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中的象征意义分析(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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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中的象征意义分析(共5篇)
第一篇: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中的象征意义分析
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中的象征意义分析
摘要:《我弥留之际》是威廉·福克纳的代表作,也是当代美国文学作品中的杰作。

在写作过程中,福克纳利用象征手法赋予了该作品更为深刻地内涵与意义,因此,准确解读小说中的象征意义是理解整部小说的关键。

本文拟对《我弥留之际》中的象征意义进行全面剖析,首先对福克纳及其作品以及象征意义做简要介绍,其次从地点、人与物多个角度详尽分析《我弥留之际》中的象征意义,最后在依据以上分析,对其主题内容进行分析。

《我弥留之际》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象征意义的丰富运用不仅深化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也深刻反映出了福克纳对生命和人生真谛的思考。

关键词:《我弥留之际》;象征意义;分析探讨
一、引言
威廉·福克纳,1897年出生于美国密西西比州的新奥尔巴尼市,他是美国意识流文学的典型代表,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由于福克纳为美国小说作出了强有力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1949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1
福克纳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大部分故事都以约克帕纳塔法县为背景,由此,他的小说也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

《我弥留之际》是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的著名作品,被福克纳视为自己最好的作品,主要描写了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生安葬途中所经历的种种磨难,透过这样一个荒诞的旅程,福克纳不仅写出了人类的勇敢、自我牺牲与理性的一面也使人们认识到——人类虽然渺小,却有着无坚不摧的勇气,通过自身坚苦卓绝的努力,一定会战胜所有苦难。

2
二、地点的象征
(一)约克纳帕塔法:落后
本德伦一家人生活着的约克纳帕塔法,地处乡村,又脏又穷,而
且每一户人都离得很远,相互隔离,正如达尔说道:“我们的生命啊,怎么就飘散成无形的风、无形的声,疲惫的姿态又疲惫地重复着,化为看不见的手在看不见的弦上拨出古老回响,我们在夕阳西下的时分落定为狂态,木偶般死板的姿势。

”3
约克纳帕塔法是一个偏远的农村,远离城市,交通闭塞。

当本德伦一家去镇上看医生时,不仅医生被他们的贫穷无知深深震撼到了,就连安斯本人也清楚地意识到了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差异以及自己生活的落后与无知。

可以说,在小说中,约克纳帕塔法就是无知与落后的典型代表。

(二)杰佛逊:现代化
杰佛逊是约克纳帕塔法的首府,在故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着丰富的象征意义。

它是现代资本主义的符号形象,是一个充满了现代街道、建筑和设备的地方。

一方面,杰佛逊象征着进步。

本德伦家庭为了寻找医生而来到杰弗逊,就表明它是远离农村的地方。

另一方面,杰佛逊也象征着虚荣。

安斯·本德伦出生和成长于杰佛逊,那里大多数人都有着杰出的家族历史。

在被北方打败后,他们都有一种怀旧的感觉,反思过去的日子,他们的感情往往与虚荣和孤独、绝望和悲观的情绪并存[2]。

当本德伦家庭抵达杰佛逊时,瓦德曼问达尔地点是否是杰佛逊时,达尔这样描述她的神态:脸上洋溢着紧张,梦幻和憔悴。

从描写中就可以发现本德伦家庭初到杰弗逊时的紧张和茫然。

他们不能接受他们突然看到的,而且仍然在质疑是否是杰佛逊,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他们的困惑和迷惘的内心世界。

三、角色的象征
(一)艾迪和安斯:扭曲的存在
艾迪·本德伦,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之一,拥有很多象征意义。

许多评论家把她定义为这部小说的核心。

虽然她已经死了,但她仍然是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核心。

大量的批评家认为艾迪是病态人格,给她的家庭带来诸多灾难。

而另一方面,3(美)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著,蓝仁哲译.我弥留之际:译林出版社.2015 艾迪也是孤独的,她是一个
没有身份的无根的女人,是一个孤儿,她试图通过她的生活影响他人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作为一个教师,她教育学生就是为了让他们意识到她存在[3]。

艾迪似乎是一个意志坚强的女人,但事实上她总是被一种幻灭感所笼罩,她看到了婚姻之爱和母性是空洞的概念,存在仅仅是为了填补她的生活的空隙。

她的一生是一个悲剧,这也是她自己刻画的悲剧。

作为一名教师,她不受欢迎学生;作为一个母亲,她本应享有极大的快乐,但她没有,作为一个妻子,她不能从丈夫安斯那里得到爱。

孤独萦绕在她生活的方方面面。

她渴望与人交流,但最终仍是幻想破灭。

4
安斯是自私的,他迫使朱维尔卖掉马,还让他交出晚上努力工作赚来的钱以购买杜威·德尔的堕胎药,同时他也试图证明为自己的懒惰精神辩解,在第一章中,他曾说他不能工作,因为汗水将导致他的死亡。

他以此为借口逃避工作。

有人说他是“老狗”,“稻草人”或者“醉酒的身体笨拙的雕刻漫画家”,这也说明了他为什么该配不上艾迪和孩子们的尊重。

在感情上,安斯不值得被艾迪和孩子们尊重。

此外,安斯也是一个极端的伪君子。

在小说中,得到假牙是他前往杰佛逊的原因。

他利用艾迪的死来完成自己的自私动机,并且在艾迪死后就匆忙寻找了新妻子,这也体现出了安迪对妻子的不敬[4]。

(二)达尔, 杜威·德尔和瓦德曼: 精神退化
在《我弥留之际》中,达尔是本德伦家族最为聪明和敏感的儿童。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达尔是疯狂的,他从一开始就试图结束这场荒唐的旅程,试图将母亲的棺材留在那里的牲口棚,在渡河期间,他为了毁坏母亲的棺材还放火烧了吉莱斯皮的仓库,最终导致家人将他送往精神病院。

杜威·德尔是她母亲的缩影,母亲的命运也暗示着她的命运。

她一直觉得孤独和无助,无法向外人诉说她怀孕的事实,对于她来说,怀孕是“蔓延的痛苦”,她无法向任何人透露他的秘密,只能选择去牲口棚寻找短暂的舒适。

矛盾的思想本质瓦德曼象征。

一方面,瓦德曼有着天真无邪的生
死观,另一方面,瓦达曼又不仅仅是我们所理解的简单和天真,他的话有时是复杂而充满哲学意味的,例如,他凭直觉知道他母亲的罪过。

在整个旅途中,瓦达曼试图找到4 郭棲庆,潘志明再析《我弥留之际》中的本德仑一家[J]外国文学研究,2011(08)对生命与死亡、爱与恨、牺牲与奉献,忍耐和痛苦的准确理解,这些东西让他很迷惑。

他还太年轻了,无法应对混沌世界的变化,对他来说,旅程就是学习和寻找生活中的问题。

四、物的象征
(一)洪水和火灾:净化和破坏
在基督教中,水象征着净化和净化的原始罪过。

净化不仅是为了个人的存在,也为了整个人类。

在《我弥留之际》中,所有的角色都经过了“洗礼”。

在去往杰佛逊的旅程中,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动机,但通过洪水的洗礼,他们团结起来,抗击洪水,以挽救艾迪的洪水的棺材。

通过水的净化,他们的思想比以前更加纯洁。

5在《我弥留之际》中,洪水也代表着改变,它象征着告别以往,步入新的生活。

对本德伦家庭来说,洪水是一场大灾难,它似乎破坏了一切,艾迪的棺材几乎被洪水冲毁了,卡什也身受重伤。

对他们每一个人来说,洪水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轨迹,无论结果好坏,都必须面对。

火是毁灭和混乱的象征,当达尔为了迫使留下艾迪的棺材二放火烧谷仓时,一家人陷入了混乱。

大火不仅毁了棺材,也几乎毁了整个旅程。

当得知母亲的棺材起火时,朱维尔匆忙去救,并由此负伤。

火也被用来表达强烈的情感情感决心或强烈的愿望,这把火也代表了朱维尔对母亲的感情就像这一把火一样炽烈。

(二)艾迪的棺材:功能障碍和不平衡
棺材代表家庭的功能障碍。

卡什按照母亲的意见建造棺材,力求棺材的完美,但不平衡呢,就像本德伦家族自身的不平衡。

艾迪自己想要一个足够稳定的棺材,以确保她的身体不受损害。

然而,艾迪希望埋葬在杰佛逊,这是自私的,同时也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安斯心甘情的带着棺材前往杰佛逊埋葬艾迪,也是出于其偶然的自私欲望。

他最终的目标是获得一组新的假牙。

而在旅途过程中,卡什断了
腿,达尔被送进精神病院……本德纳家族所有行动的中心都围绕着艾迪的棺材,灾祸和不幸的产生也都是由于棺材,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则是家庭的功能障碍和不平衡[5]。

五、总结
综上所述,在《我弥留之际》中,福克纳借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来展示小说5 黄秀敏.《我弥留之际》———福克纳独树一帜的意识流作品[J].世界文化,2012(05)主题思想,在故事的叙述中,福克纳利用洪水、火灾、棺材等象征符号来激发读者联想的思想并促进他们的理解。

《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最负盛名的代表作,在小说中,我们能看到福克纳的重点不是埋葬过程是否具有意义,而是生活本身,以及人们如何面对生活中困难和灾难。

通过对《我弥留之际》象征意义的系统化的解读,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福克纳认为人是不朽的,因为他相信人类会忍受灾难,并终将获胜。

每个人都有一个灵魂,一个能具有牺牲、忍耐和同情精神的灵魂。

通过这部小说,福克纳试图教人勇敢地面对现实,教导人们无论生活多么残忍,只要坚定信心,不仅能战胜困境,还会获得成长,开启人生的另一篇章。

注释
[1]黄秀敏.《我弥留之际》———福克纳独树一帜的意识流作品[J].世界文化,2012(05)[2]许志强.《我弥留之际》的一个评注[J].外国文学评论,2010(02)[3]张晓毓.文本间的指涉与互文性的文本———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的互文性策略[J].名作欣赏2011(02)[4]彭毳鑫.试论《在我弥留之际》中的人物形像[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0(08)[5]郭棲庆,潘志明再析《我弥留之际》中的本德仑一家[J]外国文学研究,2011(08)[6]李文俊.福克纳的神话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02) 第二篇:威廉·福克纳
福克纳(l897-1962)
小说家。

生于1897年9月25日,是南方密西西比州北部一个庄园主的后裔。

他对地主家庭盛极而衰过程中的种种变化十分熟悉。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

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

1925年在新奥尔良结识著名小说家舍伍德·安德森,在他的帮助下出版了第
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1926)。

第二部小说题为《蚊群》(1927)。

1929年出版第三部小说《萨托里斯》。

这是以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为背景的第一部小说,写南方贵族地主有害的精神遗产对子孙的不良影响。

这部小说被称为“站在门槛上”的书,从它可以看出福克纳B 后的重要作品中将要出现的主调、题材、情绪与艺术手法。

福克纳自称从此开始,他发现他的“家乡那块邮票般小小的地方倒也值得一写,只怕一辈子也写不完”。

他一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以约克纳帕塔法县作为故事发生的地点,人们称他的作品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

这部世系主要写这个县及杰弗逊镇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族的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美国独立之前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的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的人物在他的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中交替出现。

小说中的故事互相都有一些关系,每一部书既是一个独立的故事,又是整个“世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福克纳写第一部作品时,似乎对约克纳帕塔法县里所有的人和事,大致上已有轮廓。

1929年出版的《声音与疯狂》是福克纳最有代表性的作品。

1929至1936年是福克纳创作力最为旺盛的时期,除了《声音与疯狂》,还写了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1930)、《八月之光》(1932)、《押沙龙,押沙龙!》(1936)。

福克纳后朗最重要的作品是《村子》(1940)、《小镇》(1957)与《大宅》(1959)。

《寓言》(1954)是福克纳晚年的一部重要长篇小说,它的主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战争。

福克纳还写了许多中、短篇小说,其中也有不少重要的作品。

如《老人》(1939)与《熊》(1942)。

30年代初,福克纳的几部重要作品已经出版,但收入不丰,还得经常为好莱坞写电影脚本,以维持生计。

1946年《袖珍本福克纳选集》出版之后,他的作品逐渐受到推崇。

他获得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金,1951年又获得全国图书奖,1955、1963年两次获普利策奖。

此后常被国务院派往国外从事文化交流工作。

1962年7月6日因病于家乡牛津镇逝世。

福克纳在西方文坛上被看作“现代的经典作家”。

他的作品题材
广阔。

他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及其他小说规模宏大,人物众多,描写了两百年来美国南方社会的变迁和各种人物地位的浮沉及其精神面貌的变化。

他是美国“南方文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他笔下反映的种植园世家子弟精神上的苦闷,也正是现代西方不少知识分子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例如如何对待从祖先因袭的罪恶的历史负担,如何保持自身良心的纯洁,从何处能获得精神上的出路等等。

福克纳对传统、对物质主义的怀疑与否定引起了他们的共鸣,他们认为福克纳表现出了“时代的精神”。

由于李文俊先生的翻译我走近了福克纳,并且被他影响着我的理解力和判断力。

他是一个奇妙丰富的作家,一个叼着烟斗的美国南方老头儿,但他的作品表现出来的东西,除了生命疼痛和意义之外,还有隐藏不露的技巧。

那技巧被一代一代的作家借鉴和模仿着,然而没有人能真正拿走他的技巧。

他的技巧是随他感觉而来的准确性和力量,而不是那些突然而来的漂亮句式和华丽词语。

所以别看他叼着烟斗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他骨子里可是一个严谨的人。

这个写过十八部长篇小说和一堆中短篇小说的美国南方老头儿曾说:“……需要精心地写,得反复修改才能写好。

”然而我们读他的作品,却看不出有什么修改的痕迹,他炉火纯青的描述技巧,已出神入化为血管里自然流淌的东西,那东西来源于智慧和警觉。

福克纳是完善的,他的完善在于他表达了生活的质朴和本真。

无论美好和丑陋他都娓娓道来,精彩的篇章举不胜举。

这就是我喜欢的福克纳,他的精彩篇章来源于生活却并不高于生活。

一直被文学评论界推崇为意识流小说的杰出典范,这主要归因于作者对艺术手法的大胆创新以及在揭示人物内心世界时表现出的精湛的意识流技巧.全书四个部分分别由康氏家族四个人物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来讲述,作者依据不同人物的个性特征创造性地运用了多视角、时序颠倒、意识流等表现手法,显示了他在语言操作、技巧应用以及谋篇布局等方面非凡独特的艺术才华.1949:福克纳与《喧哗与骚动》(美) 福克纳是作为一个充满热望的艺术鉴赏者开始他的文学生涯的。

起先他追随英国诗人阿尔杰农·史文朋和法国象征主义诗人。

他的第一
部作品是组诗《大理石的牧神》(1924)。

小说《士兵的报酬》(1926)的出版,使福克纳发现这种形式更适合自己,以后他就激励自己去精通小说这种形式,写出了自成体系的许多作品,创造了约克纳帕塔法县。

他以密西西比州拉法耶特县的地理、文化、历史和人民为基础,虚构出“邮票般大小的故乡本土”约克纳帕塔法县,它成为福克纳大部分作品的背景和凝聚因素。

早期手稿表明,在福克纳出版他的第一本约克纳帕塔法系列小说《萨托利斯》(1929)以前,就曾以不同的方式表现过一些家庭、家族以及他的一部分主人公,那些具有悲剧性或喜剧性的人物。

在他出版《喧哗与骚动》的同一年里,他似乎对材料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从此开始建构一系列的巨著,直到1959年在斯诺普斯三部曲的高潮中得以完成。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尝试多层次的叙事角度,以不同叙事角度把小说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版后面还加上一个附录。

他解释说他首先采用一位白痴(班吉)的视角来反映一个家庭的悲剧,因为他相信一位不能理解事情起因的人能够提供某种客观的东西。

福克纳试图增加其他的视角来表现故事的内在意义,但是他发现就算用了五种视角,也仍然表达不了他在故事中所要说的一切。

虽然这种表达方式看上去是不连贯的,甚至是拙笨的,但结果却成功地描绘出了深刻的悲剧色调。

他运用意识流技巧是受了詹姆斯·乔伊斯和亨利·詹姆斯的影响;生动的长篇独白技巧也表明他曾从罗伯特·勃朗宁身上汲取过营养;他也运用海明威所强调的简洁的叙述表达方式,同时也学会了观察悲剧之中的荒谬,这显然能从马克·吐温身上找到源头。

从这部作品中,人们似乎可以看出他已经精通叙事技巧,但是如果不运用这些技巧把读者深深地、令人信服地引进他笔下人物的内心世界,那么对于技巧再精通熟练也显得毫无意义。

读者经历了对三位兄弟——班吉、昆丁、杰生——的内心世界的一番游历,对这些形象一定会难以忘怀。

同时,一定也忘不了他们的姊妹凯蒂和佣人迪尔西。

在《喧哗与骚动》之后,每隔一隔时间,福克纳就有杰作问世。

《我弥留之际》(1930)叙述的是本德仑一家为完成本德仑夫人的遗愿,把她葬在一个遥远小镇上父母身边而进行的荒诞的、带有悲剧色彩的努力。

外部大水的阻隔和内部家庭成员的纷争,使这个家庭为实现他们的目标付出了太高的代价。

《八月之光》(1932)写了弃儿裘·克里斯默斯的生活。

他相信自己是个混血儿,并努力寻找使自己的双重血统得到承认而不受种族歧视的合法地位。

就像哈克贝利·芬一样,他在实现自我的过程中遇到了来自外部和内部两方面的阻力。

与以往那些杰作不同,这部作品场景广阔、内容丰富,对约克纳帕塔法县的文化背景作了视野开阔的描绘。

随着《押沙龙,押沙龙!》(1936)问世,一般人都认为福克纳的创作达到了顶峰。

这部小说把福克纳对约克纳帕塔法的建构、对小说叙述技巧的熟练掌握以及他对创造真理问题的持续性兴趣都汇合到一块。

在这儿,福克纳从不同的角度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虚构的历史问题上。

在1909年和1910年之交,昆丁·康普生觉得自己也许能够发现1865年在托马斯·塞德潘的庄园里,托马斯的儿子亨利开枪将自己的好朋友、妹妹的未婚夫查尔斯打死的原因。

福克纳通过昆丁的“侦查”,把这部小说与《喧哗与骚动》紧密地联系在一直。

在《喧哗与骚动》中,昆丁在1910年他上哈佛的第一年春天里自杀了,部分原因是他不能忍受妹妹的性成熟。

在塞德潘的故事中,昆丁能够看到决定自己的一生以及导致他自杀的一些因素。

昆丁以后的遭遇就成了“历史”的真正的含义。

这部小说就像许多历史学家的对话,各式各样的人物都以自己观察问题的方式、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支配事实,企图得出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或为什么会发生的部分真相。

最后一种观点认为真理出自于强调心灵的真实性、与心灵直接对话并难以证明的想像行为。

昆丁和他的哈佛同学施里夫·麦坎农就是依靠想像力来认定亨利和查尔斯的身份,使这一重大事件得以重现:托马斯·塞德潘告诉亨利,查尔斯不仅是他的同父异母兄弟,而且他身上还有来自于母亲的黑人血统。

就算亨利能够容忍乱伦现象发生,他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妹妹将嫁给一个黑种,因此他在庄园门口枪杀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也是自己惟一的兄弟查尔斯。

托马斯和亨利之间的会面这一关键场景,没有任何一位证人在场——只是靠推测来认定它的必然性。

《押沙龙,押沙龙!》充分表达了福克纳的几个典型主题。

他的人物融合在他们的历史之中。

这里的历史并不单单是一系列事件,而且还包括通过这些事件显露出来的生机勃勃的精神冲突,福克纳在受奖演说中称之为人类精神。

依仗着对想像力自我超越的运用,昆丁和施里夫沟通了。

在人类精神的领域里亨利和查尔斯同样也是相互沟通的,在超出日常生活的平面上他们能够相互理解。

在福克纳的所有作品中,想像力的自我超越使个体同群体连结在一起,同人类内心的真实连结在一起。

福克纳作品中许多人物的悲剧性磨难起源于他们对旁人内心世界的茫然无知,或者他们企图把短暂的超越永恒化。

从《押沙龙,押沙龙!》看来,福克纳的作品表现了技巧和主题的结合。

他的许多杰作能够被看成是对构成自我超越的巨大障碍的研究,他把自我超越当作自己文化的一部分。

在《喧哗和骚动》中,福克纳把焦点集中在古老南方社会秩序的崩溃以及由此给家庭价值观念所带来的压力上。

《我弥留之际》讲述的是性别差异的残忍。

《八月之光》把注意力集中在种族主义和边疆地区的清教主义上。

开始于《村子》(1940)的斯诺普斯三部曲强调了来势凶猛的资本主义对于人类精神的影响。

《去吧,摩西》(1942)继续揭示种族歧视、贪婪占有以及物欲对于人类心灵交流的阻碍。

对这些杰作的主题作这样的描述,很可能会使读者沉浸于这些故事之中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和真实生动的场景、事件描绘,而不公正地忽视它们所具备的真正力量。

虽然许多读者感觉到了在《去吧,摩西》之后福克纳创作能力的衰退,但他仍然向人们提供了大量受人尊重的作品。

在40年代,福克纳写了许多短篇小说,后结集为《威廉·福克纳短篇小说选集》(1950),这本书使他获得国家图书奖;他还为好莱坞写作剧本花费了许多时光,还帮助马尔科姆·考利整理《袖珍本福克纳文集》;他收选一批侦探故事出版了小说集《让马》(1949),并完成了《坟墓的闯入者》(1948)。

这是他自《圣殿》(1931)以来,第一本确切意义上的通俗读物,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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