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天津市节能“十二五”规划 -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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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节能“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天津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大发展、落实城市定位要求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十二五”时期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编制“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节能工作回顾
(一)取得成绩
“十一五”以来,全市节能工作紧紧把握资源和市场两头在外、能源相对紧张的基本市情,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以结构降耗为根本,以技术降耗为支撑,以管理降耗为保障,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1%,达到0.826吨标准煤,降幅位居全国前列,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我市的节能指标。
全市能源消费年均增长10.8%,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1%,以较低的能耗增速支撑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单位能耗稳步下降的良好局面。
1.结构节能成效显著
“十一五”时期,全市坚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
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通过引进、改造和提升,大力发展能耗低、污染少、产出高的产业,加快构筑高端、高质、高新化产业结构。
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2010年产值达到4238.65亿元,比“十五”末增长2倍多,占GDP比重提高4.5个百分点,达到46%。
工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发展形成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占全市工业比重92%,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超过90%;培育了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初具规模;淘汰了一批高能耗、落后工艺设备,改造提升了传统产业,累计关停小火电30万千瓦,淘汰落后钢铁产能590万吨、水泥产能255万吨、造纸产能7.49万吨、平板玻璃产能150万重箱、小化工产能1.8万吨,形成年节能295万吨标准煤能力。
2.重点领域节能贡献突出
工业领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8%,达到0.898吨标准煤,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能耗下降23%的目标。
“千家企业”累计完成节能量362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十一五”计划的205%。
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呈不同程度下降,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53.5%,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37.8%,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下降36.5%,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9.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15.1%,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下降
14.6%。
建筑领域,完成138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累计建成三步节能住宅6900万平方米,节能住宅1.2亿平方米,占城镇住宅存量的65%,比“十五”末提高23个百分点,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形成年节约140万吨标准煤能力。
交通领域,更新改造公共交通车辆3万多辆,百公里油耗降低5%,港口万吨吞吐量能耗下降44%。
农村领域,累计完成户用沼气建设13590户,养殖小区沼气工程67处,大型沼气工程4处。
公共机构,推广绿色照明,实施中央空调系统节电改造,年节电2.62亿千瓦时,相当于3.22万吨标准煤。
3.技术节能卓有实效
坚持向科技要节能,加快实施电机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积极推广百项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显著提高节能能力。
“十一五”以来共投入50亿元,实施了289项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形成年节能能力245万吨标准煤。
在燃煤环节推广使用了分层分行给煤技术、富氧喷煤技术,降低煤耗20%;在电厂锅炉采用等离子点火技术,使燃油能耗下降了80%;在工业窑炉上采用了蓄热式燃烧技术,实现节能30%;在交通领域采用信息技术优化调度,提高车载率,使交通系统的单位能耗下降了28.6%;在农村领域推广沼气技术、太阳能技术等,实现年替代常规能源 6.2万吨标准煤;在商场、机关、学校、医院推广太阳能集热、公共照明声光时控技术,实现年节能量3.7亿千瓦时。
4.节能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工作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等四大节能管理体系,形成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监管有力、考核到位的节能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新节能法,相继出台了《天津市节能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天津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节能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节能法规体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建交委、市交港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有关部门以及区县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建立了覆盖全市、条块结合、分兵把口、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节能工作体系;组建了全市节能降耗专家库,开展了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育扶持了百余家节能评估、诊断、咨询、审计等节能服务机构,形成了技术专业化、服务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的节能社会服务支撑体系;实施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监督检测、能源审计、限额管理等制度,形成了计量准确、统计真实、考核到位的节能考核体系。
5.节能降耗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以市政府名义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对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了全市节能表彰机制;每年举办节能宣
传周、大型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展览会、“万人节能知识竞赛”、新《节能法》普及宣传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形成了全民节能知识宣传机制;开展了节能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在企业推行“节能合理化建议”,在机关等公共场所实行夏季空调不低于26度,在社区组织“绿色照明进万家”、“减少待机能耗”活动,初步形成了社会节能理念传播机制。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节能知识进一步普及,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问题
1.能源消费结构不尽合理。
从煤、原油和天然气三大一次能源消费品种来看,煤炭比重一直占60%以上,仍处于主导地位,原油占30%左右,天然气等清洁高效能源仅占5%左右,太阳能等新型能源比重不足1%。
2.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有待普及。
目前部分行业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新技术新产品没有完全推广应用。
冶金行业在用的电机中,应淘汰的电机占2%;化工行业淘汰型变压器占40%以上;电机系统变频调速装置安装率不足50%,15%-30%的锅炉未安装省煤器。
3.节能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还没有得到广泛推行,节能服务能力相对薄弱,节能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节能服务产业规模、发展水平与同等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我市推进节能工作迫切需要。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主要形势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节能降耗提出了更高要求
节能降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缓解能源约束、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发展的主题是科学发展,主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天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充分发挥先行先试重要作用,必须要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积极探索低碳、绿色发展模式,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二)实现国家战略定位对节能降耗提出了新任务
“十二五”是全市加快实现国家战略定位的关键五年,全市经济将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能源刚性需求不断增加。
建设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必须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新任务。
(三)国家政策支持对节能降耗提供了重大机遇
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是“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措施。
深入落实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发展战略新兴产业,都为节能工作开展提供良好宏观环境。
同时,随着节能宣传教
育的不断深化,全社会节能意识不断增强,成为公众、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自觉行为,为推动节能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资源紧缺的基本市情对节能降耗提出了严峻挑战
我市的基本市情是资源和市场两头在外,资源相对紧缺。
“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绝大部分的原油、天然气和全部的煤炭需要由外部调入,能源消费以外购为主,受全国能源紧张形势影响明显。
要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率先解决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制约,走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的发展道路。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技术,坚持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三管齐下”,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承载、社会承受的良性互动。
(二)基本原则
1.发展优先原则。
坚持加快发展,以节能保发展,以发展促节能,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2.技术先导原则。
坚持向科技要节能,大力推广节能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为节能水平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机制创新原则。
推动机制创新,加快引入清洁生产、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节能能力,提供开展节能工作的内在动力。
4.淘汰落后原则。
在控制能耗总量的基础上,坚持有保有压,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将有限的能源用于支持高端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5.全社会推进原则。
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节能活动,树立政府带头、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节能新风尚,促进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转变,共建节约型社会。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由2010年的0.826吨标准煤下降到0.677吨标准煤,累计下降18%,节能降耗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其中: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010年的0.898吨标准煤下降到0.736吨标准煤,累计下降18%。
建筑:节能住宅占全市城镇住宅比重提高18%,居住建筑单位建筑面积供热煤耗下降20%,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1。
交通运输:公交分担率达到30%以上,更新淘汰老旧高耗能1注:本规划中供热煤耗均指单位建筑面积供热煤耗。
车辆7500部,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10%。
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1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发展产业和产品的能源单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见附表1)。
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见附表2)。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结构节能
加快构筑高端、高质、高新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50%,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达到30%左右;加速推进产业聚集,重点建设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10大产业聚集区,形成一批区县特色产业集群;着力改善能源结构,提高天然气比重,发展可再生能源,天然气比重达到8%以上,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3%以上;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8%以上。
(二)大力推广技术节能
推广变频调速、分层分行给煤等量大面广适用技术;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全面推广工业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改造等重点工程;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绿色照明,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为节能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三)强化夯实管理节能
强化节能信息化水平建设,完善市、区(县)、企业三级节能管理网络,最大限度堵住管理上的能耗漏洞;加强能耗计量、统计和分析三个环节,确保计量准确、统计科学、数据真实;严把准入、审计和考核三个关口,对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全面实施节能评估,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全面开展能源审计,严格实施节能问责。
(四)加快提升服务节能
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模式。
深化清洁生产机制,大力扶持节能评估、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等服务机构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提升节能社会服务能力。
(五)全面开展社会节能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从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角度全方位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节能成为全体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五、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工业领域
重点推进冶金、电力、化工、石油石化四大行业节能,到2015年,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
购主要设备能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冶金行业
节能目标:吨钢综合能耗由620千克标准煤下降到580千克标准煤,高炉工序能耗低于446千克标准煤/吨,烧结工序能耗低于56千克标准煤/吨,焦化工序能耗低于135千克标准煤/吨,100吨转炉工序实现负能炼钢。
节能重点: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提高新建、改扩建工程的能耗准入标准。
炼铁高炉实行精料、优化高风温操作,煤粉喷吹和余压发电装置安装率达到100%;高炉工序积极引进、开发直接还原炼铁新技术;烧结工序采用低碳厚料层、低温烧结技术;炼焦工序推广煤调湿、干熄焦技术;转炉炼钢发展高效连铸,推广特殊钢连铸技术,100吨转炉实现工序负能炼钢;轧钢工序加热炉采用蓄热式燃烧技术。
(2)电力行业
节能目标:火电供电煤耗由325克标准煤/千瓦时降低到320克标准煤/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市发电总装机容量的3.2%。
节能重点:坚持“以大代小”、“上大压小”、“以热定电”,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鼓励建设背压机组;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外购电比例;关停小火电机组48.5万千瓦;推广等离子点火技术;采用同塔多回、大截面导线及串联电容补偿等输电技术,推广利用三联
供分布式能源,电网线损率由5.91%降低至5.5%;推广风机水泵优化匹配节能改造技术,降低发电企业厂用电率。
(3)化学行业
节能目标:联碱双吨综合能耗由281千克标准煤/吨降低到276千克标准煤/吨。
节能重点:采用先进节能工艺和高效节能设备,提高工艺转化效率;煤气化采用先进干粉煤气化技术;联合制碱采用大型异径碳化塔及带式重碱过滤机,重碱煅烧选用外返碱式蒸汽煅烧炉等先进大型设备和串逆料流程;推广多效、高效蒸发工艺和设备。
(4)石油石化行业
节能目标:炼油单位能量因数能耗由8.9千克标准油/吨•因数下降到8.6千克标准油/吨•因数,乙烯综合能耗由605千克标油/吨降低到560千克标油/吨。
节能重点:开展系统节能优化工程,推广装置间热物料直供、装置及系统间热联合技术,降低储运和辅助系统能耗;实施余热回收利用工程,提高加热炉节能运行水平,完善重点设备及管线保温保冷;积极采用节能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降低动力消耗。
在石油天然气开采领域推广机采系统、注水系统、集输系统等技术,实施热力系统及零散天然气回收利用节能技术改造、供配电系统节能改造,开展原油替代。
2.建筑领域
节能目标:节能住宅占城镇住宅的比重达到83%,居住建筑供热煤耗达到15.13公斤标准煤/平方米以下。
节能重点:严格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新建住宅建筑严格执行三步节能标准,积极开展四步节能试点;实施2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继续实施锅炉并网和热力管网改造,提高供热效率;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实现建筑室内温度可调节和分户计量,到2015年供热计量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继续推进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到2015年应用面积占同期建设面积的25%以上;建设民用建筑能耗采集信息系统,实行民用建筑统计报表制度;大力推进民用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和能效交易制度。
3.交通运输
节能目标:公交分担率达到30%以上,更新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7500部,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10%。
节能重点: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与发展,努力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打造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架、地面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及其他辅助公交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
公路及轨道交通方面,新增轨道交通115公里,建设公交专用道,公交出行比例达到30%;优化车辆运力结构,更新公交车1000部,长途及班线客运车辆2000部,长途货运车辆4500部,积极推进甩挂运输。
港口水路交通方面,推进港口结构升级,提升航道技术水平,优化船舶动力和能源消耗结构,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强化港口船舶运营节能管理水平。
航空运输方面,采用节油机型,加强管理,提高载运率、客座率和运输周转能力,提高燃油效率,降低油耗。
4.公共、商业和民用、农村领域
公共机构推进新建建筑节能评审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加大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力度。
商业民用推广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供暖设备、制冷设备等,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倡导居民购买、使用带有能效标识的家电和绿色照明产品。
农村大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结合小城镇建设,重点推广农业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和用户沼气池等清洁能源模式,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淘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推广先进机械;发展省柴节煤炉灶,推进生活节能器具普及化。
(二)重点工程
1.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燃煤锅炉推行分行分层给煤、优化燃烧、系统余热利用等技术;更新替代1000台左右小型老旧低效锅炉;实施以大带小、热电联产,促进集中供热;建设燃煤加工配送中心,提高燃煤质量。
窑炉进一步推广高温空气燃烧、富氧燃烧和余热回收利
用等先进技术,提高热效率。
调整工业锅炉(窑炉)燃料结构。
到2015年,燃煤工业炉平均运行效率由68%提高到71%,形成年节煤能力150万吨标准煤。
2.区域热电联产工程
加强现有总装机容量550万千瓦的63台区域热电联产机组的供热管网建设,发挥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的供热能力;建设洁净能源作燃料的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示范项目,将现有分散式供热燃煤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对设备老化、技术陈旧的热电厂,实施背压机组改造。
到2015年,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92.8%以上,热电供热煤耗降低到39公斤标准煤/吉焦,年节能150万吨标准煤。
3.余压余热利用工程
冶金行业开展中低余温回收及梯级利用工程,在部分企业继续实施干法熄焦、煤气回收、余热回收等工程;化工、石化等行业实施放散可燃气体及工艺余压、余热综合利用工程,空气预热器、蒸汽凝结水回收装置安装率由70%提高到90%以上;机械行业工业锅炉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和蒸汽回收装置安装率由50%提高到70%以上。
到2015年,余压余热回收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年节能100万吨标准煤。
4.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大力推广电机变频调速和电机自适应负载随劲技术,安装变频调速装置;采用S11以上、非晶合金等节能变压器,淘汰
S7及以下型号变压器4000台;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实施电机系统能效标识制度建设工程。
到2015年,70%的风机、水泵、压缩机安装变频装置,更新淘汰型变压器,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年节电25亿千瓦时。
5.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开展园区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构建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分布式能源,实现园区能量梯度利用;推行重点行业能量系统优化工程,重点在冶金、石化、化工等行业实施,优化设计工序、联合布置装置,实现企业资源、能源梯度利用;推广大型化、一体化的工艺技术设备,提高工艺能量利用效率,使能源加工转化总效率由69.7%提高到73%。
6.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在电力、石化、冶金、化工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继续实施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工程;实施清洁汽车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在城市公交客车、出租车等推广燃气汽车,使双燃料出租车占出租车总量的50%;积极发展替代燃料。
年节约和替代石油100万吨。
7.建筑节能工程
新建1.25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其中1000万平方米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完成20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推行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建立民用建筑用能监管体系;制定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和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指标,逐步实行超能耗定额和供热指标
购买碳排指标的抵扣制度以及加价制度;在滨海新区和11个新城推行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年节能85万吨标准煤。
8.节能服务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全面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社会化,吸引聚集20家国内外重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培育100家节能服务机构,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和规范的节能服务市场,实现年节能量50万吨标准煤。
强化节能执法专业队伍建设。
建立统一的能效水平监控平台,实施在线实时监控,努力实现节能信息化。
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试点,探索能效产品交易的市场化。
9.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工程
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重点做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脑显示器、平板电视、小家电等民用节能产品推广工程;全面实施电机产品、变压器、变频器等量大面广的高效通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工程;推广绿色照明工程,重点在宾馆、商厦、写字楼等公用场所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
形成年节电10亿千瓦时。
10.节能信息化建设工程
实施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开展市、区(县)、大企业集团的三级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政府机构与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能源信息监控系统;继续实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