降率超过允许值,停止引风机运行。同时部分开 启引风机出入口风门,防止尾部烟道出现正压。 5停炉后,尽快安排清除炉内床料、检查耐磨料损 坏程度修复。 6其余操作按正常停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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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锅炉12项反事故技术措施(汇编+视频)1 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防火1.1 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必须根据燃油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

1.2 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1.3 油区、油库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油区内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明火工作票,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对消防系统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4 油区内易着火的临时建筑要拆除,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1.5 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1.6 严格控制供油温度≯50℃。

2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2.1 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2.2 参加电网调峰的锅炉,运行规程中应制定有相应的技术措施。

按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性能应与汽轮机性能相匹配;非调峰设计的锅炉,其调峰负荷的下限应由水动力计算、试验及燃烧稳定性试验确定,并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2.3 对直流锅炉的蒸发段、分离器、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导汽管等应有完整的管壁温度测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超温爆管。

2.4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2.5 大容量锅炉超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2.6 锅炉在超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3 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3.1 严格执行化学监督工作。

3.2 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

在凝结器铜管发生泄漏凝结水品质超标时,应及时查找、堵漏。

3.3 品质不合格的给水严禁进入锅炉,蒸汽品质不合格严禁并汽。

水冷壁结垢超标时,要及时进行酸洗,防止发生垢下腐蚀及氢脆。

3.4 按照《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进行锅炉停用保护,防止炉管停用腐蚀。

3.5 加强锅炉燃烧调整,改善贴壁气氛,避免高温腐蚀。

3.6 安装或更新凝汽器铜管前,要对铜管全面进行探伤检查。

4 防止炉外管道爆破4.1 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当炉外管道有漏气、漏水现象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4.2 定期对导汽管、汽连络管、水连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4.3 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径管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1 严格执行《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能源电[1992]1069号)。

5.2 过热器、再热器、省煤管发生爆漏时,应及早停运,防止扩大冲刷损坏其他管段。

大型锅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漏泄监测装置。

5.3 定期检查水冷壁刚性梁四角连接及燃烧器悬吊机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防止因水冷壁晃动或燃烧器与水冷壁鳍片处焊缝受力过载拉裂而造成水冷壁泄漏。

5.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机组和设备,必须按规定对主设备特别是承压管路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组织专家进行全面安全性评估,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5.5 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规程》(DL 612—1996)要求,加强司炉工的培训,持证上岗;司炉须经模拟机培训,并考试合格。

5.6 火电厂、火电安装单位应配备锅炉压力容监督工程师,并持证上岗。

6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为了防止压力容爆破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6.1 根据设备特点和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台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中应明确异常工况的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超温运行。

6.2 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排放试验。

6.3 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6.4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为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发生,应严格执行《大型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 435—91)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8.1 根据《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 435—91)中有关防止炉膛灭火放炮的规定以及设备的状况,制定防止锅炉灭火放炮的规定以及设备的状况,制定防止锅炉灭火放炮的规定以及设备监督、混配煤、燃烧调整、低负荷运行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8.2 加强燃煤的监督管理,完善混煤设施。

加强配煤管理和煤质分析,并及时将煤质情况通知司炉,作好调整燃烧的应变措施,防止发生锅炉灭火。

8.3 新炉投产、锅炉改进性大修后或当实用燃料与设计燃料有较大差异时,应进行燃料调整,以确定一、二次风量、风速、合理的过剩空气量、风煤比、煤粉细度、燃烧器倾角或旋流强度及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等。

8.4 当炉膛已经灭火或已局部灭火并濒临全部灭火时,严禁投助燃油枪。

当锅炉灭火后,要立即停止燃料(含煤、油、燃气、制粉乏气风)供给,严禁用爆燃法恢复燃烧。

重新点火前必须对锅炉进行充分通风吹扫,以排除炉膛和烟道内的可燃物质。

8.5 1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锅炉应装设锅炉灭火保护装置。

加强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维护与管理,防止火焰探头烧毁、污染失灵、炉膛负压管堵塞等问题的发生。

8.6 严禁随意退出火焰探头或联锁装置,因设备缺陷需退出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

热工仪表、保护、给粉控制电源应可靠,防止因瞬间失电造成锅炉灭火。

8.7 加强设备检修管理,重点解决炉膛严重漏风、给粉机下粉不均匀和煤粉自流、一次风管不畅、送风不正常脉动、堵煤(特别是单元式制粉系统堵粉)、直吹式磨煤机断煤和热控设备失灵等缺陷。

8.8 加强点火油系统的维护管理,消除泄漏,防止燃油漏入炉膛发生爆燃。

对燃油速断阀要定期试验,确保动作正确、关闭严密。

9 防止严重结焦9.1 采用与锅炉相匹配的煤种,是防止炉膛结焦的重要措施。

9.2 运行人员应经常从看火防监视炉膛结焦情况,一旦发现结焦,应及时处理。

9.3 大容量锅炉吹灰器系统应正常投入运行时,防止炉膛沾污结渣造成超温。

9.4 受热面及炉底等部位严重结渣,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炉处理。

10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10.1 要坚持执行定期降粉制度和停炉前煤粉仓空仓制度。

10.2 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对输输粉管道要充分进行抽粉;有条件的,停用时宜对煤粉仓实行充氮或二氧化碳保护。

10.3 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对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加强监视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0.4 当发现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粉仓爆炸。

10.5 根据粉仓的结构特点,应设置足够的粉仓温度测点和温度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

10.6 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煤粉仓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抗爆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

10.7 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以及排粉机出入口风箱的连接,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

10.8 加强防爆门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薄膜应有足够的防爆面积和规定的强度。

防爆门动作后喷出的火焰和高温气体,要改变排放方向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损坏设备和烧损电缆。

10.9 定期检查仓壁内衬钢板,严防衬板磨漏、夹层积粉自燃。

每次大修煤粉仓应清仓,并检查粉仓的严密性及有无死角,特别要注意仓顶板和大梁搁置部位有无积粉死角。

10.10 粉仓、绞龙的吸潮管应完好,管内通畅无阻,运行中粉仓要保持适当负压。

10.11 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粉着火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和积粉。

必要时可改造管路。

11 防止煤尘爆炸11.1 消除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

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煤尘爆炸。

11.2 煤粉仓、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

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试验时灭火剂不进入粉仓)。

11.3 煤粉仓投运前应做严密性试验。

凡基建投产时未作过严密性试验的要补做漏风试验,如发策有漏风、漏粉现象要及时消除。

12 防止锅炉汽包满和缺水事故12.1 汽包锅炉应至少配置两只彼此独立的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汽包水位计。

水位计的配置应采用两种以上工作原理共存的配置方式,以保证在任何运行工况下锅炉汽包水位的正确监视。

12.2 汽包水位计的安装12.2.1 取样管应穿过汽包内壁隔层,管口应尽量避开汽包内水汽工况不稳定区(如安全阀排汽口、汽包进水口、下降管口、汽水分离器水槽处等),若不能避开时,应在汽包内取样管口加装稳流装置。

12.2.2 汽包水位计水侧取样管孔位置应低于锅炉汽包水位停炉保护动作值,一般应有足够的裕量。

12.2.3 水位计、水位平衡容器或变送器与汽包连接的取样管,一般应至少有1:100的斜度,汽侧取样管应向上向汽包方向倾斜,水侧取样管应向下向汽包方向倾斜。

12.2.4 新安装的机组必须核实汽包水位取样孔的位置、结构及水位计平衡容器安装尺寸,均符合要求。

12.2.5 差压式水位计严禁采用将汽水取样管引到一个连通容器(平衡容器),再在平衡容器中段引出差压水位计的汽水侧取样的方法。

12.3 对于过热器出口压力为13.5MPa及以上的锅炉,其汽包水位计应以差压式(带压力修正回路)水位计为基准。

汽包水位信号应采用三选中值的方式进行优选。

12.4 差压水位计(变送器)应采用压力补偿。

汽包水位测量应充分考虑平衡容器的温度变化造成的影响,必要时采用补偿措施。

12.5 汽包水位测量系统,应采取正确的保温、伴热及防冻措施,以保证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正确性。

12.6 汽包就地水位计的零位应以制造厂提供的数据为准,并进行核对、标定。

随着锅炉压力的升高,就地水位计指示值愈低于汽包真实水位。

12.7 按规程要求对汽包水位计进行零位校验。

当各水位计偏差大于30mm时,应立即汇报,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当不能保证两种类型水位计正常运行时,必须停炉处理。

12.8 严格按照运行规程及各项制度,对水位计及其测量系统进行检查及维护。

机组启动调试时应对汽包水位计安装、调试及试运专项报告,列入验收主要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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