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泄露国家秘密罪
泄露国家秘密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98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构成特征1.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此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也应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出卖获利,有的是为了炫耀,以显示自己消息灵通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但是如果行为人出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论处。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包括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来讲,本罪在客观上包括下列三个要素:(1)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
(2)泄露国家秘密。
泄露,是指把自己掌管或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不该知悉此项秘密的单位或个人。
泄露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口头的、书面的、或者提供秘密文件让他人阅读,或者非法复制或窃取后送给单位或个人,等等。
(3)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8月6日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41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9日起施行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是指具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泄露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 3项以上的;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三章 渎职罪
第二十三章渎职罪一、同步练习(一)填空题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均为__________。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是__________,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级。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__________,有时也可以是__________。
4.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__________,即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责的工作人员。
5.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只能是___________,其犯罪对象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_。
6.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对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7.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为负有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8.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
9.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10.我国刑法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以酌情处罚。
(二)单项选择题1.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故意过失D.过失2.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A.严重不负责任B.不负责任C.徇私舞弊D.滥用职权3.税务稽查员甲发现A公司欠税80万元,便私下与 A公司有关人员联系,要求对方汇10万元到自己存折上以了结此事。
A公司将10万元汇到甲的存折上以后,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A公司免交80万元税款办理了手续。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从重处罚B.认定为受贿罪,从重处罚C.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受贿罪形成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D.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应当如何处理()A.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 B.构成玩忽职守罪C.构成滥用职权罪 D.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5.甲某晚将一女青年骗到家中强奸以后将女青年杀死。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释义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释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2)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3)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4)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5)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6)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由此可知,行为人具备以上情形,则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的构成1、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
保守国家秘密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礼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它是一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卫和促进礼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
任何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都会给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我们必须坚决问一切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8条,主要包括:(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刑法之过失犯罪疏忽与犯罪责任的法律规定
刑法之过失犯罪疏忽与犯罪责任的法律规定过失犯罪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主要指的是以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疏忽、粗心或疏于监管等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过失犯罪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二是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
一、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过失和犯罪结果。
过失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于疏忽、粗心等原因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结果是指由于过失行为所致的损害、伤害或者危险。
在过失犯罪中,根据过失的程度和危险性的大小,可以分为一般过失犯罪和重大过失犯罪。
一般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存在轻微的疏忽或不谨慎,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
而重大过失犯罪则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存在明显的疏忽、粗心或过失,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并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二、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主要包括过失犯罪的惩罚和法律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一般需要具备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能力,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过失犯罪,法律规定了特殊的处理措施。
对于一般过失犯罪,犯罪主体虽然存在疏忽或者不谨慎的情况,但是其过失程度相对较轻,对社会危害较小。
因此,一般过失犯罪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较轻。
一般过失犯罪的惩罚主要以罚金、拘役等轻刑来进行,对犯罪主体进行警示和教育。
而对于重大过失犯罪,犯罪主体的过失程度明显,造成的社会危害也较大。
重大过失犯罪的犯罪责任相对较重,一般需要以拘役、有期徒刑等重刑来进行,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公共安全。
此外,对于过失犯罪的法律责任承担,还需要考虑到行为的后果和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对于导致他人死亡、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过失犯罪,一般需要以刑罚进行惩处。
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过失犯罪,则可以采取其他非刑罚形式来进行惩处,比如罚款、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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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特征】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基本特征是:(一)客体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二)客观特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可见,本罪行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违反国家保密法规。
这主要是指违反198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98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保密法实施办法》。
2.实施了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二是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泄露的行为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可以是秘密泄露,也可以是公开泄露;可以是口头泄露,也可以是书面泄露;可以是用交原物的方式泄露,也可以是用密写、影印、摄影、复印等方式泄露。
泄露的不同方式,不影响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成立。
3.泄露国家秘密必须是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从泄密的方法、手段、时间、地点和秘密的内容、密级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事实来加以确认。
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可以认为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1)为谋取私利或出于个人目的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2)为进行非法活动泄露国家秘密的;(3)战时或国家调整某项政策等特殊时期泄露国家秘密的;(4)泄密数量大、扩散面广或者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5)泄密后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损失的。
(三)主体特征本罪的主体一般来说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这是之所以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规定在渎职罪一章中的根本原因。
但是,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但需注意的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不具有渎职性质,也即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只是出于简化条文的目的,才将其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罪规定在一起。
(完整版)记者证考试综合知识
一、政治理论知识(一)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社会基本矛盾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商品货币资本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资本主义再生产与资本积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两大发现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经济文化较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特殊性、复杂性、艰巨性(二)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主要内容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新民主主义基本纲领人民民主政权统一战线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四个方面内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二、法律基础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一)法律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的文化制度使用语言文字的原则(二)相关法律法规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法律规范的总称。
现行《刑法》于1979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1997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
主要罪行如下: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本罪名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中所设立的罪名。
刑法学界有的主张定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但倾向性的意见以及司法实践中则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此罪名为选择性罪名。
可根据犯罪事实具体选择确定。
一、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构成,外国人、无国籍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考试NISP一级题库(1)第1至100题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考试NISP⼀级题库(1)第1⾄100题1.下列关于⽤户⼝令说法错误的是( )。
A.⼝令不能设置为空B.⼝令长度越长,安全性越⾼C.复杂⼝令安全性⾜够⾼,不需要定期修改D.⼝令认证是最常见的认证机制答案:C2.下列关于⽊马病毒的特性,不正确的是( )。
A.隐蔽性B.主动传播性C.⾃动运⾏性D.破坏性答案:B3.在信息系统中,( )是在为系统资源提供最⼤限度共享的基础上对⽤户的访问权进⾏管理。
A.⾝份认证B.安全审计C.访问控制D.数字证书答案:C4.鉴别的基本途径有三种:所知、所有和个⼈特征,以下哪⼀项不是基于你所知道的:( )。
A.⼝令B.令牌C.知识D.密码答案:B5.账号锁定策略中对超过⼀定次数的错误登录账号进⾏锁定是为了对抗以下哪种攻击?( )A.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DDoS)B.病毒传染C.⼝令暴⼒破解D.缓冲区溢出攻击答案:C6.下⾯不属于常⽤的浏览器的安全措施的是( )。
A.删除和管理CookiesB.不点击⽹站的⼴告C.禁⽤ActiveX控件D.删除浏览器历史纪录答案:B7.以下不能设置⼝令加密的⽂件是( )。
A.ZIPB.PPTC.PDFD.TXT答案:D8.以下对异地备份中⼼的理解最准确的是:( )。
A.与⽣产中⼼不在同⼀城市B.与⽣产中⼼距离10公⾥以上C.与⽣产中⼼距离100公⾥以上D.与⽣产中⼼⾯临相同区域性风险的机率很⼩答案:D9.关于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和应急响应,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应急响应是指组织为了应对突发/重⼤信息安全事件的发⽣所做的准备,以及在事件发⽣后所采取的措施B.应急响应⽅法,将应急响应管理过程分为遏制、根除、处置、恢复、报告和跟踪6个阶段C.对信息安全事件的分级主要参考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系统损失和社会影响三⽅⾯因素D.根据信息安全事件的分级参考要素,可将信息安全事件划分为4个级别:特别重⼤事件(Ⅰ级)、重⼤事件(Ⅱ级)、较⼤事件(Ⅲ级)和⼀般事件(Ⅳ级)答案:B10.以下对于信息安全事件理解错误的是:( )。
第二十六章__渎_职_罪
二十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一)构成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 管理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 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司法实务问题 罪与非罪的区别。构成此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 的程度。 二十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客观方面
十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 任,因而致使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 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 (二)司法实务问题 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否 “造成严重后果”。 2.本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界限。区别主要在于 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而私放 在押人员罪则必须出于故意。
十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一)构成特征 1.客体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法律的权 威与尊严。 2.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这里的行政执法人员,是 指依法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司法实务问题 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 2.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3.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十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 骗罪 (一)构成特征 1.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合同管理秩序和国有财 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损失。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直接参与 经济往来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二)司法实务问题 1.罪与非罪的界限。 2.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
刑法简答题
简答题第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简述分裂国家罪的构成特征。
答: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统一。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2.简述武装叛乱、暴乱罪构成特征。
答: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暴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人、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均能实施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与特征。
答: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大公共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安全的行为。
本类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类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大公共财产和其他公共利益的安全。
(2)本类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类罪中的故意犯罪,只有行为对公共安全形成威胁才可构成,而本类罪中的过失犯罪,必须是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才能构成。
(3)本类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少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类罪的主观方面,有的是故意,有的是过失。
2.简述放火罪的概念与特征答: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
放火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知识测试题库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知识测试题库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知识测试题库(2016年8⽉更新)⼀、填空题(共89题)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定时间内只限⼀定范围的⼈员知悉的事项。
2、保守国家秘密的⼯作,实⾏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
3、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项基本义务。
4、国家秘密的密级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5、《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由中华⼈民共和国第11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4⽉29⽇修订通过,⾃2010年10⽉1⽇起试⾏。
6、涉密⼈员是指因⼯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员。
7、在涉密岗位⼯作的⼈员(简称涉密⼈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涉密⼈员、重点涉密⼈员和⼀般涉密⼈员,实⾏分类管理。
8、涉密⼈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实⾏脱密期管理,其中核⼼涉密⼈员脱密期为2-3年,重要涉密⼈员为1-2年,⼀般涉密⼈员为半年-1年。
9、涉密⼈员上岗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通过保密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式泄露国家秘密。
10、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应当采⽤物理或化学的⽅法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法还原。
11、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移动存储介质。
12、涉密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必须实⾏物理隔离。
13、计算机⼝令在⽹络中必须加密存储和传输。
14、涉密计算机的密级应按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密级确定。
15、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外出应当履⾏审批⼿续,带回时应当进⾏保密检查。
16、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17、资质单位应当对涉密载体登记编号,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明确使⽤⼈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章渎职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 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 形。
习题: 下列犯罪中,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是
1、犯罪对象不同
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国家情报
2、行为方式和行为对象不同
泄露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
不应知悉国家秘密的一切人 境外机构、组织、人员
3、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故意、过失
故意
4、主体不同
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任何有责任能力的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 造成或者可
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的行为 (1)未履行职责 (2)擅离职守 (3)未尽职责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是否发生重大损失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 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最高刑罚为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而依此新的司法解释,受贿 “黑哨”有可能要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理;收受贿赂又枉法 裁决的,要按滥用职权和受贿数罪并罚,最高刑罚可处无期徒刑或 死刑。
当然,如果不是受体育行政部门委托代表国家执法的裁判,则 仍可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处理。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立案标准是什么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读职犯罪案件(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1、行为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又加以过失泄露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之应依照其中的一罪从重处罚。
由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行为犯,不以情节严重为必要,因此。
宜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从重论处。
2、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应以特别法条规定的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治罪。
非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构成犯罪的,仍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不是后罪。
三、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怎么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不同,很显然后者要更为恶劣一些,于是在量刑方面,对后者的处罚往往也要比对前者的重。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解读之泄密认定标准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解读之泄密认定标准《泄密案件查处办法》(国家保密局令2017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就“泄露国家秘密和按泄露国家秘密处理”的情形作了规定,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分别进行阐述。
一、“泄露国家秘密”的认定标准《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二)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首先,该条设置了认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先决条件,即当事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一般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不在认定范围之内,这是作出泄密认定结论的法律依据的位阶要求。
其次,要准确把握“知悉范围”。
保密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限定在最小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人员。
《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直接阐述行为的外部特征,从语法的角度来看缺少主语,但其隐含的意思显而易见,即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致使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即为泄露国家秘密,例如,某省直机关印发的一份机密级文件,下发至市直单位,其知悉范国仅限于该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部门有关同志,但若此件内容未经允许被该单位非经办部门人员、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知悉,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都属于超出了知悉范围,可认定为泄露国家秘密。
再次,要正确认识“接触范围”。
《办法》第四条第(二)项使用了“接触范围”的概念,这与知悉范围有所不同。
从文义上理解,国家秘密被接触了并不必然会被知悉,但知悉的前提却是事先接触,接触的范围应该大于知悉。
从工作实际来看,接触与知悉几乎会同时发生,案件查处所依赖的证据很难证明两者在现实结果中存在的差别,故而第(二)项采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即有证据证明国家秘密己超出接触范围,而当事人或者其他行为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并不知悉具体内容的,就可认定国家秘密已被泄露。
刑法学问卷答案
1.甲(十五周岁)的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B)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元财产损失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C.受意图骗取保险金的张某指使,将张某的汽车推到悬崖下毁坏D.因偷拿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过失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A不当选。
C选项构成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这两个犯罪均不承担刑事责任。
D选项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轻伤。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D不当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B选项构成故意伤害罪,15周岁的甲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
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
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犯罪预备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解析】自动停止犯罪属犯罪中止,因此A、C不当选。
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是准备犯罪工具,属预备行为,因此应当选B。
3.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
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
刑法中的故意泄露秘密罪与过失泄露秘密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故意泄露秘密罪与过失泄露秘密罪的区别在刑法中,泄露秘密罪是指泄露法律规定身份或者勤务秘密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犯罪行为。
而根据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不同,可以将泄露秘密罪分为故意泄露秘密罪和过失泄露秘密罪两种。
本文将结合相关刑法条款,对这两种罪行进行详细的区别和解释,以便更好地理解。
一、故意泄露秘密罪故意泄露秘密罪是指犯罪主体有意识地将秘密信息透露给他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或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刑法第253条的规定,故意泄露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犯罪故意,二是泄露的秘密信息具备一定的法定范围。
主体的犯罪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某信息为秘密,并故意泄露该信息给他人,以达到损害他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这种故意不仅是明知故犯,而且要求犯罪人具有故意泄露的意图。
只有当犯罪人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具备故意泄露的要素时,方可认定为故意泄露秘密罪。
泄露的秘密信息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范围。
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与工作相关的秘密信息、医生泄露患者病历等,都属于具备法定范围的秘密信息。
此外,根据刑法第253条的规定,泄露秘密罪必须是明示法律禁止泄露的信息,而非仅凭获得该信息的特殊身份所涉及。
二、过失泄露秘密罪过失泄露秘密罪是指犯罪主体由于疏忽大意或未尽到相应的责任,导致秘密信息泄露的行为。
它与故意泄露秘密罪相比,在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刑法第253条并未对过失泄露秘密罪作出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从其它刑法条款推知该罪行的构成要件。
通常情况下,过失泄露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的疏忽大意和泄露的秘密信息具备一定的法定范围。
犯罪主体的疏忽大意是指犯罪人在泄露秘密信息的行为中,并非故意进行,而是由于犯罪人的粗心大意或未尽到相应的责任导致。
例如,某医生在未咨询患者的同意下,将患者的病历信息传递给他人,这种情况下即可认定为过失泄露秘密罪。
过失泄露的秘密信息同样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定范围。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依法查处泄密事件,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泄密事件是指公司有关部门和个人因违反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未经允许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二章范围第三条本文适用于对我公司发生的泄密事件的处理。
第三章定义第四条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注: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四章泄密事件报告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报告本部门发生的泄密事件。
第六条各部门发现泄密事件后,应在第七条规定的时限内填写《泄密事件报告登记表》,上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积极组织力量查找,以挽回或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在泄密事件的情况尚不十分清楚时,可在第七条规定的时限内先以口头形式报告公司保密委员会,而后在1 2小时内填写《泄密事件报告登记表》,报公司保密委员会。
第八条发生泄密事件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拖延报告或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第九条发生泄密事件上报期限为:一、涉及绝密级和向境外的机构和人员泄露或出卖国家秘密的应立即上报。
二、涉及机密级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
三、涉及秘密级的应在4小时内上报。
第十条泄密事件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第五章泄密事件查处管理第十一条泄密事件查处是指对“泄露国家和公司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查处内容包括:一、查明所泄露的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二、积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三、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奖惩制度》,对泄密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针对泄密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公布日期】2016.12.14•【文号】•【施行日期】2016.12.14•【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密正文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保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保密局,军事检察院: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加强查办泄密案件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与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制定了《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2016年12月14日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加强查办泄密案件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与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泄密案件,包括泄密违法案件和泄密犯罪案件。
泄密违法案件,是指机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的行为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章,致使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但尚不构成犯罪的案件。
泄密犯罪案件,是指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三条泄密违法案件由发生案件的机关、单位或者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地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查处。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泄密违法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泄密犯罪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泄密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泄密犯罪行为实施地,发生泄密犯罪案件的机关、单位所在地,泄密犯罪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载体所在地,发生泄密犯罪案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以及因泄密犯罪案件而直接遭受损失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等。
保密基本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
保密基本知识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
)1、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A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B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C 按照领导的意图确定2、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A 国家公务员B 共产党员 C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3、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
A 确保国家秘密安全B 便利各项工作的开展C 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4、各级机关、单位对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及时确定密级。
A 保密法实施办法B 保密规章制度C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5、一份文件为机密级,保密期限是10年,应当标注为()。
A 机密10年B 机密★C 机密★10年6、某文件标注“绝密★”,表示该文件保密期限为()。
A 30年B 20年C 长期7、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
A 变更B 公开C 解密8、重要涉密部门的人员选配,应当坚持()的原则,并定期进行考核,不适合的应及时调整。
A 谁选配谁负责B 先审后用C 先选后训9、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全部清退,并()。
A 登记销毁 B订卷归档 C办理移交手续10、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涉密载体,()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A 不得擅自改变B 可以根据情况改变C 可以改变11、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涉密载体应当编排顺序号。
A 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B 提出管理要求C 认真进行核对12、印刷、复印等行业在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方面,接受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A 公安部门B 工商部门 C保密行政管理部门13、印刷、复印等行业的定点单位,在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尽量缩短复制时间,对不能当即取走,确需过夜的,须放在安全可靠的()内,并派人值班看守。
保密法四十八条规定
保密法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针对泄露、非法获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处罚措施。
根据该条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泄露、非法获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运行,是对国家秘密保护意识的强化和对违法行为的惩处。
同时,该条规定也显示了国家在保护国家秘密方面的坚决态度和决心,确保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依据这条规定,对于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刑事责任的追究。
泄露国家秘密是指将国家秘密向未取得国家秘密等级的人员或者组织泄露。
泄露国家秘密行为是非法的,影响国家利益和安全,损害了国家秘密保护制度的权威性和效力,法律的追处是必然的。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是指未经授权、未具备获取国家秘密资格的人员或组织,以违法非法手段获取国家秘密。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通过破坏国家秘密的保护体制,窃取、窜改、篡改国家秘密,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安全,严重威胁了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对这样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是指以非法手段向未取得国家秘密等级的人员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
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使得国家秘密的内容、特征、范围等泄露,危害国家秘密保护,损害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对于这种行为,法律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障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任何个人或组织,泄露、非法获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这条规定的实施能够起到一种威慑的作用,促使人们更加自觉地遵守国家秘密保护的法律和规定。
对于个人而言,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合法使用秘密信息,不得泄露、非法获取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对于组织和单位,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国家秘密保护制度,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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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赵红霞辩护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1、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因此,一切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
所谓国家保密制度,是指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措施所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范围以及有关制度的总称,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国家保密法,主要是指违反《保守秘密法》及《保守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如果没有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而是让应当知道的人知悉或依法公开,自然不可能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
所谓过失泄露,是指过失地使国家秘密让不该知道的人知道。
既包括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人知悉,又包括使国家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对于后者,如果能够证明接触者并不知悉国家秘密的内容,则不能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治罪。
至于过失泄露的具体方式可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过失泄露,又可以是书面过失泄露;既可以当众过失泄露,又可以单个过失泄露;既可以交付原物的方式过失泄露,又可以采用密写、影印、拍摄、复印等方式过失泄露等等,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让不应知道的人知道或者接触了国家秘密,即可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
本条第2款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亦可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成为过失泄露国家
秘密罪主体。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出于故意,则不是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是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工作马虎、玩忽职守、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的有关规章制度等造成,如将保密文件不按规定放置而让他人看见,不认真保管致使丢失等,但也不排除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