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局案件防范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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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教育,提醒全行员工严格按章操作,自觉践行职业操守,远离违纪违规,增强主动防范各种风险和案件的自觉性和抵抗力,建行晋城分行纪检监察部坚持每月编发一期《案件防控学习要点》,并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

《案件防控学习要点》是根据上级行和当地银监部门有关案件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本行各类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些典型案例及法律合规部发布的风险提示等情况综合编发的。

《要点》直接发送到行领导、各基层机构、机关各部门经理邮箱,并发布在企业网上,明确规定作为基层员工案件防控教育的必学内容,要求每个基层机构在晨会、夕会时集中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做到机构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市分行纪检监察部不定期对各行、部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银监局案件防范学习资料
一、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意见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

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

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

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

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

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强加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

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

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

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
任。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

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

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

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风险管理,防止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和滥用权力。

各行高管人员要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并注意对基层的抽检,到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六)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

要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规定,并由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就拟轮岗轮调和休假主管的顶替人员预先做好相应安排。

稽核部门应对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审计跟踪。

(七)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

稽核部门应就这些岗位、环节工作人员的买卖股票行为建立内部报告制度,要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规定。

发现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要即行调离原岗位,并对其进行审计。

要及时、深入了解情况,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

违法、违规、违纪的管理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调离原工作单位,并严肃处理。

(九)加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要改善管理理念,改进技术手段。

(十)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

要设立独立的审核岗,建立责任复核制,必要时可由上一级行对指定岗位进行独立审核,并责成原岗位适时做出说明。

(十一)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

(十二)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

当日出单要核对,机器打印的出单要全部核对。

要探索手工情况下的有效监控措施,以及网点通存通兑中多部门办理业务等情况下向客户验证复检的有效手段。

对新客户大额存款和开设账户,要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KYB)的原则,洞察和了解该客户的一切主要情况,了解其业务及财务管理的基本状况和变化;对大额出账和走账,手续上必须按照不同额度设限,分别由基层行双人验核或由上级行独立进行复审、批准。

要建立与该客户两个以上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

对老客户也要做到经常抽检稽审,超过一定金额的,应由上一级行和基层行的非直接业务经办专岗进行,并注意与企业的相关热线联系人验证,获得确认。

商业银行要对所有客户出账业务的用途进行认真验核,并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单据”(KYD)的原则,熟悉并审核所有单据和关键栏目,严格把关。

对于不配合的企业,要严格审核以前发生的业务,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十三)迅速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查提供坚实基础。

二、防范操作风险的“十项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银行业犯罪的打击力度。

研究并提请有关部门修订《刑法》相关条款,明确有关司法解释;研究修订《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在《企业破产法》中明确有关债权保护条款,充分保障债权机构的合法权益;研究有关延伸检查权问题,增加有效监管手段。

(二)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各级领导责任。

银监会将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银行业重大案件责任追究规定》。

(三)加强任职履职管理,对高管人员实行动态监管。

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办法》。

(四)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力量,增强自我纠错能力。

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帮助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现阶段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五)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系统建设监管,提高信息科技水平。

(六)完善会计统计相关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

(七)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研究制定《案件损害控制办法》,努力控制和减少银行业案件可能造成的经济与声誉的损害,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八)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九)完善不良资产处置办法,做好资产管理公司案件治理工作。

(十)提高银监会有效监管水平,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

三、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个联动”
(一)针对票据业务案件高发,实行按规定收取保证金和推行由他行托管保证金的联动,禁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开、自贴和自管保证金的做法;
(二)一线业务的卡、证、章管理和基层机构行政章的管理联动;
(三)基层行行长、营业网点主任定期进行交流轮岗与会计主管实行委派制的配套与联动;
(四)重要岗位的强制性休假与岗位审计的配套与联动;
(五)激励基层员工揭发举报与对员工保护制度的配套与联动;
(六)贷款“三查”尽职调查与三查档案(纸质或电子介质)妥善保管责任制的配套与联动;
(七)完善审计体制、提升审计职能与加强对审计问责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八)查案、破案同处分到位的双向考核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九)案件查处与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十)对基层操作风险管控奖(表扬、奖励)惩(惩戒、处分)并举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的配套联动;
四、防范操作风险的“六个重点环节”
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六个重点环节。

五、案件风险隐患重点排查的“九种人”
有无黄赌毒、经商、炒股、负债较大、经常旷工、超过轮岗时限、交友混乱不良记录、违规操作等行为的“九种人”。

六、什么是“一案四问责”
即对案发当事人、相关制约人、内部督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问责。

七、本次清查活动的四个阶段
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活动从2008年9月20日到12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

从9月20日到30日。

各银行要根据河北银监局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系统风险隐患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员工学习清查内容,动员部署本系统的清查工作,并于9月30日前上报有关资料。

第二阶段是自查阶段。

从10月初到11月10日,是各银行自查阶段,要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和报表。

第三阶段是复查抽查阶段。

从11月11日到12月15日,为银行复查抽查阶段,分局将出调人员进行互查。

第四阶段是总结阶段。

从12月16日到25日,由银监局向省局上报本次清查的总结报告。

各业务条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之一:
前言:近期我行在业务检查和内外部审计中,发现部分岗位和员工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依然时而发生,特别是违反三令五申禁止性规定的情况在个别支行和个别员工中仍然存在,如果不加以防范和控制,必将造成案件或隐患。

为切实加强全行合规管理,防范和化解案件事故的发生,现对各业务条线检查中发现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在企业网公布,希望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一) 基层机构业务操作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1.现金柜员尾箱是否双人清点,双人封箱,加双锁寄库
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1)未清点现金柜员尾箱;(2)单人清点现金柜员尾箱;(3)单人封现金柜员尾箱;(4)单人锁现金柜员尾箱。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总行《中国建设银行出纳制度》(建总发〔2007〕181号)第八十六条规定,检查人员每月检查网点不少于1次,每月覆盖所有现金柜员一次;如采用录像非现场检查方式,每次检查至少抽查每个现金柜员2段不同日期监控录像。

2.网点现金备付额是否在规定限额之内
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1)周六、周日网点不能上交现金,易导致周末业务量大的网点连续三日超库存限额;(2)部分网点因现金入库时间或距离的限制,对突发性的大额现金收入不能及时上缴,导致库存超限额;(3)现金备付率或库存限额核定不合理,或调整不及时。

防范措施:各营业网点要坚决将现金备付额控制在上级行核定限额内,提前做好现金需求的匡算工作,根据不同时间点的特征,合理确定库存现金,保证业务正常办理。

另外,资金管理人员要充分利用出纳综合管理系统查看营业网点实际库存现金余额和系统规定的网点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限额控制标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3.各支行信贷业务审批是否超授权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我行授权管理制度有关文件《张家口分行2007年度再转授权书》及《转发省行〈转发总行关于调整表外业务授信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建张函〔2008〕170号)。

4.贷款十二级分类结果是否准确,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情况
防范措施:(1)准确录入基础数据,公司客户评级做到能评即评,并保证评级连续性,避免初始分类级别G0过低;(2)强化信贷检查,使检查报告全面系统反映真实风险情况,对关键风险点和风险因子调整要重点详尽描述,准确反映从G0到G3调整过程和理由;(3)对贷款已逾期客户至少应分类到关注类,逾期90天以上最高分类为次级一级。

5.违规操作代工业务问题
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营业网点存在随意代扣客户资金、内部账批量代付过渡户先借后贷等操作不规范现象,形成风险隐患;代工单位未签定《代发工资协议》即办理代发工资业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关于明确代工业务核算有关事项的要求》(建张会邮〔2008〕66号)和二季度会计风险分析材料《代发工资业务操作提示》要求规范操作;规范代发工资业务合约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严禁为未签订协议的单位办理代发业务,严禁一个代工协议对应多个单位使用。

6.柜员自办业务问题
审计系统搜索检查发现部分网点存在柜员自办业务现象,柜员自办业务不利于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防范措施:分行将继续利用审计系统对柜员自办业务进行搜索检查,营业网点要组织前台柜员认真学习《关于柜员自办业务情况的通报》(建张函〔2008〕89号)、《关于柜员自办业务情况的通报》(建张函〔2008〕168号)等文件,今后坚决杜绝柜员自办业务。

7.重要空白凭证违规管理、使用
分行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网点存在作废储蓄卡未入“作废储蓄卡”户核算、个别柜员重空帐实不符等违规操作现象。

防范措施:重空的领用、记账、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张家口分行重要空白凭证主要操作环节关键风险控制要点》规范操作。

8.非营业时间办理业务和机构关账时间的问题
通过审计系统搜索检查,发现个别机构存在非营业时间办理业务现象,有的属于办理正常业务,如加班代发工资,年底结账延时等,有的属于特殊情况办理业务,如柜员结账时尾箱余额超限额,通过取现方式减少尾箱余额以便结账等。

非营业时间办理业务存在较大风险。

防范措施:(1)严禁非营业时间办理现金业务,如,预约客户日间来行取款,机构现金额不足,临时调拨现金,应匡算现金运送时间,能够在营业时间送达,可以与客户预约再
次来行时间并积极调拨现金,满足客户取款需求,若现金不能在营业时间送达,则不能为客
户办理取款业务。

(2)代发工资业务(活期代发)一律走批量代发,禁止收现金逐户手工加班代发。

如果客户要求批量存定期,可以安排休息柜员营业时间内加班办理,确实需非营业时间加班的应与营运管理部申请以转账方式开定单,严禁非营业时间办理现金业务。

(3)杜绝出现尾款包已入库、柜员尾箱余额超限额现象的发生。

(4)柜员日间办理业务操作失误,造成多给客户存款,联系客户来行还款,若客户来行时间已是非营业时间,可以让客户在柜员机办理转账业务还款。

(5)营业机构原则上每日19:00前应关账。

9.机构日终关账和营业网点机构重开问题
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1)个别网点对“退回待查报文”处理不及时。

(2)不按业务操作流程完成机构日结、机构签退直接关机。

(3)机构日结后发现该处理的业务尚没有全部处理完毕如未处理账务、需冲正错账、柜员未打印流水等,造成机构重开。

防范措施:(1)日终前要加强对“退回待查报文”的监控,对支票影像系统退回的报文和隔日退回的报文,要在17:30前与分行、省分行联系处理,以免影响日结。

(2)每天日结前要对所有业务进行仔细检查,做到无遗漏,无错账,再进行机构日结和机构签退,结束全天工作。

正常情况下机构签退时间不得晚于19:00,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签退,要于17:30前向分行营运管理部传真上报申请延时的情况说明,但签退时间不得晚于20:00,若营业网点确认当天不能机构日结时,需填写《机构未关账情况说明书》,于19:00前报分行营运管理部。

(3)各网点确定专人负责机构日结和机构重开工作,设立A、B角,保证每日顺利日结。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开启的机构,必须经支行行长和会计主管认真核实情况后,填写《营业机构重开审批单》,经分行营运管理部审核后,上报省分行进行维护。

10.柜员丢失主件或附件凭证影响了凭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存在很大的诉讼风险
防范措施:(1)提高柜员单兵素质、操作技能技巧。

(2)柜员的操作要做到定型定位,授权人员要认真落实授权环节,日终要切实做好双人勾对流水,及时发现问题,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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