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典型案例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典型
案例3篇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典型案例3篇
市场经济(MarketEconomy)是指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
简单地说,市场就是商品或劳务交换的场所或接触点。
市场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在市场上从事各种交易活动的当事人,称为市场主体。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典型案例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典型案例1篇
陈某,中共党员,某市副市长。
2016年3月,陈某向该市某县市政管理所所长许某打招呼,请其将总造价38万元的排水管道工程承包给其老乡宁某施工。
20XX年3月,陈某又受朋友俞某之托,向市交通局局长打招呼,请其在道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对俞某的公司中标该工程某段公路的建设予以关照,并设定排他条件,最终俞某公司顺利中标该工程。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竞争经济、信用经济,推进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但是,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凭借手中权力,为了私利,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仅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会败坏党风政风,滋生大量腐败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给出相应处分,这样规定,有利于防范公共权力与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不搞特权。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是权力寻租表现,政府职能决定了一些领导干部手中掌握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生杀大权,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往往干预其中,只有通过制度约束,割断行政权力和微观经济活动的利益关系,才能正风反腐,从根本上防止这类问题发生。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典型案例2篇
典型案例
某城郊乡拟建设一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预算210万元。
某私营建筑公司经理卫某某找到分管文化的副县长吴某某,期望其能给城郊乡政府打个招呼,让其承包该乡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卫某某向吴某某表示,事成之后,可以拉吴某某的弟弟吴小某一起干工程,并送给吴小某10%的公司干股。
吴某某便给城郊乡党委书记赵某打招呼,要求其在工程招标中,一定要让卫某某的公司中标。
赵某因吴某某是县领导,又刚好分管文化建设这一块,建文化活动中心,县文化局也给予了补助,不便拒绝。
经过运作,使卫某某的建筑公司得以中标。
卫某某也未食言,将该公司10%
的干股划到吴某某的弟弟吴小某的名下,以公司分红形式给予吴小某15万元。
某市纪委给予吴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并收受干股的受贿案件。
所谓的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是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市场经济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
所谓的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它是指在公司的创设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第三人的股份。
干股本身无可厚非,但一旦与权力结合,就成为权力干股,其实质是权钱交易,党纪国法所关注的也正是权力干股。
权力干股构成受贿应当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其一,干股型受贿的主体是党或者国家工作人员。
特定关系人可以成为干股型受贿的共犯或者共同违纪者。
其二,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股份的行为。
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行为、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承诺或者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具体行为、收受干股的行为。
其三,干股型受贿主观上是故意。
其四,干股型受贿侵犯的客体是党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廉洁性。
权力干股是一种新的贿赂方式,其所追逐的利益是干股带来
的红利和其他财产性收益,尽管作案手段更具隐蔽性、狡诈性和认定上的复杂性,但本质上仍是权钱交易,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竞争经济、信用经济,我们推进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仅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会滋生大量腐败现象。
从这些年执纪审查情况看,相当一部分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都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关。
早在2003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就提出要求,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2004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但在现实中,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基层,打招呼乱插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破坏了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竞争的前提,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
落实中央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割断行政权力和微观经济活动的利益关系,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防止这类问题发生。
广大党员干部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洁身自好,自觉回绝各种请托,不要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典型案例3篇
赵祺在担任辽宁省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兼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67万余元。
其中,在负责开发区二期道路排水基础设施7个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中,为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顺利中标,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授意招标代理机构与太平洋公司进行实质性谈判;向太平洋公司张某泄露标底,指使张某寻找单位串通投标,4次收受张某贿赂计人民币5.5万元。
赵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解读: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纪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照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
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
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