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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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
____年,在____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
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到____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____%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____%以上。
到____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是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由以下人员承担: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二是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三是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
同时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
未来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此外,签约服务会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政策。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服务费用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方式共同分担。
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由各地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价格等部门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
签约服务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
居民自付的费用大概多少。
从各地试点情况看,尚在百姓可承受范围以内。
据报道,武汉市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____元,试点期间不对居民个人收费。
浙江温州市民每人每年只需支付____元。
宁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为每人每年____元,居民个人只需要承担____元。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优惠便利
就医家庭医生团队将主动完善服务模式,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转
诊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会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用药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以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减少病人往返开药的频次。
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药物。
医保会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例如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等,签约居民在基层就诊会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从而增强居民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居民的医疗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街道/村委会卫生院派驻家庭医生定期上门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管理、诊疗、咨询等综合医疗服务的工作。
第三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遵循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保护居民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由卫生局委托街道/村委会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范围
第五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对象为辖区内所有户籍居民,特殊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优先考虑。
第六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包括居民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门诊、健康咨询等。
第七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上门提供。
第三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流程
第八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流程包括签约申请、签约审核、签约备案、签约服务、签约评估等环节。
第九条居民提出签约申请后,由街道/村委会卫生院进行签约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居民信息进行备案,并签署家庭医生签约协议。
第十条家庭医生根据签约协议的约定进行签约服务,包括定期上门进行健康管理、慢性病随访、提供家庭医生诊疗等工作。
第十一条家庭医生定期进行签约评估,根据居民的满意度和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四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保障
第十二条街道/村委会卫生院为签约家庭医生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信息化支持,确保签约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保障居民的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权提出投诉,街道/村委会卫生院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十五条街道/村委会卫生院应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督导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卫生局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三)甲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乙方: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代表)电话: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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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
团队为乙方提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
队长:联系电话: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组成如下:
技术指导团队(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全科医师:____,健康管理人:____,乡村医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接受以下条款的约定:
一、甲方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向乙方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两大类____项服务:
(一)签约免费服务项目
1、为签约居民建立家庭和个人健康档案;
2、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咨询和健康讲座;
3、对0—____岁儿童进行计划免疫接种和保健服务;
4、对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服务;
5、对____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
6、对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体检一次,每年不少于____次面对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7、对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年不少于____次面对面的管理服务;
8、对肺结核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开展推介转诊,对结核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服务;病患者及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健康服务;
9、帮助残疾人制定康复计划,指导和督促康复训练;
10、对计生特殊家庭、贫困人群及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健康服务;
11、对准备结婚夫妇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对计划怀孕的城乡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发放避孕药具和提供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11
12、对空巢老人和行动不便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服务;
13、对签约居民个人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指导;
14、接受签约家庭成员的电话健康咨询;
15、开展门诊预约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
16、对家庭成员进行个体化中医体质辨识,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7、按需求提供家庭健康心理咨询和健康支持;
(二)个性化需要服务项目(有偿服务)
18、对辖区签约居民按需求提供的基本医疗等服务,除免收一般诊疗费外,其他诊疗项目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一级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二、乙方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接受以上所选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首先及时告知甲方,并保证沟通畅通,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
在签约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对象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家庭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家庭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服务对象自负。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和基层医疗机构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四)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居民健康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民之间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为居民提供定期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等医疗健康服务。
第三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居民的权益和隐私保密。
第四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应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医生的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第二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
第五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档案建立、健康评估、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定期健康检查:根据居民的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服务。
(三)健康咨询和诊疗:对签约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四)慢性病管理:对签约居民的慢性病进行定期随访、服药指导、病情监测等管理工作。
(五)预防接种:对签约居民进行预防接种的咨询、提供接种服务,并建立接种记录。
(六)急诊救治和家庭访视:对签约居民的急诊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并进行家庭访视。
第六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签约服务协议应将具体内容详细列明。
第三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程序
第七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程序包括签约申请、居民选择、签约协议、履约监管等环节。
第八条居民可通过填写签约申请表的方式申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九条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居民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选择,为签约居民分配合适的家庭医生。
第十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应包含签约居民姓名、家庭医生姓名、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条款,双方应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履约监管应由医疗机构进行,包括定期对签约居民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对家庭医生进行考核等。
第四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管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管和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家庭医生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四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费用应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收费,居民应享受到合理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
第十五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居民的投诉应及时做出回应和处理。
第十六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应保护居民的隐私权,医生应严守职业道德,保密居民的个人信息。
第五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培训,提高医生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对不合格的家庭医生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改进。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第二十条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制度未涉及的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