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气象局关于国家标准GB 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应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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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气象局关于国家标准GB 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应用情况的报告
作者:杨爱华孟令忠
来源:《农家科技下旬刊》2015年第12期
气象探测工作是整个气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气象探测资料是研究天气和气候变化规律,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的基本依据。

气象探测资料要求具备比较性、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为确保“四性”要求,就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符合技术要求的探测环境。

2015年1月1日起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该标准对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有关问题规定的更加详细和更具操作性,对进一步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一、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备案情况
为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我局对GB 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具体保护要求到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了备案。

要求住建局在审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时,应当依据GB 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保护标准和具体要求书面征求县气象局的意见,并经县气象局报请市、省气象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共同协助我们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二、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内容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2.具体标准:
(1)利津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设施保护标准:禁止实施下列危害国家一般气象站气象设施的行为:(一)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者侵占气象设施用地;(二)在气象设施周边进行危及气象设施安全的爆破、钻探、采石、挖砂、取土等活动;(三)挤占、干扰依法
设立的气象无线电台(站)、频率;(四)设置影响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功能的干扰源;(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危害气象设施的行为。

(2)利津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禁止实施下列危害国家一般气象站探测环境的行为:(一)在观测场周边8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
1/8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在观测场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三)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修建铁路;(四)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挖筑水塘等;(五)在观测场周边30米范围内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三、《GB 31221-2014》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情况分析
1.我局在2015年1月份,以《利津县气象局关于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备案的函》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5个单位进行了备案。

函请将此保护范围和标准纳入部门日常工作流程,在审批可能影响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共同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2015年9月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进行了备案。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我局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逐步走上了正规化。

我局北邻利津县老年公寓楼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时,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严格按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了设计,为满足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多次更改设计方案,降低了楼层建设高度,并按照规定办理了气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现正在上报上级进行审批。

10月份通信公司要在我局西侧建设1个通讯基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项目论证规划期间,9月份就安排人员到我局咨询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并按照我们的要求进行设计,确保项目建成后不破坏气象探测环境。

2.我局于2002年在现址建成,2003年1月开始运行,建设初期四周环境开阔,按照当时的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均符合规范要求,但随着国标GB 31221-2014的颁布实施,观测场四周的建筑物有些已经不符合规范要求,尤其是观测场的设施布局标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要整改存在很大的难度。

建议制定国标时要考虑其实施的长远性、持续性,为今后工作创作必要的条件。

3.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与县发展、县环保、住建、国土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动机制,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并且随时注意观测场周围环境的变化,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将有可能影响探测环境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不给破探测环境的行为留一丝机会,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不受人为破环。

作者简介:杨爱华(1963-11),女,大学本科,副高级工程师,利津县气象局,研究方向: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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