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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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民族团结、抵制非法宗教
尊重的老师们、亲爱的同窗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课的主题是《增强民族团结、抵制非法宗教》。

校园因什么而文明?校园因你、我的文明而文明。

咱们的校园若是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精神状态、和谐的环境气氛和文明行为,就不会有校园的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需要咱们全部师生共同为增强民族团结、崇尚科学、抵制邪教而长期尽力。

一、增强民族团结
(一)民族团结的内涵
民族团结是的大体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

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

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一、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二、保护增进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括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同心合力,一路增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4、反对民族割裂,保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宁、国家兴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

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

民族
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酷爱祖国、保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割裂祖国的活动。

(二)民族问题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份,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

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置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域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置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中国共产党从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咱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合作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一路团结奋斗、一路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彼此离不开。

(三)民族团结的要求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基础,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割裂、民族冲突是各族人民之祸,增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

“三心合一心,黄土变成金”。

团结是力量,团结是财富,团结是生产力,团结是国家发展进步的基础。

高举保护国家统一、保护人民利益、保护法律尊严、保护民族团结的旗帜,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爱民族团结,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民族团结,自觉捍卫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捍卫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严厉冲击民族割裂主义,坚决粉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割裂破坏图谋。

没有民族的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的安宁团结;没有社会的安宁团结,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发展;没有国家的繁荣发展,就没有各民族的兴旺兴盛。

只有各兄弟民族手挽手、心连心,团结一致,才能众志成城,抵抗自然灾害,应对金融危机,在风云突变的国际局势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

(四)在增进民族团结方面,作为中学生的你们应当到一、熟悉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树立保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二、做到三个尊重:即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

3、自觉关心和帮忙少数民族同窗,不说无益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无益于民族团结的事。

4、踊跃向周围的人宣传我国的民族政策,并向有关部门就如何保护民族团结踊跃建言献策。

五、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勇于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割裂的行为作斗争。

二、增强识别宗教活动的能力和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一)什么是宗教?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宗教的本质进行了论述:“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
空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世的力量采取了超人世的力量的形式。

”这段话高度归纳、深刻揭露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必然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必然水平以后产生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其本质是人们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社会物质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一种倒置的、虚幻的、不科学的反映,客观上并非存在。

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都是空想出来的东西,这些空想的内容和对象成为支配宗教信仰者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这种反映在人们头脑中的外部力量,并非直接以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这些“人世力量”所表现出来,而是以“超人世”力量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使得宗教显得具有超自然、超人世的神圣性。

(二)宗教对青少年的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你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尚未真正形成,生活经验少,思想单纯、不稳定、不成熟,求知欲旺、好奇心强、擅长仿照,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控能力差,对许多社会现象缺乏判断力,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淡薄,这种心理特征决定了你们的价值取向是随着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思潮的转变而转变,容易受不良社会现象的侵害。

而宗教的存在是以大量群众的信奉为前提,它的这种群众性,使其往往组成一种超级壮大的社会力量,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作用。

(三)国家禁止任何人在学校从事任何宗教活动
基于上述影响,我国法律严格限制宗教介入社会公众生活,特别是不允许宗教干与教育,禁止学生参加宗教活动,这是党和国家为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使其免受宗教消极影响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国家法律严禁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需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28条第8款规定:“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与。

”各办班学校要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为严防各类反动势力对学校教育的渗透。

学校必需首先明确不允许宗教干扰教育,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宣传有神论思想。

要教育学生全面熟悉、理解党的宗教政策,熟悉宗教的历史性,掌握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和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等有关政策,学会区分合法的宗教活动与非法的宗教活动的界限,区分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邪教的不同。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是非辨别能力和抵御能力,坚决同非法宗教、封建迷信、反动邪教做斗争。

二是国家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禁止学生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1990年9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第13条第2款规定: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背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
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三是地方性法规、规章也严禁任何人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比如新疆自治区高校发布的《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第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学校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第4条规定“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

2021年,《新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自觉保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割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第26条规定:“教师有引诱、胁迫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散布民族割裂主义言论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窗们要选择正确的人生信仰,尽力学习,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为保护社会稳定,宏扬正气,抵御和防范极端宗教,展现新时期青少年学生的良好风貌,以此己任,聚集正能量、传递好声音,为建设美丽、文明、和谐的校园做出贡献。

下面是我给同窗们提几点要求:
一、酷爱中国共产党、酷爱祖国、酷爱各族人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与破坏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

二、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民族宗教有关法律的规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勇于及时举报危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安全的行为。

3、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宏扬现代文化,引导身旁的人学法、懂法、遵法,集聚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

4、自觉提高对极端宗教的警戒性、辨别力和防范力,不听、不看、不传播含有宗教极端、民族割裂、暴力恐怖和“圣战”思想的音视频和出版物。

五、坚决同非法宗教和宗教极端势力作斗争,斗胆举报“三非”(非法宗教、非法网络、非法宣传)活动,对宗教气氛浓厚、年轻人留大胡须、妇女蒙面纱、符合“非法宗教活动26 种”表现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穿“吉里巴甫”及“星月”衣饰等要踊跃斗胆及时举报。

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保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我的讲课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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