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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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
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8.29
•【字号】朔政办发〔2018〕60号
•【施行日期】2018.08.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
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8〕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9日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36号)要求和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
理的市、县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满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建设内容
(一)平台体系架构设计
以山西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架构设计为基础,重点建设基础平台体系、业务支撑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依托省统建的各种平台和系统,充分利用市政务云、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政务外网,结合朔州市的自身特点及个性化需求,积极做好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平台组成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四部分构成。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是统一展示、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提供用户注册验证、政务服务事项定位和查询、政务服务网上预约和申请、办理过程和结果反馈、用户专属信息管理和互动咨询等服务。

建设内容包括统一门户网站、移动应用APP、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服务系统。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是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的平台,支持一窗受理模式,集成大厅各类智能化设备,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办理,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

业务办理系统是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进行内部业务运行的专业系统,包括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并联审批专项子系统、中介服务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支撑各类系统运行的基础数据平台,包括政务服
务基础库(人口库、法人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服务业务共享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库、用户档案信息库、办件信息库、办理流程库、政策法规库等)、政务服务主题库(政务服务过程中,与各部门专业数据交换所形成的动态主题数据库)三类数据库,以及政务服务数据目录管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交换系统,即“三库两系统”,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数据交换和共享。

(三)平台建设任务分解
在山西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建设规范和标准的指导下,充分利用省级平台统建资源,结合我市过去已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发挥自建的优势,形成既符合国家、省统一标准的平台体系,又有朔州特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具体采取以下建设方式。

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网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等基础性、通用性部分采用省级统建系统,其他系统由我市统一建设,并实现与省级平台无缝对接。

1.统建部分。

统建部分主要是承接省级统一建设的软件系统,并按照省级系统建设规范,对接市级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功能调用,数据管理等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1)实施省统建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标准栏目内容,同时将原政务服务网数据迁移至新系统,与省统建的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无缝对接。

(2)按照全省统一信息编码规则和数据接口标准,利用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基础库、政务服务业务共享库、政务服务主题库等数据的共享。

(3)利用省统建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按照“三级四同”(同一事
项省、市、县“三级”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相同),梳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更新。

(4)物流管理系统、网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统一使用省级系统,与省级系统实现接口调用和系统应用。

(5)省级统一建设电子证照库,市级直接使用。

市级配套建设证照目录。

将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过程产生的证照与省级平台进行交换推送,同时从其中获取证照信息用于业务审批中。

2.自建部分。

按照《省市两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统分建设任务分解》文件要求,自建部分内容主要包括:
(1)开发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APP、微信公众号、智能终端系统,并与市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渠道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实现查询、浏览、自助办理和用户评价为一体的智慧政务系统。

(2)建设市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审批业务系统协同作业,通过服务调度模块进行业务智能分发,实现网上预约、受理、审查、决定、收费、送达、评价,并集成对接政务大厅智能化系统设备和多媒体(信息发布)大屏,实现线上线下整合。

(3)升级改造朔州市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系统,梳理服务资源、现有系统流程、开发环境,确定可整合的服务资源和接入方式;
按标准接口文档完成应用服务的页面和交互功能设计、开发工作并上传至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由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接口联调、数据测试、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完善、升级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集成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身份认证等在业务办理系统中的应用,
实现身份智能认证、材料自动核对、数据实时共享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4)建设各类并联审批专项子系统,依托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与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接,统一项目代码,全流程信息共享。

结合朔州实际情况,开发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子系统,实现预先告知、材料共享、汇总分析、业务监管四大功能。

(5)建设市级中介服务管理系统,提供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过程、服务效率、服务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依托政务服务门户网,提供登记管理、网上竞价、信息发布、合同管理、监督评价、信用管理等中介服务。

(6)对接市12345热线,建设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便民服务、政务公开、行政监察、效能评价于一体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理,统一督办、评价反馈,为群众提供多渠道的政务服务。

(7)按照朔州市政务服务系统业务需求建设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

梳理各部门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编制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将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纳入政务服务数据目录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统一注册、发布、申请、授权、获取、维护和交换。

完善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横向实现与市、县各部门业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纵向完成省、市、县数据共享交换对接工作。

(8)建设市级网上统一支付系统,确定收费模式,与代收机构平台、收款银行系统、市、县两级征收部门收入征管系统进行多方对账,并与市级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资金结报、清算等功能。

(9)升级完善朔州市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统计分析、督查督办,提供举报投诉和效能评价功能,确保行政权力运行依法、透明、廉洁、高效。

(10)完善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将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基层,覆
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

(11)建设大数据分析与展示平台,对政务服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智能化分析,研判群众和企业需求,为领导提供辅助决策支持,主动提供精准性、个性化服务。

(12)升级完善市政务外网和市政务云平台,提供统一网络、云资源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完成“三级”等级保护测评。

三、建设模式
按照实现统一网络、统一基础设施、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设施和统一信息资源的原则,平台依托市政务云、政务外网和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采用市、县一体化建设模式,由市政府统一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梳理录入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本级政务服务大厅智能终端设备,并接入市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为加快建设进度,缓解财政压力,平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建设,服务期满后,所有权归政府所有,费用由市、县两级分级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平台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涉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市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平台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平台建设的牵头部门,会同政务服务工作机构、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统筹推进平台建设县级任务。

(二)强化考核监督。

市政府将把平台建设推进情况纳入“13710”督办系统全程督办,市政府督察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督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并对平台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要统筹信息化建设资金,重点支持平台
建设,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突出集约节约,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

(四)强化技术支撑。

市政府信息中心要做好政务云、政务外网和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完善工作。

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强化业务培训和运维工作,确保平台能用、会用、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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