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联合施工协议书6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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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联合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协议签订地点: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刁窝工区煤矿露天开采土方石剥离工程。
(二)工程地点:浑源县刁窝工区煤矿。
(三)协议期限:为期三年。第一期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协议期满后可再续。
第二条:工程施工内容
(一)工程内容:装运泥土石料混合方。
(二)工程运费:运输距离为2000米至2600米以内;每增加200米每车3.75元,装车方量不低于每车25立方米。
(三)装卸地点:上料点按标段施工图指定,卸料点按标段施工图规定。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不含炸药爆破、道路修整、渣场平整、洒水等)。
(五)机械车辆要求:前2后8轮的自卸车(340马力以上,5.8—6.8米以上车厢),360以上挖掘机。
(六)车辆及挖掘机数量:自卸车台,挖掘机由乙方按运输车辆需求而定。
(七)计算方式:按车辆实际长×宽×高计量为准。
(八)实际结算以电子扫描计算车辆次数及运输方量为结算依据。
三、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方式
(一)协议单价:
按装运单价每车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以上价格为税后净价,乙方不负责税费和开具发票。
(二)运费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运费支付方式:现金或现汇方式支付。
2、甲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装车和运输费用,工程费用按10天一结算,并在第10日下午五点之前现金支付装车和运输的全部款项。如运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有权作出停工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向煤矿矿主提出赔偿,乙方协助。如次日运费还未支付,乙方可以退场,返程费用由甲方按进场标准支付乙方。甲方必须安全保证乙方顺利退场。
3、付款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开户名:,账号:。
(三)本协议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受双休日、法定假期等因素的限制。
第四条:双方责任
1、协议签订完毕,甲方根据工程施工方案通知乙方车辆进场,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调车费用,自卸车元,挖掘机元。
2、乙方按照约定时间组织车辆进场,超过约定时间,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在24小时内安排乙方车辆投入正常运行。
3、工程车需要加油时,乙方通知甲方安排加油车现场加油,油价按照全年均价固定价执行。油价为6.00元/升,部分柴油标号,每次结算时甲方扣除乙方之前所欠油款。(注:因柴油质量造成乙方车辆受损,由供油方进行乙方赔偿)
4、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车辆进场必备的手续及乙方施工的一切条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后能够正常运输及运作。
5、甲方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干扰,凡由甲方安排装运单所有物品。如因甲方规定超载原因,导致环保、交警、交通、征管、卫生等政府部门查扣,造成扣车停运,产生的罚款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超过约定时间,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因此造成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料场至公路间硬土路面的日常维修和维护。
8、工程如遇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
补充合同或另行办理施工签证。
9、甲方在乙方车辆入场前一日必须把施工现场整理完毕,包括运输道路、装车现场,保证道路行驶畅通,如运输工作不能畅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协议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工,三天内属于正常,不算误工,累计超出三天后算误工,车辆正常维护及轮休时间不计算在内。误工费由甲方按每天每车人民币伍佰元、挖掘机按每天每车捌佰元人民币赔偿给乙方;如累计超出三天以上误工,工程不能正常施工的,导致协议终止时,乙方有权撤场,甲方并支付乙方返程自卸车费元每车、挖掘机费用元每车。
乙方无故提前退场,须按自卸车元、挖掘机元赔偿给甲方。
11、甲方提供乙方住宿、水、电、暖,每间板房按每月300元计算,高架床、被褥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确保在甲方通知进场天时间内将该工程所需车辆驶入甲方指定位置,超过约定期限,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在该协议有效期内合理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乙方保证车辆的持有人的合法性,若有违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每趟次的运输单价不低于元。
4、乙方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或责任人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不停工、不旷工、不无故刁难,确保运行正常,确保工期正常进行。如出现不符合上述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每天(24小时)每辆运输车1000元/辆罚款;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6、乙方不得私自转卖所运输的物品,如发现乙方转卖,则给乙方每车200元罚款,并追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协议期间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一次将给予100元罚款,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和责任,必须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
8、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与总承包人或同一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私自联系,如有事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联系,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与工程总承包方协商。如有违约,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元罚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清理出现场,工程款不予结算。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进度、作业时间、作业面、运输装卸地点、路线等完成各项装卸任务。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果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