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库的安全管理,确保石油库的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石油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石油库安全
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计
第四条石油库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卫生等方
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石油库安全设施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内容应包括:
(一)石油库的安全布局、消防设施、防雷设施、防静电设施、通风设施等;
(二)安全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通讯系统等;
(三)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等。
第六条初步设计会审时,安全部门人员应参加,确保安全设施设计的可靠性和可
操作性。
第三章安全设施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确保以下要求:
(一)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施工设备、工具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四)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安全设施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条石油库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后,安全设施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石油库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十四条石油库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石油库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石油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一致,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