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交通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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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交通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了加强公司的费用管理,规范和管控员工市内因公外出办事产生的交
通费。

2.鼓励员工进行私车公用,高效地开展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原则
1.遵循效率与节约相结合原则。

2.履行审批手续原则。

四、具体细则
1.市内交通费指在镇江市范围内因公外出办事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私车
公用交通费和普通交通费。

2.私车公用交通费是员工个人所有的车辆,用于因公外出产生的费用。

3.普通交通费是员工因公外出办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费用。

4.员工在市区范围内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请。

如公司无
车辆派用的情况下,经部门主管和管理部主管审批后,员工可采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私车公用的方式出行。

5.普通交通费,员工按实际发生凭票报销;但虚报或多报的,公司可不予
报销。

6.私车公用的车辆产权属于员工个人,未经车主同意,公司或部门不得擅
自借用。

7.私车公用交通费依据车辆因公办事产生的公里数进行计算,计算标准为
3元/公里(该标准已包含燃油费、车辆损耗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员工私车公用的,须填写《车辆登记单》(附件一)、《出车费用明细单》(附件二),由管理部车辆管理员备案,凭加油发票、停车发票等正式发票予以报销。

五、报销流程
交通费用的报销由各部门主管审批,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按正常财务报销流程予以报销。

报销发票的背面须注明往返地点、外出原因等。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之未尽事宜,将另行修订。

2.本制度自总经理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
以本制度为准。

七、附件
1.附件一:《车辆登记单》
2.附件二:《出车费用明细单》
3.附件三:《常驻单位距离图》
江苏益邦置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批核:
时间:
附件一:
车辆登记单车号:
附件二:
出车费用明细单
附件三
常驻单位距离图
镇江市交通产业集团/镇江市红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公里
3公里7公里
镇江市建设局公司工地现场
3公里
镇江市红星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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