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货物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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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转操作流程
(transit)
2007年11月
1、基础知识
1.1 转运分类
目前操作的国际联程中转货物主要有下列形式:
1.国际进口—PVG—国内目的港(目前主要是空转陆和空转空操作)
2.国际进口—PVG—国际出口
3.国内始发—PVG—国际出口
1.2 代码
1.2.1常见城市代码及联系方式
1.2.1.1国内城市代码及联系方式
1.2.1.2外国主要城市或机场代码
1.2.2特种货物代码及常见名词
●A VI-Live Animals活体动物
●BIG-Outsized超大货
●Build Up组装
●BUP-Shipper/Consignee Handled Unit整板交接
●Cargo Booking Advisory/Advice (CBA)货物订舱单
●CC-Charges Collect全部货物运费到付
●COL-Cool goods冷藏货
●DGR-Dangerous Goods危险货物
●Dangerous Goods Check List危险货物检查单
●DGD-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危险品申报单
●DIP-Diplomatic Mail/Pouch外交邮件/邮袋
●DMG-Damage Cargo破损货物
●Express快件
●FRO-Frozen goods冷冻货
●HEA-Heavy Cargo超重货物
●ICE-Dry ice干冰
●Keep Cool保持冷藏(2℃~8℃)
●Keep Frozen保持冷冻(0℃~ -20℃)
●Manifest舱单
●Offload卸下
●PER-Perishable cargo鲜活易腐货物
●PP-Freight Prepaid全部货物运费预付现金
●POD—Proof Of Delivery
●V AL -Valuable Cargo贵重货物
●VOL-V olume体积
1.2.3危险品级别和相应代码
1.2.4货物外包装常见的操作和识别标志1.2.4.1 防倾斜标志
1.2.4.4 遮阴存放标志
1.2.4.5 危险品标签
Hazard Class 1: Explosives (Class 1.1-1.6,
Compatibility Groups A-L)
Hazard Class 2:Gases (Non-Flammable, Flammable, Toxic Gas, Oxygen, Inhalation Hazard)
Hazard Class 3: Flammable Liquids
Hazard Class 4:Flammable Solids (Flammable Solid, Spontaneously Combustible, Dangerous When Wet)
Hazard Class 5:Oxidizer and Organic Peroxide
Hazard Class 6:Toxic/Poisonous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 Labels (PG III, Inhalation Hazard, Poison, Toxic)
Hazard Class 7: Radioactive (I, II, III, and Fissile)
Hazard Class 8: Corrosive
1.3 中转使用的车型
(监管卡车公司提供信息)
1.4 CHARTER FLT常用的机型
2中转操作
2.1 国际转国内
2.1.1.1 审核中转运单
A.中转目的地:如有不能转达的目的地,应及时通知GTWY;
B.运费、杂费预、到付:只有运、杂费全部预付的运单货物才能被中转。
如有费用到付情况,应联系GTWY或发电报要求更改成预付;
C.货物性质:普货还是危险品。
如是危险品,中转运单上应同时附有危
险品申报单(DGD)和危险品CHECK LIST;如无,应向进港人员询
问或联系GTWY;此外中转原则上不接受特种货物转运。
D.中转货物尺寸、体积和重量:该项内容审核应以实际测量为准。
如有
超过承运限制,应通知GTWY。
2.1.1.2 不正常情况
A.有货无单MSAW
B.有单无货MSCA
C.多单FDAW
D.多货FDCA
2.1.1.3 海关EDI的确认
在海关EDI终端系统中进行数据确认。
只有在单、货全齐且总舱单数据、直单数据与中转运单信息相符的情况下方能进行EDI数据确认。
同时在确认前应注意检查:
1)直单确认时间是否超过“最后确认时间”。
如已超时,填写“更改单”向
海关申请延时;
2)进港航班是否已在海关系统内备案。
如未备案,通知国际进港尽快备案;
3)总舱单数据是否正确。
如和中转运单数据不符,和GTWY确认后,填写
《进/出口空运舱单电子/书面数据更改单》(简称“更改单”)向海关申
请更改。
无误后向海关发送正确的总单、直单数据。
4)总舱单已显示“总单已入库”但直单一直显示“总单未入库”无法确认
时,要和海关核实若海关内网确实未收到总单信息,可请EDI将总单分
单一起删除。
2.1.1.4 到海关办理转关监管号
1)目前在海关报关厅31号窗口办理,转关号出来后在各目的港登记本上登记:运单号,件数,重量,预录入号,序列号。
2)如果已经完成舱单确认,但海关系统一直显示未确认。
可以请海关重新发送舱单(也叫CTM发送),过半小时左右再去做即可。
3)每天早班要到海关柜台登记前一天晚上或周末做出的转关号。
2.1.1.5 确认中转承运人
A.除Y8/CHARTER FLT/以外的航空公司的中转货,货物的重量,体积,线路均符合空运要求,若中转目的港无定班发车计划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取得承运GTWY确认后,考虑航空转运。
①承运航空公司书面要求航空转运。
②空转运费低于该目的港监管卡车转运的最低运费。
2.1.1.6 海关监管货物提离出门证的使用规定
监管卡车公司员工携白卡到中转组领取并按每部车一份完整填写《海关监管货物提离出门证》,同时附上白卡复印件。
中转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海关监管货物提离出门证》上签名,盖章,留存TERMINAL“仓库存档联”,其余交监管卡车公司员工。
注:所有出门证需连号使用,不允许跳号。
若填写错误,应将该份“出门证”按作废处理。
2.1.2国际转国内所需的各种单证
A《进/出口空运舱单电子/书面数据更改单》(简称更改单)
B《上海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删改申请表》
C《国际联程空转陆联系单》(简称四联单)
D《海关申请书》
E《海关监管货物提离出门证》(简称出门证)
F《国际进口联程空转陆货物交接单回执》(交接回执)
G货物破损单
H 目的地更改单
I《不正常情况说明》
J 危险品的Check List 和DGD
2.2 国内转国际即出口转关
2.2.1.1 核对所有单证(陆转)
1)海关白卡
2)海关申报单一式二份
3)海关报关单一份
4)盖有海关转关章的正本运单
5)化工院证明正本(例如花青素)
2.2.1.2 核对所有单证(空转)
1)海关申报单一式二份
2)海关报关单一份
3)盖有海关转关章的正本运单
2.2.1.3 填写查验单(陆转)
2.2.1.4 标注报关单(陆转)
2.2.1.5 准备相关单证(陆转)
2.2.1.6 到安检处加盖安检章(陆转)
2.2.2不正常情况处理
1)如果一票运单有多个报关单,但对应的申报单却没有显现识别标志如运单号后缀-01、-02或分单号的字样。
遇到这种情况先不要做直单输入,通知相关代理去科思达(KSD)去补输分单。
成功后再依照在KSD输入的识别号在EDI内做分单确认。
2)如果有客户反映出口转关货无法核销,要带好运单和申报单到海关办理出口核销的窗口请关员核查未结关的原因,然后告之客户和GTWY按海关的要求再做处理。
3)定期到海关去询问是否有未结关的单子,记下运单号,将未结关的原因反馈给GTWY。
4)如果将误将分单确认做成了直单确认或将分单号输错。
要填写数据更改单,请海关将错误的直单信息删除,再重新做分单确认。
2.2.3特别要求
目前国内经PVG转国际出口的货物分两种:快件和普货
1)快件:目前主要是北京、厦门和大连经PVG转国际出口
A 此类中转为快件的直转板箱中转,运单上加盖始发地海关的转关章和转关号,需至快件中心海关核销并放行。
B 中转拿到运单后要注意是否附有始发地海关关封。
C 到快件中心海关办理海关放行手续
D 交接时无需看货,直接请出港单证签收即可。
2)普货:目前是大连经PVG转国际出口
按普通要求操作
3)GTWY的人每天下午都会检查出港舱单,看是否所有的出口转关货都做了舱单确认。
2.2.4所需单证
1)查验单(陆运)
2)海关报关单
3)海关申报单
4)数据更改单
5)transfer manifest
6)国际空运转运货物单货联系单
2.3 国际转国际即国际联程转运
2.3.1.1 海关办理放行手续
国际联程转运货要准备好以下单证
A.《国际联程转运货物准运单》、航空公司情况说明、《保证函》、运单复印件,订一份
B.《国际联程转运货物准运单》、航空公司情况说明、《保证函》、正本运单,订一份
C.《进出口空运舱单数据电子/书面数据更改单》、运单复印件,订一份
在海关报关厅27号窗口办理。
首先要将运单号,件数,重量,转运航空公司等登记在海关本子上。
海关审核后将A套留底,在B套的运单COPY联上敲放行章,《国际联程转运货物准运单》敲海关工号章。
C套交31号窗口留底。
2.3.1.2 转交外站代理的航空公司承运且经空侧转交的中转货交接
程序
A.办理完海关的转关或放行手续后,在系统中正确输入设置状态和中转
联程航空公司。
B.联系签发运单的航空公司并通知中转联程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人
员进行单证和货物交接,并提醒对方至中转组处办理交接手续。
C.单证交接:中转航空公司人员或其地面代理人员至中转组交接,并在
TFM上签收。
D.货物交接:
①考虑到外站交接人员可能直接至出口空侧处提取货物,故应事前
通知出口空侧中转货物的情况,包括运单号、转载板箱、联程航
空公司或航班等,并提醒出口空侧让外站交接人员直接联系中转
组。
②外站交接人员前至中转组交接时,由中转组人员至国际进口处打
印VCT(VCT提供门号设置为‘TRANFER’)在VCT上加盖中
转联程章,并交进口发货人员发货。
注:中转组应事先和相关航空公司确认好中转货物何时交接,待
外站人员实际进行货物交接时,再至国际进口办理提货手续,避
免货物提取后无人交接的局面。
③外站交接人员提取货物后,按进口发货程序在‘发货文件’上签
收后另需在TFM上签收。
E.凡是转运外站的货,必须考虑可能产生的驳货费用。
2.3.2不正常情况的处理
1)每天检查,看系统里是否有悬而未决的货物,提醒查询向GTWY索取运单和情况说明。
2)GTWY如果要求将散货打板或装箱,可请其与库区出口联系相关事宜。
得到最终通知后再和库区进行交接。
2.3.3所需的单证
1)《国际联程转运货物准运单》
2)《保证函》
3)航空公司情况说明
4)《进出口空运舱单数据电子/书面数据更改单》
5)Transfer Manifest (简称TFM)
6)VCT
7)国际空运中转货登记台帐
8)《国际空运转运货物单证联系单》
2.3.4不正常情况的处理
1)如果海关发现转关号有误,无法核销退单时:要立刻通知GTWY退给GTWY 处理。
2.3.5特别操作要求
无论是空转或陆转至PVG的货物,如果核销有问题,都要立即通知有关承运方。
2.4 更改电报的处理
目前所遇到更改电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收货人(CNEE)、目地港(DEST)、费用的支付方式(PP OR CC)、运单件数、重量(PCS、GROSS WT 、CHARGEABLE WET)以及操作指示(HANDLING INFORMATION)中的信息等等。
一.更改收货人电报
1.如果在货物转运前收到更改电报,则将新的收货人信息剪下,粘贴于原CNEE上,在修改处加盖“中转业务章”,并将更改电报加
盖“中转业务章”后,与运单、随机装订在一起,留一份更改电
报作为留底。
2.如果在货物转运后收到更改电报,则将电报转发目的港,或将电报加盖“中转业务章”后传真至目的港,并电话联系目的港,确
认对方有无收到新的收货人信息。
目的港货站人员确认收到后,
在《电报本》上登记目的站确认的人员姓名、确认日期,并将更
改电报归档留底。
3.在办理完更改手续后,发电报告之海外已完成货物收货人的更改。
二.更改目的港电报
1.AMND DEST FROM OTHER DEST TO PVG
A.未做转关号的,所需的单证为:《海关电子更改单》、《不正常
情况说明》、《目的港更改单》、海外电报和运单复印件。
B.若已做出转关号,则需增加填写《海关删改申请表》。
其中运单复印件必须是修改了收货人及目的港的运单正本的复印件,
海外电报需加盖“中转业务章”。
待办理完海关更改手续后。
C.已转运货物先联系目的港询问货物的实际情况,再回复海外由于货物已出运请其联系目的港,并将货物的实际状态及目的港
联系方式告之海外。
2.AMND DEST FROM PVG TO OTHER DEST
A.已到港货物且未分拨给代理:及时联系进港单证。
拿到运单后做相应的更改,再按正常程序办理海关转关手续。
B.已分拨给代理:查询在通知代理将单证退回的同时,会开调拨单给监管卡车公司请其将货物调拨回TERMINAL库区。
(如
果代理已做舱单确认,在退单的同时还必须随附该有代理公
司业务章的《进/出港舱单数据更改单》。
)
C.办理海关目的港更改手续所需填写的单证有:《海关电子更改单》、《不正常情况说明》、《目的港更改单》、海外电报和
运单复印件。
D.由于货物可能滞留PVG的时间较长,可能会产生滞报金、EDI 确认时间等情况。
若超时,则在《海关电子更改单》上,注
明请海关延时。
若有滞报金产生要立即通知GTWY。
E.待完成目的港的更改手续后,按正常的中转货操作流程操作。
3.AMND DEST FROM ONE DEST TO ANTHER DEST(BOTH NOT PVG)
F.未出运的转关货物
1.若未作出转关号,则在运单上更改目的港和收获人信息后,按
正常的中转货物操作流程操作。
2.若已作出转关号,则填写相关单证,到海关处办理相关的更改
手续,删除原转关号,建立新的转关号。
G.已出运的转关货物
先联系目的地货站,询问的货物实际情况以及更改目的港的可能性及方法,并将目的站答复的信息回复给海外。
三.运费支付方式的更改
1.规定只有在货物的运费全部预付的情况下才能转运,所以当发现货物的运费有到付的情况时,要及时联系GTWY,并发电报给海外,
请其尽快将运费支付方式改为全部预付。
2.待收到GTWY电报或CCA确认已将运费改为全部预付,货物才可转运。
四.运单件数更改电报
1.更改运单件数
A.由于拆散导致件数更改:在不改变货物外包装的前提下,中
转人员可陪同GTWY一起到库区察看拆散的过程,并请进港
库区系统中的运单信息和理货信息。
B.运单件数打印错误,或海外舱单导入错误,海外确认正确的
件数。
只需修改运单信息,准备单证,办理海关更改和转关
手续。
C.所需单证:《海关电子更改单》、《不正常情况说明》、海外电
报、理货报告和运单复印件。
海外电报、理货清单都需加盖
“中转业务章”。
五.运单重量更改电报
1、毛重更改
①如果货物未出运,填写相关单证,至海关办理更改及转关手续。
②如果货物已出运,而GTWY坚持要变更,可以先通过FAX或电报
的方式通知目的港货站。
若目的站海关允许,可请其做反核销,
再将正本运单和当地货站称重证明一并退回TERMINAL,办理海
关更改手续,并建立新的转关号后,再将运单带回目的港货站。
2、计费重量更改
①若未出运可直接在运单上更改。
②若货物已出运,通知目的港更改相应数据。
如果已过财务结帐周
期,需请查询开重量通知更改单,交予财务。
注:如果库区实际理货发现货物的实际称中重量与运单重量相差很大,需联系GTWY确认正确的重量。
六.其他信息的更改
包括:运费、HANDLING INFORMATION、NOTIFY、品名(NATURE DESCEPTION )的更改等等,只需将电报附在运单上或转发相关目的港即可。
2.5 不正常情况的电报操作
一、概述
目前所遇到的不正常货物的情况包括:少货(MSCA)、少单(MSAW)、多单(FDAW)、多货(FDCA)、无标签货物(MSLB)、运单号重复、目的港不符、运单重量与舱单导入EDI系统不同的、运单件数与实际理货及舱单导入EDI系统不同的、运单号重复费用、支付方式到付(CC)、货物超重超大、货物的性质不在可承运范围内的、危险品破损、缺少相关文件(DGD、CHECK-LIST、免责保函)、长期滞留库区的货物、只有分单无主单的运单。
以上情况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发电报进行处理。
二、具体不正常货物的电报操作
1、少货(MSCA)、少单(MSAW)、多单(FDAW)、多货(FDCA)
发现以上情况后可让查询发报询问海外,或是联系GTWY。
其中少货(MSCA)的情况还可让查询帮助查看是否有无标签货物(MSLB)。
2、无标签货物(MSLB)
发生此类情况,一般可协同查询一起查看此货物包装上的标记(MARK)等信息,并给予确认。
若仍无法确认的情况下,可将此货的件数、重量、尺寸、进港航班信息、所处的板箱等信息发电报告知海外,请其确认。
3、运单号重复
出现此种情况,一般是由于运单号重复,海关系统内仍存留有旧的运单信息,无法办理海关手续。
此时,需联系GTWY要求提供新的运单号,并出新的中性运单。
4、目的港不符
目的港不在可转运范围内的,需要发电报向海外告知具体情况,并告知我们无法转运。
5、运单重量与舱单导入EDI系统不同
发生此类情况可让库区重新称重后发电报给海外确认正确的毛重。
6、运单件数与实际理货及舱单导入EDI系统不同的
运单件数少于实际理货及舱单导入数量的,可去实际确认此多出的货物是否属于此运单下,如果非一件货物散成两件或多件的情况,发电报给海外要求确认正确件数。
7、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到付(CC)
凡运费有到付的情况,均需要发送电报给海外并联系GTWY,要求更改到付(CC)到预付(PP)。
8、货物超重超大
若是货物的尺寸和重量超过了普通卡车的承运要求,要和目的港确认卸货能力,若需要用吊车,则会产生的费用是多少,还要确认目的港海关是否允许平板车转运,若目的港无卸货物、的能力是否可让收货人自行卸货,最后才可发报给海外要求确认费用,若需要用平板车转运,要告之海外向海关申请平板车需一定的时间。
9、货物性质不在可乘运范围内的
无法接受的危险品,特种货物,海关限制或禁止转运的货物,若接收到此类货物及其预报,要立即明确向海外发报表示不能接受。
10、危险品破损
协同GTWY和监管卡车公司人员一同前往查看货物破损情况,若双方确认无问题可转运就按正常操作转运,若有问题,可让GTWY重新包装货物,或是发电报更改目的港到PVG。
11、缺少相关文件(DGD、CHECK-LIST、免责保函)
凡品名是危险品的货物,若没有随机附有DGD、CHECK-LIST,必须及时发送电报要求海外尽快提供DGD、CHECK-LIST。
12、运单进港航班与承运航空公司不同的
一些中转货物承运航空公司与进港航班的航空公司不是同一家航空公司,这种情况需联系航空公司确认费用的结算方。
13、长期滞留库区的货物
由于文件缺失、转运费用未确认等非TERMINAL原因造成货物长期滞留库区的情况时,要发电报或通知GTWY,尽快解决问题,并提醒海外可能会有仓储费产生。
14、只有分单无主单的运单
发生此类情况,可发电报给海外或是联系GTWY要求提供正确的主单。
2.6 电报的登记,复核,留档及交接
一、电报的登记
平时的工作日,周末、节假日的全天所接收到的电报的处理及回复意见均需要登记在本子上,另外平时早班所收到的重要的电报也需要登记,特别是一些更改收货人详细的电报。
登记的内容包括:运单号(或是电报流水号)、电报的处理回复内容等。
另外未处理的电报也需要登记并注明“未回复”字样。
二、电报的复核
主要是早班对前一天中班已经处理过的和未处理的电报E-MAIL进行复查和跟进处理。
如果有跟进处理的情况,需要将处理结果登记在电报登记本的次日复核一栏内。
三、电报的留档
电报的留档基本分为:预报留底、费用确认留底、各类更改运单信息的归档
1、预报留底:包括所有以电报、E-MAIL、传真方式预报的留底
2、费用确认留底:包括所有以电报、E-MAIL、传真方式费用确认的留底
其中所有的预报中包含价格确认的电报及E-MAIL需要留在费用确认留底中。
3、各类更改运单信息电报的归档:包括更改运单号(AWB NBR)、目地港
(DEST)、收货人(CNEE)、费用的支付方式(CC TO PP)、运单件数重量(PIECES、GROSS WEIGHT N CHARGEABLE WEIGHT)以及HANDLING INFORMATION中的信息等。
该类电报都要附一份订在运单留底中。
3资料留底和归档
3.1 资料留底
1)财务帐单留底
2)国内转关出口运单留底(带始发站海关转关章和转关号)
3)国际联程转运运单留底
4)国内转国际出口运单留底(带PVG海关的放行章和安检章)
5)国内转国际货物出口后的海关核销记录留底
6)空转陆运单留底
7)空转空运单留底
8)中转到PVG舱单留底
9)UPS转运运单留底
10)海关出门证留底
11)监管卡车装车清单留底
12)每日值班报告
13)中转费用确认电报留底
14)中转预报留底
3.2 资料归档
1)每周将留底的资料进行归档,装在资料盒内并贴上标签注明识别标志和日期。
2)定期将资料室内保存时间较长的档案盒整理出来
3)所有资料都必须保存3年。
超过3年的列清单申请销毁。
4留守人员的工作重点
4.1 复核工作
4.2 盘库
5附件
5.1 H2000海关系统进口转关及进口核销、出口核销操作流
程
进口转关:
待查
进口核销:
待查
出口核销:
(归入出口单证MOP 待查)
5.2 中转EDI系统的操作
中转EDI的使用一般涉及2种情况:一种是一般中转货物的直单输入、确认和总舱单的输入,另一种是国内转国际出口货物输入直单和分单进行核销。
一、一般中转货物的直单输入、确认和总舱单的输入
1、登陆EDI系统的用户名KSD密码XXXXXXX
2、在登陆EDI系统后,点击舱单查询,然后点击检索把11位运单号输入点
击查询或直接按回车键。
3、以下待查
二、国内始发港的出口货物的直单和分单的输入
1、国内始发港的出口货物的直单和分单一般是由出港同事拿来输入,只输标
有TRS的货物的直单或分单。
2、一般在拿到要求输入的东西之后我们必须先查阅国内转国际货物出口混
载货物登记本,看是否有要求输分单的货物,如果没有要求输入分单的货物,我们就直接在空运舱单EDI管理系统中输入直单。
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点击新建舱单,在输入数据的框中依次输入总运单号、在进出口标志栏选择出口、输入总单件数、总单重量、在舱单类型选择直单、在分运单号中不输入任何信息、在件数重量栏中输入与总单件数、总单重量相同的数值、在货物品名中输入要求输入的品名、在起运港和抵运港中分别输入始发港和目的地、在卸货地点中输入2233。
2)保存。
3、以下待查
三、EDI操作注意事项
1、国际转国内的货物只做直单确认。
2、在海关空运舱单申报系统中输入总舱单时一定要注意日期和航班号和目
的港的正确输入。
(全部大写)
3、在输入国内始发港的出口货物的直单和分单时一定要先看国内转国际货
物出口混载货物登记本,看是否有分单。
4、在直单和分单的发送前最好先校对一遍在发送,以免造成直单和分单的
输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