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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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各镇(办)卫生院:
为了全面了解我县妇幼健康及项目工作情况,按照县卫计《关于开展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镇安县妇幼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妇幼健康及项目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于2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全县25个镇(办)卫生院的妇幼健康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内容包括常规妇幼健康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基项目、“两癌”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三病”项目)以及妇幼健康行动开展情况。
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专干认真负责。
各卫生院院长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医院总体工作规划,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任务目标,落实奖惩措施。
东川、达仁、木王、柴坪、云镇、回龙、高峰、张家结子、龙胜卫生院院长将妇幼健康工作拿在手中,亲自抓;黄家湾、杨泗卫生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增加了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确保了工作任务有人管;庙沟、月河、余师、云镇卫生院院长参与季度督导考核。
东川、月河、柴坪、张家、高峰、龙胜专干认真负责,一人承担妇幼健康工作,且能保证各项任务基本落实到位;张家、高峰卫生院对对村级指导记录全面详细。
(二)宣传氛围良好,群众踊跃参与。
各镇(办)卫生院充分利用板报、标语、义诊咨询等各种有效途径进行妇幼健康工作
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妇幼健康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柴坪、余师、杨泗卫生院在公路沿线刷写了固定标语,扎实落实妇幼健康行动;东川、达仁、月河、回龙、张家、云镇、高峰、永乐等卫生院均在村卫生室、村委会等醒目位置张贴了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海报;永乐、黄家湾、庙沟等卫生院以健康扶贫契机,充分宣讲妇幼健康知识,效果明显;张家卫生院设置“健康小屋”,宣传方式多样,宣传内容到位,群众满意度高。
(三)项目运行平稳,实施效果显著。
各镇(办)卫生院能够认真履行妇幼健康各工作职责,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第三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范开展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
余师、黄家湾、高峰、云镇、回龙卫生院对辖区年度考核时,使用“质量加数量”的考核表;柴坪、杨泗、东川等卫生院及时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了第三版服务实施方案;达仁、永乐、云镇、回龙卫生院及时向6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体检反馈单,使体检者能够及时了解到体检结果;灵龙、大坪、铁厂、高峰、达仁、木王、东川、张家、黄家湾、西口卫生院宫颈癌检查项目规范,且超额完成任务。
(四)培训落实到位,资料管理规范。
各卫生院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镇、村妇幼健康人员的培训,每月召开例会,有效提高了基层妇幼健康人员的基本技能和业务素质。
柴坪卫生院选派妇产科人员到县级进修学习,填补服务空白;庙沟、杨泗、回龙等卫生院及时组织开展了第三版基本公卫规范培训。
各卫生院均能规范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东川、柴坪、杨泗、回龙卫生院对年度资料进行了分类装订。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不够规范,统畴能力不强。
个别镇(办)卫生院对公卫工作认识不够,管理不够规范,工资待遇低,专干积极性不高。
东川、柴坪、木王卫生院对部分妇幼项目统计时限界定不清晰,所有工作均按“3+1”统计模式进行管理,与部分基本公共卫生统计时限要求不一致;公卫副院长没有很好统畴公共卫生工作,各卫生院均存在项目管理分散重复,各种计划、方案单独印发,没有有效进行整合;妇幼信息化使用程度不高,录入率较低。
(二)人员相对不足,业务水平不高。
妇幼健康人员相对不足,庙沟中心卫生院由1人承担妇幼健康工作,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够精细;关坪、西沟、铁厂、米粮、东川、黄家湾、庙沟、达仁卫生院公文不规范,方案制定不符合实际,内容照抄照搬等。
部分卫生院妇幼健康人员日常工作无头绪,不思考,不学习,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庙沟卫生院新换专干业务生疏,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米粮、关坪专干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项目执行不到位,服务质量有欠缺。
1、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青铜、张家、龙胜、结子、黄家湾、庙沟、达仁、东川、月河、余师、木王、杨泗卫生院未规范启用第三版基本公卫表单进行健康管理。
由于基层卫生院条件所限,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落不实,公卫资金又必须拔基层,导致资金不能发挥作用,健康管理服务欠规范。
关坪、西沟、茅坪、米粮、灵龙、龙胜、结子早孕建册率低;大坪产后访视率低;茅坪、西口、大坪、龙胜、结子、高峰、云镇、张家、青铜、回龙等卫生院辅助检查项目不全;青铜、木王卫生院五次产前检均为镇级体检记录,有失真实性。
米粮、庙沟、达仁卫生院高危管
理欠规范。
米粮、西沟、关坪、庙沟卫生院建档不全、镇级台账记录不规范、档案填写不规范;茅坪、大坪、关坪、西沟孕产妇健康档案与保健手册部分记录不符。
2、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茅坪、大坪、庙沟、达仁、柴坪、东川、月河、龙胜、结子、高峰、云镇、张家、青铜、回龙、永乐、余师、木王、杨泗卫生院自7月1日后未规范启用第三版基本公卫表单进行健康管理。
西沟、关坪、大坪部分儿童未对儿童身长与体重进行发育评价;大坪、灵龙儿童未按时体检;大坪、关坪、西沟未粘贴化验单,西口粘贴不全。
米粮、大坪、庙沟、达仁卫生院高危管理欠规范。
关坪河卫生院儿童建档率低;青铜、高峰、回龙、对子、张家、龙胜、黄家湾、庙沟、达仁、柴坪、余师、木王、杨泗卫生院档案填写不规范(有空项、缺项);黄家湾村级台账信息记录不全;结子儿童台账记录与报表不符;铁厂随访指导内容无针对性;西口、关坪年龄组与报表不相符。
3、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杨泗未启用第三版基本公卫表册。
由于个别卫生院条件所限,个别项目不能开展。
回龙、青铜、永乐、结子、米粮、茅坪、关坪、西沟、大坪、西口、达仁、木王、月河、余师、杨泗卫生院辅助检查开展项目不全,个别卫生院空腹血糖无报告单;米粮、茅坪、铁厂、关坪、西沟、大坪、西口、灵龙、张家、结子卫生院化验单粘贴不全或不规范;月河、杨泗、黄家湾卫生院体检表与评估表分别单独存放,杨泗卫生院更改表单,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用A3纸制作在老年人中医药服务记录表中;西口、关坪生活自理能力未评估,米粮评估不规范;青铜、米粮、大坪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不到70%。
黄家湾、龙胜、青铜、高峰、庙沟、达仁、柴坪、东川、月河、余师、木王、杨泗卫生院无健康指导处方、告知书
发放;关坪、西沟、米粮、结子体检表无健康状况评价和健康指导;大坪、西口、灵龙、张家、结子卫生院无健康处方和告知书,未标明义齿、缺齿位置,无住院与用药情况记录等。
4、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西沟、关坪、永乐、米粮未使用第三版表册。
铁厂、大坪、达仁、柴坪、杨泗卫生院老年人中医药体质辨识不准确,无健康指导处方,米粮、结子、西口、关坪老年人中医药服务记录表不规范,高峰中医药健康指导处方不全;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处方均存在无医生签字和随访日期,达仁、月河、关坪、西沟、米粮、龙胜、永乐儿童中医药无健康指导处方,结子、高峰儿童中医药服务记录指导不全,指导处方无医生签字,庙沟卫生院儿童中医药服务记录表不全。
5、增补叶酸项目:回龙、黄家湾、庙沟卫生院叶酸实际库存与报表不符;黄家湾、庙沟、木王卫生院随访不够规范;庙沟卫生院发放叶酸未签订知情同意书;米粮、西沟、灵龙、铁厂、达仁卫生院报表与登记册不符;米粮、铁厂、关坪、西沟、大坪、西口、灵龙、茅坪、月河卫生院叶酸服用率低;铁厂、大坪回访调查不全;青铜村级无发放叶酸资料。
6、孕产妇基本免费项目:龙胜、永乐、回龙、张家、高峰、黄家湾、达仁、柴坪、东川、月河、余师、木王、杨泗卫生院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低,达不到孕基项目要求;庙沟镇中心卫生院台账未记录;柴坪、杨泗卫生院报表与台账不符。
7、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青铜、回龙、大坪、茅坪、黄家湾、庙沟、达仁、余师、木王卫生院基线调查开展不扎实;大坪、铁厂、庙沟、余师卫生院实际库存与报表不符;茅坪镇村级无出入库记录;米粮、张家领取营养包不及时;云镇、青铜、回龙营养包发放率低。
8、两癌检查项目:米粮、茅坪、青铜、庙沟卫生院2017
年度宫颈癌筛查任务未能完成;大坪、米粮、庙沟、柴坪、余师、木王卫生院对宫颈癌阳性患者未进行随访。
9、妇幼健康综合部分:米粮、关坪、西沟、大坪、西口、灵龙、茅坪、结子、青铜、庙沟、木王、黄家湾、余师、杨泗卫生院妇幼项目培训没有全部落实到位。
结子、柴坪卫生院对村督导反馈不够全面详细。
庙沟卫生院托幼机构体检无评价分析汇总;米粮、达仁、柴坪、龙胜、结子、月河、余师、木王、杨泗卫生院未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年度培训;龙胜、青铜、结子、达仁、东川、余师、杨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未体检,督导过程没有及时督促工作人员按规定体检;米粮、余师、杨泗卫生院对托幼机构督导不到位。
龙胜、永乐、回龙、张家、高峰、庙沟、达仁、柴坪、木王卫生院妇幼健康行动落实不到位,资料收集不够齐全。
龙胜、青铜、高峰、月河卫生院母子健康手册工作管理不规范。
龙胜、结子、东川、余师、木王等卫生院血管瘤筛查工作未能完全落实到位。
三、工作建议
(一)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各镇(办)卫生院应加强妇幼网络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增添设施设备,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要强化镇、村两级妇幼人员培训,明确各项目统计时限,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解决问题,认真落实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工作方针,强化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
各镇(办)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介强化妇幼健康项目和保健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项目服务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扩大公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使群众由被动接受服务转变为积极主动要求服务。
(三)规范项目管理,保障服务质量。
各镇(办)卫生院要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项目服务规范中的要求,公开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做好统筹整合,扎实做好整改,确保项目规范运行,要务实落实服务项目,全面启用信息化,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各镇(办)卫生院要进一步完善镇、村级督导考核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带数量和质量的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实施不规范,工作进度缓慢要做到与经费挂钩,确保妇幼健康工作落实到位,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