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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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企业派驻本市的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技术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9.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1.诚信保证金(不少于8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三、市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保证金管理办法》佛建协字[2012]25号。
审批条件
根据《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十条;
申请资料
以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一、市内企业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5.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6.企业出具近二年பைடு நூலகம்发生《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十九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8.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0.诚信保证金(不少于3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四、市外勘察单位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5.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6.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话、电脑等);
7.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技术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下列人员:注册岩土师或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勘察工作经历的工程师等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二、市外园林绿化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6.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话、电脑等);
8所属部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大项编号fs15c256小项编号01事项名称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管理二级事项名称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三级事项名称证件名称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证件有效期每满一年考评一次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管理数量限制设定依据一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月12日颁布实施第一点第二小点第四点
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
行政审批公示信息
版本号:8
所属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大项编号
FS15C256
小项编号
01
事项名称
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管理
二级事项名称
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
三级事项名称
证件名称
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证件有效期
每满一年考评一次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日常管理
数量限制
无
设定依据
10.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7.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话、电脑等);
3.企业资质(审查认定资格)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提交);
5.企业计量认证证书(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提交);
6.企业上传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实名栏使用印刷体记载姓名,签名栏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注册师预留注册章样本,单位预留出图章样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
10.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2.诚信保证金(不少于8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七、市外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7.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话、电脑等);
一、《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
2005年8月12日颁布实施)第一点第(二)小点,第四点;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第四条、第十五条;
三、《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十条;
8.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0.诚信保证金(不少于3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六、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5.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6.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十九条所列举行为的承诺函;
7.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技术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下列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设备师等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8.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0.诚信保证金(不少于3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五、市外设计单位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8.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承诺函;
9.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持A证)、技术负责人(持A证或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持A或B或C证)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入粤企业派驻的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7.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承诺函;
8.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技术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下列人员:企业派驻的持园林项目负责人证的不少于3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8.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承诺函;
9.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持A证)、技术负责人(持A证或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持A或B或C证)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资质以上(含一级)企业提供的一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二级资质以下(含二级)企业提供的二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省外入粤企业派驻的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9.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1.诚信保证金(不少于8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三、市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保证金管理办法》佛建协字[2012]25号。
审批条件
根据《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十条;
申请资料
以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exel等电子化格式)。
一、市内企业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5.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6.企业出具近二年பைடு நூலகம்发生《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十九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8.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0.诚信保证金(不少于3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四、市外勘察单位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5.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6.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话、电脑等);
7.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技术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下列人员:注册岩土师或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勘察工作经历的工程师等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二、市外园林绿化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6.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话、电脑等);
8所属部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大项编号fs15c256小项编号01事项名称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管理二级事项名称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三级事项名称证件名称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证件有效期每满一年考评一次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管理数量限制设定依据一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月12日颁布实施第一点第二小点第四点
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
行政审批公示信息
版本号:8
所属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大项编号
FS15C256
小项编号
01
事项名称
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管理
二级事项名称
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登记
三级事项名称
证件名称
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证件有效期
每满一年考评一次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日常管理
数量限制
无
设定依据
10.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7.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话、电脑等);
3.企业资质(审查认定资格)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提交);
5.企业计量认证证书(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提交);
6.企业上传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实名栏使用印刷体记载姓名,签名栏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注册师预留注册章样本,单位预留出图章样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
10.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2.诚信保证金(不少于8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七、市外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7.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套内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电话、电脑等);
一、《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
2005年8月12日颁布实施)第一点第(二)小点,第四点;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第四条、第十五条;
三、《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十条;
8.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0.诚信保证金(不少于3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六、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5.佛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佛山本地银行开户的证明;
6.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十九条所列举行为的承诺函;
7.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技术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下列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设备师等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8.省外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本省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0.诚信保证金(不少于30万元)存入我市指定银行凭证。
五、市外设计单位需要提交并上传附件的有关资料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8.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承诺函;
9.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持A证)、技术负责人(持A证或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持A或B或C证)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入粤企业派驻的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7.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承诺函;
8.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技术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下列人员:企业派驻的持园林项目负责人证的不少于3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
8.企业出具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举行为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承诺函;
9.企业驻佛山分公司负责人(持A证)、技术负责人(持A证或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持A或B或C证)的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明、职称证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资质以上(含一级)企业提供的一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二级资质以下(含二级)企业提供的二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省外入粤企业派驻的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管理人员户籍地为省外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籍地为本省的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