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工程总承包企业劳务外包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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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型产业,工程建筑行业无法脱离大量劳动力投入的支持,并且建筑行业深受劳动强度大、施工环境复杂及施工周期长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其施工人员流动性过大,对企业来说是一个较大的法律风险点。

同时,由于我国劳务派遣规定刚刚制定,劳务外包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善,存在引发劳务用工纠纷的可能性,直接影响了建筑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更存在增加社会动荡因素的可能性,导致社会稳定性不足。

一、工程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现状
自我国工程建筑行业推行项目管理机制改革以来,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项目管理方直接进行管理,同时部分工程工作以专业建筑分包企业为基础的组织机构形式,并且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方与实际作业方逐步脱离,其劳务用工方式呈现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

在工程总承包中,一个工程
项目中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劳务派
遣用工以及劳务外包等多种用工
方式,其中,劳务外包还可分为工
程总承包自身原有的派遣转为外
包,以及对业务分包中的劳务外包
两种形式。

第一种情况是工程总承
包企业自身为适应新的法规要求,
将自身原有的派遣打包成业务外
包,并自身管理;第二种情况是总
承包企业将工程劳务向外部劳务
分包团队进行发包,交由其提供劳
务人员完成劳务作业任务。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劳务外
包的法律风险
劳务外包下劳务用工风险作
为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
中最大的用工风险,一旦用工管理
稍有不慎则存在着造成总承包企
业承担其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中,总承包企业将劳务包向不具备
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进行发包,或
是向不具备相应承揽资质的企业
进行发包。

因此承包方的合法性存
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发生承揽
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情况,结
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所颁布的《关
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第4条规定,可知工程总承包企
业直接对劳务人员承担用工主体
责任,与劳务人员呈事实劳动关
系,必须承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
承担的工伤赔偿、社保缴纳、签订
劳动合同及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产
生赔偿的责任。

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劳务向不
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务
分包企业进行发包,一旦发生安全
生产事故造成劳务人员人身伤害
则结合《安全生产法》第86条及最
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关于审理人
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总承包企业必须对劳
务人员遭受的安全生产事故人身
损害承担其连带赔偿责任。

总承包
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监
管力度不足,导致劳务人员的工资
无法准时发放,也面临承担其清偿
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

例如:工程
编者按院在经济新形势下,各工程建设企业普遍将最大程度消除经营风险视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核
心战略。

在国家出台劳务派遣新规的背景下,各企业开始探索通过将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解决企业
经营人力需求中的合规性问题。

也可预见到,劳务外包也将成为企业最为典型常见的经营风险之一,
劳务外包法律风险轻者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及品牌创建,重者对企业带来极其巨大的经济损失,客观上
要求企业不断健全其内部用工机制,做好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尽可能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劳务用工法
律纠纷的发生率,进一步消除法律风险。

本文以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为切入点分析其劳务外包法律风
险,就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进行深入探究,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

探析工程总承包企业劳务外包的
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胡伊舟左乐
QIYEGUANLI|企业管理|
87
2019.01人才资源开发
人才资源开发2019.01
总承包企业无法遵循合同规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造成拖欠工资拖欠,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利用尚未结清的工程款率先结清垫付农拖欠的工资,而实际情况中各级政府普遍遵循先承包、先负责的工作原则,要求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工资支付情况肩负其所有责任,不得以工程款尚未到位为原因长期拖欠其工资。

此外,公司从劳务派遣转向劳务外包后,也会产生一些较为明显的风险,比如信息泄露风险以及劳务外包成本上升风险等。

一方面,企业与外包单位合作后,必须将本企业的部分信息传递给劳务外包单位。

信息共享有利于双方的沟通与协调,但是也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因为外包单位的不忠或者疏忽导会致企业信息资源损失及商业秘密泄露等风险,竞争者可以“趁虚而入”;另一方面,劳务派遣约定的价格通常是根据派遣人数按月支付工资和管理费,劳务费用较低;外包劳务约定的价格是承担整个项目所需要的总价格,费用较高。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劳务外包法律风险的防范
措施
在实际防范
的过程中,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不断健全用工管理机制,确保企业用工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全劳务分包管理机制,明确劳务分包用工管理的组织机构划分其工作职责,详细规定其劳务人员安全培训、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监管、工程款结算支付、劳务分包合同签订评审及劳务分包企业准入等环节,以达到规范劳务分包管理环节的目标,并且持续完善劳务合同管理体系,确定企业内部
在劳动合同签订管理中各项工作职责分工,不断优化企业薪酬分配方法,以岗位分配为基础进行深度细化规范统一各个岗位的工资报酬,力求同工同酬。

在实际防范
的过程中,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用工方式的利弊,选择合理适宜的用工方式,针对施工现场进行普通劳务作业的人员可选择劳务分包形式,针对劳务分包不适宜且需要一定技术水平支持的关键工种岗位可选择直接雇佣方式,尤其是用工时间短暂的岗位可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并且内部承包过程中原则不允许承包人雇佣外部人员,而施工现场临时性或辅助性劳务用工岗位可选择直接雇佣或劳务派遣等方法。

同时,劳务用工主张采取直接雇佣方法,尽可能与劳动者签订涉及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针对离退休人员可采取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方法进行分包。

在实际防范
的过程中,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加大对于劳动合同签订管理的重视程度,及时督促劳务分包企业与其所招聘的劳务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与总承包企业构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例如:必要时实行内部承包时承包人所雇佣的人员及
施工现场企业直接雇佣的人员,并且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与其派遣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总承包企业必须强化劳务用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保证工资按月准时发放至个人,有条件的单位则采取代扣代发的形式,尽可能于每月支付外部劳务队伍工程款前结合所提供的工资发放清单及委托书完成工资代发工作,针对发放现金的情况要求领取时签字确认,针对打卡发放的情况于发放前要求签字确认其银行账号信息,及时掌握用工信息变更情况,预防出现工资被冒领或漏发等问题。

通过本文探究,认识到劳务外包法律风险具有出现频率高及风险程度严重等鲜明特点,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严重者存在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重大事件的可能性。

因此,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加大对劳务外包法律风险的重视程度,以劳动力及工程规模为出发点,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劳务用工管理体系及管理机制,尽可能贯穿于施工环节始终,选择最为恰当的工程劳务用工管理手段,确保劳务用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大程度地降低劳务用工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编辑
赵京龙
|企业管理|QIYEGUANLI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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