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导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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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月25日
前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及法律的颁布实施,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责任落实、依法治理、改革创新、综合治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理念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新要求,对新形势下的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路径,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更严、更高。
近年来,电力企业高度重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但电力建设是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领域,仍存在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很好地处理安全、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规范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监督管理基本要素,促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参建单位开展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特拟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导则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归口并解释。
本导则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起草。
本导则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核电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尤京、王光、陈渤、郭俊峰、李连有、高统彪、张振涛、方绍曾、龙先明、王学、张三奇、刘冬根、马宗磊、杨彦君、彭开宇、王铁、肖琪峰、郎德彬、王昕、单志辉、邵青叶、邹怀君、钱方春、唐晓勇、沃仲磊、孙建
军、杜学芸、谢怡辉、黄仕鑫、梁中军、陈卫国、葛泽军、谢梅盛。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童光毅、张扬民、许海铭、徐新风、应希纯、肖海宝、彭飞、杜勇、成岩、方军、张杰、皇甫晶晶、吴至复、李庆林、袁太平、杨利勇、周伟、陆秋生、李成林、徐合献、朱玉平、侯士英、周晓飞、彭晓军、周仕杰、邱永年、孙世杰、李雅辉、王小江、杨大为、郭哲。
目录
1总则1 2术语3 3施工安全管理策划6
3.1概述6
3.2施工安全管理策划内容6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职责25
4.1安全生产委员会25
4.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职责27
4.3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27 5安全生产职责28
5.1建设单位安全职责28
5.2勘测设计单位安全责任29
5.3施工单位安全责任30
5.4监理单位安全责任32
5.5主要岗位安全职责33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9
6.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39
6.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布、宣贯的基本要求42
6.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基本要求42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43
7.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基本要求43
7.2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的制订与发布的基本要求43
7.3参建单位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监督检查、考核的基本要求43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4
8.1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44
8.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44 8.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44 8.4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45 9安全生产投入46 9.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46 9.2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46 9.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基本要求47 9.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47 10施工安全技术管理49 10.1施工安全技术管理一般要求49 10.2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专篇的编制50 10.3专项施工方案管理51 10.4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53 10.5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和方式54 10.6安全技术管理监督检查55 10.7安全技术文件管理55 11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56 11.1施工机械设备基础管理57 11.2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管理58 11.3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督检查64 12作业安全66 12.1作业环境66 12.2作业条件66 12.3作业行为67 13安全检查68 13.1安全检查类型及方法68 13.2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68
14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69 14.1安全风险管控69 14.2隐患排查治理71 15分包安全管理75 15.1分包计划管理75 15.2分包计划实施75 15.3分包单位资质要求及资源配备75 15.4分包监督管理76 15.5监督评价76 16职业卫生管理78 16.1职业卫生基础管理78 16.2职业卫生管理活动78 17应急管理82 17.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82 17.2应急预案体系建设84 17.3应急管理活动86 17.4应急救援91 18事故报告和与调查处理93 18.1事故报告93 18.2事故处置94 18.3事故调查和处理94 19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97 19.1绩效评价的组织97 19.2绩效评价的奖惩98 19.3持续改进99 20安全档案管理101 20.1基本管理要求101
20.2安全技术档案分类102 20.3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原则105附录A应编制专项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107附录B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110附录C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112附录D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分部分项工程113附录E安全设施目录115
1总则
1.1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指导施工安全管理活动,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指导电力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施工活动的安全管理。
供电所、营业厅、办公楼等民用建筑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同步核准建设的铁路、交通、水利等其他配套建设工程,应遵守相关专业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3本导则所称的电力建设工程,是指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和输变电等电网建设工程。
1.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并结合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电力建设工程的参建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1.5电力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电力工程资质和与承建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相应行政许可。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电力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1.6电力建设工程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1.7本导则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 B5065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 B/T33000)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 B5087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 B/T5032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 B/T50358)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 B/T1386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 B/T1280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 B5019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 B5015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 B50720)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 B50444)
《爆破安全规程》(G B6722)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 B2894)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 B Z/T225)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 B Z188)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 B50319)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 S G08)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求》(G B/T28001)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 B/T29639)
1.8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参建单位
参建单位是指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并对该工程项目承担特定法律责任的单位(主要包括电力建设工程的建设、勘测设计、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等单位)。
其他参建单位是指除建设单位之外的监理、勘测设计、工程总承包、施工等单位。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所要达到的目标,并采取措施去努力实现目标的活动过程。
2.3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2.4安全设施与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5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8有限空间
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设施、设备及场所。
2.9危险物品
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2.10风险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2.11安全风险评估
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2.12安全风险管理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已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2.13作业环境
从业人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关联的场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工作能力,以及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自然和人为因素。
2.14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1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2.16职业卫生管理
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2.17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者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应对处理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案。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18安全设施
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是指在建设施工活动中用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19相关方
相关方是指建设场所内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绩效有关的或受其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3施工安全管理策划
3.1概述
建设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管理总体策划,并经建设工程安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其他参建单位应依据已经批准的安全管理总体策划,编制本单位安全管理策划文件;其他参建单位工程管理机构组建后,在工程开工前应完成安全管理策划的编制工作。
3.1.1组织机构
参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组建工程管理机构时,明确工程安全管理策划的组织机构。
3.1.2策划的编审批
参建单位编制安全策划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评审后,履行审批程序。
3.2施工安全管理策划内容
3.2.1建设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策划内容
1上级主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使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等。
2应组建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明确参建各方(含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3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策划应包括: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原则要求。
4对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理制度。
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并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
5应制定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费用计划;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编制、审批计划;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安全会议计划等。
6应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文明施工的规划,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7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职业危害因素安全告知、职业卫生体检、建立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按要求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完善职业危
害标识。
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现场应保留合同复印件。
8应根据批准的建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用于指导项目实施过程的项目环境保护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实施,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项目环境保护的目标及主要指标;项目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项目环境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资源的专项计划;项目环境保护所需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攻关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投资估算。
9应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
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10进行现场施工布局规划,编制项目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
1)施工现场的施工布局规划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的规定,创建绿色环保工地。
2)编制的现场施工平面布置要紧凑合理,尽可能减少用地。
3)在现场平面布置图不应缺少,已建和拟建(构)筑物及管线;测量放线标桩地形等高线;施工机械的位置及运转范围;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必要的图例、比例尺、方向及风向标记等内容。
11应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规划,成立组织机构。
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目标,组织学习和培训。
按照《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国能安全〔2015〕126号)要求,对13个要素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
要对照标准,结合日常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并将经上级单位审批的自评报告抄送当地能监办派出机构,作为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依据。
12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的包含以下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取得国家规定的文件;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建设工程法人依法设立,项目部的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健全。
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项培训。
应急预案已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工作。
施工组织总设计大纲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定。
具备开工条件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施工图纸已通过会审。
13对工期管理进行策划,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依据国家、行业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工期定额,确定合理工期,建设单位组织制定工程里程碑节点工期和一级施工进度计划。
并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各施工单位落实一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二级进度计划。
编制完成的施工工期计划,应按程序审批。
已经批准的里程碑节点工期或一级施工进度计划,需要调整,提前于工程合同投产日期的,应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论证并书面批准。
14对安全检查的策划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
重要时期、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应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编制建设工程检查计划,包含:参加人员、检查内容、时间等内容,并经审批发布。
安全检查参加人员: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党团工会等人员。
15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策划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应对入厂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应对进入建设工程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矿)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16应策划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应建立相关方等安全管理制度,将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纳入内部管理,对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查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应与相关方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应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17对应急管理和防灾避险进行策划,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建立与本工程安全施工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
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建设单位是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应当根据工程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工程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及周边环境等,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应当针对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18应进行其他安全管理策划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制订现场防火、交通策划,明确管理部门。
编制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编制现场交通管理制度,明确道路、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职责和要求。
3.2.2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策划内容
1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不发生由于设计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隐患。
编制设计计划书时,应当提供设计适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编制条文清单。
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
严格执行勘察作业相关规定,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根据施工及运行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的需要,增加安全及防护设施内容设计,设计文件中要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应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的工程项目,应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满足设计安全要求。
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工程设计时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及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组建勘察设计单位派出机构的基本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建设工程设置设代处,代表勘察设计单位履行合同。
勘察设计单位委派的设代处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中涉及的安全与职业卫生问题。
3在设计报告中编制安全专篇及其基本要求
勘测设计单位在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有关安全风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