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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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
1.开放时间:教师阅览室每个工作日从早上8点开放,下午6点关闭。
2.进入规定:只有学校教职工、学校行政人员和特定的访客(例如专家、校友等)可以进入教师阅览室。
进入教师阅览室的人员需出示有效的教职工证、工牌或访客证明。
3.安全措施:进入教师阅览室的人员需通过门禁系统,并在进入时签到。
阅览室内安装有监控摄像头,确保安全和秩序。
4.使用规则:在阅览室内,人员需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或吵闹。
禁止吸烟、吃东西和喝含有酒精的饮料。
禁止置放大声播放的音乐设备或使用手机进行通话,以免影响他人。
5.资源管理:阅览室内提供各类教育类书籍、期刊、杂志和电子资源。
人员可自由浏览、阅读和学习,但不得将阅览室内的资源擅自带离。
6.设备使用:人员可以自由使用阅览室提供的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但需注意正确使用并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完好。
7.个人物品: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无人看管。
若有丢失或损坏,学校不承担责任。
8.秩序维护:严禁在阅览室内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或有损他人形象的行为。
如发现有人扰乱秩序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可立即向阅览室管理员或学校管理人员报告。
9.责任和违规处理:阅览室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禁止进入阅览室等。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为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2)
一、本室陈列书刊、资料,仅供本校教职工室内阅读,一般不外借。
如应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限期借阅。
二、实行开架查阅,阅毕自觉放回原处。
三、提倡文明查阅,爱护书刊,不得随意涂抹、折角、圈点、眉批、划线、撕剪。
四、自觉保持室内安静。
请勿闲谈、说笑,随意走动。
五、注意室内整洁,不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严禁吸烟。
六、维护室内安全,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内。
七、爱护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
八、本室陈列书刊、资料,仅供本校教职工室内阅读,一般不外借。
如应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限期借阅。
九、实行开架查阅,阅毕自觉放回原处。
十、提倡文明查阅,爱护书刊,不得随意涂抹、折角、圈点、眉批、划线、撕剪。
十一、自觉保持室内安静。
请勿闲谈、说笑,随意走动。
十二、注意室内整洁,不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严禁吸烟。
十三、维护室内安全,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内。
十四、爱护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
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师阅览室的使用管理,提供良好的学术交流和自我学习环境,本制度依据中学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学教师阅览室是为中学教师学术交流、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知识学习提供的场所。
第三条中学教师阅览室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开、公正、高效。
第四条中学教师阅览室的管理任务是开展学术讲座、研讨会、研究项目等活动,提供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资料,并做好阅览室的维护工作。
第五条中学教师阅览室的管理工作由阅览室管理人员负责,必要时可委派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管理。
第六条教师阅览室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中学教师和相关教育工作者。
第二章使用规定
第七条教师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5:00,节假日关闭。
第八条教师在阅览室使用期间,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师的学习和工作。
第九条使用者应按规定方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未经授权私自带走图书和资料,不得更改阅览室内的陈设和布局。
第十条使用者在使用完毕后,应当按时将所借图书和资料归还,并确保归还时的完整性和清洁度。
第十一条严禁在教师阅览室内吸烟、饮酒、吃零食,以及进行影响公共卫生的行为。
第十二条使用者不得私自将手机调成响铃状态或使用大声通话,若需使用手机,应将手机调至静音并使用耳机。
第十三条使用者不得在教师阅览室进行商业活动、政治宣传等行为,严禁在阅览室内张贴、散发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广告、传单等宣传资料。
第十四条使用者如发现故障、损坏等问题应及时向阅览室管理人员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置和维修。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使用者在教师阅览室内应当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学术研究和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使用者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在阅览室内从事盗版、抄袭等违法、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十七条使用者应当遵守阅览室的纪律,不得进行任何可能损坏阅览室设施、妨碍其他使用者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十八条使用者应当保持阅览室的整洁,不得将垃圾随意丢弃,并如实反馈书刊杂志的丢失、毁损等情况。
第四章处罚规定
第十九条对故意违反本制度的使用者,阅览室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时限制使用权等,情节严重者或多次违规者可依据中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损坏阅览室设施或滥用使用权的行为,使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使用者,阅览室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教师阅览室,并向中学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在教师阅览室范围内的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可以提出申请使用教师阅览室,经阅览室管理人员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
第二十三条对于因故要临时修改教师阅览室开放时间的,应提前通知所有使用者,并经中学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对于因故暂停使用教师阅览室的,应提前通知所有使用者,并经中学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教师阅览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师阅览室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4)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师资队伍的学习和交流,特制定本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二、管理要求
1.教师阅览室的使用
教师阅览室为中学教师提供了一个学习和研究的场所,教师可以在此阅读相关教育教学资料、研究论文、参加学术讨论等。
教师在阅览室使用期间应当保持安静,严禁噪音扰民等行为。
2.使用时间
教师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
5:00,节假日暂停使用。
特殊情况下,可由校领导决定调整阅览室的使用时间。
3.使用顺序和预约
教师在阅览室使用期间,应根据教师院系、职称和工作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分组,每组在不同的时间段使用阅览室。
教师可提前预约阅览室的使用时间,预约期限为一周内。
4.储存和借阅教育教学资料
教师在阅览室使用期间,可以借阅相关教育教学资料进行研究和学习。
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承诺妥善保存和归还资料。
5.维护和管理阅览室设备设施
教师在使用阅览室设备设施时,应当保持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并妥善使用。
如有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6.文明用餐和垃圾处理
教师在阅览室临时休息或用餐时,应保持文明和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食用或乱扔垃圾。
食物应存放在专用存放区域,在阅览室外进食。
7.保持安静和秩序
教师在阅览室使用期间,应保持安静和秩序,不得大声喧哗、边听音乐边学习、打电话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8.阅览室管理人员的职责
阅览室管理人员应负责管理和维护阅览室的日常秩序。
管理人员要做到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于故意破坏阅览室设施的行为,管理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管理措施
1.违反使用规定的处理
若教师违反使用规定,在阅览室内发出噪音、乱扔垃圾、损坏设备设施等,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如下处理:
(1)轻微违规:口头警告一次。
(2)较为严重违规:书面警告一次。
(3)严重违规:限制使用阅览室一周。
(4)情节恶劣违规:限制使用阅览室一个月,并将违规情况上报校领导。
2.借阅资料的管理
(1)借阅教育教学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还书时管理员负责验收。
(2)延期归还或损坏资料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限制其继续借阅。
3.管理人员的责任
阅览室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管理人员要积极引导
教师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使阅览室成为教师学习和交流的重要场所。
四、附则
1.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由中学制定并逐级审批。
2.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学相关部门所有。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是本中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的范本,以提供参考。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希望这一制度能够为中学教师的学习和交流提供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