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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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一、总则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是确保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道路安全,提高城市道路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设计,确保道路施工符合规划要求。

2. 确定施工单位,并落实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人员。

3. 按照规划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设置施工组织、安全、环保和质量控制措施。

4.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检验计划,保证施工有序进行。

5. 召开施工前动员会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

6. 准备好道路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并进行检查和试验。

7. 确定施工现场和施工路线,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

8. 确保施工场地的清洁和物品整齐,消防设施完善。

9. 检查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和性能,并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

10. 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施工水平和质量管理意识。

三、施工程序1. 开挖和填方:按照施工计划和设计要求,进行道路开挖和填方作业。

严格控制土方开挖和填方的坡度、平整度和荷载,确保道路基础稳固。

2. 铺设基础层:根据设计要求和勘测数据,进行基础层的设置和铺设工作。

确保基础层质地均匀、密实,有效支撑道路路面。

3. 铺设路面层:选择合适的路面材料,进行路面层的铺设和压实。

确保路面平整、防滑、耐磨,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4. 完善配套设施: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和规划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照明等配套设施,确保道路使用安全和便利。

5. 清洁和收尾:完成道路施工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工作。

清理垃圾、清除障碍物,确保道路通畅和整洁。

6. 审查验收: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确保道路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规范。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四、质量验收标准1. 路基工程验收标准:路基沉降应符合设计要求,坡度和平整度误差在限值范围内,土方开挖和填方均匀、密实。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是保证城镇道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二、术语、符号及代号1. 术语: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照明等工程的相关术语。

2. 符号:包括长度、宽度、高度、角度等尺寸符号,以及材料、构件、设备等的代号。

3. 代号:包括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的代号。

三、基本规定1. 工程质量要求:城镇道路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

2. 工程安全要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3. 工程进度要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确保工程进度。

4. 工程投资控制: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应控制投资在预算范围内,防止浪费。

四、施工准备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安全措施等。

2. 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应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明确工程要求和技术标准。

3. 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 施工材料:施工单位应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并进行检验合格。

5. 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配置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五、测量1. 平面控制测量: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高程控制测量: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施工放线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确保放线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路基工程1. 土方路基: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运输、填筑、压实等施工,确保路基质量。

2. 石方路基: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石方开挖、运输、填筑、压实等施工,确保路基质量。

最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最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1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 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涵 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计组 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 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2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 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分部 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 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 干子分部工程。
此次修编根据国标50300标准对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了定义并划分:
3.0.13 道路工程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 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工程施工 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础。
18.0.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确认构成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分 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 验、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加强原材料的检验 1)新增加对路基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要 求;
2)基层材料:土、石灰、粉煤灰、砂砾、钢渣、 水;
增加了对基层材料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检验; 3)面层材料:沥青、水泥、混凝土、钢筋等。
6、新规范删除了部分施工结构、工艺及不利环 保的施工材料。 材料:煤沥青,结构:泥结碎石面层等 7、明确了强制性条文; 有关管理的有二条,土方施工安全的有二条, 面层施工的有四条,季节施工的有一条,共九 条。 8、新增了部分检测项目,提高了部分检测项目 的检测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略有提高) 9、新增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条款;
e.编写组摘录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手册》。
f.原标准体系
[1]城镇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90 ) [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 [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 [4]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97) [5]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5-90)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得到了很大发展,其中路基工程是道路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稳定和持久,合理规范的施工及验收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城市道路路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进行详细的介绍和阐述。

一、施工规程1.前期准备工作在进行城市道路路基工程的施工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勘察、地质勘探、设计图纸的审查、材料设备的准备等工作。

其中,设计图纸的审查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材料在进行城市道路路基工程的施工时,需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包括砾石、碎石、沥青、水泥、砂等。

质量合格的材料是保障道路施工质量的基础。

3.施工设备施工设备的选择和使用也是路基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需要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工艺在进行路基工程施工时,需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艺进行施工。

包括石方填筑、路面铺设、压实等工序,每一道工序都需要按照要求进行,不得马虎。

5.质量验收施工过程中,需要不定期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验收前需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评价,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二、验收规程1.验收条件在进行城市道路路基工程的验收时,需要满足一定的验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等。

只有当工程符合以上条件时,才可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道路路基工程的验收程序需要按照一定流程进行,包括验收准备、验收申请、验收调查、验收评定等环节。

在整个验收流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有违规行为。

3.验收标准道路路基工程的验收标准是保障道路质量的重要依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包括强度、平整度、坡度等方面的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4.验收记录在进行道路路基工程的验收时,需做好验收记录的工作,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结论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真实。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一、前言城镇道路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的畅通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城镇道路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才能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勘察设计阶段在道路工程施工之前,首先要进行勘察设计,确定道路的线路和设计要求。

勘察设计是保障道路施工质量的基础,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过审批才能施工。

2、施工方案设计在勘察设计完成后,要进行施工方案设计,确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工序和施工组织。

施工方案设计要符合工程要求,同时要注重施工实际情况,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材料准备在施工前,要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道路建设所需要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

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4、施工人员培训施工前要对工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意识。

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5、施工图纸审核在道路工程施工前,要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与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偏差。

6、环境保护措施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重视环境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要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做好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保护周边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三、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要求1、施工组织道路工程施工需要根据施工方案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要有有效的施工组织,明确各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推动工程顺利进行。

2、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要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秩序。

要保持施工场地整洁,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

3、踏勘和检验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现场踏勘和检验,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保障施工质量。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解析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解析
——旧规范执行已经18年;“四新”在施工中广泛应用
✓ 2004~2007调研修改阶段 ✓ 2007年征求意见稿 ✓ 2008年初送审稿 ✓ 2008年3月报批稿 ✓ 2008年4月发文颁布,9月1日施行。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解析
一、基本情况
(一)原规范系列说明 (二)新规范的说明 (三)新规范编制情况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解析
二、强制性条文
(一)列入原则及要求 (二)列入本规范的强条内容及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解析
(一)列入原则及要求
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 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方面的要求。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解析
(二)列入本规范的强 条内容及说明
(共计9条)
6-路基中两条
6.3.3 在土方路基施工 中的作业安全,包括: 专人指挥、机械作业中 的人员安全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解析
(二)列入本规范的强条 内容及说明
(共计9条)
6-路基中两条
6.3.10 在土方路基施工中- 土方开挖工艺安全要求 包括:开挖方式保证边坡稳 定,避免坍塌掩埋;开挖作 业时对构筑物、管线、直埋 缆线的保护(一定距离人工 开挖);挖掘机械在架空线 路下作业安全距离。
交通部公路所主编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解析
(一)原规范系列说明
系列三:关于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浙江省交通厅、同济大学主编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交通部公路所主编

【2019年整理】CJJ44-91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9年整理】CJJ44-91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基础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基础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基础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验收前准备工作:1. 确认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等,需要提前协调好各方时间。

2. 查阅相关文件:查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书和验收标准等,了解道路工程的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3. 准备验收工具:验收过程中需要使用工具和设备,如测量仪器、检测设备等,保证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制定验收方案: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等。

5. 确定验收时间:提前与相关方沟通确认验收时间,以保证各方人员齐备,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础道路工程施工验收内容:1. 施工图纸:对道路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检查,确认是否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2. 材料验收:对使用的各种材料进行抽检和检测,确认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质量:对道路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土方开挖、路基填筑、路面铺设等,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4. 工程验收:对基础路面的平整度、坡度、勾缝等进行验收,保证道路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5. 管道验收:对道路管道的敷设、连接等进行检查,保证管道工程的质量安全可靠。

6. 安全验收:对道路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护栏、标线、交通标志等,保证道路使用安全。

7. 环保验收: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8. 设备验收:对施工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9. 合同验收:对工程合同的各项要求进行核对,确认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基础道路工程施工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定,保证质量满足要求。

2. 安全标准:道路工程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范,保证道路使用安全。

3. 环保标准: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保护周边环境,确保工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 设备标准:施工设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工作正常、安全、稳定。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一、工程建设标准(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定义1、标准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者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者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商议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者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者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3、工程建设标准的内容1988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的项目规定了五大类; 1990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增补到七大类(1)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2)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3)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4)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5)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要求;(6)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下同)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下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要求;(7)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

其中(3)(4)(5)三大类涉及工程建设。

(二)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的区别1、产品是可以在某个地方生产,而在其他地方使用,实现其相应的使用价值。

(流通)2、建设工程,在那里建设,将永远地固定在那个地方,发挥其相应的使用功能。

(固定)(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阶段分类法——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评价阶段2、层次分类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3、属性分类法——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4、性质分类法——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5、对象分类法——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标准、环境标准、综合性标准、质量标准(四)工程建设标准的特性1、工程建设标准特性:前瞻性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2、工程建设标准特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与自然环境条件影响关系密切(五)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作用1、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组织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对现代化建设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摘要】随着城市的发展,车辆越来越多,道路承受着各种荷载和自然因素的作用。

路基作为道路的基础是保障路面质量的关键。

道路路基不仅是实现车辆能在道路上行驶提供基本的条件,而且是路面的支撑,对路面的使用性能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路基施工质量的高低对路面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起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城市道路;路基施工;质量控制如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日新月异,给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新形势下如何正确把握城市道路建设质量管理,成为摆在建设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1、城市路基常见的问题城市路基常见的问题主要有路基沉陷和纵向裂缝两种。

路基沉陷主要是填方路基由于压实不足而下沉;桥涵通道等构造物与路基衔接处由于所用材料不当或碾压时比较困难而无法充分压实,造成路基逐步下沉;软土地基未加处治或方法不妥造成路基沉降;路基施工时,土壤含水量过大,填土无法到达规范要求的压实度,从而给路基留下沉降的隐患。

纵向裂缝主要表现是路基起始填筑宽度不够,到填至一定高度时经检查才发现填土不够宽,或中线偏位,进行填补镶边,在镶边时,又没有按规定挖台阶和由下而上的分层填筑碾压,造成工程竣工后镶边下沉,产生纵向裂缝;清淤不到位,在清除植被或软基清挖时,在边部还有1~2m宽未清到,或堆放的淤泥尚未完全运到路外,就进行填土施工,致使路基边缘下沉,产生纵向裂缝;半填半挖路段的路基,在填挖交界处未按规定挖台阶进行分层填筑压实,也易产生纵向裂缝;路基压实不到位,致使产生纵向裂缝。

2、城市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路基填土与压实城市公路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很大程度取决于路基填料的性质及其压实的程度。

从现有条件出发,改进填土要求和压实条件是保证路基质量最有效和经济的方法。

路基填料。

规范规定了对路基填料应有条件的选用。

对路基填料的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给了量化的标准,采用CBR值表征路基土的强度,引入了路床的概念。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路基、基层、挡土墙)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路基、基层、挡土墙)

路基1 一般规定1.1 施工前,应对道路中线控制桩、边线桩及高程控制桩等进行复测,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1.2 当施工中破坏地面原有排水系统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1.3 施工前,应该根据现场与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状况与道路交通管制部门,研究制定交通疏导或导行方案,并实施完毕。

施工中影响及阻断既有人形交通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措施,保障人行交通畅通、安全。

1.4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测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必要时应对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试验。

1.5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环境条件,修筑临时施工道路。

临时施工道路应满足施工机械调运及行车安全要求,且不得妨碍施工。

1.6 城镇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新建地下管线、人行地道等地下构筑物宜现行施工。

对埋深较浅的既有地下管线,作业中可能受损时,应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或挪移措施方案,并办理手续后实施。

1.7 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不明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通知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到现场处理。

2 施工排水与降水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施工工期与现场环境编制排水与降水方案。

在施工期间排水设施应及时维修、清理,保证排水通畅。

2.2 施工排水与降水应保证路基土壤天然结构不受扰动,保证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

2.3 施工排水与降水措施,不得破坏原有地面排水系统,且宜与现况地面排水系统及道路工程永久排水系统相结合。

2.4 当采用明沟排水时,排水沟的断面及纵坡应根据地形、土质和排水量确定。

当需用排水泵时,应根据施工条件、渗水量、扬程及吸程要求选择。

施工排出水,应引向离路基较远地点。

2.5 在细沙、粉砂土种降水时,应采取防止流沙的措施。

2.6 在路堑坡顶部外侧设排水沟时,其横断面及纵向坡度,应经水利计算确定,且底宽与沟深均不宜小于50cm。

排水沟与路堑顶部边缘应有足够的防渗安全距离或采取防渗措施,并在路堑坡顶部筑成倾向排水沟2%的横坡。

(完整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完整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完整版)《城镇道路⼯程施⼯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程施⼯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录1总则2术语、符号及代号3基本规定4施⼯准备5测量5.1 ⼀般规定5.2 平⾯控制测量5.3 ⾼程控制测量5.4 施⼯放线测量6路基106.1 ⼀般规定106.2 施⼯排⽔与降⽔106.3 ⼟⽅路基106.4 ⽯⽅路基126.5 路肩136.6 构筑物处理136.7 特殊⼟路基136.8 检验标准167基层227.1 ⼀般规定227.2 ⽯灰稳定⼟类基层227.3 ⽯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7.4 ⽯灰、粉煤灰、钢渣稳定⼟类基层257.5 ⽔泥稳定⼟类基层26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基层277.7级配碎⽯及级配碎砾⽯基层287.8 检验标准298沥青混合料⾯层348.1 ⼀般规定348.2热拌沥青混合料⾯层398.3冷拌沥青混合料⾯层438.4 透层、粘层、封层438.5 检验标准449沥青贯⼊式与沥青表⾯处治⾯层479.1 ⼀般规定479.2 沥青贯⼊式⾯层479.3 沥青表⾯处治⾯层499.4 检验标准4910⽔泥混凝⼟⾯层5110.1 原材料5110.2 混凝⼟配合⽐设计5310.3 施⼯准备5610.4 模板与钢筋5710.5 混凝⼟搅拌与运输5810.6 混凝⼟铺筑5910.7 ⾯层养护与填缝6010.8 检验标准6011铺砌式⾯层6311.1 料⽯⾯层6311.2 预制混凝⼟砌块⾯层6311.3 检验标准6412⼴场与停车场⾯层6612.1 施⼯技术6612.2 检验标准6613⼈⾏道铺筑6813.1 ⼀般规定6813.2 料⽯与预制砌块铺砌⼈⾏道⾯层68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道⾯层6913.4 检验标准6914⼈⾏地道结构7114.1⼀般规定7114.2现浇钢筋混凝⼟⼈⾏地道7114.3预制安装钢筋混凝⼟结构⼈⾏地道7314.4砌筑墙体、钢筋混凝⼟顶板结构⼈⾏地道74 14.5检验标准7415挡⼟墙7715.1 ⼀般规定7715.2 现浇钢筋混凝⼟挡⼟墙77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挡⼟墙7715.4 砌体挡⼟墙7715.5 加筋⼟挡⼟墙7715.6 检验标准7716附属构筑物8116.1 路缘⽯8116.2 ⾬⽔⽀管与⾬⽔⼝8216.3 排⽔沟或截⽔沟8216.4 倒虹管及涵洞8216.5 护坡8316.6 隔离墩8316.7 隔离栅8316.8 护栏8316.9 声屏障8316.10 防眩板8416.11检验标准8417冬⾬期施⼯17.1 ⼀般规定17.2 ⾬期施⼯17.3 冬期施⼯18⼯程质量与竣⼯验收92附录A分项、分部、单位⼯程检验记录表附录B 本规范⽤词说明1总则1.0.1为加强城镇道路施⼯技术管理,规范施⼯要求,统⼀施⼯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重要条文3.0.7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6.3.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

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旧路加宽时,填土宜选用与原路基土壤相同的土壤或透水性较好的土壤。

8.1.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8.2.20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10.7.6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后,方可开放交通。

混凝土弯拉强度的定义以及与抗压、抗拉强度的区别。

砼的抗压强度与抗折强度换算关系砼抗弯折强度是砼抗压强度的1/20~1/30左右5.0对应C35,4.5对应C30,4.0对应C25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7.3.8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重要条文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并形成文件。

严禁按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浇筑混凝土和砌筑前,应对模板、支架和拱架进行检查和验收。

合格后方可施工。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 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

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和生产厂家分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道路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行车的安全、舒适和寿命。

为了确保道路工程质量,必须加强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本文旨在探讨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问题。

一、总则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符号及代号1. 工程施工质量: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 工程验收: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 水泥混凝土面层: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4. 沥青面层: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5. 沥青混合料面层: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6. 主控项目: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工程项目。

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路基工程(1)土质路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填筑、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石质路基:应采用爆破、切割、挖掘等方法进行开挖,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3)土石路基:应根据土石混合物的性质,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进行填筑、压实。

(4)半挖半填路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回填,并采取措施保证路基的稳定性。

2. 垫层与基层(1)砂砾(碎石)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砂砾(碎石)进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重点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重点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重点第5.2.4条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的压实度达不到规定时,可采用晾晒、换土、石灰处理、设置砂垫层、砂桩等措施。

第5.3.10条原地面纵坡大于12%的地段,可采用纵向分层填筑法施工,沿纵坡分层,逐层填压密实。

第5.3.15条管、涵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

第5.3.1条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植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

土的可溶性盐含量不得大于5%,550℃的有机质烧失量不得大于5%,特殊情况不得大于7%。

土的含水量与有机质烧失量试验方法见附录三。

第5.3.2条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块应打碎。

第5.4.10条碾压(夯击)完成以后,立即测定其含水量和涅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并按表5.4.1规定,判断是否达到压实度标淮。

当验收测点大于或等于20时,应满足下式要求,且任一点不得小于规定绝对值的0.05为合格。

X-1.0S≥本规范规定值(5.4.10)式中:X--测定平均值;S--标准差。

工地现场路基土压实度试验及计算见附录五。

第5.4.4条采用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

第5.4.7条路基修筑前应在取土地点取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第7.2.5条道路穿越杂填土地段,可选用以下几种方法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一、片石表面挤实法:适用于非冰冻地区,地下水位较低(地面1.0m以下),含软土较少和厚度不大的房渣土。

可用20~30cm长的片石,尖端向下,密排夯入土中(从疏到密),以提高表层土的密实程度,减少土基的变形。

二、重锤夯实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在0.8m以上的稍湿的各种粘性土、砂土、湿陷性黄土和房渣土,以及工作面受限制及结构物接头处的填土。

含水多的软弱土层不宜采用。

大块钢渣因难以击碎,也不宜采用。

三、振动压实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离振实面不小于0.6m,含少量粘性土的房渣土、工业废渣。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首页| 标准世界 | 工程造价| 可研与评价| 认证认可| 社区标准世界> 标准查询> 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设> 第六篇城市道路2 工程质量验收2.1 路基《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1.0.4路基施工在确保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

同时,应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工程及附属结构物,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必须重视管线沟槽回填土的质量,使其达到与路基相同的设计强度。

2.1.4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三、文物古迹、测量标志必须加以保护,园林绿地和公用设施等应避免污染损坏。

2.2.7 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后,工地测量人员必须进行全线的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包括:中心线的位置、标高、横断面图式、附属结构和地下管线的实际位置和标高,测量成果应在竣工图中标明。

4.1.2 路基防护是以原边坡坡面和有关防护结构体的稳定为前提,施工前必须检查验收,严禁对失稳的土体进行防护。

路基加固或支挡工程除要求自身坚固稳定外,施工前必须查明和核实前期工程的条件和质量。

4.1.3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4.4.2 砌石工程的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砌体用的水泥、石灰、砂、石及水等。

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石灰充分消解,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石灰有害的物质。

二、石料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不应小于30Mpa,无裂缝,不易风化。

河卵石无脱层、蜂窝,表面无青苔、泥土,厚度与大小相称。

三、片石最小边长及中间厚度,不小于15cm,宽度不超过厚度的二倍。

块石形状大致正方厚度不宜小于20cm,长、宽均不小于厚度,顶面与底面应平整。

用于镶面时,应打去锋棱凸角,表面凹陷部分不得超过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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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应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工程及附属结构物,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必须重视管线沟槽回填土的质量,使其达到与路基相同的设计强度。

2.1.4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三、文物古迹、测量标志必须加以保护,园林绿地和公用设施等应避免污染损坏。

2.2.7 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后,工地测量人员必须进行全线的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包括:中心线的位置、标高、横断面图式、附属结构和地下管线的实际位置和标高,测量成果应在竣工图中标明。

4.1.2 路基防护是以原边坡坡面和有关防护结构体的稳定为前提,施工前必须检查验收,严禁对失稳的土体进行防护。

路基加固或支挡工程除要求自身坚固稳定外,施工前必须查明和核实前期工程的条件和质量。

4.1.3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4.4.2 砌石工程的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砌体用的水泥、石灰、砂、石及水等。

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石灰充分消解,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石灰有害的物质。

二、石料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不应小于30Mpa,无裂缝,不易风化。

河卵石无脱层、蜂窝,表面无青苔、泥土,厚度与大小相称。

三、片石最小边长及中间厚度,不小于15cm,宽度不超过厚度的二倍。

块石形状大致正方厚度不宜小于20cm,长、宽均不小于厚度,顶面与底面应平整。

用于镶面时,应打去锋棱凸角,表面凹陷部分不得超过2cm。

四、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标号,拌和均匀,色泽一致,稠度适当,和易性适中。

5.1.2 机动车车行道土质路基的压实度应达到压实标准规定的压实度,以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人行道、非机动车车行道可执行支路的压实度标准。

5.1.4 土质路基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树根必须清理,并分层回填压实。

5.2.1 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

5.3.1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植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

土的可溶性盐含量不得大于5%;550oC的有机质烧失量不得大于5%,特殊情况不得大于7%。

5.3.4 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填土高度小于1.5m时,必须清除树根、杂草。

应先压实再填筑。

5.3.5 路基穿过水网和水稻田地段时,应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植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

5.3.6 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

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

5.3.7 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5.3.15 管、涵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

5.3.17 桥台和路基接合部填土应分层仔细压实,层铺虚厚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2.5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5.4.1 土质路基的压实标准见表5.4.1。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

8.4.2 爆破施工设计应包括下列基本文件:一、爆破工点的地质图、地形图;二、采用爆破方法的依据和相应的炮眼布置图,爆破规模较小时,可只提出钻孔、装药和起爆的说明或规定;三、主要爆破参数和控制装药量的设计计算书;四、爆破安全距离计算及其安全防护措施;五、起爆网路的说明或设计计算书;六、设计文件批准书。

5.4.3 在市区及交通要道,应采用电力起爆和导爆管起爆,起爆炮孔装药,必须制作起爆药包,严禁将雷管直接投入炮孔装填。

8.4.3 一次起爆的用药量,对结构物地基产生的振动速度及其相应的危害程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一次起爆的用药量对结构物地基引起的振动速度严禁超出其允许值。

7.5.3 湿陷性黄土路基的地下排水管道与地面排水沟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

8.1.1 土基受地下水或地面水的影响,呈潮湿或过湿状态难以压实时,必须进行处理。

8.3.8 填土后立即铺筑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的路基,严禁用冻土填筑。

9.1.3 路基工程如作为独立项目验收时必须具备完整的竣工详图,路基压实度测试记录表,换土位置图(特别是湿软土、膨胀土、杂填土等土类)。

施工中临时处理隐蔽工程的典型结构图或典型断面图,必须标明其深度、数量,以及所换入土质或材料的名称,以备抽查。

9.3.1 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危石。

9.4.1 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9.4.3 土质路床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每1000m2至少测3点。

9.4.4 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4.4的规定。

9.8.1 砌体的砂浆必须配比准确,填筑饱满密实。

9.8.5 预埋构件、泄水孔、反滤层、防水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8.7 护坡、护脚、护面墙、挡土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6.7的规定。

2.2 基层《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2.2.4 严禁采用含有有害物质的石灰类下脚料。

2.4.1 集料的压碎值、抗压强度与适用范围,应符合表2.4.1的规定。

2.4.1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用重型击实仪通过试验确定。

3.5.1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7d龄期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混合料7d龄期抗压强度(Mpa)表3.5.1。

3.5.2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28d龄期抗压强度,要求快速路、主干路的基层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75Mpa;次干路基层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38Mpa。

4.1.5 钙质石灰应在用灰前7d、镁质石灰应在用灰前10d加水充分消解,严禁随消解随使用。

4.8.5 最后均应碾压至混合料基层表面无明显轮迹。

基层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8.5.1 快速路和主干路压实度:基层不得小于97%;底基层和垫层不得小于95%。

4.8.5.2 次干路和支路压实度:基层不得小于95%;底基层和垫层不得小于93%。

5.0.1 施工中应建立健全材料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间交接验收等项制度。

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凡检验不合格的作业段,均应进行补救或整修。

5.0.2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基层质量与检查验收应符合表5.0.2的规定。

并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

《煤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CJJ5—834.8.2 养护期间,严禁履带车辆通行及机动车辆在基层上调头或刹车,对于个别不能中断交通的道路必须采取如下措施:采用含粗粒料的混合料基层,或用沥青层养护;限制车速和交通量,以不破坏基层表面。

发现局部变形时,应及时修补。

5.0.2 煤渣石灰类混合料道路基层质量标准及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0.2-1的规定。

《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5—902.1.1 钢渣必须分解稳定,粒径符合规格要求,具有规定的强度。

3.1.2 钢渣石灰类混合料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决定。

3.1.3 各类钢渣混合料,其配合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结合料的压实体积应大于钢渣的孔隙体积,以保证压实紧,密表面密实。

4.8.2 养生期间以封闭交通为宜。

如不能中断交通,则要限制车速和交通量。

严禁履带车辆通行及机动车辆在基层上调头或刹车,以保证基层表面不被破坏。

发生局部变形时,应及时修补。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CJJ/T 80—982.2.2 固化路面基层和底基层,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及受潮变质过期的水泥。

2.2.3 不同交通类别的道路,固化类混合材料7d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4.0.8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基层应采用砂砾或碎石类粗粒土,不应采用水泥、石灰类土壤固化剂稳定细粒土混合料。

4.0.9 对交通量较大的道路,应在面层与固化类混合料基层之间加铺连接层。

2.3 沥青路面《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961.0.5 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

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

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

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采取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而使身体受到损害的保护措施。

4.8.5 路面抗滑表层粗集料应选用坚硬、耐磨、抗冲击性好的碎石或破碎砾石,不得使用筛选砾石、矿渣及软质集料。

7.1.3.2 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时,沥青面层下必须做下封层。

7.2.3 经配合比设计确定的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3.3的规定,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注:1.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稳定度可降低1KN;2.I型细粒式及砂粒式沥青混凝土的空隙率为2%~8%;3.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矿料间隙率(VMA)宜符合下表要求:4.当沥青碎石混合料试件在60oC水中浸泡即发生松散时,可不进行马歇尔试验,但应测定密度、空隙率、沥青饱和度等指标;5.残留稳定度可根据需要采用浸水马歇尔试验或真空饱水后浸水马歇尔试验进行测定。

7.3.4 对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对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

在温度60o C、轮压0.7MPa条件下进行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对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不应小于800次/mm,对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不应小于600次/mm。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5.2.5 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968.4.9 压实成型后的路面应进行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h。

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不得刹车或调头。

在未稳定成型的路段上,严禁兽力车和铁轮车通过。

当路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2—912.1.1 乳化沥青必须与矿料有良好的胶结能力。

2.1.2 乳化沥青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3.0.4 必须对基层(含旧路面做基层)的厚度、密实度、平整度、拱度、强度进行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铺筑乳化沥青面层。

4.1.1 乳化沥青表面处治与贯入式路面施工,工序必须衔接紧密。

4.1.4 乳化沥青矿料温度应高于10oC,当日平均温度低于5oC时,不应进行施工。

5.3.1 乳化沥青碎石路面必须有表面处治层或其他封层。

8.0.1 乳化沥青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程表2.1.2的规定,其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三、主检项目有:粘度、筛上余量,粘附、拌和稳定度,水泥拌和试验、电荷、沥青含量、PH值和蒸发残留物的针入度、延度、溶解度等三项物理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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