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嘎查工作制度
一、总则
嘎查作为我国基层民族自治组织,是蒙古民族的基本社会单位。

嘎查工作制度是指在嘎查范围内,为维护嘎查秩序、保障嘎查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嘎查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嘎查工作制度应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政策,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嘎查委员会是嘎查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嘎查成员选举产生。

嘎查委员会设
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

嘎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

2. 嘎查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嘎查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
若干名。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工作职责
1. 嘎查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嘎查成员的合法权益;
(2)制定和执行嘎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管理和使用嘎查公共财产,维护嘎查公共设施;
(4)组织嘎查成员开展生产、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活动;
(5)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
(6)反映嘎查成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代表嘎查成员自治;
(7)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嘎查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嘎查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
(2)负责嘎查委员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
(3)负责嘎查成员会议的组织和服务;
(4)负责嘎查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审计;
(5)负责嘎查成员个人信息档案管理;
(6)完成嘎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决策程序
1. 嘎查重大事项决策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嘎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 嘎查委员会应当在充分征求嘎查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决策方案,提交嘎查成员会议讨论。

3. 嘎查成员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嘎查成员参加。

会议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 嘎查委员会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定事项公告嘎查成员。

五、财务管理
1. 嘎查财务管理应当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嘎查财务管理办法,实行民主理财、公开透明。

2. 嘎查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责任。

3. 嘎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嘎查财务管理,定期向嘎查委员会和嘎查成员报告财务状况。

4. 嘎查成员有权查阅嘎查财务账目,对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民主监督
1. 嘎查成员会议是嘎查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嘎查成员有权对嘎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2. 嘎查委员会应当定期向嘎查成员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嘎查成员的评议和监督。

3. 嘎查成员可以向嘎查委员会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嘎查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4. 嘎查委员会应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嘎查成员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问题。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嘎查委员会。

3. 嘎查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