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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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2020年1月(上)/ 总第2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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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农药属于特殊农药生产药科与救灾物资,在防治农业病虫害、确保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生产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农药却又是“双刃剑”,日常生产中若是缺乏严格监管,则易产生环境污染、威胁人畜生命健康等情况。
而现今农药市场监管之中仍有问题存在,对农业环境、产品质量等造成直接影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需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证社会稳定和谐。
1 农药市场监管工作问题
1.1农药管理体系混乱
农药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尽管我国已经颁布《农药管理条例》,予以农业管理部门监管权力,但是实际工作中,环保部门、质检部门、工商部门也以不同角度参与到农药的市场管理之中,对农业管理部门权责造成一定制约[1]。
并且,在生产农药企业的经营与农药生产等方面,缺少对农业环境影响的细致评估,因此现有执法易出现执法权力混乱、主体混杂等情况。
在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执法过程中,也并未构建有效联动机制,对农药监管工作开展造成影响,难以有效实施农药监管工作。
1.2农药生产企业问题
农药产品易产生蒙骗消费者、以次充好等情况,农药产品质量较差。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
原药价格持续上涨,部分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农药时,通过将农药有效成分减少的方式降低成本。
如2015年兰州福田农垦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阿维高氯时,登记有效成分含有1%高氯氯氰菌酯和0.1%的阿维菌素,但是检测后此农药仅有0%的阿维菌素含量,7%的高氯氯氰菌酯,不满足农药规格要求;②乱取产品名称或混配农药欺骗消费者。
部分小型农药生产企业,将相近化学成分农药混在一起,构成新农药后,贴上标签售卖,甚至有些厂家直接为现有农药换上新包装,取新名字售卖,获得高额利润。
现有市面中,有些农药尽管商品名称不同,但其成分与含量相同,却销售不同价格;③部分农药仿照知名品牌进行包装,实际却以其他货物冒充,以提高销售价格,坑害农民,以获得更高利润。
1.3违规经营情况严重
农药经营主体部分缺乏农药法律认知,违规进行农药销售情况严重,主要体现在:①购销台账不健全。
农药经销商并未严格按照台账要求填写,尽管经销商在销售中有台账,但其通常是在销售农药后较长时间填写,难以保证记录真实性,也无法确定是否为实名购买,并未做到边售边记录,增加了监管难度,农药毒害纠纷发生后,也无法确定主体责任人[2];②经销商在宣传农药防治效果时,故意夸大、炒作情况频频发生,蒙蔽消费者;③个别经营者仍然在暗中销售剧毒农药,超标准滥用农药现象屡禁不止,农药中掺杂隐性成分。
另外,还有经销商销售失效、过期或没有标签的农药。
2 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建议
2.1建立农药管理体系
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陈■泽(广州大学)
摘 要:农药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如何有效规范农药监管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社会重要问
题。
基于此,本文主要以农药市场监管工作问题切入,分析现有市场中存在农药管理体系混乱、农药生产企业掺假、违规经营等情况,并以此为基础,通过建立农药管理体系、加强农药监管、加强限用农药监管、提高监管人员素质的方式,对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农药市场;监管;问题;建议
农药管理不仅关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有效供给,还与自然生态安全联系密切,是社会关注重点公共安全问题。
因此,应当强化农药监管工作,农业管理部门需依法履行自身责任,增强自身大局意识,建立农药管理体系,以保证辖区范围中不会产生重大农药违法案件[3]。
主要可从以下几点出发:①理顺农药管理制度。
农业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自身在农药经营及农药生产管理中的地位,构建基于农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在审核农药生产企业资质时,应以当地发改委与农委核定市场准则为标准,农业部门负责操作,工商局负责发放经营许可证,环保局还应当检测评估农药生产与使用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结果送至工商、农业等部门,以提高农药生产管理有效性,而质检局与工商局则配合农业管理部门,监督农药流通过程;②加强药检机构权责。
各药检机构需拓展药检工作面,强化监督检测农药管理责任,对辖区范围中农药管理执法做好宏观指导,各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农药监管系统上下信息通畅,创办可沟通各地的工作动态,将自身检测部门的技术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强化体系中技术培训及管理工作。
2.2加强农药监管
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监管力度,对辖区中农药经营单位及生产企业进行管理。
①日常巡查。
在农药销售、生产旺季时,对农药批发市场、农资展销会、经营门店、生产企业、集散地、专业市场及施药组织进行监管巡查。
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制作售卖未登记假农药、生物农药增添化学成分、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等行为,打击县际、城乡等地区的不规范经营、团伙“忽悠”经营、无照经营、网络销售假农药等行为。
对电商企业及平台销售禁用农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增强查处力度[4];②抽检巡查。
根据禁限农药,实施产品抽检,将抽检覆盖面扩大,依法打击现有销售伪劣农药的行为,避免辖区范围中销售使用假劣农药;③安全检查。
在生产销售农药旺季时期,应制定实施方案,对种植大户、生产农药企业、施药服务组织、经营门店等重点进行安全检查,落实责任,逐层进行动员部署,检查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农药安全性;④强化源头监管。
农药生产企业作为农药制作源头,应保证其生产农药的质量。
应当让现有农药生产企业做出承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生产,增强行业自律性。
并且,建立诚信档案,在农药使用旺季抽检企业产品,根据结果实行检打联动,将有不合格及违法行为企业列入到重点监管之中,保证农药安全。
2.3加强限用农药监管
农药市场监管中继续将限制农药的监管纳入重点。
一是对我国明令禁止的百草枯水剂与41种禁用药,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销售生产国家禁用药。
在用药高峰期,需逐一对店铺、企业、乡村等进行排查,重点打击在水果、蔬菜等常用品中添加未登记农药或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确保农产品安全性。
而若是发现非法经营生产禁用药的,则要追溯源头,严查到底;二是实行限用农药许可工作,如河南省已经颁布《河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对限用农药学科工作开展专柜销售、电子档案、实名购买及追溯管理,做好当地其他农药经营工作;三是宣传限用农药名录,在辖区范围所有经营农药门店均张贴限用农药名录,让购买人员与销售人员加深对限用农药的了解,自觉限制自身销售或使用的行为;四是限用农药在门店销售时,销售人员应当对购买者说明使用农药的范围,实施实名制购买,构建相应的进销台账,以便做好管理工作;五是推广更多可替代高毒农药的产品,鼓励引导农民使用安全高效的可替代品,保证水果与蔬菜产品安全用药。
2.4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素质
农药基层监管人员是农民与农药经销商交流的纽带,在农药监管方面作用重大,因此,监管人员需具备较高综合素质。
可从以下几方面出发:①严格工作人员招聘,在招录执法人员时,需要保证其专业对口,选择业务水平较高、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吸纳到现有执法队伍之中,在源头上提高整体监管者素质;②培训农药监管者法律法规。
可通过讲座、例会、交流会等方式,组织农药监管实施农药法律培训,让其充分掌握依法维权与识假辨假的知识,组织人员定期交流农药管理的新规定、政策及执法案例,以提高其业务水平。
还可以通过案卷评查、执法知识竞赛、业务测试等方式,提高人员素质;③培养监管者职业道德,可利用微信平台、网络媒体等方式,培训监管者职业道德,建设出一支具有严谨作风,政治可靠的队伍,在群众中树立更加良好的形象。
并且,每位执法者均建立相应培训档案,让其能够正确了解自身不足之处,以便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
3 总 结
总之,农药市场监管属于系统性工作,无法一蹴而就。
其中,农药生产、销售与使用属于十分重要环节,任一环节产生问题,均会对农药市场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影响农民收入。
因此,应当根据各地情况,从制度体系、监管力度、人员素质、限用农药这几方面加强管理,以提高农药市场经营水平,从而推动整体农药市场实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睿.辽宁省喀左县农药市场存在问题及监管策略[J].农药
科学与管理,2019,40(03):5
[2] 袁琼芬,丁付华,徐光辉.晋宁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
问题与建议[J].云南农业科技,2018(S1):15
[3] 柴宏飞,寿永前,樊付生,张森.濮阳市2018年农药管理工
作进展与建议[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9,40(03):2
[4] 赵青霞,祁国霞.浅谈新常态下兰州市农药市场监管的现状
与思考[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7(15):31
陈泽: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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