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房子价格低怎么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院拍卖的房⼦价格低怎么办
依据《⼈民法院民事拍卖解释》的规定,法院拍卖房屋时,会确定房屋的保留价,保留价⼀般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或者由法院按市场价格确定,如果房屋所有⼈认为保留价过低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关于法院拍卖的房⼦价格低怎么办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法院拍卖的房⼦价格低怎么办
1、法院拍卖房屋时,会确定房屋的保留价,保留价⼀般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或者由法院按市场价格确定,如果房屋所有⼈认为保留价过低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2、法律依据:《关于⼈民法院民事执⾏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
1、拍卖时⽆⼈竞买或者竞买⼈的最⾼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或者其他执⾏债权⼈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内再⾏拍卖。
2、对于第⼆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或者其他执⾏债权⼈抵债。
申请执⾏⼈或者其他执⾏债权⼈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
3、对于第⼆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或者其他执⾏债权⼈抵债。
申请执⾏⼈或者其他执⾏债权⼈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内进⾏第三次拍卖。
4、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或者其他执⾏债权⼈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起七⽇内发出变卖公告。
⾃公告之⽇起六⼗⽇内没有买受⼈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其他执⾏债权⼈仍不表⽰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措施的除外。
依据《⼈民法院民事拍卖解释》的规定,法院拍卖房屋时,会确定房屋的保留价,保留价⼀般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或者由法院按市场价格确定,如果房屋所有⼈认为保留价过低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