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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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篇: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中药饮片调剂常规是近多年实践逐步形成的,是中药调剂工作的准则,中药饮片调剂常规一般分为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发药5个程序。
一、审方
审方是中药调剂工作的第一个环节。
它不仅对医师所开处方负责,而且要对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负责,所以对处方要详细的审阅。
中药调剂人员应全面掌握调剂理论知识,必须熟练识别中医处方的繁、简、行草字以及同音字。
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字迹不清的,不可主观猜测,以免发生差错,一定要审查无误后,方可计价调配,否则不予调配,审方包括以下内容:
1、审查科别、姓名、性别、年龄、婚否、住址或工作单位、病历号、日期、医师签名等。
处方日期,医疗单位对超过三日的处方不予调配。
中药店应了解新方还是旧方,如实旧方应问明处方上的姓名、日期,避免拿错方或误服的事故。
审阅处方的性别、年龄、婚否、病历号、等,如系老人、小孩、,注意剂量是否超量;如系孕妇,应注意有无妊娠禁忌药。
2、审查药名,要注意药名的一字之差。
(1)品种不同。
如破故纸(补骨脂)与洋故纸(木蝴蝶),忍冬花(金银花)与冬花(款冬花),吴茱萸与山茱萸,怀牛膝与川牛膝,大胡麻与小胡麻等。
(2)同一品种炮制方法不同。
如干姜、炮姜、煨姜;制南星、胆南星等。
(3)同一植物入药部位不同。
如桑叶、桑枝、桑椹、桑白皮;橘核、橘络;扁豆衣、扁豆花等。
3、审查剂量、剂数书写是否清楚,有无重开、错开、超量、药量遗漏或模糊不清,除重开、剂数可与患者商量酌情修改外,应请医师
修正后方可调配,切忌主观猜测臆断,以防差错。
审查处方中有无毒性中药,如有毒性中药,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调配。
4、审查处方中有无相反、相畏药,超量药及妊娠禁忌药,如有不予调配。
如系病情需要,应与医生联系,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5、审查有无短缺药,如有按“先救急、后一般”,“先儿童、后成人”,“先重病、后轻病”,“先住院、后门诊”等原则酌情处理。
对紧缺药品,药剂人员有责任介绍推荐疗效相似的品种,但未经处方医生改方,药剂人员无权更换处方药品,不得随意用替代品。
6、审查处方有无临方制剂加工,处方若需要临方制剂加工,能否俺除非要求制作完成期限等应与患者交代清楚,经同意后再计价。
再处方中需自备药引的应向患者说明。
二、计价
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计价,不得随意估价和改价,药价的尾数按“四舍五入”执行准确无误。
调配是中药房完成医师对病人辨证论治,正确用药的重要环节。
调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对戥、持戥、调配、分剂量。
复核应由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中药师负责,以确保调配处方的质量。
发药是中药调剂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
发药时要核对患者姓名、取药凭证号码以及药的剂数,注意区分姓名相同相似者,防止错发现象。
三、调配
(1)调剂人员接到计价收款后的处方,应先进行审方,审查有无相反、相畏的药物,毒性药物等,还要对药物的别名、并开药名、处方脚注和有无需临时炮制加工的药物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
(2)对戥。
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戥称。
调配前先检查定盘星的平衡度是否准确。
再根据处方药物的不同体积和重量,选用适当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称取贵重药品或毒性中药,克以下的要使用毫克戥,才能保证剂量准确。
(3)持戥,左手持戥,右手取药,(具体操作如图)随右手关斗。
检查戥量指数和所称药物
是否平衡,要举到眉齐,以戥称平衡为准确。
(4)为了便于核对,要按处方药味所列顺序进行调配,间隔平放,不可混放一堆,对体积松泡的品种如通草、夏枯草、淫羊藿、茵陈等应先称,以免覆盖前药。
对粘度大的药物如瓜蒌、熟地黄、龙眼肉等可后调配,放于其他药味之上,以免沾染包装用纸。
配发饮片时应注意点排方法:“所配饮片间隔放,色白块片压四角,子实粉末中间搁,花叶全草放里面,质地重实内层数,另包药物称一边,逐一查对无差错,装药袋上写姓名,注明煎法和服法,讲清医嘱再发药”。
(5)根据医师处方要求、处方应付常规要求和传统调配习惯进行调配。
不准生熟不分,以生代炙,若发现伪劣药品、炮制不合格药品、发霉变质药品等,应向有关责任者提出更换合格品后,再行调配。
(6)处方中有需特殊处理的药品,如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另煎等要单包并注明用法。
(7)处方中有矿物类、动物贝壳类、果实种子类等质地坚硬的药品,需要用捣药桶(铜冲)临时捣碎,以利于煎出有效成分。
在使用铜冲时,须先视铜冲内是否干净,不得有残渣或粉末。
凡捣碎毒性中药后,应及时洗刷干净,以免影响其他方剂,临时捣碎以适度为宜。
(8)方中有需要临时加工的药品,如炒肉桂、炒干姜、炙旋复花等由专人处理,临时炮制也要依法炮制,炮制品要符合质量要求。
(9)对一方多剂的鲜药,如鲜芦根、鲜地黄等应分剂量后包。
并注明用法再单独另包,不得与群药同包,以便于低温保存,防止霉变。
(10)分戥,对一方多剂的调配要逐剂行复戥,不可主观臆断分戥或随意抓配。
处方中的并开药物,如二目、龙牡等,应分别称量,不得以一味抓齐。
一般药没剂误差不得超过±3%,细料药物或毒性中药不得超过±1%。
四、复核
复核是中药调剂的重要环节,对调配的药品必须按处方逐项进行全面细致核对。
具体要求如下:
(1)审查有无相反、相畏药物,妊娠禁忌药物,毒麻药物的剂量。
毒性中药、贵细药物的调配是否得当。
(2)调配药物是否与处方相符,药味是否齐全,有无错位、漏味或多味和掺杂异物。
(3)调配药物剂量、剂数是否与处方相符。
(4)要求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另煎等药物是否单包并注明用法。
(5)对医师处方脚注和临方炮制药物,是否符合医师用药要求。
制剂加工是否符合常规要求。
(6)药物质量有无虫蛀、发霉变质、有无生炙不分、以生代炙,整药。
籽药应捣未捣,调配处方有无乱代乱用等。
(7)节假日会一人值班没有复核人员时,调剂人员担负起复核职责,认真复核,并在复核项下签字(即一人双签字)。
(8)复核无误后符合签字,包装。
五、发药
(1)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取药凭证和汤药剂数。
(2)向患者交代用法、用量、用药或饮食禁忌,特别要注意需特殊处理的中药的用法,是否有自备药引、鲜药的保存。
(3)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用药问题。
第二篇: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中药士及以上职称的中药人员根据有处方权医师签名的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调配人员进行调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
2.调配前认真审核处方中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剂量、用法,配伍禁忌等。
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双签字”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3.调剂人员需按《处方管理方法》的统一标准,按方称量,一方
多剂者,药等量递减分包,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称,每剂药品称量误差不得超过正负5%。
4.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等药品均需打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单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配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凡伪劣,霉变,虫蛀药品不得配发。
5.凡急诊处方和医生注明急重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处方调配完毕,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名,再交核对人员复核,复核人员应查对配发有无漏配,错配,确认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方可包扎发药,并向病人交代药品的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如需要在医院煎者应登记计费,再交煎药室煎煮。
7.毒、麻、贵重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做到帐物相符。
8.药品分类、定点存放,药斗及储存容器应贴药品标签。
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
9.中药剂人员收领中药饮片,必须把好质量、数量关,对伪劣及变质、等级低的饮片坚决拒收。
10.中药剂人员填装药斗时必需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到伪劣及变质的药不装,应炮制的而未炮制的不装,名称可疑的不装。
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该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
新增药品及短缺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
11.药房的衡量器具,应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性。
12.调剂室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调剂室。
第三篇: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士及以上职称的中药人员根据有处方权医师签名的处方进行调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调配前认真审核处方中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剂量、用法、配伍禁忌等。
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处方医生“双签字”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三、调剂人员需按《处方管理办法》的统一标准,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者,要等量递减分包,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称,每剂药品称量误差不得超过±5%。
四、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等药品均需打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单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配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凡伪劣,霉变、虫蛀药品不得配发。
五、凡急诊处方和医生注明急重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七、毒、麻、贵重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做到账物相符。
八、药品分类、定点存放,药斗及储存容器应贴药品标签。
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
九、中药剂人员收领中药饮片,必须把好质量、数量关,对伪劣及变质、等级低的饮片坚决拒收。
十、中药剂人员填装药斗时必需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到伪劣及变质的药不装,应炮炙的而未炮炙的不装,名称可疑的不装。
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
新增药品及短缺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
十一、药房的衡量器具,应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性。
十二、调剂室工作人员药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非本室人员
不得进入调剂室。
第四篇:徐浦医院中药饮片调剂和处方审核操作规程
中药房饮片调剂和处方审核操作规程
【调配】
1、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核算药价。
患者交款后,处方交调配人员调配。
2、调配人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
调配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药品,配方时,调配人员应认真、细致、准确。
(1)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2)调剂过程中必须按处方从上至下,从左到右进行调配。
(3)调剂过程中认真计算剂量、重量,不得缺斤少两。
(4)调剂过程中注意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毒麻药,需要单独调配。
3、调剂完成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饮片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审方】
1、接到处方后,处方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查,包括处方的医生,开方的时间;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剂量;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缺药,错写药名;错抓、漏抓等。
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
(1)审查处方有无医师签字。
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患者,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2)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审核人员将处方返还患者,并告知患者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3)处方所列饮片药房没有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患者,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中的药品。
2、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将处方交调配人员。
【复核】
1、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2、复核无误的,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
将中药饮片交付给患者。
【发药】
1、发药的同时,向患者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
如服药前后次序、服药时间、对某些药物服用后应作的检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等,对特殊病人如老年人、幼儿等的用药应作特殊交待。
第五篇:医院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制度
医院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制度
一、取得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的调剂、调配工作。
具有中药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中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医院培训考核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中药饮片调剂工作。
二、调剂人员必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
不经医师处方任何人不得调剂发放处方药品。
三、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剂处方时必须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做到“四查十对”。
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调剂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四、调剂人员发出药品时,应按处方医嘱向病人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代与指导;
药品发放完毕,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全名。
五、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应当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剂复核工作,复核人要在处方上签全名。
六、调剂室所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设施保持正常运转,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七、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
中药饮片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
标签和中药饮片要相符。
八、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九、定期对中药饮片调剂质量进行抽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十、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
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
十一、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十二、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