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辽林办字[2006]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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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
通知》
正文:
----------------------------------------------------------------------------------------------------------------------------------------------------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6〕53号)
各市林业局、非林系统各有关部门、厅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05〕2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林业改革与建设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田防护林的采伐更新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落实好任务、目标和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组织实施。
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科学确定建设方向,明确建设目标;要求真务实,切合本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安排生产建设任务,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遵守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操作;要落实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宣传,严明法纪,预防和避免责任事故,切实做到采伐有序、更新及时、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全局,科学规划。
凡进行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的都要纳入到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之中,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总体规划,报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厅审批后,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报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不能仅仅局限于对现有林(带)的采伐更新上,要把对现有农田防护林(带)的采伐更新与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重点是加大老残、低质、低效成过熟林(带)的更新采伐力度,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森林(林带)的防护功能与效益;加快旱、病死林(带)更新采伐的步伐,尽可能减少经济上的损失;加大对保存率低、林相残破、树木稀疏林(带)改造的力度,确保林地资源不浪费、不流失。
同时,对原来已有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而未实施建设的要抓紧营造上;对原来没有规划,体系建设不完善的,要按照建设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的要求,编制和完善体系建设规划,做好补建工作。
三、精心组织,循序渐进
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任务的安排,首先要选择那些领导重视、班子坚强、群众拥护、林业建设成效明显的乡(镇)、村(场)、组进行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再循序渐进,逐步将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引导上科学经营管理的轨道。
要注重发挥政府主导和林业部门指导的作用,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
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与基本农田种树在形式上相似,但在建设的主导思想、目的和经营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具有质的区别,决不能把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搞成基本农田种树;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是防护林体系经营管理的必然要求,要坚决执行农田防护林体系经营管理的标准,决不能把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搞成大面积采伐,也决不能将农田防护林经采伐更新后变成商品林经营。
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林分(带)的质量和标准、完善结构、增强功能。
因此,要立足于高质量、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思想,决不能把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搞成林分(带)采伐的简单重复。
四、明晰产权,创新机制
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要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把明晰产权和创新机制,贯穿于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通过流转、承包、租赁等各种有效的形式,将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农民或个人,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把权利、义务和责任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和生产积极性。
在产权转让中要充分体现出本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权;要保证受让人或经营者具有相应的承受能力与经营能力;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利益;要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要落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职责。
通过产权明晰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机制牵动、经营者自觉参与、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农田防护林体系经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要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把好关口,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
新管理。
县、乡、村要逐级签订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责任书,明确具体的任务、目标、职责,落实责任到人。
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搞好森林经营作业设计,严格现场审批,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组织开展作业质量检查验收,认真填写检查验收单,通报检查验收及查处结果。
乡(镇)林业工作站要组织人员深入作业施工现场,依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指标,实施全程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纰漏、差错及违规操作,认真填写检查监督报告。
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采伐迹地及时更新,确保采伐一块、成活一块、成林一块,确保防护功能不减弱、综合效益和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