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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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0.26
•【字号】六政办秘〔2017〕185号
•【施行日期】2017.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
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六政办秘〔2017〕1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6日
六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9号)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监督食品生产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

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制度,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制度。

全面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农委)
2.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按照省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许可销售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实现网上受理、审核和管理。

建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实施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相衔接的市场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进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六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持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
4.加强食品安全专职检查员队伍建设。

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人员专业能力。

强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十三五”末,全市执业药师超过4人/万人。

深入开展监管队伍培训。

监管人员人均专业化培训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行政监管和执法队伍、监管技术支撑队伍、新进监管人员培训率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5.加快实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末,全市乡镇食品药
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
6.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全市80%的县(区)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扩大“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规模。

加强“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7.深入推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含区)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8.积极推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三五”期间,力争创建1个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责任单位:六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严格食品安全源头管理
9.开展产地环境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示范。

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

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开展农药、兽药等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农资监管平台建设。

有效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兽药使用休药期、农药使用间隔期制度,“十三五”末,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基本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10.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品一标”认证总数达500个以上,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全市种植业、养殖业规模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80%。

按照省农委统一部署,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应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

“十
三五”末,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主要获证农产品基本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责任可界定。

(责任单位:市农委)
五、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深入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后跟踪检查。

严格高风险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加大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
12.严格食品销售经营监督检查。

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

加强重点问题、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严格特殊食品监管。

实现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专柜(专区)销售。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目标。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特大型、大型餐馆的监督检查。

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程。

严格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

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检查,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13.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严格落实进口食品准入制度,加强进口食品监督抽检。

组织实施六安市出口食品监督抽检计划。

(责任单位:六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4.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

加强食品安全“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四员”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
15.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建立全市药品在产品种处方工艺数据库和纸质档案。

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国家重点监管品种涉及的企业全覆盖检
查。

加强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

加大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

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推进“规范药房(库)”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实现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率不低于70%,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16.深化公立医院药械采购“两票制”改革,将“两票制”执行情况纳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七、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17.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制售假劣高风险生物制品、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以及利用邮售和互联网等途径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

建立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完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打假治劣立体协作体系,加强行刑衔接,完善区域联防机制。

“十三五”末,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食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8%。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工商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八、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水平
18.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做到涵盖33大类食品,覆盖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加大农药兽药残留检验力度,市级抽检每年不少于350批,县级抽检每年不少于240批。

配合省食药监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

落实月度食品抽检信息统计及公布制度,每年公布全市月度食品抽检汇总信息不少于12期。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19.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突出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九、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0.加快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构建市级、区域性县级、一般性县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推进区域性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建设。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1.深入摸排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建立食品药品风险分析研判机制。

建设市、县二级药品信用信息数据库,制定和实施药品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22.深入实施农产品、食品安全民生工程。

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满足农产品产地准出要求,构建食品安全初级“过滤网”。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2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完善市、县二级食品药品安全预案修订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督促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规范回应社会关切。

推广应用国家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主动监测与评价体系等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县级报告比例达到90%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县级报告比例达到80%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50份/百万人。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24.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和决策信息公开。

深入宣传贯彻《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药月”等活动。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

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等,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

畅通“12331”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
十一、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加快发展
25.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规模化原料基地。

推动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6.深入开展“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强化“十大皖药”药材标准研究,积极探索不同生产经营模式下的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方式,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规范中药材包装、标签及购销渠道。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相关县区政府〈管委〉)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定期研究部署《“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国家、省、市食品药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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