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优外派学习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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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外派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本院人员的业务学习水平,加快人员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人员达到共享,扩大培训覆盖面,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
同时也为了规范我院对人员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
全体人员能按照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特制定我院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一、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统筹安排并填写《外出进修、学习审批表》。
二、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前,必须与本科室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学习期间所有费用不予以报销,并且以旷工处理。
三、安排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人员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应提前上报有关职能科室、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工处理。
四、外出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五、外出人员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做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回院后将培训资料及时交有关职能科室备份。
六、外出人员要及时向主管职能科室报告培训情况。
凡参加省级、国家级听课、学习、培训的人员,要在回医院后向本科室和主管职能科室传达学习的精神实
质,由主管职能科室根据院内实际情况组织外出培训学习人员在院内或科内开展讲座,传递新信息,使广大有关人员了解新技术新进展。
七、外派学习人员必须按时返回单位,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上交学习资料、书面汇报材料之后,经院领导签字后,按医院规定统一报销。
八、在工作移交手续办好后即没有去参加外出学习、培训,也没有及时到医院上班的,则以旷工论处。
九、不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如迟到、途中离开、早退、影响本院声誉、回院后不转交资料、不通报信息、不交流、不上交书面汇报材料的将不计入此次培训的继续教育学分
并取消下次外出学习培训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