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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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质量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1.17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质量报告2017年,浙江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打造浙江特色、中国领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需求。
1.基本情况
1.1规模和结构。
办学规模保持稳定,“普职比”大体相当,办学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直以来,浙江省高度重视中职教育,将中职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对初中后分流实行宏观调控,每年按大体相当的比例统一制定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中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明确以设区市为主统筹,坚持区域内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
2017年,全省有中职学校328所(包括普通中专46所,职业高中185所,技工学校77所,成人中专20所),其中,国家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17所,省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75所,省等级
中等职校142所。
全省中职学校招生23.19万人,其中,普通中专3.02万人,职业高中14.5万人,技工学校4.72万人,成人中专0.94万人;在校生数66.36万人,其中,普通中专9.45万人,职业高中41.56万人,技工学校14.17万人,成人中专2.17万人。
与2016年相比,全省中职学校的招生数(2016年为23.62万人),比上年减少0.43万人,在校生数增加了0.5万人。
全省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和在校生的比例分别为1:1.12、1:1.17(见表1)。
表1:2016-2017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在校生数情况
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6、2017)
1.2设施设备。
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占地面积2077.33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39.1平方米;建筑面积1157.09万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21.8平方米;固定资产价值1882686.74万元,生均固定资产价值35395.5元;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95491.39万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9315.3元;图书1653.44万册,生均纸质图书31.1册;计算机19.42万台,生均计算机0.4台。
与2016年相比,学校占地面积减少1.84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了0.09%;建筑面积增加26.07万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了2.3%;固定资产价值增加119795.4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8%;教学仪器设备价值增加46827.1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4%;纸质图书增加18.94万册,比上年增加了1.16%;计算机增加0.42万台,比上年增加了2.2%(见表2),生均各项指标与2016年基本持平(见表3),生均设施设备指标普遍高于国家标准(见表4)。
表2:2016-2017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情况
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6、2017)
表3:2016-2017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各项指标情况(不含技工学校)
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6、2017)
表4:2017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设施设备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标准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1.3教师队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长期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把中职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专业师资队伍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教师专业能力逐步增强,整体素质显著提升,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教职工数38324人,其中专任教师数33925人,专任教师数占教职工数的88.5%,生师比为15.7:1;其中专业课教师人数为18344人,双师型教师人数为14988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
81.71%;外聘兼职教师4195人,占专业课教师数22.87%。
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3295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7.1%,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6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8%;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教师93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7.6%,(见表5、表6、表7)。
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6、2017)
表5:2016-2017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结构情况
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6、2017)表6:2016-2017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结构情况
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6、2017)表7:2016-2017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双师型”结构情况
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6、2017)
2.学生发展
2.1学生素质。
浙江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中职学校德育、文化基础教育、专业技能教育,全面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
出台《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培育中职学生核心素养的指导意见》,帮助中职学校充分认识加强培育中职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我省中职学生核心素养的基本内涵,,大力培育中职学生核心素养。
召开全省中职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工作推进会,
办“提升核心素养打造中职德育品牌”为主题的全省中职德育论坛,着力培育中职学生核心素养,从职业人才培养特点出发,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优秀民族工艺文化教育,加强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创新务实的工匠精神教育。
继续实施我省中职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在全省中职学校组织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宣传教育,开展“阳光学生”、“最美教师”、“美丽校园”系列评选活动,评出“阳光学生”15名、“最美教师”20名、“美丽校园”10所,涌现了一批优秀中职学校师生,有效推进我省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发放劳模事迹报告光碟上万张,举办了“阳光学生”、“最美教师”、“美丽校园”集中展演和“三美”(劳模、成长导师、优秀毕业生)人物巡回报告会10场,参加报告师生达6000余人,向社会展示一批向上阳光的中职学生,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的中职教师和具有优秀校园文化的中职学校、进一步激发全省中职学生努力学习、立志成材,推动全社会形成大力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
2.2就业质量。
中职学生就业质量是衡量职业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浙江省着力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质量,深入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创业大赛,加强就
业、创业服务,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确保在较高就业率基础上,追求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就业,不断提高学生就业满意度,实现体面劳动、尊严生活。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中职学校毕业生总数为15.72万人,就业学生数
为15.55人,就业率为98.94%。
全省对口就业率87.38%,就业率持续走高。
据2016年浙江省中职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调查显示,就业毕业生的平均月收入约为3029元,月薪资水平在2000-4000元间的毕业生人数最多,共占70.61%。
享受五种法定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比例为44.02%,31.47%的毕业生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1.46%。
就业地域以本地就业为主,省内就业的占总人数的
93.99%。
受雇就业毕业生对工作的满意度较高,表示不满意的比例仅为4.47%。
毕业生对工作待遇的满意度较高,表示不满意的比例仅为9.91%。
受雇就业毕业生对工作的胜任程度较高,认为完全能够胜任/能够胜任工作的毕业生占71.81%,仅有1%的毕业生表示不能胜任/完全不能胜任工作。
95.02%的毕业生对自己的工作能力充满自信,其中67.92%的毕业生基本可以独立完成工作,27.09%的毕业生能够在师傅带领下完成工作。
2.3学生成长。
2017年,浙江省积极探索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途径,进一步完善“3+2”、五年一贯制培养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直接面向中职的本科招生,推进依托高职、联合本科的4年制本科职业人才培养试点。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提前招生、单独招生、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
促进中职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实现融通。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间学生互转、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制度。
3.质量保障措施
3.1专业布局
2017年,浙江省继续深入推进中职学校专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根据浙江省
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及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16〕100号),全省各地各学校按照要求,科学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链对接产业链。
积极实施“中职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加强重点扶持学校建设,确定110所薄弱学校194个主干专业作为重点扶持的专业。
2017年,合并调整调整减少专业点95个,新增专业点80个。
目前现有全省中职学校专业布点数1887个,涵盖经济普查中所列的18大行业。
全省中职学校共设置主体专业布点705个。
家政类、涉海类、涉农类特定专业数分别为48个、27个和79个,三类专业在校生人数分别达到2.3万、0.42万和1.3万。
3.2质量保证
质量是中职学校生存和立足之本。
浙江省着力建立完善质量评价和监控机制,努力提高中职教育办学质量。
全省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开展对市县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绩效挂钩考核,完善政府、学校、行业组织、企业、学生、家长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
改革评价方式,根据新高考改革的要求,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的评价方式采取了“知识+技能”的考核录取办法。
通过开展全省诊改培训、部署省级数据平台、采集全省中职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指导学校制定诊改方案,全面开展全省教学诊改工作。
实行中职学校技能大赛制度,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就业。
实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
进一步加强中职职业能力竞赛制度建设,规范竞赛组织工作和程序,修订完善全省中职技能大赛赛项承办、裁判与仲裁、竞赛规则与守则、赛题与成绩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大赛管理水平,提高赛事质量,为比赛创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比赛环境。
2017年,组织学生职业能力大赛学生技术技能类国赛项目37个,共产生一等奖92名,二等奖184名,三等奖268名,同时遴选出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赛。
2017年浙江省中职代表队在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中共荣获63个一等奖,108个二等奖,49个三等奖,成绩居全国前列。
3.3教师编制及培养培训情况。
加强中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以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为重点,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017年研究制订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老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达81.7%,比去年提高2.2个百分点。
聘请校外教师4195人,占专业教师比例22.87%。
同时,制定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技术技能类项目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并举办机械综合加工、服装设计制作、院内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教师园林制图、仓储作业等赛项的比赛,通过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促进教师职业能力提升。
4.校企合作
4.1校企合作开展情况。
浙江省始终坚持把校企合作作为中职办学的基本途径,鼓励各地建立校企合作奖补机制,探索校企共同育人新模式。
重点扶持建设依托中职学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产学研联合体、校企合作共同体等载体,发挥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
2017年,浙江省校企合作共同体共计419家,其中省级校企合作共同体29家。
鼓励和扶持企业优秀技术能手在企业或学校设立“大师工作室”,承担培养学生任务。
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按企业生产技术要求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完善实习岗位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鼓励和促进企业为师生实习实训创造更好条件。
全省中职学校企合作的深度、广度有了新的进展,校企合作动力机制逐步形成,校企合作有关政策措施在有些地区取得一定突破,如宁波市出台了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杭州、嘉兴等设区市以及德清、上虞等县(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4.2学生实习情况。
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中职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始终把中职学生实习工作摆在学校教育教学的核心地位,作为校企深度合作、共同育人的重要手段。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以实习规范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以“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为主题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和安全职责等方面的要求。
全省中职学校明确实习工作责任,设立专门实习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制定相配套的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做到层级清楚、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4.3集团化办学情况。
浙江省积极推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完善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加强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
2017年,全省共有各类职教集团214家,其中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11家,紧密型职教集团127家,当地中职学校牵头的职教集团130家。
5.社会贡献
5.1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浙江省始终坚持把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中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增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努力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
2017年,浙江省中职学校毕业生总数为15.9万人,比2016年增加2.15万人。
近五年来,共有100多万名中职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已成为推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两富浙江”和“两美浙江”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5.2社会服务
浙江省坚持把服务社会作为中职教育的重要职责,坚持培养培训并举,“两条腿走路”,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培训任务,多形式地开展面向社会的各类技能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尤其是多形式开展面向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新型农民渔民、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预备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新技术培训、经营管理培训、涉海类‘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加强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培训,深入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加强老年教育,推进扫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延长我省人均受教育年限。
通过各地各中职学校的努力工作,全省中职教育社会服务成效突出,2017年,全省中职学校多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各类技能培训规模达103万人次。
5.3对口支援。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浙江省职教援藏、援青、援黔、援川、援滇等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口支援范围圆满完成了相应的对口支援工作任务。
制订2017-2019年的职教援疆工作规划。
继续做好援藏、援青、援川、援贵、援滇等工作,与新疆阿克苏地区、西藏那曲市、四川省、四川省阿坝州、云南省、青海省海西州、吉林省等地签署《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落实协议书》。
2017年,招收新疆中职学生570名,西藏(青海)学生68名,新接收450名云南来浙就读中职学校。
6.政府履责
6.1政策措施。
浙江省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中职教育政策措施建设。
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2016年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就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扶持职业教育发展等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发展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指引和保障。
6.2经费。
近年来,浙江省始终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职教经费长效投入保障机制。
2011年浙江省财政厅制发《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的意见》(浙财教〔2011〕377号),将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
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2016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开始,确定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2500元/生·年。
同时,积极筹措资金,通过项目建设,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
自“十一五”以来,每年以2亿元左右的省财政经费,先后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等项目,并开展“省财政补助与市县职业教育发展挂钩考核”,鼓励各地争先创优发展职业教育。
6.3资助
认真贯彻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中职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就读省内中职学校涉农类、涉海类、家政服务类等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
开展资助清理工作,有效保障中职学生权益。
2017年,全省累计为46.19万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13.57亿元,为5.72万名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14亿元。
7.特色创新
浙江省中职教育注重内涵、提升质量,始终坚持规模质量协调发展,在深化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中职学校教学诊改工作、推动现代学徒制、培育中职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的改革实践探索中,全省及各地和中职学校呈现出一定的创新特色。
特色创新一:深入实施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浙江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7年,我们继续推进“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完成第二批“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评审,评出中职名校20所、名师及名师工作室42个、大师及大师工作室43个,品牌专业43个、优势特色专业43个、职教集团11个、校企合作共同体29个、德育品牌30个、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室29个、优秀毕业生29个、学习型城市20个、现代化成校68所,成教品牌项目69个。
为凸显“重在建设”的项目建设理念,开展首批三名工程的建设方案论证和启动立项建设,研究制订“三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同时还研究制订“十三五”期间市县职业教育发展考核办法。
通过项目引领和考核引导,进一步促进各地加快推进职成教现代化步伐。
特色创新二:推进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提升中职学校治理能力。
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和支持学校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建立常态化的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能不断完善中职学校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发挥学校教育质量保证的主体作用。
同时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形式,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一直非常重视职业院校教育与学质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校教学监督工作。
作为全国9个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改试点省份之一,浙江省中职学校教学诊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主要做法:一是试点先行,分层分类推进诊改工作。
为稳步推进诊改工作、检验完善指导方案,在学校自愿申报,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浙江省教育厅审核确定了38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省级教学诊改试点。
杭州、嘉兴、绍兴、金华、温州、衢州和台州等市教育局也纷纷确定市级试点学校,构建省、市教学工作诊改试点协同推进机制。
二是制度保证,省市校建立上下联动机制。
浙江省教育厅遴选
熟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具有公信力的行业企业专家和职业教育专家组成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诊改专家委员会。
同时制定《浙江省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章程》,就组织机构、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也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市级诊改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地诊改工作的方案研制与修订、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为加强对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浙江省教育厅于2017年3月成立浙江省中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浙教办教科[2017]15号)。
省中职教指委主任由省教育厅分管副厅长担任,同时下设1个德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18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是省级轮训,贯彻落实诊改精神和工作任务。
培训是传达精神、落实工作的最为快速又覆盖面相对广泛的一种方式。
2017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分两期开展面向中职学校校长、副校长及教务主任的诊改专题培训,共计175所学校或单位750余人参加。
从一期的面向省级诊改试点校到二期的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参加的培训,有效帮助我省中职学校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深入理解教学诊改的实质和工作机制,掌握诊改的实施办法,确保教学诊改工作有效开展。
从诊改精神贯彻到数据采集培训,帮助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加深对诊改相关文件精神的理解,深化对诊改内涵、诊改工作目标任务、诊改工作意义的认识,为中职试点学校诊改工作推进奠定坚实的理论和行动基础。
四是搭建平台,做好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
浙江省于2017年暑期安装部署完成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用于对各中职学校的数据采集和汇总。
截至2017年12月底,我省已完成191所中职学校的数据采集工作,占我省中职学校总数的79.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中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244号),要求中职学校对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今后每年9月底前完成数据上报。
五是纳入考核,构建强力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突出教学诊改工作的重要性,调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