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何进⾏⼩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限制和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数不超过100⼈,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数不超过80⼈,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2014年1⽉1⽇⾄2016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企业不可以享受⼩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条规定,⼩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于具备建账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型微利企业适⽤税率。上述纳税⼈在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时,均应按25%的税率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型微利企业的会计核算

《财政部、⼯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商总局、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从税收的⾓度提出,⿎励⼩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执⾏《企业会计准则》。

由于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因⽽财会〔2011〕20号⽂件从建账建制,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对⼩企业实⾏查账征收,并对享受⼩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作了特别强调。

例:某企业属于⼩微企业,并采⽤执⾏《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本年利润为9524.87元。假设⽆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应纳所得税=9524.87×50%×20%=952.49(元)

会计分录:

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952.49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952.49

结转所得税费⽤:

借:本年利润952.49

贷:所得税费952.49

缴税: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952.49

贷:银⾏存款952.4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