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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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试题
物业管理条例试题
一、单选题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2、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4、业主大会应当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
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5、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6、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7、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大会临时会议。

8、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业主。

9、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物业管理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民委员会。

10、业主大会做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公约,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管理区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11、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12、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政府社团登记部门备案。

1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

1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积极与相关居民委员会配合,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15、在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书。

16、建设单位应在销售物业之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说明物业管理协议。

17、建设单位应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管理规定,约定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18、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19、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如果投标人少于3个或住宅规模较小,则可以经物业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选派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20、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包含公共维修资金、物业装饰装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公用面积分摊等约定内容。

2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如果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如果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废。

23、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24、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25、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公共停车场、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场所绿地。

26、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具备独立核算能力和能自负盈亏的能力。

40、根据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并由双方约定服务报酬。

4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42、物业管理企业应全力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43、物业管理企业顾请保安人员时,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监守自盗违法犯罪、侵害公民合法权利或形成恶势力危害业主。

44、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45、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使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经营所得利润的分配、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和招投标管理活动的批准等方面的问题。

47、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随意租售、改变用途、擅自占用或任意损坏。

48、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业主委员会。

49、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50、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51、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52、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的同意。

A。

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投票权是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
的一项重要权利。

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时,业主应该遵守业主公约和会议规则,以维护会议的秩序和公正性。

同时,业主还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以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和服务的正常运转。

B。

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时,应该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因素,以确保管理区域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的划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C。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多项权利,包括选举业委
会委员、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制定和修改主业主公约、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以及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投票权等。

这些权利能够有效保障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D。

业主大会作为业主自治的核心机构,履行着制定、修
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等职责。

通过业主大会的决定,能够有效维护业主的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的稳定运行。

E。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分组讨论、书面征
求意见和小会讨论等形式,但应当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容持有
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这样能够确保业主大会的决定具
有代表性和公正性。

F。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等,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2/3以上通过,以确保决定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G。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不定期、临时和随时立会等不同形式,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需要。

业主委员会则履行着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实施情况、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等职责。

H。

业主公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以确保业主的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的稳定运行。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则应当就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以确保业主大会的公正和有效。

I。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
和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活动、相抵触的行为和不作为行为。

同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以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和稳定。

77、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还应提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产权资料。

78、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事项等内容。

79、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的原则,以避免业主投诉和纠纷。

80、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
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依法处理或行政处罚。

81、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由业主制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82、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或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公用设施、设备和道路,以免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83、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84、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行收益应当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或与效益创造人分成,物业管理企业也应分享利益。

85、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并处以罚款。

86、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应当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和司法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87、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或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经营的个人,处1000元以下1万元以下罚款。

88、《物业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了十项基本制度、明令四项禁止行为、规范两项书面合同和法规授权四项规定。

89、《物业管理条例》建立了十项基本制度,其中包括招投标制度、资质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制度和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90、《物业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四项行为,分别是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占用或挖掘物业区域道路和场地、改变区域内公共建筑和设施用途以及委托他人管理该区全部物业。

91、错误。

即使只有一个业主或者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也必须设立业主委员会。

92、正确。

93、错误。

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需要经过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94、正确。

95、正确。

96、正确。

97、正确。

98、错误。

物业管理企业不可以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其他企业。

99、正确。

100、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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