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化作业指导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可视化作业指导书(行车)(总2页)
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设备名称起重机
主要危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其它伤害常见隐患
评价标准起升吊具:吊具不脱焊、不开裂、不变形,伸长低于原长度5%,钢丝绳不断股或一捻距内断丝数不超过10%。

吊钩无裂纹。

制动系统:运转平稳,制动带磨擦片厚度不准超原厚度50%,铆钉头埋头深度<摩擦片厚度的50%;其它制动器零件磨损无超标。

安全装置: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急停开关完好可靠;吊钩防脱钩保险装置完好可靠。

环境因素
危险源不安全行为主要环境因素:能源消耗行车零配件报废手套报废。

主要危险源:制动器失灵、吊索具存在缺陷、超载吊运、吊运物
上有活动物、电气系统失灵、操作失误、违章作业、设备电气短
路、接地(零)缺损、电气绝缘损坏、物品存放不当、物体坠
落、作业场地环境不良、作业无警示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
规范等
不安全行为:操作失误;违章吊运工件;违反《十不吊》
应急措施
1.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在吊物时突然失灵,司机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处理:立即进行一次点车或反车操作,看是否可以刹住重物,然
后按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仍不能刹车,应发信号并采取以下措
施:
1.1立即用大、小车在就近处选择安全的空地,用最快速度放下
吊物,接近地面时减慢速度,不应用自由下落的办法;
1.2如果地面无空地不能安全放下时,在吊物能够提起的情况
下,反复提起,以拖长吊物在空中停留的时间。

开动大、小
车选择安全空地将物件放下;
1.3如果重物过重需要提起时应逐挡拉起,不能快速拉到本挡。

防止过电流继电器动作而停电。

如果提不起来,则要迅速选
择安全空地放下吊物。

2.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

在重新工
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都正常。

1、操作前
1.1起重机作业司机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1.2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
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认真填写安全《起重机日检记录表》。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2、操作中
2.1起重机作业司机必须听从1名挂钩起重人员的指挥。

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
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2.2起重机作业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鸣铃。

2.3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

换向
时,必须先回“零”位。

2.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
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2.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
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2.6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
鸣铃警告。

严禁吊物在设备及人员上空越过。

2.7两台行车同时起吊同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2.8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同壁行吊车错车时,
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2.9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
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并有运行车误撞的安全措施。

2.10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
缓慢运行。

2.11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吊钩或电磁吊具不载荷运行时,应起升至一人以上高
度。

2.12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
作)。

2.13起重机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

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2.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

起吊件未放下或
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2.15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
靠或用地锚拉紧。

切断电源。

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2.16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17起重作业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重心不稳、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的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3、操作后
3.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远离起重机滑触线
一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切断电源。

3.2起重机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3.3起重机作业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
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代清楚,并交给接班人。

编制:张健审核:批准:批准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