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带答案和解析

合集下载

法律责任详解

法律责任详解

法律责任详解法律责任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后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责任对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责任的概念、种类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和方式。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在违反法律规定后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是法律的外在目标,是对违法者的一种制裁手段,旨在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或补偿,使其得到教育和警示,同时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1.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国家对违反刑事法律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的惩罚性制裁。

刑事责任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罚,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

常见的刑事责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公民权利、剥夺自由等。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组织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主要是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

合同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指违反了他人民事权益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法律、行政法规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的制裁。

行政责任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和行政秩序,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依法行使。

4.政治责任:政治责任是指担任政治职务的个人对于职务所涉及的事项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政治责任主要通过政治制度和职务制度来约束,并由相关的组织或权威机关进行追责。

三、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和方式1.主体条件: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不同主体在承担法律责任时,根据其不同的法律地位和义务,可能会有不同的法律责任。

2.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以是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违法行为。

3.因果关系:法律责任要求违法行为与造成的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违法行为是造成后果的必要条件。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

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3、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责任的名词解释详细解析(2)

法律责任的名词解释详细解析(2)

法律责任的名词解释详细解析(2)法律责任的分类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包括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解释1】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解释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解释3】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2013年新增) 【解释4】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制最高不得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得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得超过25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13年重大调整)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分为: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行政处罚两种。

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完美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完美解析

1、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C.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2、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

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3、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

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4、关于朱某100万元财产的来源,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5、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6、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7、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8、甲在乙骑摩托车必经的偏僻路段精心设置路障,欲让乙摔死。

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带答案和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正确答案】:A,C,D2、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

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

甲的继承人为丁。

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B. 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C. 丁有权直接要求红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 丁有权直接要求白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正确答案】:A,B3、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正确答案】:C4、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

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

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 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 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 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正确答案】:B5、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法理学复习资料要点概括:法律责任

法理学复习资料要点概括: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为、违约⾏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产⽣会导致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是对法律权利的救济措施,体现了国家权⼒。

法律责任能够促使义务的履⾏。

●法律责任的特点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责任与权⼒、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密切的联系。

⾸先,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权利⾏使不当或滥⽤权利;其次,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作出⼀定⾏为或不作⼀定⾏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段。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多选)A、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B、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是救济权利C、法律责任通过设定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保证D、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使权利的界限{答案及注解]ABCD[命题⽬的]考对法律责任特点的理解。

●法律责任的种类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政责任;4.违宪责任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与违宪责任的标准是:(单选)A责任的内容 (财产与⾮财产责任)B责任的⼈数(个⼈责任与集体责任)C责任的程度(有限责任与⽆限责任)D引起责任的⾏为性质此题答案为D。

⼆、法律责任的归责和免责。

法律责任的归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依法对⾏为⼈的法律责任进⾏判断和确认,归责要遵循合法(责任法定)、公正、效益、合理性原则。

法律责任的免责形式有: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功免责、履⾏不能免责。

法律责任的免责不只是免除法律责任,实际上是免除其具体的责任承担。

免责⼜称为法律责任的免除,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观或客观条件,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的概念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的概念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

【注意】
(1)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
①违法行为
②违约行为
③基于法律的规定。

如《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有违法行为一定有法律责任,但是法律责任不一定都是由违法行为引起的。

(二)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
1.法律责任与法律权力
(1)责任的认定、归结于实现都离不开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权力(职权);
(2)法律责任规定了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及越权的后果。

2.法律责任与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1)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不当或滥用权力;
(2)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称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者追加新义务的根据;
(3)法律责任通过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与解析含答案解析和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与解析含答案解析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 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⑶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6、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 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7、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法律责任问题

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法律责任问题

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法律责任问题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法律责任问题:关于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民事责任是一种救济责任,不具有惩罚的功能B.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C.有法律责任必定有法律制裁D.对于违反宪法规范的行为可以通过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来预防和制止【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

选项A错误。

民事责任有时也执行惩罚功能。

选项B正确。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此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C错误。

有法律责任未必导致法律制裁,比如民事法律责任。

选项D错误。

不能通过其他性质的责任形式来预防和制止违宪行为。

学员问:应该用哪种性质的责任,来制止违宪行为。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违宪责任只能要求其承担违宪责任,而不能要求其承担刑法、行政法、民法上的责任。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违宪,则有权部门可将其撤消。

如果是行为人违宪,同时触犯了刑法、行政法、民法,可以追究其相应的刑法、行政法、民法上的责任。

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宪,可以给与党纪政纪处分。

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行政法、民法,可以追究其相应的刑法、行政法、民法上的责任。

如果单纯的违宪行为,而没有触犯相关的部门法,是无法要求行为人承担刑法、行政法、民法上的责任。

如:宪法要求公民要遵守公共秩序,如果行为人不遵守公共秩序,加队、乱扔果皮等,是无法追究其相应的刑法、行政法、民法上的责任。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3、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

故C项当选。

4、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完美解析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完美解析

1、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2、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关于李大伟在此项贷款交易中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李大伟强令下属机构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法》禁止的行为B.该贷款合同无效,李大伟应当承担由合同无效引起的一切损失C.该贷款合同有效,李大伟应当承担因不正当优惠条件给银行造成的包括利息差额在内的损失D.分行负责人谢二宝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

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节约司法成本B.促进司法民主C.提高司法效率D.推行司法公开5、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6、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7、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8、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答案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答案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答案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1.[参考答案]D[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罪刑法定原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解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是对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的保护,的确有保障民生的考虑;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故AB项分别讨论的都是立法、司法上保障民生,在具体的法律活动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问题,故说法正确。

C项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罪犯甲的惩罚、教育,有助于实现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因此,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正确。

甲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错误。

陷阱提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换言之,并不能因为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就对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参考答案]A[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死刑适用、罪刑相适应原则[解析] A项,符合《刑法》第48条的规定,即如果能够将甲的杀人行为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可判处甲死刑;反过来,如果对甲的杀人行为,不能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就不能判处甲死刑,因此,该说法正确。

同时,结合本案来看,甲对毫无过错的恋人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其行为实际上也是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条件的,这进一步佐证了A项说法的正确性。

B项,刑法权威以及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都不能靠死刑的适用来维护,故该说法错误。

C项,刑罚一般预防的功能应该受到一定限制。

在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下,不允许在个人罪不至死的情况下,为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对甲判处死刑。

D项,刑罚适用不能不适度考虑民意,但是,不同网民之间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和明确,而且易变,因而不能和民意划等号,而且死刑适用事关被告人生命权的剥夺问题,必须慎之又慎,不能由网民的意见所左右,因此,其说法错误。

法律责任概述

法律责任概述

法律责任概述在社会生活中,法律责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它是对违法行为者实施制裁的一种方式,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可以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

本文将对法律责任的概念、种类和适用原则进行概述,以强化对法律责任的理解和认识。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是法律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惩罚或赔偿的强制性要求。

法律责任的实施,可以使犯罪行为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起到威慑作用,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1.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者进行法律追究的责任。

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对犯罪行为者的刑罚,包括有罪判决和相应的刑罚执行。

根据犯罪行为的不同性质和严重程度,刑罚种类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等。

刑事责任的实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

2.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主要表现为对侵权行为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包括损害他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事责任的实施,能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恢复被侵害者的权益,并给予侵权行为者应有的经济补偿。

3.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规范的一种监督与追究方式。

行政行为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则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行政责任的实施,能够规范行政行为,保障行政公正,维护法律尊严。

三、法律责任的适用原则1. 有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责任中,有罪推定原则认为被告人只要被判定有罪,就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证据的丰富和充分性,推定被告人的有罪事实成立,责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原则:法律责任的实施,要以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为依据。

对于犯罪行为者而言,犯罪行为的主体是个人;而对于行政行为者,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带答案和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责任概述带答案和解析

1、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

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2、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3、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

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答案】BCD4、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的概念的争议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的概念的争议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2、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3、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4、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责任的构成的内容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责任的构成的内容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责任的构成的内容
司法考试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的构成的内容
下面yjbys考试网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司法考试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的构成的内容,仅供参考。

1、责任能力并不是所有的危害行为都承担法律责任
(1)只有具备认知能力人的思想与行为之间才有因果关系
(2)只有具备认知能力人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一般的.认知能力和特定的认知能力
(4)责任人的转化
2、违法或违约行为
(1)没有违法行为则没有法律责任
(2)作为和不作为
(3)思想犯的认识
3、损害结果
(1)物质性和非物质性
(2)未遂行为所以损害结果是一般条件而非所有情况下
4、因果关系单一的因果关系与复杂的因果关系
(1)一行为直接而合乎规律地引起危害结果;
(2)一行为在危险状态或特定条件下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 ;
(3)一行为加上被害人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4)两行为前后连接导致危害结果发生;
(5)数行为共同作用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
(6)中断的因果关系
5、主观过错
(1)思念死去女子
(2)希望再看一眼遗容
(3)打算挖开坟墓
(4)想把尸体拖出
(5)知道这是违法的
(6)故意和过失法律责任是上述要件的组合。

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责任

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责任

(一)免责的含义 所谓法律责任的免责是指当出现法定条件时,法律责任被部分或全部免除。 (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形式 1.时效免责。2.不诉及协议免责。3.自首、立功免责。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5.自助免责。6.补救免责。7.人道主义免责。
六、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是责任人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 式。 与上述法律责任的种类相对应,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法律责任不同于法律制 裁,有法律责任未必有法律制裁,但法律无责任必定无法律制裁。 「题例」下列有关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问题的表述,哪些可以成立?(2005/一/52) A.任何法律责任的设定都必定是正义的实现 B.法律后果不一定是法律制裁 C.承担法律责任即意味着接受法律制裁 D.不是每个法律条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 「注意」(1)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①违法行为;②违约行为;③基于法律的规定。 (二)法律责任的特征 1.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还表示承担或追究否定性、不利性的后果。 3.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 4.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潜在保证的。 (三)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主体。2.过错。3.违法行为。4.损害事实。5.因果关系。 二、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二)以引起法律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三、法律责任的竞合 (一)法律责任竞合的含义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 象。 法律责任竞合既可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也可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 (二)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理 对于不同法律部门间法律责任的竞合,一般来说,应按重者处之。如果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已经被迫究,再追究较重的法 律责任应适当考虑折抵。 目前在实践中,法律责任的竞合较多的是指民事上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四、归责 (一)归责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归结,又称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二)归责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2.公正原则。 3.效益原则。 4.合理原则。 五、免责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汇编及答案2

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汇编及答案2

2004年: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政治职能,也执⾏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答案及解析:BA项否定了法的阶级性。

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C 项否定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是由⼀定社会物质⽣活条件所决定的。

这⾥所说的“物质⽣活条件”是指与⼈类⽣存条件相关的物质资料的⽣产⽅式、地理环境、⼈⼝的增长及其密度等诸多⽅⾯,其中主要是统治阶级建⽴政治统治所赖以⽣存的经济基础。

法的物质制约性同法的阶级性相⽐较,则是更深层次的本质属性。

它是法产⽣与存在的客观基础。

D 项明显错误。

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所作的科学揭⽰,表明了法与客观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表明了法作为⼀种社会现象是受客观规律⽀配的。

B 项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正确理解。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答案及解析: B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这是⼀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

西⽅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是肯定说,以⾃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定道德因素的概念。

实在法只有在符合⾃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成为法。

⼀个同道德严重对⽴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个坏的法,⽽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法的“法”,因⽽不是法,即“恶法⾮法”。

⼀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于⼀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法学作为科学⽆⼒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杭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

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2、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3、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

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答案】BCD4、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

故C项当选。

5、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6、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

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7、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

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

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

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8、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9、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10、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11、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

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12、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13、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