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下放承接行政职权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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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下放承接行政职权落实情况的自
查报告
关于取消下放承接行政职权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审改办:
根据《关于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x审改专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市审批局对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消下放承接情况
1.取消的行政职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9号)、《xxx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及修改部分x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x政发〔20xx〕45号)、《关于进一步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x建(法)发〔20xx〕20号)、《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保留和清理调整意见的决定》(x政发〔20xx〕1号)等文件要求,市审批局共取消行政职权7项,分别是“户外广告登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初审、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变更审核、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初审、水利项目建设审批”。

2.下放的行政职权。

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
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保留和清理调整意见的决定》(x 政发〔20xx〕1号),市审批局共下放行政职权11项,其中下放两县一市三区的是“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备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外且不带有储存设施)”2个事项,下放两县一市的是“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许可、母婴保健服务机构许可”4个事项,下放市辖三区的是“临时(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重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城镇燃气管线类的项目核准)”5个事项。

3.承接的行政职权。

市审批局运行至今,共承接xxx各厅局下放事项5项,分别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三级建筑企业资质认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19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四级、暂定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使用长输管线运输)、《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二、取消行政职权工作情况
1.按照《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保留和清理调整意见的决定》(x政发〔20xx〕1号)要求,市审批局已不再实施国家、xxx、xxx市明确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

2.市审批局通过市政府、市民大厅网站、审批局网站、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各界对不再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及时公告,并将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的相关依据及时转发至涉及的有关监管职能部门。

3.对来办理相关业务的申请人,市审批局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及时、细致、耐心告知取消行政职权的相关依据。

三、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情况
1.对接沟通到位。

积极主动与县(市)区相关部门沟通,做好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对接工作,同时向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了行政职权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档案材料、示范文本、系统使用等必要性资料,确保行使标准“上下一致、统一规范”。

2.培训指导到位。

通过组织培训、网络、现场演示、电话咨询等方式,向县(市)区相关部门详细介绍下放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需提交的各项材料,着重解答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服务跟进到位。

对审批局下放且尚未办结的审批事项,继续做好审批衔接服务工作,确保审批工作、流程的连续性、完整性;对到窗口咨询的办事群众,工作人员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告知相应审批事项的办事地点,保证办事群众获取可靠信息,不跑冤枉路。

四、承接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情况
1.主动沟通对接。

与xxx各厅局主动对接,掌握事项的办理流程、专家组成、系统使用等情况,为下放事项顺利承接奠定良好基础。

2.认真学习业务。

主动组织审批工作人员到xxx相关厅局进行学习,掌握下放事项的职权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时限、系统使用等内容,交接相关审批资料,保证下放审批工作的无缝衔接。

3.优化审批流程。

按照“流程最优、时限最短、资料最少”的原则,依法对承接事项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等要素进行了优化、减少、剔除,有效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下放、承接行政职权存在的问题
1.贺兰、永宁两县由于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不到位,承接下放事项机制不顺,导致在开展审批业务时,出现“两头受理、两头办理”的现象。

2.职责职能不清晰,导致下放事项无人承接。

例如:市审批局组织下放事项交接会议时,灵武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在20xx年春节后停止办理宁东地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业务,目前宁东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无人承接,近日已有拟在宁东开办零售药店的企业前来我局反映,灵武市不予以受理宁东地区零售药店的申请。

3.下放事项不规范。

xxx食药局最近又将涉及食品生产
许可证办理的4类食品生产许可下放我局,在人员、技术力量、培训等方面并未给予相应支持。

六、几点工作建议
1.对行政职权的取消、下放,特别是下放事项的承接、办理流程等事宜应以文件予以明确,杜绝相互推诿扯皮。

2.对下放、承接事项涉及的监管部门的职责,应要求各承接县(市)区编办予以明确,并结合行政职权调整实际,对其“三定”方案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3.加大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推进力度,确保与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便于下放事项“有人接,接得住,办得好”。

xxx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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