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改革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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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创新】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改革探索与实践
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改革探索与实践,是公司积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以引入混合所有制和管理模式创新为主要内容,对配电网管理体制机制实施的一次全方位管理变革。

其基本内涵是,结合配电网建设发展实际,遵循“避免重复建设、坚持公平竞争、保障电网安全”的三项原则,坚持电网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和统一标准,以市场化、专业化为方向,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主线,有序推进增量配电投资放开,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平、公开、公正优选项目业主,积极探索增量配电网新型运营模式,创新管理机制,优化业务流程,构建多方参与、标准统一、模式创新、合作共赢的增量配电网发展模式,全面提升配电网管理效率、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多专业工作协同机制。

公司总部层面统筹部署,严格根据各部门专业职责,遵照职责界限清晰的基本原则,形成以体改部门归口管理,发展、财务、营销、人资、基建、调度、运检、物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协同机制。

二是建立改革工作协调例会机制。

为完善改革信息的收集、跟踪、研究和协调,建立总部各部门及省公司两个层面的工作协调例会机制。

截至目前,公司总部层面共召开协调例会14次,以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并协调解决关键问题;共召开5次省公司专题研讨会,以交流推进经验,集思广益解决操作性问题。

三是建立全方位调研机制。

公司深入了解国外配电网的运营实践,开拓视野、把握前沿,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

公司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了国内增量配电试点调研,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开展联合调研,了解增量配电试点最新进展和存在问题,为管理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2、超前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研究力量,组建各专业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结合增量配电试点推进情况,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为改革实践提供决策参考。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

深入解读中发9号文及配套文件,以及后续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准确把握中央改革精神,提出做好增量配电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全面梳理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组织省公司结合省情企业开展研究,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推进,确保增量配电改革各项政策全面落地。

二是加强增量实操性研究。

根据电网的技术经济特性和改革试点要求,超前研究增量配电放开范围、运营模式、招投标方式、价格机制等关键问题,为国家推进改革和公司落实改革提供有益的决策建议。

在严格遵循国家改革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开展公司适应增量配电改革的方式
及策略研究,相关研究成果陆续转化为公司指导意见和实施策略,实现了落实中央改革政策和推动公司做优做强做大的有机统一。

三是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

增量配电试点过程中,针对发电企业“拉专线”、魏桥模式、打造局域电网等焦点及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厘清概念、阐述事实、分析影响,有关结论和观点得到有关部委和改革相关方的充分认可,保障了改革试点按照中发9号文件明确的方向推进。

3、建立对外沟通机制
一是建立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定期汇报机制。

在《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等国家政策出台前后,公司与国家有关部委反复沟通,数次提出正式书面反馈意见,公司合理化观点得到充分采纳,为试点规范开展创造条件。

二是面向政府,为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提供支撑。

根据国家确定的试点项目名单,各省级电力公司发挥技术优势,协助地方政府划定供电区域、明确供电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电网统一规划,加强上级电网建设,确保外部电源的稳定可靠供应。

三是面向试点项目业主,提供优质并网服务。

为试点项目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

与试点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调度协议,按照电网统一调度原则,做好调度管理和运行监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是面向合作伙伴,努力争取多方共赢。

省级电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积极参与竞争,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通过参加招标等市场化方式争取成为试点项目业主。

对公司投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各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改革制度体系,提高试点推进的科学性
1、明确三项基本原则
公司根据增量配电网的技术经济特性,在科学研究基础上,为规范改革相关工作,实现改革成效最大化,提出了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展增量配电业务的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避免重复建设原则。

防止同一个营业区出现交叉供电,充分发挥电网网络作用,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二是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对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电网投资回报机制相同,收益率合理,避免出现暴利现象。

三是保障电网安全原则。

新增配电投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执行电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服从统一调度,确保电网安全和用户可靠供电。

2、研究编制内部指导性意见
一是研究编制相关文件,完善公司增量配电改革的顶层设计。

从中发9号文印发以来,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政策,公司陆续出台《公司关于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展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司关于做好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增量配电操作实施体系。

998号文作为公司增量配电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投资方式、准入条件、退出方式、运营模式、业务范围等。

195号文在998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内部分工、业务流程和管控模式,提高试点工作效率、增强市场响应能力。

728号文结合改革试点最新进展,对进一步优化调整了公司开展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司对参与方式、投资原则、试点区域电网存量资产处置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加快落实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提供制度保障。

2、出台专项细则及模板。

一是财务部、法律部等专业部门发布指导意见,强化改革落地操作。

公司财务部发布《公司关于增量配电投资业务财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就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公司组建阶段及项目建设运营阶段提出财务工作要求。

法律部发布《公司关于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法律工作的指导意见》,就项目各阶段、各环节提出相应要求,以指导各单位依法合规开展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发布了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法律审核清单(第一批)。

二是营销部、发展部等专业部门发布相关模板,强化了工作的标准化。

相关模板包括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合作意向书、可研报告模板及审批流程、增量配网并网调度协议范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等,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增量配电改革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快改革试点落地实施,为增量配电网规范运营提供支撑。

三、建立增量配电管理流程,保障试点工作规范性
1、建立清晰的业务流程
组织所属省公司、研究院认真研究和梳理增量配电业务流程,将整个业务流归并成七大重点任务,为强化业务流程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大重点任务分别为开展项目信息收集、洽谈签订合作意向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投标并签署合作协议、组建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制定并下达计划和预算、实施项目建设及运营。

2、搭建职责明确的分工体系
增量配电业务放开综合性较强,涉及体改办、发展部、营销部等各部门现有的职责范围,为增强改革工作的落地实施,减少各部门工作的相互交织,公司将整个业务流程进行分解,并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较好的将增量配电改革工作融入到公司现有的管理体制中。

3、建立项目管理流程优化机制
一是针对立项阶段可研报告的审查环节进行优化。

取消传统的打捆签报、层层审批形式,采取“即报即审”的形式,将审查、批复时间分别控制在3个、5个工作日以内并尽可能缩短。

二是在关键环节开辟审核的“绿色通道”。

印发《关于优化改进配电网项目管控流程的意见》,在年度计划和预算调整的环节充分考虑客户和项目需求,减少计划、预算审批时间。

三是针对部分环节设置工作的时间上限规定。

针对投资建设阶段的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设定了30个工作日的时间上限,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效率。

四、坚持市场导向优化配网管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1、设立园区供电服务机构
一是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机制。

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省市公司市场竞争责任,主动参与园区配售电业务竞争。

优化机构职责、制度标准和业务流程,对接重点企业、重要客户、各类园区的发展规划和用电需求,优质高效做好重点项目供电服务,进一步适应各类园区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发展需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电网安全稳定和优质服务的水平。

二是科学设置园区供电服务机构。

明确设置标准。

结合园区性质、售电量和定员等,考虑设备资产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明确园区
设置县级供电公司、园区供电中心、园区供电所等不同级别服务机构需满足的设置标准。

科学制定设置方案。

坚持因地制宜,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设置标准,分类研究制定园区供电机构设置方案,并合理授权。

精简机构人员配置。

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进行机构组建、岗位设置及人员调配。

三是建立园区配电网建设“绿色通道”。

在现有“三集五大”体系框架下,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省公司在园区竞争方面的主体责任,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园区业扩配套电网投资建设,快速响应客户用电需求。

重点举措包括五个方面:(1)统一园区投资界面。

(2)优化园区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

(3)加快招投标及物资供应,强化过程管控。

(4)加快园区业扩配套电网建设,严格工程建设限时机制。

(5)合理设置园区市场业绩评价考核指标,建立投资后评估机制。

2、推进营配末端融合
一是加快供电服务指挥平台建设。

深化营配调贯通和末端融合,建立集营配调资源调动和业务运转于一体的供电服务指挥平台。

按照人员集中、信息集成、管理集约的思路,积极开展供电服务指挥中心试点,整合抢修、服务资源,缩短管理链条,增强快速响应能力和服务管控能力。

公司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目前47家试点地市公司全部完成机构组建、岗位配置和场所安排。

二是加快“全能型”乡镇供电所建设。

综合行政区划、销售电量、服务半径、客户规模等条件,因地制宜优化供电所布局和设置,完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实施差异化管控。

推进营配业务“末端融合”,推行一专多能的“台区经理制”。

3、配合政府做好供电营业区划分
科学划分供电营业区,避免交叉供电。

按照电网企业存量资产不属于增量配电试点范围的政策要求,坚持存量资产不进入试点范围的总体原则。

一是在选择试点项目时,严格区分增量和存量,最大限度保证试点范围为空白区;二是已确定试点项目的地方,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商供电营业区划分,把存量资产所在区域保留在试点范围之外;三是对于与其他投资主体的电网资产相互交叉、确实难以划分的,或为园区专供的少量电力设施,可考虑资产评估作价入股的方式处理。

4、做好上级电网的规划建设
按照有关要求,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电网统一规划,加强上级电网建设,确保外部电源的稳定可靠供应。

结合新增工业园发展实际,滚动调整园区规划,促进精准投资。

安徽公司组织编制全省163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电网专项规划,并通过地方发改委评审;江西公司全面梳理全省155个县级以上工业园配电网情况,滚动修编并实现“一园区一规划”。

五、探索公平竞争和回报机制,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1、探索市场化招投标方式
一是采用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平公开确定项目业主。

增量配电投资放开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以市场化为改革方向。

公司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平等参与项目业主竞争,积极与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及引资方沟通,促请地方政府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

通过“优胜劣汰”选出更符合资质、更有效率、技术实力更强的项目业主,最终实现配电行业的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是探索邀标等多种招标方式。

全国各地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不同省份面临的市场环境不同,因地制宜探索出邀标、公开招标等多种有效的市场化招投标方式,为改革落地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三是研究招标文件模板。

为增强公司增量配电试点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强化对各省公司、地市(县)公司推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性,公司组织研究制定了招标文件模板。

2、探索公平回报机制
一是坚持公平回报,避免暴利。

增量配电网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属于政府监管业务,需科学核定投资回报率。

结合增量配电试点实施后,存量电网和增量配电并存、省级输配电价已经核定的现实情况,公司研究提出,增量配电项目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回报机制,做好与批复输配电价衔接,兼顾存量和增量的平衡发展,原则上增量配电价格不高于电网
企业供电时的配电价格,避免投资主体凭借配电网的自然垄断特许谋取暴利的现象,最大限度保障电力用户的利益。

二是积极探索科学的盈利模式。

为科学合理制定增量配电价格,促进增量配电有序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用户负担,研究提出“政府定价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增量配电定价思路:增量配电网应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事前确定运营期配电价格。

过渡期间,增量配电网由政府定价。

借鉴国际经验,政府核定增量配电价格,可采用“价格上限法”和“标杆定价法”。

鼓励增量配电网降本增效,建议增量配电网提高效率带来的成本降低、线损下降,下一监管周期由增量配电网和用户各分享50%,充分发挥增量配电网的“鲶鱼效应”。

六、探索混合所有制公司运营方式,打造增量配网管理新模式
1、研究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运营模式
一是研究提出投资型、管理型和全能型三种运营模式。

投资型模式:混合所有制公司负责投标、财务投资并分享投资收益,配电网运营及日常经营管理等业务均采取委托模式。

管理型模式:混合所有制公司负责项目经营管理,配电网运营等专业性业务采取委托模式。

全能型模式:混合所有制公司独立负责配电网运营和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享受所有的项目收益。

混合所有制公司可根据业务实际和股东构成来选择不同类型的管理模式,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运营模式的有机统一。

二是提出委托运营的具体业务实施方式。

配电业务是公司主业,近年来,公司通过“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等管理创新,构建“营销一口对外”服务体系,机构人员大幅压缩,业务流程有效精简,运行服务效率有了很大改观。

为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发挥电网企业技术和人员优势,公司控股的增量配电项目,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原则上完全外委;考虑合作方提出管理诉求或考虑新业务拓展需要,项目公司可保留部分管理职能,并从事综合能源服务等市场化业务。

配电网的建设管理、运行、检修及营销等专业性业务原则上应外委。

2、明确合作投资主体的遴选方式
一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坚持开放态度,积极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资本等各类投资主体洽谈合作。

鼓励各单位优先与民营投资主体合作,与各方投资主体坚持平等协商、合规运作,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市场监督,激发国有资本活力,带动民营和社会资本发展。

二是明确公司与投资主体的合作原则。

优先与信誉良好、优势互补、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经验丰富的投资主体合作,防范和化解合作风险。

为避免出现发输配售一体化垄断的质疑,与发电企业合作的,满足以下条件:(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要求,“除鼓励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以及促进能源梯级利用为目的的局域网、微电网外,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
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

(2)符合监管要求,规范合作方式,坚持公平竞争,避免投资主体间的不正当关联交易。

3、搭建配售电公司制度体系
以配售电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实际业务开展模式为主要依据,以“适应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紧扣实际业务、精简实用、逐步完善”为编制原则,研究建立配售电公司制度体系,为新成立的配售电公司平稳起步奠定良好基础。

设计规章目录框架。

从基本组织制度(法人治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三个层级分层梳理,制定了以公司章程为统领,以行政办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为重点的目录框架体系。

组织编制规章制度。

以国网通用制度为参考,将成熟的管理流程植入制度内核;紧密结合配售电公司实际业务,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保证规范管理的同时提高市场灵活性。

七、建立支撑评价机制,不断夯实管理基础
1、完善项目库建设
一是构建项目库总体架构。

增量配电项目信息库包括基本信息库、外部环境信息库、内部管理流程库和试点项目评估库四个子信息库。

基本信息库用于存储项目基本信息;外部环境信息库收集多层面外部环境信息;内部管理流程库进行试点项目工作实时管控;试点项目评估库对项目的电网运行情况、客户服务情况及业绩进行全方位评价。

二是界面友好,功能完备。

增量配电项目信息库通过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实时掌握增量配电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内外部风险和问题。

拓展管理流程优化功能,实时更新项目进度,优化管理流程。

拓展项目评价功能,基于项目实际数据评价各指标,得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综合评价指数。

2、建立试点项目的评估体系
构建增量配电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三个方面、十个维度、二十二个指标,对试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在电网方面,从电网结构、装备水平、协调发展、安全可靠四个维度来刻画电网是否优良,具体指标包括110(66)~35千伏电网N-1通过率等七个指标。

在服务方面,指标体系从供电质量和客户服务两个维度刻画服务是否优质,具体指标包括城市用户供电可靠率、农网用户供电可靠率、客户业扩报装服务时限达标率和优质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数等六个指标。

在业绩方面,从安全事故、人员效率、成本水平、经营效率等四个维度刻画经营业绩是否优异,具体指标包括人身伤亡、配电事故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电量成本等九个指标。

3、实施试点项目典型引领方案
一是树立先进典型项目。

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增量配电在局部地区、个别点位取得突破。

及时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加快形成一批增量配电典型模式。

通过典型培育,树立加快推进增量配
电试点标杆,在系统内形成一定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推动增量配电试点加快发展,为促进国家改革政策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建立分类评价机制。

增量配电先进典型分为综合典型和专业典型两类。

综合典型是在组织推动、过程管控、对外沟通、公司组建运营等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对其他项目具有借鉴意义,重在反映改革综合成效。

专业典型重在分析和总结试点项目某一环节、某一领域的经验。

三是建立典型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构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典型试点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评价标准,包括工作机制健全、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有序、以市场化方式成为项目业主、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组建规范、高效规范开展项目建设运营五大维度。

四是建立评价工作机制。

采用省公司申报,总部综合评选的方式开展。

评选结果纳入公司年度考核。

评价工作按照自我评价、申报典型、总部评选、培育推广及后续工作五个步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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