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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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概论》平时作业(1)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3、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5、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我同合同法凋整的关系有( D )。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2.下列各种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 )。

A. 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 保管合同
3.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订购销合同一份。

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需调整,不愿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供货。

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诉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就本案的合同而言:( A )
A. 车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当事人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故合同不成立
B.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负民事责任
C.合同不能成立,故其不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D.化纤厂要承担缔约责任
4.下列哪一种情况为要约( A )。

A. 招标 B.决标 C.投标 D.开标
5.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

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D )。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6.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7.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 C )。

A. 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存在理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C.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D.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8、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有( C )。

A.张三和李四签定的买卖水果的合同
B.甲建筑公司与乙机关签定的承揽合同
C.邻居A向B借用耕牛的合同
D.王某将门面房出租给裁缝刘某而签定的合同
9.下面关于要约主要构成要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 )。

A.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B.要约并不一定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C.法律严格禁止要约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
D.要约的内容不必具体明确
10.逾期承诺属于( B )。

A.有效承诺 B.新的要约
C.原要约人必须受要约的限制 D.原受要约人有权主张合同成立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下列情况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ABC )。

A. COCACOLA公司的商业广告 B.长虹电视机厂寄送的价目表
C.百盛商场招股说明书 D.寻找丢失的手表的悬赏广告
2. 下列说法中属于无效合同特征的有( ABCD )。

A. 无效合同自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起无效
B.对无效合同要进行国家干预
C.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
D.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3.下列哪些行为是签订合同的代理人的无效代理行为( BCD )。

A. 代理人虽未获得明确授权,但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
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C.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D. 代理人代理权期限届满后签订的合同
4.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包括( AC )。

A. 当事人一方违约事实客观存在 B.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C.违约行为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D.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5.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 CD )。

A.工商管理机关 B.合同审批机关 C. 人民法院
D.合同仲裁机关 E.上级主管机关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合同的特征
答: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除合同法另有规定外均适用于合同。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成立除了当事人要有意思表示外还需要当事人达成合意。

3.我国合同法上的合同仅指当事人设立、终止和变更财产权的双方法律行为,就身份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4.合同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因此合同在有效成立之后就按照当事人的合意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2、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总则第1章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

1.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此项规定明确指出,当事人无论是有什么身份,其在合同关系中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是独立的,享有平等主体资格的合法当事人。

法律地位平等是自愿原则的前提。

2.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平、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讲诚实,重信用,相互协作,不得滥用权利。

3.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4.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订立合同实行自愿原则,但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相对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3、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4、简述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当然的、自始的无效,但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

无效合同经主张无效或诉请法院确认无效之后,依我国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条规定可以认为是无效合同的对内的法律效果。

依据该条规定,一般认为无效合同经主张或确认无效之后,当事人之间应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七、案例分析题(11分)
中学生赵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

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

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不久,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

试分析:
(1)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请结合所学的合同法学理论说明理由。

答案:(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

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

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合同法概论》平时作业(2)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2、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作的一种担保。

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留置: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为留置物。

4、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 A )。

A. 仍然有效
B. 可以不考虑
C. 无效
D. 可撤销
2.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B )。

A. 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B.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C. 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D. 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3.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其法律后果是( D )。

A. 合同无效
B. 因缺乏主要条款合同不成立
C.当事人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D. 当事人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时,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甲公司将其与丙公司的合同权利转让给乙公司,则( A )。

A. 须经丙公司同意 B.须通知丙公司 C. 经乙公司同意 D.须通知乙公司
5.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 C )变更。

A. 合同的标的 B.内容的局部
C.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D.当事人的变更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C )期限内予以追认。

A. 12个月 B.6个月 C.1个月 D.15天
7.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8、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 C )。

A. 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存在理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C.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D.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9.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当事入有权解除合同( D )。

A.已经成立的合同严重欠缺合同生效要件
B.已经成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C.当事人履行的地点不适当,但末影响合同目地的实现
D.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10.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BDE )。

A.支付定金 B.赔偿损失
C. 中止履行合同 D继续履行合同 E. 采取补救措施
2.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具备( ACD )则无效。

A. 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
B. 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C. 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D. 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下列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BC )。

A. 合同成立则合同生效
B.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
C. 合同成立,但合同并不一定生效
D. 合同生效,但合同并不一定成立
4.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ABCD )。

A.汇票 B.存款单
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E.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5.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BC )
A.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B. 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
C. 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D. 债务人不同意转让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合同履行的原则
答: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

履行合同应当遵循下列两项原则:①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

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简述担保的特征
1.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物权法》、《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担保问题作有详细规定。

担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从属性。

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当然这种从属性也有例外。

《物权法》、《担保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十四条)、最高额抵押(《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至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额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
定保证、抵押权、质押权,而且《担保法》规定了从属性的前提下,允许"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可见合同担保的从属性是有条件。

(2)补充性。

担保对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仅具有补充作用,在主债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人并不实际履行担保义务。

只有在主债务不能得到履行时,补充的义务才需要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担保具有补充性。

3、简述抵押权人的权利
1.抵押权的保全。

在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权的处分。

抵押权人可以让与其抵押权,或就抵押权为他人提供担保。

但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3.优先受偿权。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4、简述定金的效力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的区别
答: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都使合同对当事人失去了拘束力,产生溯及既往的后果和恢复原状的法律义务,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无效是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当成立;合同解除是消灭已生效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3)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而导致无效,应当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合同解除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七、案例分析题(11分)
甲厂向乙大学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教室耳机,每副单价30元。

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w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大学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

试分析。

1.乙大学是否违约?2.为什么?
答案:1.乙大学不违约。

2.为合同还未成立。

乙大学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接受甲厂要约,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

因此合同没有成立,乙大学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合同法概论》平时作业(3)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又称语义解释、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等,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的文字、语法去理解法律规范的内容和意义的解释的方法。

2、习惯解释:是指在合同文字或条款的含义发生歧义时,按照习惯或惯例的含义予以明确;在合同存在漏洞,致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时,参照习惯或惯例加以补充。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

4、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5、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C )年。

A. 10
B. 15
C. 20
D. 30
2、保管合同自(B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承诺到达要约人
B. 保管物交付
C. 合同书签定
D. 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3、甲有一台旧电脑闲置不用,弃之可惜,遂委托乙商店出售。

甲与乙商店的法律关系是(C )
A. 居间合同
B. 承揽合同
C. 行纪合同,
D. 代理合同
4、下列合同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有( D )。

A. 借款合同B.融资租赁合同C.建设工程合同D.旅游合同
5、张大妈用10斤小米与邻居李嫂换12斤大米,这是( C )。

A. 供应合同B.买卖合同C.互易合同D.零售合同
6、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但在租期未满之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 C )。

A. 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B.即为终止
C.对乙继续有效D.仍对甲继续有效
7、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D )。

A.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只赔偿直接损失 D. 不负赔偿责任
8、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C ) 所有。

A.委托开发人B.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
C.研究开发人D.国家
9、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有( C )。

A.张三和李四签定的买卖水果的合同B.甲建筑公司与乙机关签定的承揽合同
C.邻居A向B借用耕牛的合同D.王某将门面房出租给裁缝刘某而签定的合同10、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 B )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A.第三人对B.承揽人对第三人
C.第三人和承揽人对各自D.第三人和承榄人依连带责任原则对全部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在下列合同中,(ACD )属于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

A. 仓储合同
B. 货物运输合同
C. 租赁合同
D. 借用合同
2、下列财产能作为租赁合同标的物的有( CD )。

A.能源B.货币C.汽车D.电影片
3、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ABCD )。

A. 土地所有权B.国有土地使用权 C.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
4、买卖合同的特征有( ABCD )。

A.它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B.它是有偿合同
C.它是双务合同
D.它是诺成合同
5、赠与合同的特征有(ABC )。

A、赠与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B、是单务合同
C、无偿合同
D、是双务合同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
答:出卖人有以下义务:
1.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1)实际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物实际移转给买受人占有。

(2)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向买受人实际交付用于提取标的物所需的单证,如提单、仓单等。

(3)交付必要的有关资料。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如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商业发票等。

(4)按期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约定的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5)按照约定地点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6)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如果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交付的标的物必须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7)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包装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如果未确定包装方式,出卖人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交付,以达到足以保护标的物的目的。

2、简述租赁合同的特征
答: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租赁合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租赁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

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

由于租赁合同转移的仅是租赁物的使用权,因而承租人并不享有对租赁物的处分权,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消费借贷合同的重要一点。

(二)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所负担的将会租赁物供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与承租人所负担的交付租金的义务互为对介。

因此,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在这点上,租赁合同与借用合同有所不同。

(三)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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