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09年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阶段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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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09年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阶段考核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2.11.05
•【字号】云科计发[2012]48号
•【施行日期】2012.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09年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阶段考
核结果的通知
(云科计发〔2012〕48号)
各有关单位及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厅公告第14号)的要求,云南省科技厅于2012年10月18 -29日,组织专家对2009年认定、运行满3年的2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阶段考核评估。

现将阶段考核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一、阶段考核评估结果
(一)云南省自动化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家中心在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创新产出、运行与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全面完成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三年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优”。

(二)云南省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1家中心在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创新产出、运行与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三年主要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有关要求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请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把此次阶段评估作为一个新的起点,认真按照评估意见和建议,针对相关产业、行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创新台建设,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积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努力增加创新产出,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创新型云南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科技主管部门
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对所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推动相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体制和机制,整合创新资源,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增加创新产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确保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2009年认定的2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阶段考核结果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5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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